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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

一寸锦绣-第347章

小说: 一寸锦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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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挑了一匹里面最好的马,问了价,又心里估算了下,还学着砍价,路上问过小哥,一般马的价格,绝不能吃亏啊。

    “小哥年纪轻轻,到是会过日子,眼睛也毒,这匹马,可是我这最好的,行,就按着你说的价,成交。”

    “多谢老板!”

    “啊哟,是多谢小哥照顾生意,小哥,你这也不像镇上的,是外头来的吧,家里可放心你一个人出门。”老板收拾着马,按着要求,配上马鞍,又给按上马掌,趁着时间,就闲聊。

    天锦也不怕生,觉得,跟他们聊聊,可以知道不少事,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一点不假。

    “我是要去江口探亲,我跟着家人出过院门,没事,老板,去江口,是从这边走吧,下一个阵子远吗?”

    到了江口,就到了目山,记得没错,应该是大概四五天的路程。

    “江口啊,对,是从这边,不过,你要是一个人,多带些干粮,这里过去,下一个镇是干阳,晚上,可千万别赶路,不安全。”荒郊野岭的,有些走兽或者土匪什么的,可就麻烦了。

    不过这去的道上,到是很少说有土匪的,离着帝都近,还是安全。

    “好了,小哥,都搞好了,一路顺风。”

    “这是银子,多谢老板,告辞。”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开始,这老板还以为他是来闹着玩的,直到看到她拿出银子,这才相信她是真要买马。

    不过,也能理解,好像,像她这么大,确实很少有单独在外的,不过,她师兄也不大啊,五岁,就是锦山山主,闯荡江湖呢。

    还是因人而异吧,不管了,看着东西,都齐全了,放上马背,摸了摸马头,“你的颜色是棕色,小棕也不好听,就叫你疾风吧,这名字,多霸气,往后,咱们两就要结伴同行了。”

    马是有灵性的,的打个招呼。

    回到客栈,天已经黑了,将东西拿好,马交给店家照顾,自己回屋休息了。

    看着她买的东西,那暗中盯梢的心疼坏了,就是大哥,非要拖到这小子出城动手,这银子,怕是又花去不少,就是那一匹马,就不少银子了。

    哼,明天连银子带马,一起顺走。

    翌日,太阳出头,天锦就起来了,用过早膳,收拾东西,结账走人,骑在马背上,终于有了点点,行走江湖的味道了。

    出了小镇,加快速度,哈哈,跟在马场跑动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还是这样的舒坦。

    “疾风,到下一个镇子,有些远,咱们的加快动作,天黑前一定要到,那老板说了,晚上不安全,我也不想风餐露宿。”虽然想着不错,可是,一个人,她还是有些小怕的。

    早知道,就把简姑姑带上了,就怕她露陷,所以,没敢将她计划在内,继康,对不住啊,我是掐着点打的,应该没有大事,回来请他吃好吃的,给他将外面的事,作为补偿吧。

    对不住,对不住,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强行的自我宽慰了一番。

    “这小子,还会骑马,大哥,的赶紧追,要不就跑没了。”这到嘴的鸭子,不能飞了。

    “追!”看看是那小子的马快,还是他们的马快。

    一共六个人,追着天锦的步法就追了出去,这边的官道,没有之前的宽敞了,马蹄声格外的响。

    天锦自小习武,早就听到身后的马蹄声了,听上去,应该有几匹马,这么急,赶路的吗?想着还将自己的马驱到靠边些,别挡路。

    但是速度依然没有满,这难得有机会这么欢腾,自然要好好享受。

    纵马轻歌,年少风流~

 番外,公主与安平篇(4)

    ”追了好一会了,还差一点,奶奶的,赶着投胎啊,没事骑这么快。

    那大胡子看着前面的小点,好似被激起了斗志,双腿一夹,“驾,追,格老子的,还不如个半大的小子了。”

    觉得心情爽了,天锦减慢速度,开始慢悠悠的看看一路的风景,起码和走路,果然是两种感觉。

    “疾风,等下看到草肥的地方,就让你好好饱餐一顿。”

    后面追的没想到她会突然停下来,一下没刹住,直接扬长而去,扬起阵阵尘埃,天锦忙挥手,差点眯了眼。

    “掉头!”

    天锦睁开眼,看着自己前头,几匹高头大马,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坐在马背上,有的扛着刀,有的目露凶光,就像盯着猎物似的看着自己。

    这是……突发状况?哎哟喂,好玩。

    “你们是土匪吗?”从黎爷爷那听来的,这装扮有点像,就不知道是不是,的确认一下,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真的土匪,天锦已经兴奋到不行了。

    ?几人一头问好,这小子,不是脑袋有问题吧?不怕?还是他们的样子,不够吓人?土匪们纷纷审视了一下自己的装扮,往常,他们往别人跟前这么一站,那个不是吓的屁股尿流的。

    “小子,银子和马留下,小爷就饶你不死!”一直负责盯梢的那个稍微个头矮小些的,有些贼眉鼠眼的味道,直接开口。

    天锦差点没拍巴掌欢呼了,靠,真的是土匪啊,黎爷爷果然没骗人,哈哈,她的江湖之路,终于开始了。

    “太好了,这么说,你们真的是土匪啊,是不是?来,快来抢我。”有道是,先动手的理亏,但是还手不算。

    这…众人看向自家大哥,当土匪这么久了,头一回碰到这种情况,实在有些一言难尽,难道,真的是脑子有问题,他们在打劫一个傻子?

    “小子,别磨蹭了,也别逞口舌之快,马留给你,银子丢出来。”那大胡子终于开口了。

    “大哥!”那马值不少银子呢,大哥就是妇人之仁。

    咦,“不不,我不给,你们有本事来抢。”开玩笑,好不容易碰到这事,快来抢,别啰嗦了。

    当土匪的怎么能这么不爽快,不过,这个大胡子土匪,好像有点那什么…绿林好汉的味道?也不对,要是好汉,应该劫富济贫,她看着,怎么也不是富有之人吧。

    “哼,小子,敬酒不吃吃罚酒。”小个子终于找到机会,这下,大哥也没话说了,阎王要他三更死,不会留人到五更。

    提刀就冲了上去,天锦兴致勃勃等他过来,当那边刀落下,这边抬手,那边一颗石子也飞了过来。

    天锦伸手,双指架着刀,‘轻轻’的挪开,再看刀面,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前面的大胡子,内力不错啊,刚才,他是想打掉这刀吧,这么说,他是没杀心。

    但是,眼前这个怒气冲冲盯着自己的家伙,长的不好看就算了,还没有好心肠。

    反手一转,轻轻一拖,那小个子已经四仰八叉的从马上摔了下来,天锦夹着刀,顺手一扔,不偏不倚,正好落在那小个子的双腿之间。

    小个子两眼一翻,直接吓傻了,这会是真的屁股尿流了。

    “嘿嘿,功夫不好,还当土匪,太危险了,想杀我劫财?你们缺钱吗?是没饭吃还是没衣穿?”说不出个原由来,她可不能心慈手软,杀人是下不去手,但是,废了武功是可以的。

    娘说过,不可因一念之仁,而留下祸害,有些事,有些人,就应该斩草除根。

    此时马背上的天锦,虽然只有十三岁,可是心智,远非同龄人能比拟的,身上不自觉流露出来的气势,让对面几个人,不由的害怕。

    竟然怕起这个半大的小子,不管是因为刚才她展示的功夫,主要是她的气势。

    “小子,你是哪条道上的?”看了一眼地上的属下,大胡子开口了。

    哪条道?是指江湖门派吗?天锦歪着头仔细想了想,“我是锦山的。”

    锦山,余下几人这下是真吓着了,自从十年前,锦山以绣钥入世以来,一发不可收拾,如今,江湖中已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都说锦山高深莫测,今日一见,果然不假。

    就是一个半大的小子,出手就如此不凡,他们今天是不是做错了生意,江湖有江湖的规矩,不该惹的不能惹,否则,很难脱身的。

    “锦山,你说,你是锦山的?”大胡子突然显得有些激动。

    “没错!”

    怎么,锦山不行吗?如果今天不是她,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呢?是不是已经枉死他们手中了,路见不平就要管一管,好像江湖中人是这么说的吧。

    “我的问题,你们还回答我,为何要抢劫?”

    这,面面相俱,这什么意思,这匪贼抢劫,哪有那么多为什么,这当上土匪的,无非就是那些原因。

    躺在一旁的小个子终于清醒过来,眼中一抹算计,存折天锦没注意的空挡,悄悄的拿起刀,从天锦背后一跃而去。

    青锦虽然武功可以,但是,毕竟没有江湖经验,更无太多防备之心,这种偷袭的手段,没有察觉,就在刀要从背上刺穿的时候。

    她对面的大胡子弯身用剑挑起一颗石子,直朝天锦而去,天锦以为他想出其不意,望侧面侧身闪躲,刚想还手,就看到从身后通过来的刀尖。

    立刻明白是什么意思,哼!这人太过阴险,想要背后捅她一刀,差点交代了,果然是江湖险恶。

    不再客气,运气一掌,直击那小个子的心门,小个子震飞数米,天锦夺刀一跃而且,小小的身子,身法异常灵敏。

    “别杀他!”大胡子出声求情,这小狗子,确实心地不怎么样,贪财又不讲规矩,可好歹,入山也有几年了。

    天锦本来也没打算杀他,但是,也不会轻易饶他,刚才,要不是那个大胡子出手,她就一命呜呼了,收起下,手起刀落,只听的惊天惨叫。

    将手中带血的刀往地上一扔,扭身看向大胡子,“你出手阻拦,我饶他一命,公平,但是,他又害人之心,所以,武功废了。”

    处置的既公平又果断,大胡子无话可说,看向倒地嚎叫不止的下狗子,朝属下使了个眼色,让去救人。

    “多谢手下留情!”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小狗子刚才所作所为,被杀不冤。

    大胡子热切的眼神,让天锦有些莫名其妙。

    “你也不是大奸大恶之人,为何当了土匪,一群大老爷们,有手有脚,干什么不能养活自己?记住了,要是你们再敢随意打劫路人,让我知道,天涯海角,你们也跑不了。”黎爷爷说过,江湖有江湖解决事情的规矩,和朝堂是不一样的。

    “我爹就是土匪。”这算是解释了,是子承父业。

    这样啊,好像是没的选择,就想她似的,父皇是皇上,她就的担负大锦的将来,“如果你不想当土匪,也可以不干了啊。”

    “那能跟你去锦山吗?”大胡子的话让他身旁的人愣了下,马背上的天锦也愣了下,这什么情况。

    “这个…”她就是借锦山的名头,这锦山收人,她也不知道啥规矩啊。

    不过,这人要是能改过自新,不当土匪还是不错的,只是…“你去锦山看看他们收不收你吧。”她做不了主。

    一个小插曲,天锦没有耽搁太久,一路继续赶往干阳,途中休息时,不免细想,为何这个世道,都是子承父业?她要女承父业,而且,为何上一代人做什么,下一代人就一定要做什么呢?这样是否是对的。

    还有,老师说,现在是太平盛世,太平盛世之下,依然有盗匪之祸,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太平盛世,或许只是史书,或者从大面积的政绩来相对看的?

    百姓可觉得,现在是太平盛世,既为君者,以民为本,那是不是应该,以民之所需,民之所愿,民之所求为根本?

    好似有些复杂!

    “谁?”有人跟着自己?

    被发现了,大胡子只好露面,他已经很小心了…

    “是你…”

    …。天锦就这么被人赖上了。

    头一回骑马一天,刚开始的兴奋,到夜幕降临后,摊在客栈床上,双褪岔开的痛苦,这才一天,那娘亲和父皇他们以前兴兵打仗,一走数月数年的,几乎都在马背上。

    而且还是战马,他们是怎么过来的?难道,真的跟芽儿姨姨说的,摸出一层茧子?想想,大腿内侧,摸出茧子硬邦邦的,就怪别扭的。

    躺了好一会,才面前起来,直到这时,才知道,从小锦衣玉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出门在外,一切靠自己的感受了。

    就如现在,想给自己上药都有些困难,虽然现在多了个小根本,但是,是个男的,如今她可不是小时候那个不知男女有别是啥意思的丢人丫头了。

    最后,想了个办法,买了些棉絮,到裁缝店,让做了两个护腿,绑在身上,骑马确实舒服了许多。

    “如何,找到人没?”出去快三天了,这宫里知道的,都急疯了。

    青锦将刚接到的消息递给秦玥玺,“人已经过了干阳,猜这孩子,是去目山了,放心吧,白墨已经追上了。”有人盯着,她也放心下来了。

    看完手中纸卷,秦玥玺不淡定了,啥玩意,还遇到土匪了…“不行,阿锦,咱们还是把天锦这孩子接回来吧,她要去目山看看,派人护送过去,也没两天路了,看完赶紧带回来。”旁边还跟着个男的,这才是最重要的,还是土匪窝出来的,想想就害怕。

    这孩子,怎么这么执拗啊,这上面明明说了,骑马都受不了了,还不肯回来,那外头的苦,她能吃得消吗?

    “这么做,她不死心的,放心吧,锦山那边过几天也接到信了,到时候,江湖上有人照看,暗中有白墨,不会有事,她想去看看,就让她去看看吧,总走不丢。”或许,还有益处。

    这皇宫教出的孩子,确实拘束了些,这孩子处理土匪的手段来看,还算果断。

    “我是担心她在外头吃住不惯,她到底是个女孩子。”

    “女孩子怎么了?当初立她做皇太女的时候,谁说的?”这人,这时候想到是个女孩子了,当爹的…

    被自己的话给掐死了,秦玥玺无言以对,只能尽可能的做到不让孩子受苦,就要招呼杨喜。

    “不许,她要体验民间生活,就的吃住行都体验体验,你不许让杨喜派人暗中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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