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之中原-第1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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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山口顾仙佛才发现,老黄昨晚讲得关于这雾露山的神奇之处确实不虚。顾仙佛之前游山玩水架鹰斗犬的时候也走过大乾不少的著名名山大川,按照道理说,雾露山这个山脉高度是怎么都不可能云山雾罩的,但是这雾露山中此时却是肉眼可见不远处有白雾在山间流动,白雾之浓宛如实质一般,若是被这白雾笼罩进去,肉眼可见距离也就不过两三丈,没有熟悉之人带路,哪怕是个天字高手,恐怕也得成为一个蒙头苍蝇。
老黄手持一节五尺有余的光滑木杆,带着黑龙在前面小心翼翼地在前面开路,顾仙佛与虎头儿二人紧随其后,冯青流苏二人居中,张妙清今日不知是抽了什么邪风,不仅沉默寡言,而且独自一落在了队伍后面,不知在想些什么。
顾仙佛跟在老黄身后,一边看着四周风景一边问道:“黄大哥,我方才看进山的猎户,大多数都是一人独来独往,偶有两人结伴者,也都是兄弟或者父子二人,这雾露山中云山雾罩极易迷失方向,方才用饭之时又听人说起山里还又山匪横行,既然如此,大家为何不互相结伴,以求自保?”
老黄一边拿着木棍开路,一边头也不回说道:“这事儿说来也简单,顾老弟,你有没有听说过关外的参客?”
顾仙佛心思通透,听老黄一提便明白过来,轻叹一声道:“明白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啊。”
虽然老黄顾仙佛二人一来一去之间便明白过来,但是懵懂的冯青却还是被蒙在鼓里,自己想来想去却是又怎么都想不通其中道理,行了不到片刻功夫,冯青终于按捺不住心中好奇,伸手悄悄拉了拉顾仙佛衣袖,小声道:“顾公子,什么叫参客啊?”
顾仙佛边走边含笑解释道:“在关外长白山,是老参产量最好,也是成色最好的地方,所以长白山的很多居民,都以挖人参作为谋生的手段,久而久之,人们便把这些人唤作参客,是一份比较特殊的行当。”
冯青哦了一声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但是又追问道:“可是这参客,和进入雾露山的猎手不敢结伴又有什么关系?”
此时刚刚进山,要猎到那草上飞白狐少不得要在山中行上一段时间,反正也是先来无事,顾仙佛就当是说话解闷了,边走边向冯青娓娓道来:“这参客刚刚兴起的时候,是一份挺不错的职业,所谓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那些长白山居民世代住在长白山之中,当然要靠着长白山维系生活,一个寻常家庭,维持一年生活也不过十余两银子,山脚种田进山打猎,倒是也算生活得滋润,但是冯小姐,你可知道,一个寻常青壮,劳作一年也不过十两银子,但是若是发现一株百年以上的老参,那可是至少三千两银子起步的,就算百年老参不好找,但是十年、二十年的,也是能卖的上几百两银子的。这其中差距,你自己算算。”
冯青在心底略一盘算,便掩着小嘴惊呼出声,她自然不会因为这区区三千两银子而惊诧,只是一株百年老参,就能养活三百户人家的一年开销,这其中差距,还真是大的惊人。
后面张妙清轻飘飘补上一句:“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大乾立国不过十七年,已然是这幅德行,百姓辛辛苦苦劳作一年,还抵不上一根参须的价值,也是当真可笑。”
顾仙佛不理会张妙清的酸言酸语,继续向冯青解释道:“据说在长白山参客刚刚兴盛的那一段时间,山里风气还是极好的,山里人参多,只要入山找上一段日子,基本不会空手而归,所以当地人便推族老立了规矩,三十年以下的人参留给后代子孙,谁都碰不得,而三十年以上的老参,就全凭本事取了,而若是你发现了一株老参又不想当时便采摘,那也好办,只需在老参上系上一根红绳,那边说明这老参有主了,旁人就算看见,也不会动的。”
冯青点点头,煞有其事讲道:“这风气习俗确实是极好的,只有这样,大家一块发财一块进山,也算有个照应。”
老黄轻叹一声,边轻车熟路地在前面开路边接口道:“若是这样和和睦睦下去也是好的,只是不知道从何时起,人们发现一个挺简单的道理:漫山遍野的找参,哪有杀人抢参来的容易?所以现在敢进山的参客,大多数都是亡命徒,腰里掖着短刀胸间藏着毒药,抢了你的参留你一命算是顶好的,大多数都是杀人越货之徒。在这种情势下,哪有人还敢结伴进山?到了山里以后,碰上一株百年老参,那可是白花花的三千两银子,你能忍住不动心,能防住身边人对你抽冷刀子?”
老黄说到一半冯青便明白过来,随着老黄继续诉说,冯青神色愈加低沉黯然,也就是这时候,冯青才意识到这趟自己在闺房中念念不忘的江湖行似乎没有自己原先预料的那么美好。
等到老黄说完,冯青低头轻轻叹了一声,岔开话题问道:“黄叔叔,长白山里有老参迷人心智,这雾露山里有什么东西,能让人对其畏惧胜过山匪迷雾?”
老黄意图打破沉闷气氛,故意卖关子道:“冯小姐天资聪颖,你不妨猜上一猜。”
冯青果然兴趣便被转移走,歪着小脑袋努力思索良久,过了大约半盏茶的功夫,才理直气壮道:“我不知道!”
老黄沉默不语,顾仙佛目瞪口呆。
冯青摸了摸小脑袋,悻悻道:“我确实不知道,除了人参,山里还能长出什么东西来能值得上几千几万两银子,难道是咱们要猎的白狐狸吗?”
顾仙佛哑然失笑,耐心解释道:“这白狐皮虽说价值高一些,但是也没达到老参这种有价无市的地步,只是算一件不错的物件罢了,只是这山里的东西,不一定是地里长出来的,比如……金脉?”
顾仙佛此言一出,队伍里数人瞬间神经紧绷起来。
若是这雾露山里真有金脉的话,那这一临时队伍的可靠性就有待商榷了。人参好歹有价可循,金矿那可是富可敌国。
所幸老黄摆摆手,苦笑道:“若是有金脉,那老黄就不做猎手了,干脆淘金去算了,只是这雾露山里偶尔会发现灵芝罢了,虽然不多,但是哪个猎手没有侥幸心理,万一给自己碰上了呢?”
老黄此话一出,队伍中的微妙气氛这才缓和下来,众人如释重负。
顾仙佛也是哈哈大笑,眼睛余光却一直放在队伍侧后方的张妙清身上。(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二百七十九章 山中奇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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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帖龙儿负责格伦布达已经有三个月有余,这三个月里以来他几乎是枕戈待旦,只用了不到五十天时间,便把格伦布达打造成了铁桶一般的军事堡垒。他可是记得五十天前,格伦布达被自己麾下勇士攻破的惨烈场景。
当时的格伦布达,由“上天赐予的礼物”一瞬间便转化为世间最惨烈的炼狱,郭汝槐手持两把西凉刀身先士卒,八千西凉军死战不退,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鏖战两天一夜,竟然打退了己方七波攻势。
要知道,郭汝槐率领的那八千西凉兵面对的可是左帐王庭派出的两万精锐骑兵啊。
帖龙儿现在想起郭汝槐扶着西凉旗战死的那一幕,虽然他不承认,但是还是有些胆寒。
当时郭汝槐已经身中二十余刀且面目全非,他扶着残破的西凉旗,每说一句话嘴里都要涌出大口的鲜血,但他还是笑着把那句话说完了。
郭汝槐说:“这马场里的熟马,你们可得给老子养好了,不出一年,顾将军是要来亲自拿回去的,你们的人头,就算是利钱了。”
说完这句话,郭汝槐身亡,脸上带笑,死不瞑目。
帖龙儿沉吟良久,最终决定把郭汝槐按照汉人礼仪厚葬,旁人都夸耀帖龙儿是一个敬重英雄的汉子,但是帖龙儿自己心底知道,他是害怕了。
帖龙儿今年五十二岁,虽说年过半百但是身体还是相当健硕,每顿饭能吃得下两斤羊肉喝掉一整袋奶酒,帖龙儿是个经过无数次鲜血与死亡检验过的地字上品高手,擅使重刀,佩刀“山崩”足有九十斤,也因为他挥刀太猛,导致他右臂比左臂看起来要粗壮一圈,第一次见帖龙儿的人目光肯定要被他粗壮如成年人大腿的右臂吸引。
帖龙儿看上去是个大咧咧的豪爽汉子,最喜欢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但是熟悉他的人知道,他其实心思相当细腻,不是女子的那种细腻,而是有着一种近乎直觉般的于细微处明察秋毫的能力,所以与他共事的很多人表面上与他玩玩闹闹,但是都相当有分寸,从来不会触及帖龙儿底线。
与大多数人的猜想相反,帖龙儿并非出身于万户以上的大部落,当然也非是惨到催人泪下的奴隶出身,他出身于一个百户大小的小部落,并且这个部落在一次与千户部落的冲突中被剿灭,这一点是有寥寥数人知道的。
但是没有一个人知道的是,他那个部落之所以灭亡得如此之快,是因为他帖龙儿做了最关键的人物。
那个夜晚,是他领着那千户部落的大军找到自己部落的。
并非是那千户部落有他的亲人人质在手,也非他生命受到了威胁,而是他自己找到了那个带兵的千户,主动送上门去。
没什么别的原因,就是他太想出人头地了。
既然老天对我不公平,不肯给我机会,那我就自己创造机会吧。
帖龙儿成功了,带着他族人的哭喊与鲜血,他走出了第一步。
他并不承认自己是背叛者,毕竟那是族长的儿子惹怒了那个千户,族长想要全族都给他儿子陪葬,我不想死,这也没什么错吧?
更何况那个千户可是拉来了三百名轻骑兵,自己这个弱小部落男女老少加起来也不过一百二十人,怎么可能逃出生天?既然都是要死,为什么不死的有价值一点呢?
放心吧,我会带着你们这一百二十条生命,好好活下去的。
离开那个变成废墟的部落之时,帖龙儿在心底暗暗对自己发誓。
靠着族人的鲜血与一百二十条生命,帖龙儿成了一名地位最低兵权最小的十夫长。
到现在,他已经是左帐王庭中风头煊赫的万夫长之一了。
从十到万,这中间的跨度要多少代人才能填平?帖龙儿有理由自豪,他紧紧用了四十年的时间,便填平了这个看似天堑的沟壑。
格伦布达最中央最繁华的那间大帐之内,帖龙儿从假寐中悠悠醒来。
他从一方宽大的洁白虎皮上坐起身,狠狠揉搓了数下自己入老树般枯燥的脸庞,使劲摇了摇头,才把睡梦中族人的哭喊挣扎给甩出脑海。
一旁伺候的两名婢子看到主子醒来赶忙端过一盏温度适宜的羊奶,帖龙儿接过羊奶,仰首一饮而尽,舒服地拍了拍肚子之后,把手里拿个铜制酒樽随手扔到角落里。
那两名婢子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容,一个年龄小些但是已经发育饱满的绿衣婢子蹲下给帖龙儿轻轻捏着大腿,一个年龄大些且风情万种的蓝衣婢子绕到帖龙儿身后替其敲打着肩膀。
帖龙儿低头看了这两个婢子一眼,内心毫无波澜,这两个婢子来到帖龙儿大帐中不过十余天,但是帖龙儿却已经对这两人完全失去了兴趣,这两名婢子生得确实是千娇百媚,虽都是处子却精通房中之术,更难得的是这两婢子并非是匈奴人,而是从西凉掠来的汉人女子。在草原之中,如此完好的一个汉人处子足足可卖三十两黄金。
就算帖龙儿贵为匈奴万夫长也不得不承认,匈奴中除了贡献给大单于和左右贤王的那一批最精致的少女之外,大多数女子与汉人女子是比不得的,不论是身姿绰约风度还是肌肤脂滑的程度,大手大脚的匈奴女人都比不上细致婉约的西凉女人,而且帖龙儿还听说,在大乾帝国中,西凉女人其实是饱经风霜侵蚀的粗鄙女人,再往东一些的太平郡女子,和再往南一些的江南女子,与西凉女子比起来,就像是西凉女子与匈奴女子的差距一样大。
想到这里,帖龙儿对自己身边的两个婢子更加厌烦,他在心底盘算着,这两个婢子到底是作为箭靶射死,还是直接赏给手下如狼似虎的儿郎,让她们直接在床上被鞭挞而死?
一想起那混合着鲜血的丑陋画面,帖龙儿就兴奋得浑身颤栗。
伺候他的两个婢子自然能感受到主子的情绪变化,虽然脸色还是笑着,但是眼神中的恐惧却出卖了她们的真实想法。
营帐厚重门帘被人外面打开,也打断了帖龙儿的思路。
腰佩弯刀的亲兵走了进来,单膝跪地右手自面前划过手腕紧贴左臂膀大礼行过后,方才恭敬禀报道:“万长,风月姑娘来了,就在帐外等候。”
一听风月姑娘四字,帖龙儿大悦,站起身笑道:“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风月来了让她直接进来便好,你们也是死脑筋,快滚出去。”
亲兵再次行过大礼,这才恭敬退下。
片刻功夫过后,便有一女子推开营帐门帘走了进来。
这女子就是亲兵口中的风月姑娘了,大约二十五六岁的年纪,身着一匈奴人中普通箭服显得英姿飒爽,面相也是尽显英气勃勃,行为举止之间便带着一股男儿气。
看到帖龙儿,风月喜笑颜开,但是一看到他身后两个如花似玉的婢子,风云脸庞顿时冷了下来,虽然没有发作,但是那一双似乎会说话的秋水长眸已经表达了主人的情绪。
帖龙儿一脚踢在一名婢子后背后怒声道:“愣在这里干嘛,还不快滚?!”
那名女子被踢了一个趔趄,泪花已经在眼眶中打转,但还是强行把泪水咽了回去,恭敬施礼之后才与另一名婢子一起联袂退下。
风月这才脸上重新浮现出笑容,盈盈一拜道:“风月拜见大王。”
帖龙儿赤足走上前去扶起风月,哈哈大笑道:“这营帐里就咱们两人,夫人与我客气什么,那两个婢子是一个小部落前几天进贡过来的,夫人不喜欢,我这便下令把她们两个处理掉。”
风月娇嗔一声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