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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章

大明混世王-第1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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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人太多了,没想到在河间会有这样一群劫匪,足有千人之众。

    壮,每一个人长的都是十分彪悍,身材魁伟,脸上好像都是横肉,他们手里有的拿着长枪,有的则是弯刀。

    最让众人惊讶的是这群人并不是胡乱的围困过来,他们都是五个人一组的阵型。

    前面是一个人,身高体大,这个人左手举着一个特大号的盾牌,盾牌几乎能掩护住后面的三个人,他的右手拿着一把弯刀,弯刀在日光的照射下发射这森森的白光。

    这一个领头人的后面是一字排开的三个人,三个人每人都是双手端着一把长枪,长枪的枪尖也是寒光闪闪。

    在三个人后面又是一个人,此人和前面一个人的兵器是一样的。

    秦厉对队形自然是没有过任何的研究,但看到这样的队形还是不禁一惊。虽然不明白这样队形有什么妙处,但秦厉猜想他们这样排列应该是有道理的。

    慕容冰不愧是狄道的劫匪出身,她秀眉微微皱着,很快便是看出了端异。轻声道,“相公,这是五子登科阵呐,最前面和最后两个人其实只是保护中间三个人的。相公请看,他们都是身高体大,力大无穷的人。这样的人手里又是拿着一面特大号的盾牌,把中间那一字排开的三个人便是保护的严严实实,可谓没有半点儿风险呐。

    我们用的是冲锋枪,可是冲锋枪的威力是有限的,像是他们那样的盾牌,恐怕我们的冲锋枪是很难穿透了。相公呐,冰儿想来想去,总是感觉这伙劫匪是专门针对我们来的。”

    经过慕容冰的这样一解释,秦厉立时明白了这五子登科队形的厉害之处。冰儿分析的可能有道理,这帮劫匪可能就是专门针对我秦厉来的。行呐!既然是想和我秦厉为敌,那便是没办法了,我们就好好的斗上一场呗。

    哼!五子登科阵,小名字起的还真是不赖。的确我这些特种兵手里的冲锋枪威力比不得后代,杀伤力很小,可能真的对付不了他们的既大又坚厚的盾牌。我们的冲锋枪可能就用不上了。

    但冲锋枪用不上了,我们就没办法了吗?

    呵呵!哪有的道理,这是我秦厉的队伍,我秦厉的兄弟,我们二十个人就是用手里的片刀也要杀他们上千人个七进七出。

    其实不但是秦厉这样豪气干云,就是连余大猷,以及大虎等十五个特种兵都是一样的感受。他们面对着慢慢推进的劫匪,没有人一个人感到恐惧,相反倒是有些兴奋。

    本来以为跟着秦老大来了河间,不会遇到战阵,根本不可能拿刀动枪的。河间是太平地界呐,不成想刚刚进入了河间便是遇到了劫匪。

    特种兵们在京城秦府整日就是舞刀弄枪,无休止的操练,操练来操练去却是没有上阵的机会,心里那份沮丧是没办法形容的。

    今天终于有机会了,先是余大猷朝秦厉微微笑道,“秦厉师弟呐,保护好你自己,兄弟们这些天太憋闷了,就让我们开开杀戒,痛痛快快的杀上一场呗。”

    杀是必须的,但面对的是五子登科阵,是必须要讲究一个方法的。若是迎头直接去碰硬,可能会让弟兄们有所损失呐。

    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领兵的将领是至关重要的。一将无能是要累死千军的。秦厉可不想做无能的将军,他微微眯着眼睛想到,不行!必须要抓紧想出一个对付这五子登科阵的办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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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九十五章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慕容冰此时也是神情肃穆,正在琢磨着破解劫匪们的五子登科阵之法。慕容冰这样一愣神,浑然忘了她手里的飞爪。平时的时候慕容冰善使单刀,但到了关键时候飞爪才是她的拿手兵器,也是她的绝技。慕容冰的飞爪上是使用了毒药的,正是因为有了这阴毒的飞爪,才让慕容冰在狄道混了个冰美人的称号。

    秦厉的目光不经意间落在慕容冰的飞爪上,顿时豁然开朗,得意的笑了。

    也难怪了,本来很容易破解的阵法,却是险些难住秦厉。

    五子登科阵,采用的是一寸长一寸强的战略战术。队伍前后两个强力壮的人负责保护中间的三个人,中间三个人才是战斗的主力。他们每人手里一杆长枪,待接近敌人的时候,便是三杆长枪同时刺出,威力很大。

    对面的人却是无法碰到他们,一来是因为距离远,二来则是因为前面持盾牌的人早就把盾牌挡在了三人前面,把三人保护起来。

    既然是他们是以长取胜,那我们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们就用更长的兵器。

    更长并且隔着盾牌能很顺利够到中间那三个人的兵器,就目前的条件来看只有飞爪了。

    要知道,特种兵身上的装备是十分齐全的,他们每一个人身上都应该带着攀爬的飞爪,今日正好派上用场。特种兵嘛,就要有特种兵的特点,更要有特种兵的牛气之处。

    特种兵在平时训练攀爬是很用心的,飞爪发出去是很有准头的。

    此时对面的劫匪叫嚣着越来越是接近了,秦厉等人能清晰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呵呵,军师真是厉害呐,听说他们带着火器,并且火器很厉害呐,咋看不见他们使用火器了呢?

    就让他们朝我们射击吧,哼,有军师设计出来的这特大号的盾牌,更有军师的这五子登科阵,他们想逃走是没有一点儿希望的,就让我们慢慢的碾碎了他们吧!”

    秦厉听的很清楚,乖乖隆地咚,看来这是一群高素质的劫匪呐,他们中竟然有军师,而且听他们的口气这军师设计的这五子登科阵是专门来对付我的。

    莫非?……莫非他们根本就知道我是秦厉,是新来的河间知府,他们这是要把小爷消灭在半路上呐。行!既然这样的话,那小爷更应该好好和你们斗斗了,让你们知道知道我秦厉既然敢来这河间府,就有收拾河间府这烂摊子的本事。

    所谓“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既然是揽下了这活,就得干好。

    想到这里,秦厉的嘴角微微扬起,流露一丝冷笑,道,“兄弟们,全部收起冲锋枪,今天我们和他们来一场肉搏。兄弟们,取出飞爪,就让飞爪发挥发挥威力,去抓他们的眼睛吧!”

    “哈哈!老大,放心吧,就让我们的飞爪抓他们个头破血流!”以大虎为首的十五个特种兵齐齐笑道。

    秦厉的风火游龙棍就在那一瞬间便是高高的举起来了。余大猷率领着十五个小老虎般的兄弟便是冲了过去。对面的劫匪本来很得意,认为他们军师的设计万无一失,一会儿便是能抓到秦厉他们这群肥羊,分到很多的银子呐。

    本来是看到秦厉他们好像面色仓皇,正在发呆发愣,劫匪们心下正欢喜着,不料十几个人风驰电掣般的便是冲了过来。

    劫匪开始的时候还真是被特种兵这惊人的粗度和冲劲吓得懵坑了。只是在那一愣神的功夫,早有几组人嗷嗷的怪叫起来。他们几乎同时中了飞爪,脸上比老鹰的爪子抓过的要疼的对,顿时血流如注,更有甚者,眼镜竟然在刹那的功夫便是让飞爪掏去了。

    乖乖龙地咚,我们的五子登科阵便是专门用来克制他们的火器的吗?可他们没有火器,为什么我的眼睛一下子就没了呢?他们真是太厉害了,这绝不是老爷说的那样,他们是一群任人宰割的肥羊。

    迎头的几组劫匪被冲散了,后面的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便是为前面的人的后退,狼狈逃窜冲垮了队伍。

    余大猷和大虎等十五个特种兵几乎只是用了盏茶的功夫便是把迎面的上千劫匪冲的七零八落,没有了丝毫斗志,落荒而逃。

    乖乖龙地咚,就这呀,还以为他们有多大的本事呢?原来是一群乌合之众。他们还有个什么军师,军师听起来很牛,设计出的这五子登科阵也不错。

    但好阵也要有好人才能用呐。

    就他娘的这帮劫匪,看着人高马大,非常彪悍的模样,却原来个顶个的都是草包。一群草包还来想和我秦厉玩,这不是在开玩笑么?要知道,我秦厉可是忙着呐,没功夫和你们玩这样的过家家一样的小游戏。

    秦厉这样想,余大猷和十五个特种兵都是这样想。

    ……

    战斗很快结束了,上千名彪悍的劫匪五个人组成的五子登科阵更像是成了一个人。这样算起来本来是上千人的队伍成了两百来人。秦厉等二十个人应对两百人,那不是简单的很吗?

    劫匪们退下了,迎面却是昂首阔步走出一个人来。他好像根本就没把秦厉等人放在眼里,更是没把他们手里的飞爪,片刀看在眼里。总是他是一副趾高气扬,傲慢不已的模样。

    那人赤手空拳,目不斜视,晃悠着他瘦高的身体便是走了过来。

    这谁呀?他分明是来自劫匪的队伍,难道他就不怕我们用刀子收割了他的脑袋?

    那人这样狂妄的走过来,倒是让秦厉纳闷不已,增加了很大的好奇心。你不是不怕死吗?行!小爷就给你个面子,让你多活一刻,看你小子到底要干什么?

    来人越来越近了,秦厉看清了他的相貌。

    好丑陋的一个人呐,朝天鼻,大嘴巴,最重要的是他还一个耳朵大,一个耳朵小。

    生的丑不是你的错,可是这么丑还出来吓人便是你的不对了。秦厉这样想到。

    那人走至秦厉跟前,微微拱手问道,“我乃徐渭,想见见秦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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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九十六章 徐渭

    徐渭,字文长,是浙江绍兴人。他在大明的历史上应该是个名人,和解缙、杨慎并称“明代三才子”。

    徐渭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大家族,他的父亲徐聪做过四川夔州府的同知。徐聪的原配姓童,他为徐聪生下徐淮、徐潞两个儿子,之后童氏便是得了一场暴病,不治而亡。

    童氏死后,老爹徐聪又娶了一个老婆苗氏。这苗氏为人非常不错,深得徐聪的喜欢,但就是不能生育,这不禁让徐聪很是苦恼。

    要知道,在封建的大明时代,多子多福的思想是非常严重的。作为一个男人,如果没有几个儿子,那出门之后都不好见人呐。尤其是像徐聪这种家庭虽然没落,但也是还算过得下去的人。

    所以徐聪在六十岁的时候又纳了一个小妾。这小妾长的那真叫一个美若天仙,小巧玲珑,最重要的是还非常聪明,这样既年轻又漂亮的女子很得老徐聪的喜欢。

    很快,这小妾便是身怀六甲,更是让徐聪喜上眉梢,那是整天都是围绕着小妾转悠了。

    苗氏因为一直没有给徐聪生育,在徐聪乃至整个徐家都是有种怯怯的感觉。虽然她起先很得徐聪的喜欢,但母以子贵,一直没有个一男半女,日子长了便是失宠了。

    此时整个家庭的注意力都是集中在了怀孕的小妾身上,那小妾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十月怀胎,之后便是产下一男婴。这个男婴便是徐渭。怎奈自古红颜多薄命,可能是小妾的生活遭到了老天的嫉妒,在徐渭不到一百天的时候,小妾便死了。

    最可悲的是徐渭的母亲死后,老爹徐聪也是身体每况愈下,不到半年的时间也是死了。这下好了,不到一岁的徐渭便是父母双亡,处在襁褓中的他可谓是命运多舛呀。

    之后的徐渭理所当然的由没有生育过的苗氏抚养。说来苗氏真是善良的女人,对待徐渭就像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一样,对徐渭百般溺爱。小小的徐渭的童年也算是过的不错,但他幼小的心灵深处却是非常悲观的。

    父母亲都死了,苗氏虽然对他视如己出,但多愁善感的徐渭心中的那份悲凉又有何人知?

    不幸的事情总是要接连的发生,在徐渭十四岁的时候,苗氏也死了。这下徐渭可是正儿八经的无依无靠了。他才只有十四岁,还不能自食其力,没有办法,他便是跟着长兄徐淮过活。

    长兄是亲的,但嫂子却不是亲的。长兄那里还好说,但每天徐渭在长兄家中,见到的是长嫂那一张阴郁不堪的脸。单单的是脸色难看也就罢了,徐渭还时不时的要受到她的冷嘲热讽。

    此时的徐渭正在私塾读书,没有生钱的门路,还是必须要靠长兄和长嫂活命,他只好顽强忍耐住。

    呵呵!反正是你们的兄弟,咋说你们也不能不顾及脸面把我赶出家门吧。徐家怎么说以前也是大家族,可怜的面子还是要有的。

    庶出本身就是没有地位的,徐渭从小便是受到了很大的刺激,他立下一个伟大的志向,考取功名,要寻找到做人的尊严。谁说庶出的孩子就没出息了,谁说庶出的孩子就不能自己争取应该得到的权利了?

    在白眼和羞辱中徐渭长到了二十岁,正好赶上府试。府试考中之后便是秀才了,不幸的是徐渭却是没有考中。这下正好了,长兄和长嫂那是好一番奚落,那种受尽白眼的滋味简直无法忍受。

    说来徐渭应该是个非常聪明的人,在他六岁的时候就开始读书。九岁的时候徐渭便能顺利写出八股文了。

    徐渭还仿照扬雄的《解嘲》作了《释毁》,当时便是轰动了全城。养母苗氏更是高兴的几天几夜不能合眼。她认为徐渭长大之后必能高中。

    徐渭小小年纪便能和杨雄相提并论了,当地的绅士们称他为神童。

    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徐渭便是与越中名士姚海樵等人相交往,被列为“越中十子”之一。

    在一次酒宴上,有人有意为难徐渭,指着席上一件小东西请他作赋,暗中却命童仆捧上丈余长的纸卷。

    徐渭稍稍皱眉便是立身把笔,一气呵成,惊倒了满座的人。

    传说徐渭还在上私塾的时候,先生看他聪明伶俐,便要考考他,让他拿着两个水桶去提水,期间要过独木桥。当时徐渭年龄小,力气也不足,自然是非常困难的。但先生看见徐渭高兴地抬水回来,惊讶的问方法,徐渭高兴的说“把水桶放水里自然轻松多了!”

    乖乖隆地咚!当时秦厉的物理学科还没传扬出去,根本就没有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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