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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美人剔骨-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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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何况,她还不是块木头。

    在与他四目相接的这一瞬,她居然无来由的感到了心虚,像是自己很对不起他,虐待了他似的。

    好在这种怪异的感觉也只是持续了一瞬,便被她压下了。

    并非是她生来便懂得冷静和克制,而是眼下正淋着雨,四周弥漫着冷冽的寒意,就算她想头脑发热一把,也没有那个条件。

    “看够了么?”

    于是她轻笑一声,伸指将被雨水沾湿的一缕乱发拨到了耳后,然后屈下膝,半蹲在他的身侧,讽道:“我又没什么好看的。”

    “不,你其实很好看。”

    此时他倒是出人意料的选择了坦诚,“以前我没有夸你,是怕你听了会变得骄傲,那样就不讨人喜欢了。”

    “哦?”

    许含章重又握住了刀柄,似笑非笑的道:“这种话,以前我就不爱听。而现在,就更不爱听了。”

    她想听的,是他所掌握着的,而她不曾得知过的那些阴私。若让她去查,只怕穷尽毕生之力,也未必能拼凑出完整的真相来。但对他来说,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所以,这是他有恃无恐的依仗。

    即使性命已危在旦夕了,也还能摆出猫戏老鼠的高姿态,时不时的伸出利爪,不轻不重的挠上她一下。

    所以,这是她无可奈何的地方。

    即使已不耐烦到了极点,也不能干脆利落的杀了他,只能忍着,噎着,受着,盼着他能快点把真相说出来。

    “你想知道的,到了那天,我便会仔仔细细的说给你听。在你死之前,或是,我死之前……总之,我会告诉你的。”

    清晨,他在马车上对她做出了这样的承诺。

    “如果你还是个男人,就得说话算话。”

    尽管她胜之不武,但那是他自己撞到刀口上来的,她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愧疚,更不会有一星半点的迟疑。

    “既然你快死了,那是时候该兑现了。”

    因为那把寓意特殊的荷花伞还在眼前迎风招摇着,许含章心里愈发的堵,不想配合他再磨蹭下去了,便微微一笑,倾身靠近了他,温热的呼吸拂在他的耳畔,媚眼如丝的催促道。

    她的姿态很妖娆,动作却极尽残忍。

    几乎是话音刚落的那一瞬,她便抬手将捅入他胸口的那把刀拔了出来。

    “哧”的一声,伤处的碎肉翻卷,鲜血如泉水般喷溅。

    一直以来都咬牙死忍着的崔异,终是在此刻发出了压抑的闷哼声。

    “疼吗?”

    她顺手将刀扔到一旁,接着漫不经心的扫了他一眼,自他衣袍上利落的撕了块布条下来,将这处伤口草草的包扎了一下。

    “虽说我下手很有分寸,绝不会致命,但要是失血过多了,你还是会丧命的。我可不想正听到关键的时刻,便瞧见你脖子一抻,咽了气。”

    她抬袖擦了擦溅在面上的血珠。

    他的血,原本是热的,但让雨水一浇,就变为冰凉了。

    “你的眉心上,还有一滴。”

    崔异忽然含笑道。

    一滴血溅在了她的眉心,却奇迹般的没有被雨水冲花,而是稳稳的凝于其上,映着她如雪的肌肤,就像是凭空多了颗相思的朱砂痣,旖旎无比。

    “是吗?”

    许含章立刻往眉心处一拭,然后道:“你可以开始说了。”

    “好。”

    眼见那颗朱砂痣就这样没了,崔异深觉惋惜,无声的叹了一口气,“但是,你得先过来。”

    说着顿了顿,“到伞下来。”

    “不来。”

    许含章想也不想的拒绝了。

    “我是为你好。”

    崔异竭力举起了手上的伞,将伞面最大限度的倾斜到她所在的那一侧,“再淋下去,你不止是受凉,还会……”

    他欲言又止的打量着她身上的春裳。

    然后,礼节性的移开了眼。

    许含章循着他先前的视线,略一低头,便看见春裳的布料都变得有些半透明了,虽不至于曲线毕露,但总归是不得体的。

    “不劳你费心了!”

    她不禁恼羞成怒,猛地夺过这把伞,遮在了自己的头顶。

    “那就好。”

    看到她似曾相识的、孩子气的举动,崔异怔住了,随即淡淡的一笑,“不过,你可要守好了规矩,千万别往我身上乱瞟。”

    因着躺在地上的缘故,他整个人被淋得更为狼狈,衣衫紧紧的贴在了身上,隐约能窥出线条分明的身形来。

    “我没有那个兴趣。”

    许含章不想和他做无谓的口舌之争,只将伞面往他身前斜了斜。

    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不想浪费自己的包扎成果,也不想他还未将话说完,便被大雨给淋懵了。

    但崔异的心头却骤然一暖。

    “事情,要从二十几年前说起。”

    见着她迫切想要知道真相的模样,他不再一味的打岔和逗趣,而是认真的看着她,温柔说道:“听上去很漫长,很复杂;其实,很简单,很无趣。”

    “当今的圣上,在二十几前是一个不受宠的太子。”

    崔异语出惊人道:“但他不受宠,在我看来是理所当然的。这和出身无关,和母族无关,更和政绩无关。只因……他是一个又当又立的人,行事十分不堪。”

    既想要当花娘,又想要立牌坊。

    既想要磨刀霍霍,又想立贤德之名。

    “当年,他为了能争取到有力的支持,得以顺利继位,便和太原王氏的人做了某些交易,且娶了王氏的嫡长女为正妻,顺利拉拢了几大世家为靠山……后来,他终是如愿以偿的坐上了那个位置,却添了一桩新的心事——满朝的文武百官,大多是从士族中出来的。他自己是借着士族的势上位的,难免会担心士族的胃口会日渐膨胀起来,以至于威胁到他的地位。他很想将士族连根拔起,奈何有那个心,却没那个胆,不敢真正的动了士族的根基。”

    崔异的表情很是不屑。

    “于是,他只能大力提拔寒门庶族的子弟,想以此来打压一下士族,并保持着制衡的局面。但他又怕寒门的人会借机站稳了脚跟,成为又一个士族,于是也不太敢放心的任用他们。”

    “这是何苦来哉?若真是有骨气、有情操,当初就不该急吼吼的向王氏一族卖了身,事后也别去嫌对方会摆出恩客的架势来对他,更别在得了好处、吃干抹净后才想着要从士族的手里赎身,顺带还反咬对方一口。”(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一百八十六章 落

    (全本小说网,。)

    豆大的雨点打在了伞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如果用帝王心术、天家无情来诠释这一切,兴许会显得体面些,说不定还能添上杀伐果断的气质。”

    崔异的唇边扯出一抹冷淡的嘲讽,“可惜了,此事在我看来,就是这样的性质——又当又立,令人不齿。要是发生在寻常百姓的家中,他就是忘恩负义,不知廉耻,端起碗来扒饭,放下碗来骂娘的小人。一边用着妻子家的银钱,在外面打肿脸充胖子,装富摆阔;一边又想耍威风,恨不得将妻子家的人都踩成他脚底的泥。”

    但只要一朝披上了皇室的皮,他的行径便被美化了,且用不着自己主动跳出来洗白,便有数不尽的人来帮他开脱。

    白天刚下过一场鹅毛大雪,在地上积了厚厚一层。走在路上,许氏脚上的鞋子很快就被雪水浸湿,寒意顺着脚尖朝四肢百骸蔓延,冷得她打了个哆嗦。

    但这只是身体上的冷,比不上心里的冷。那种冷让人窒息绝望,生不如死。

    三个月前,她跟着公公婆婆,风尘仆仆的赶到都城和宋岩团聚,本以为从此能苦尽甘来,结束夫妻俩常年分离的日子,谁知当天晚上,宋岩就说她过门多年没有为他生下一儿半女,因此他要休了她,另娶一个能生养的。

    “我的身体健康的很,是能够生养的,只是,只是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太少,所以没有怀上……”,他要休了她?许氏吓了一跳,忙红着脸解释道。

    “你以为我现在还有和你同房的兴趣?”,宋岩嗤笑一声,把她粗鲁的拽到梳妆台前,指着那面铜镜说,“你好好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什么模样,就连灶房里烧火的大娘都比你显年轻。实话跟你说,我现在有了意娘,她是国子监张司业的独女,貌美如花,知书达理,胜过你千万倍,你最好识相点,早早让出正妻的位子来,否则别怪我翻脸无情。”

    原来他已经有了意中人,只要把她这块绊脚石蹬开,他们俩就能成亲了。

    许氏愣了愣,委屈和悲愤涌上心头,她抽泣着诉说起自己多年来的苦楚和艰辛,“九岁那年我就嫁到了宋家,这些年来我孝敬公婆,操持家业,田地里的活儿也是我一个人干……”

    九岁那年,许氏的二哥拿不出足够的聘礼娶媳妇,媒婆便出主意说三十里外的村子有户姓宋的人家想给自个儿的独子找个童养媳,若许家把大女儿嫁过去,就能得二十两银子的彩礼,刚好能用来凑他的聘礼。

    二十两不是小数目,做庄户人家一年的开销都绰绰有余。许光宗动了心,兴冲冲地告诉了爹娘。老两口却并不急着嫁女,而是四处托人打听宋家的情况,得知宋父在县里的私塾里教书,人品学问都是没得说的,宋母是县城里一个富商的妾室所出,说话轻言细语,性子平和,他们的儿子宋岩长得一表人才,知书达理,这才放心的将女儿嫁了过去。

    嫁过去后,许氏每天都忙忙碌碌的。天还没亮就要起床做饭、打扫院子、喂猪喂鸡,再给一家人轮流端洗脸水,伺候洗漱,除了家务活,地里的农活她也包了,锄地挑粪种菜种瓜都是她的事,晚上为了节省灯油,还要借着月光绣鞋垫和编菜篮,等赶集时拿去卖钱。

    她把宋家里里外外都收拾得井井有条,让宋子玉可以安心的读书,考取功名。

    村子里很多人都说她傻,都说宋家是把她骗来做牛做马的,可她完全没放在心上。她认为宋家的人都极好,宋父是没帮着做多少农活,人家是斯斯文文的教书人,哪能下地做粗活;而宋母是个好婆婆,比她的亲娘待她还要温柔和蔼,只是因为身体不好才不能帮她分担家务;至于宋岩这般温文儒雅的少年郎,更是方圆百里都找不出第二个。

    她还年轻,有的是体力和精力,并不觉得每天有多累。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她从花儿一般的少女熬成了粗手粗脚,皮肤黝黑的农妇,宋母却依然皮肤白皙,保养得宜。

    在她十六岁那年,宋子玉考上了秀才,之后一直留在都城拜访名师,结交朋友,又过了三年,他考上了举人,依然留在都城,不曾归家。

    见他迟迟不归,许氏开始忧心自己的将来:夫君年少英俊,又有功名在身,想必多的是美人投怀送抱,而自己无才无貌,又无儿子傍身,根本没任何优势。她忧心忡忡,却不敢提去都城的事,宋母早早跟她说过女人安分守己的呆在家就好,万万不可叨扰男人,坏他们的事。

    宋子玉寄回一封家书,说在都城的西面买下了一座宅子,布置得极其雅致舒服,又请了一帮丫鬟和仆妇,要接全家人去享福。宋母说以后多半是不会回来了,就做主卖掉了老宅和田产。

    “你有完没完!”,话音未落,白面书生就变身黑面煞神,将许氏推倒在地,“这些事我请个管事的婆子也能做,你他娘的少来邀功!”

    这是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下了两天两夜才消停。这么冷的天,虽不至于将整个都城变为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但满目的萧条凄冷是必然的。路上行人寥寥无几,大多是迫于生计必须出来上工的平头百姓,这些人穿着单薄破旧的粗布麻衣,瑟缩的走在路上,看上去甚是凄凉,但他们的表情是木然的,仿佛早已习惯了如此过活。

    天空是灰蒙蒙的,被铅云层层叠叠的覆盖。

    天幕上没有月亮,连一颗星子也无,惨淡得可怜。

    山间也是灰蒙蒙的,带着寒意的雾气从谷底、树丛升起,将山野笼罩,苔藓爬上了形状古怪的岩石,给它平添几分狰狞。

    冰冷的泉水从石缝里渗出,滴落在干涸的沙地上,发出似有若无的幽咽之声,墓地里的磷火闪烁着绿莹莹的光,偶尔在墓旁松树的枝桠间亮起,像女鬼妖异凄冷的眼眸。

    “石脉水流泉滴沙,鬼灯如漆点松花。”,用诗鬼李贺的这两句诗来描述眼前的情景,最合适不过。

    张老三身穿一件单薄的麻衣,脚踏一双露趾的草鞋,小心翼翼的推着破板车上了山道,在乱葬岗前停下。这里坟包密布,阴风阵阵,四处散落着支离破碎的人骨和碎肉,不远处有几只野狗为了争抢一只人腿而厮打起来。(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一百八十七章 挡

    (全本小说网,。)

    “哦。”

    许含章轻描淡写的应道。

    他的爹娘会生出这样的想法,本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这不是世家的毛病,而是世道的通病——但凡是作恶的人,他们根本就不会意识到自己是恶的。

    譬如那位魏主簿的母亲,她会觉得自己是恶的么?

    不会。

    她只会打心底里就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冠冕堂皇的,即使手里沾上了人命,那也都是被逼的,情有可原的。

    同理,崔异的爹娘也不会认为自己是在作恶。

    屠村一事,对他们看来不过是抬脚踩死了一片蚂蚁而已,用得着良心不安么?

    不用。

    尽管很残酷,但这世道的真容就是这般血淋淋的,完全不存在‘幡然悔悟’的一面。有的,也只是恶人后悔自己当时没能斩尽杀绝,或是大意留下了痕迹,事后不慎被人给发现了。

    “我爹参禅理,学庄信道,工于诗画,年少时便有谪仙之名;我阿娘则精通音律,善抚琴弄笛,煎得一手好茶汤,在点茶上也颇有造诣。”

    崔异的眼睛微闭,神情复杂难明。

    在旁人眼中,他的爹娘或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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