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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古穿今之国民妖精-第94章

小说: 古穿今之国民妖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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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一遍,我爱你。”

    谁会嫌星星太多,每颗星星都在太空中转动;

    谁会嫌鲜花太多,每朵鲜花都洋溢着春意;

    说,你爱我,你爱我一声声敲着银钟;

    只是要记住,还得用灵魂爱我,在默默里。

    她沉默着看他依然没有丝毫醒过来的迹象,抿了抿有些干燥的嘴唇,站起身,猛地把病房的门打开。

    门后站着她的三位堂哥加一位表哥。

    除了老实巴交的二哥林穹的脸上还能看出一些听了墙角的羞愧,剩下三位都坦荡的很。

    林窈倚着门框,似笑非笑道:“这么巧?”

    大哥林窎深沉道:“我只是刚好路过。”

    三哥林空点头道:“我只是感到疑惑。”

    表哥沈清行就更理直气壮了,道:“我只是关心患者。”

    “于是你们就决定在门口——驻足倾听?”林窈神色不善,她愿意给岑子陌念情诗是一回事,被自己这几位没个正型儿的哥哥听去,就又是一回事了。

    林空瘪瘪嘴,狡辩道:“我们这不是怕打扰你们俩的‘甜蜜世界’么!”

    林窈瞪了他一眼,双手抱怀,冷笑道:“你怎么就不怕我打死你呢?”

    林空特别委屈,他指了指林穹,道:“不信你问二哥!”

    林穹是林窈心里最老实最靠谱的哥哥,所以林空觉得老二完全可以用他那副真诚的脸把小妖儿糊弄过去。

    林窈转头问林穹,道:“二哥,你觉得三哥怕不怕我打死他?”

    林空:“……”

    为什么都是听墙角,你就要打死我一个人?

    二哥林穹坑吭哧哧,脸憋得通红,也挤出一句,道:“本来我们是打算安静离开的……对不起。”

    林窈的面色有些许和缓。

    林窎也从善如流,跟着道歉道:“今天是大哥不对。”

    沈清行这样傲气的男人都难得低了头,道:“下次我会记得敲门。”

    林空不敢置信地看着身边的三个男人——

    说好的狼狈为奸、打死不认呢?怎么一个个都怂了?

    你们认怂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啊!这不是踩着我上位呢么!

    现在你们一道歉,显得我好像多么的不懂事!

    林窎、林穹、沈清行:呵呵,就你一个缺心眼的,不踩你踩谁啊?

    林家的男人们,在“争宠”方面是向来不顾及什么骨肉血亲的。

    林空这下忙不迭地认错,道:“小妖儿,你听我狡辩……啊不是,你听我解释啊qaq……”

    林窈回应他的,是一扇十分冷酷无情的门板。

    ——分割线——

    用失了宠,哭唧唧的林空的话来说——林窈似乎真的决定要吊死在岑子陌这棵被雷劈的半死不活的歪脖树上了。

    虽然岑子陌住在医院里最好的单间病房,里面的装潢和酒店里的总统包房也不差什么。但是这也不是林窈长时间住在他病房里的理由啊!小妖儿现在已经连家都不回了qaq!

    林窈关上病房门,把外界一切的打探与关注都挡在的门外,一门心思都放在了岑子陌的身上。

    她现在依然坚持会单方面和岑子陌说说话。

    不拘泥于是什么缠绵浪漫的情话,也许只是几句类似“天气不错,外面的桃花都开了”之类的,也许是林窈处理母亲留下来的公司事务的时候,偶尔发出的抱怨吐槽之类的。

    “现在外面都是我们的传闻,很多人都说你死了。陈玉想找我站出来辟谣,但是我拒绝了。我想,我说上一万句,也比不得你亲自露面来的更有说服力呀,对不对?”林窈坐在他的床边,为旁边的空气加湿器添上干净的清水,然后拿着一把小剪刀开始修剪床头插花的枝叶。

    她上辈子被圈养在天顺帝的后宫,每天除了打扮自己,和其他嫔妃斗嘴争宠之外,也没有什么可以打发时间的。

    她甚至不敢去养一只小动物——

    后宫的宠物,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变成置人于死地的野兽。

    读书伤眼,画画累手,于是她就开始学着插花。

    如今她轻车熟路地剪掉枯黄的叶片,絮絮叨叨道:“消息已经传到外网了,据说奥斯卡在犹豫要不要再今年给你颁一个‘终身成就奖’呢……”

    “岑子陌呀,你再不醒过来,也许我就比你还老了。”

    “对了,你是不是还不知道,自己长相成熟起来的事呢,你应该自己睁开眼睛,照一照镜子。”

    “我想起来之前学英文的时候,看见一句关于你的评价——说你是上帝赐予凡世的眼睛,为我们发现美,所以你从未老去,却又从未停止成长。”

    “子陌啊,你知道的,我是个颜控,你现在瘦的有些难看了,再不醒来,我就不要你了——”

    按照沈清容的话来说,如果“男主角”足够爱你,一定会被这样的“威胁”吓得立刻清醒过来。

    但是岑子陌依然双目紧闭,呼吸缓慢而均匀。

    林窈叹了一口气,轻轻在他的眼皮上印上一个蝴蝶一样的轻吻——

    他已经足够爱她了,她还是不要吓唬他了。

    “我今天读到一句诗,让我觉得还可以再等等你——不要愁老之将至,你老了一定很可爱。而且,假如你老了十岁,我当然也同样老了十岁,世界也老了十岁,上帝也老了十岁,一切都是一样。”

    “我这几天在读《小王子》。”林窈的声音并不像是要唤醒他,反而低沉温柔地像是一支催眠曲。

    “我的小王子,你是不是在地球迷路了?”

    “你要记得,你的玫瑰花一直在b612小行星上面等着你,让我们一起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或者也可以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今天已经是第七天了。”林窈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恐慌——

    岑子陌就躺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但是他们之间却隔着一层白雾茫茫的生死。

    她忍不住蹬掉鞋子,钻进岑子陌带着淡淡体温的被窝里,把额头轻轻抵在他消瘦得几乎有些嶙峋的肩膀上,轻声哀求道:“求求你,快点醒过来吧……我一个人……有些害怕……”

    “子陌,我害怕……”

    林窈闭上眼,纤长微翘的睫毛根部也渗出一些晶莹的液体。她就像一个孕育在母胎里的胎儿一样,抱着岑子陌的一条手臂,蜷缩在他身边,几乎想要在这仅存的一点安全感中沉沉睡去。

    就在这个时候,她感觉到一条几乎没有重量的手臂,轻轻地搭在了她的身上。

    她唯恐是在做梦,甚至不敢睁开眼。

    “我只愿意凭着一点灵感的相通,时时带给彼此以慰藉。像流星的光辉,照耀我疲惫的梦寐,永远存一个安慰。”她的头顶上响起了有些干涩嘶哑的低沉男音,她就伏在他的胸膛上,甚至能感觉到他说话时胸腔的震动。

    她泪流满面地睁开眼睛,抬头看向他,对上了他疲倦却依然温柔情深的桃花眼——

    岑子陌的眼睛也红了,他微笑着开口,接着道:“纵然在离别的时候——”

    “醒来觉得甚是爱你。”

    林窈突然觉得自己的舌头就像一截木头,卡着她的喉咙,让她满腹的话语都无法诉诸于口。

    岑子陌醒过来了。

    他醒了。

    有这么一句话,就足够了。

    她控制不住地抱着他,就像一个树袋熊抱着树枝一样不肯撒手。

    林窈把脸埋进他的胸膛,听着他重新活跃起来的稳定心跳声,觉得这是她两辈子听过最美妙的音乐。

    岑子陌虽然躺了七天,手臂还用不上力,但是也尽量环住自己最心爱的小女孩儿。

    失去的,我们要珍惜。

    失而复得的,我们要倍加珍惜。

    他真的以为自己就那么死了,不过即便他就那么死了,他也不后悔。

    能死在爱人的怀里,是他毕生所求。

    在这七天里,他其实不是完全毫无意识的。

    他觉得自己就像踩在云端,飘飘忽忽地踩不到实地,只能深一脚浅一脚在那片茫茫白雾中摸索。

    岑子陌似乎嗅到了一种很奇妙的香味,有一道青烟为他在这片白雾中指引出了一个方向。

    可是,他真的已经精疲力竭,再也无法挪动一步了。

    在那之后,他隐约是能听见一些现实世界的声音的。

    比如,他真的听见了林窈说“不要他”的这句话。

    然而,他想着,自己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和林窈在一起的这段日子,已经是上天给他的恩赐了。

    舅妈说过,他三十岁之前,命里处处是死劫。虽然现在他二十九岁,但是早一点死,还是晚一点死,不过几个月,对他来说都是没有差别的。

    也许他应该在林窈还没有那么依恋自己那么爱自己的时候,提前谢幕。

    以免几个月后的死亡,带给她更大的伤害。

    在他做了这个决定之后,他就觉得他的灵魂像是绑上一块重铅,从云端上跌落,坠入深渊。

    岑子陌不知道自己在黑暗中等待多久,直到他听见林窈的一句——

    “我害怕……”

    他想起在周家出来之后,她惊惶地依偎在自己怀里失声痛哭的模样,心如刀绞的痛处立刻让他清醒过来。

    窈窈还需要他。

    他不能死。

    岑子陌的视线黏在林窈的脸上,似乎怎么都看不够。

    最终,他的目光定格在林窈有些干燥的嘴唇上——

    它姣好的形状和粉嫩的颜色,触摸的质感就像一片花瓣,每一道细细的纹路下都藏着甜蜜的沟渠。

    “hoetogetherhog,thatsnofolds,thatthedadthestarkshapesoftreesonthequiveringsummitofthehillakiss,andalassaid。”

    他们的嘴唇如何碰在了一起?鸟儿如何歌唱,冰雪如何融化,蔷薇如何绽放,破晓在那颤抖顶峰之上、斑驳树影之后,又是如何渐渐显露了泛白的晨光?亲吻吧,说一切,不如一个吻。

    ------题外话------

    蠢棠也汪汪汪了二十年了,每次写岑导和窈窈的互动都觉得是在自虐_(:3」∠)_

    另外,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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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柒染

    “岑子陌,请问你的四肢是躺退化了么?”

    何尚双手抱怀,看着端坐在床上、乖巧等待投喂的岑子陌,发出一身单身狗的清香……哦不是,发出一声冷笑。

    林窈这个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居然非常“贤惠”地给岑子陌削苹果吃!

    何尚刚进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走错病房了。

    虽然大小姐亲自削的苹果,没有足够的胆量,也是不敢吃的。

    林窈单手持着一柄幼儿小臂长的匕首,另一只手则拿着一个十分饱满新鲜的红苹果,回过头,笑意盈盈地看着何尚。

    当时何尚还像一个中世纪的淑女一样,发出一声夸张的惊呼——

    “夭寿啦!你居然舍得让大小姐给你削苹果?!你不怕划伤人家的纤纤玉——”

    话音未落,林窈手中的苹果顺着刀锋旋转一圈,手腕轻轻一抖,薄厚均匀,不沾一丝果肉,螺旋状相连的果皮就在何尚的目瞪口呆中掉落在果盘里。

    “……手么?”

    林窈的手长的和她的脸一样美——柔若无骨,指如葱根,肤色白皙莹润,手掌柔软娇嫩,指尖盈着浅浅的粉色,只看这双柔荑,就知道不是一般人家能养出来的。

    但是她“玩”刀“玩”的实在太驾轻就熟,轻描淡写了。削铁如泥的匕首就在她花瓣一样的指尖上下翻飞,运用自如地就像是她身体的一部分似的。

    所以,即便她是做着“削苹果”这样温馨又贤惠的事情,也让人脊背一凉,总觉得那把匕首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像削苹果一样削掉自己的一层皮_(:3)∠)_。

    何尚觉得,这个果肉饱满,清脆甘甜的苹果,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吃的。

    但是岑子陌敢。

    只要是林窈喂到他嘴边的,别说是苹果了,就是刀片,估计他也能咽下去。

    何尚刚开始还用同情的目光看着自己的损友,心有戚戚,觉得大小姐这样的女朋友不是谁都能消受得起的。但是很快,他就后悔来探病了,因为我他觉得自己虽然没有苹果吃,但是狗粮倒是管够。

    这是何尚第一次看见岑子陌和林窈的互动,比起之前他俩各自单方面秀恩爱,这次他受到的暴击呈几何倍数递增。

    陷入热恋的男女之间是不需要说什么情话的,他们低头抬眼的小动作,都带着那股子黏黏糊糊的甜蜜。

    所以何尚终于忍无可忍,怎么说他也是这两位名义上的大老板啊!顾及到林窈手里有“凶器”,他不敢惹她,于是就把炮火集中在岑子陌身上——

    “岑子陌,请问你的四肢是躺退化了么?”

    岑子陌看了他一眼,故作惊讶道:“阿尚!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何尚那颗本来还算脆弱的小心脏早就在岑子陌日复一日的“毒液”中浸泡的坚硬如铁,刀枪不入了。这点小小的言语攻击,对他来说不过是开胃菜。

    而且何尚敢打赌,岑子陌在林窈面前向来装乖巧,肯定会有所收敛,不会把自己毒舌又刻薄的一面展现出来的。

    于是他就毫无顾忌地反击道:“就在你说自己手臂发麻,抬不起来的时候。难不成大小姐是太善良,看你是残障人士的份上,所以才同意和你谈恋爱的么?”

    何尚不知道的是,这对看着光鲜亮丽,好似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眷侣”,其实是披着漂亮皮囊的“雌雄双煞”。他们互相都知道对方的真实性子,并且欣赏彼此的优点和缺点——某些恶劣的品格,在情人眼里,反倒很可爱呢~

    不等岑子陌开口,林窈就十分诚恳地劝说道:“何总,我知道你单身也有三十几年了,十分急于脱单。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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