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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9章

至强弃少-第4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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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涩,他要用九十夜,九十个故事抒写他们的一生。

    荒林之中多野兽,风火来去迅速,没多长时间已是拖了许多小动物归来,讲完的故事的景曜微微摇了摇头,这真是白水煮豆腐——淡而无味,不是说小女人听不得感性的东西吗?那胖子都听的稀里哗啦抹眼泪,这女人,不说表现的伤感,起码也该有点动容吧!

    可她呢,比茅坑里的石头还来的坚硬。

    逼我出杀手锏啊!景曜心中暗暗的想,地球上流行着一条至理名言:想要留住一个人,得先留住她的胃,将她的胃养刁了,离成功就不远了。他呵呵的傻笑着,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卑鄙,可想着能在漫天星辰再次相遇,这是老天何等的恩赐,他不应该轻言放弃。

    一生能够碰到一个爱自己的人也许不难;一生能够碰到一个所爱的人不易;一生能够碰到彼此相爱的对方,是前世修来的福气。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珍惜、爱惜、怜惜,不要轻易放手。

    “尝尝,不知道风火弄的什么动物,不过我试过了,没毒。后腿的肉老了,不好吃,前腿肉质松滑,试试”?景曜已然顾不得刚有的那点王霸之气,就和那齐大狗腿没什么两样。西楚霸王项羽霸气吧,还不是被虞姬哄的七荤八素;三英战吕布的吕布是何等的人物,不是看不到貂蝉照样走不动路,景曜就是个凡人,为情所伤就大大方方承认了,没什么可丢脸的。

    幽月迟疑了一会,接过了用竹子串成的蹄子,吃相一如既往的优雅,她不怄气,不恼火,也不像个小女生一样一哭二闹三上吊,心如止水的让人发指。

    “好吃吗”?他搓着手,辛勤的问。可惜热脸贴了个冷屁股,她甚至连眼都没有转一下。倒是旁边的齐大狗腿殷勤的回了一句好吃,他问你又没吃怎么知道好吃?齐大狗腿腼腆一笑回道,我闻着这香味,胃都苏了。

    景曜赏了一只后腿,难怪许多人喜欢被拍马屁,被吹捧着的感觉就是好,被沧月膈应的委屈也让齐大狗腿抹平了,让他又升起了熊熊焰火。

    “汪汪”!风火在旁边叫唤两声,景曜仍了块肉,若是在平时,它指定叼着肉流着口水,美美的享受,自从失去了争抢的伙伴,连最喜爱的吃都索然无味了。“没事的,她很快就能起床,能跑、能跳,能疯,我保证和以前一模一样”。他婆娑着风火洁白的毛发,肯定的说道。蠢狗人性化的点点头,携着肉躲到一旁慢慢啃了起来,味虽香,不如两人食糟糠之食来的入味。

    今生来世,来世今生,谁能聚首再相逢?东西南北,南北东西,只愿相随无别离。

    太上忘情,非是无情,忘情是寂静不动情,好似遗忘,若是记起,便是至情。正所谓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一言,道可道非常道,偶而知道,欲言又止,才算知道。

    一饮一啄,道尽了人世的沧桑与那虚无缥缈是否曾在的命运让人无限感慨。

    世间文字千千万,只有情字最伤人。

    若是像幽月一般,彻底忘了倒也来个干脆,不想、不顾,可绝情;想起了,梦醒了,前世今生,今生前世,不一样的容颜,不过镂刻在心间的那份记忆、那份感觉没有变。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相遇一次可说偶然,相遇两次便是缘,千年修得共枕眠,是福!像他们两,纵然错失了许多,有失忆、有误会、有情绪,两世再相遇,算得上恩赐。少一些抱怨,多一份宽容,景曜懂知足,所以沧月的态度再差,他依然像个小丑,让自己蹦跶的再欢些,脸化的再丑些,为博红颜一笑,命都可豁,身段可能吃?

    都说一个女人顶的上五百只鸭子,幽月无法想象那种场景,她是个恬静、冷傲的女子,就算面对熟悉的人,回眸一笑,渲染了花,装饰了画,说话同样不多。今天她经历了,亲眼所见,亲耳所听,而且是一个男人,讲话密不透风,从天南到海北,从天上到海底,又从天文说到历史,他文学功底其佳,懂的很多,辞藻华丽,许多故事她曾未听过,觉得新奇,可女人的矜持让脸绷着,高傲的像只孔雀,只有夜深人静,它方开屏,孤芳独赏。

    她问:你能不能安静点?

    幽月本想做一朵天山的雪莲,静静的绽放,奈何那团牛粪始终向她靠拢,都说鲜花插在牛粪上长的壮实,可冷傲的雪莲向来学会了孤寂,不需要任何的装饰,它没有莲出淤泥而不染的本事,那便远离尘嚣,握居山野,遗世独立。

    没想到静修了多个年头,以为能像莲濯清涟而不妖,同是莲却不同命,一个生于泥间,早知道了水至清则无鱼;一个高高在上,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绝不知高处不胜寒,落到了泥潭中,悲苦自晓,不过是一团牛粪,已让它乱了分寸。

    他答:我怕会随意忘记你。

    是的,景曜之前威风过、冷酷过、逆袭过,像是从一只小山雀逆袭成了一只过山鹰,露出了锋利的爪子,百兽匍匐,恭迎新的王者,只有他心中清楚,玄鸟佩、金源珠都不是他现在玩的转的宝物,就说他现在依然倒转的经络,也不知是亏是福?之所以会答应齐胖子临时起意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有一部分是身体状况,他不知道是不是会像前几次一样,动了金源珠会让自己陷入疯魔境地,而且这次多了样至宝玄鸟佩,是一加一等于二的累计相加,又或是一减一的两消相抵?

    他的心里没底,又隐约的有一种不妙的错觉。

    凤舞醒的时候,充分发挥出了小孩子的天性,根本不知是在奈何桥上走过一回的人,寻寻常常的一大梦,没什么茫然与无措,她这一醒,蠢狗提着的心总算是放了下去,齐胖子在旁边傻笑,幽月看了一眼,又闭目扬起了神,那个给了她第二次生命的男人正如他自己所料,说着故事吹着牛,一串口水挂唇边,不知是睡下了,还是出现了问题,端详的躺在一边,呼吸均匀,也不至于出现慌乱。

    这儿的夜很静,静的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山岩峭壁,孤草杂乱,在月光、星痕朦胧下,萧瑟、阴森、寂寥,远处偶尔响过的几道凶兽嘶鸣,掺杂着夜风,风声鹤唳,胆战心惊。都说一个人的胆与他的拳头大小,不过在场胆最大的齐胖子眼神乱瞄,往景曜靠了靠,或许觉得此时昏睡的他没安全感,落到了习惯黑夜胜过白昼的幽月身上,被暮然挣眸两道刺目的幽光所摄,只能老老实实的趴到两个小家伙的身旁,遥想公瑾当年,齐玉成一代风骚,可惜被风火、凤舞无情的给呸了。

    许多人在变,因势而变;很多事在变,因时而变。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不变的是日升日落,周而复始,即便是想一个人静静,偶尔哭泣一会,它也在云后面,静静的站着,像是个慈父,散发着光芒,带来了温暖,不时也发个小脾气,给点小考验,让人懂得成长的意义。(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七二一章 旅途

    (全本小说网,。)

    朝阳在一次降临,给人间带来温暖,也带来了朝气。

    凤舞昨儿个一夜未睡,睡不着,她昨日听风火说了,地狱大门已经敞开,一只脚跨过去又被拉了回来,小丫头颇多感慨,小小年纪竟学会了摇头叹息,什么死过一次的人无畏,纯属扯淡,只有死过了才更知道珍惜,世间的大好河山还等着她去游玩,有多少美食只听其名等着她去品味。不过……救哥哥她不悔,她的命本就是哥哥给的,她的体内还留着哥哥的血液,如果还有一次,她还是选择做个傻姑娘,义无反顾的往前冲。

    “嗨,醒了,我就说主子英明神武、风流倜傥,是个能成大事的枭雄式人物,怎会出什么意外”。望着睁开双眼的景曜,齐玉成微眯的眼中霞光溢彩,一条狗凭什么贵,自然是狗凭人贵,主子爬的越高,他便跟着水涨船高,如果有一天主子出了意外,便也成了一条野狗,不是成了猎人箭下的亡魂,又是在弱肉强食的野外生存中挣扎。

    “我是谁”?这是景曜起来后问的第一个问题,有点小白,幽月的第一感觉认为他又在玩什么阴谋诡计,撇过了脸,懒得理会。当高矮胖瘦各不同的三人七嘴八舌的说了许多,他接下来又放了个大招,问:你们是谁?敢情他们说了半天,全是对牛弹琴了,他根本没听进去。

    几个时辰后,幽月不得不接受他失忆的事实,相比于他之前展露的霸道一面,此时露着小白牙傻笑,像是从深山老林中走出的乡野小民,来到了大都市,秉承着娘的教训,在外吃亏是福,千万不要与人争强斗勇,所以他们始终弯着腰,露出最憨厚的笑容,想象天是蓝的,人都是善良的,世界充满了爱,至于他们以后是继续弯着腰又或是直起了背,那都是以后的事情。

    想到昨日晚间,他还是凶狠的虎豹,却又像个夏日的蝉,没羞没燥的啼个不停,他说怕随时都会忘记你,原来他没有说谎,她不知道是否应该相信前世今生,可落到无情峰是不争的事实,师傅也说她遗忘了昨天,要来人间寻因果,她望了眼不远处被众星拱月的憨厚年轻人面露复杂,谈不上说厌恶,但也说不上喜欢,行走在江湖中,每天都将碰到形形**、各不相同的人,不过于我眼间的一道风景,一个过客而已。

    答应了三个月,她是个守承诺的人,但时间到了,那看不见摸不着的因果究竟为何,幽月不想将自己陷得太深,随遇而安即好。

    热闹与孤独,看似矛盾的事物有时候也不见得矛盾,身在人流,心归何处?幽月笑笑,她本就习惯了黑暗,习惯了孤独,那憨厚青年失忆后也不在如之前像个牛皮糖黏糊的甩都甩不脱,现在清净了,她是否会有一点点的失落?

    女人就是如此,当男人舔着脸舍弃颜面跟在后面摇旗摆尾,做狗!女人给的从来都是斜视,哪怕是个正眼都不会给;当有一天男人累了,学会了放手,女人们又恐慌了,出门都觉得失去了安全感。

    一个两个都是贱骨头,男人是,女人也是,不过这就是人生嘛,如果只是嘻嘻哈哈、纸醉金迷,临老了,连一件糗事,一件值得回味的事情都没有给子孙留下,总是会带着些许缺憾吧!

    青年在哼着莫名的歌,相比于当前含蓄的乐曲,他揭开了那层神秘面纱,很露骨,很奔放,山峰给了回声,风声将乐章飘出很远,三位青年的狗腿子没心没肺的跟随,不修边幅,找不着调,脸上看不到羞涩,没心没肺的纵情山野。

    高傲的女子终于不在高傲了,雪莲虽美,不过是孤芳独赏,曾几何时,她也想成为一株野草,成群而居,不起眼又如何?它们从来不会因为别人的看法而改变坚韧的生命力,装饰了花,润色了野,有时候又没心没肺的把酒言欢,当浮人生一大白,她的心萌动了吗?

    “主子,有件事向你坦白,能不赶我走不”?做人被当狗看是轻视,做狗被当人看是尊重,齐胖子当初选择做狗自然是藏了私心的,这会儿又觉得羞愧准备坦诚布公了吗?景曜摸了摸头,羞涩的笑笑,他已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帝王了,浑身上下透露着乡野小民的气息。

    齐胖子狠狠地掴了自己两巴掌,幽幽的说道:“冥王星域,东南两边繁华,灵气富裕,西北两边多山脉,地域崎岖,灵气匮乏,是个人都知道该选在怎样的环境中生存。不过,自古以来,从不乏隐士,喜欢隐匿在偏安一角,西域布达拉宫就是如此,一座佛,一座庙,一群和尚,每天打坐念经,欲通往那西方极乐世界,直到几十年前,魔门趁着灵欲两族觉醒,它们趁乱扩张,占领了我们脚下土地,一群和尚被杀的杀,跑的跑,我师傅……他从来没承认过我这个不成器的徒儿,他百年圆寂时希望我能将他的骨灰撒在曾经的土地上,无序之城只许进不许出,绝地中,我赌了一把,上天不负,我赌赢了,依着当初主子的傲气,我觉得能替我了了心愿,如今……当狗的要有觉悟,主子待我如人,我不能将主子当狗,我手中有一份师傅临终前描的地图,你们不能再深入了”。

    凤舞生平最恨的就是骗子,从景曜当初断断续续的叙述中,她知道的爹的死,娘的走,大部分原因是曾经身边的人在后背捅了刀子,世间最锋利的刀与剑不是兵器谱上的仙器、冥器,当属背后一刀与袖中藏剑,一个伪君子,一个真小人,防不可防。

    不过要谈悲欢离合犯不上,多大的一个小屁孩嘴上说沧桑可以理解,真把自己当根经历过风雨坎坷的大葱就太恶寒了,毕竟从出生血液里流的不是母亲而是景曜的血液,娘的身影就没在她的视野出现过,但孩子气的欢乐与悲伤是肯定有的,谁能没个念想呢?

    狠狠地剐了一眼,立在景曜身侧身体前倾,看似不经意的动作,已与风火成夹击之势,只待一声令下,那不深厚的友谊将瞬间化为乌有。也是齐胖子选择了好时机,若是当初无序之城的景曜,被人利用了一把,消遣了一回,不说挫骨扬灰,怎么着也得断了四肢,扔在荒郊野林等待猛兽降临,至于是不是帮他完成最后的遗愿,那得看当时的心情如何。

    现在嘛!

    乡野小民跑到大都市来,没带许多东西,但带了几分真诚,几分腼腆,几分小心翼翼,几分感怀之心,齐胖子让他意识到了大都市隐藏的险恶,并不像他想的那么美好,乡民不代表愚民,或许少了点都市人的圆滑,少了些拐弯抹角的套路,但道理还是懂的。气愤有一点,可他依然固执的用十分真心换得别人的真诚,有点傻,也有点可爱。

    齐胖子听到我帮你三个字,只觉得字字重愈千钧,除了从那个已圆寂,却始终不肯承认他这个徒儿的和尚曾带来的温暖,习惯了无序之城的冷暖自知,他已是许久没感受到关怀了。人生能有几回搏,当初的一博,当真是博了个头彩回来,有感动,有感激,有犹豫,也有几分羞愧,别人以国士待之,他却以小人还之,落的不是一成。

    心下早已有了决断,有人要他们的命,必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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