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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章

第一名媛,总裁的头号新妻-第4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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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晚安曾经可能对他动过那么一点点少女春一心,但几百年前的事情早已经灭了。

    怎么突然要结婚了?

    是晚安为了凑钱求到顾南城身上去了?也不是没可能,敢得罪薄锦墨借钱给她这个城市一个手指数的过来,即便她真的找顾南城也是——险中求胜。

    可是借钱跟结婚毫无关系的两件事情……

    她没办法直接问晚安,但也实在不放心她就这么嫁给顾南城……虽然他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人渣,但他特么不是喜欢陆笙儿么。

    思来想去,她冒险去找了江树——

    江树愤愤不平,“晚安怎么会想嫁给他,还不是顾南城为了逼她买下了慕老住的医院逼晚安交住院费,他又不准安城其他人借钱给慕家,所以晚安只能嫁给他。”(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深631米:只不过我什么都看不到,好像瞎了

    (全本小说网,。)

    番深631米:只不过我什么都看不到,好像瞎了    妈的,兄弟是真的兄弟,一个比一个下作。

    慕老生病住院……慕老本来就是七十左右一直算是高龄了,按照慕家跟晚安原本的计划,是打算等晚安的事业有所起色,她就跟左晔结婚,把慕氏逐步交给左晔。

    可是现在左晔有新欢了,顾南城不知道哪根筋不对步步紧逼。

    她名下有不少的钱,可是如果去提钱的话……她势必会被发现。

    她当初是在离开的那天晚上,在不同的atm机上提了一大笔现金出来……不到五十万,她也没带什么很值钱的东西,因为带在身上会加重负担而且也容易被发现……

    她带了值钱的东西出来吗?

    回到旅馆,把整个行李箱都倒了出来,直到她烦躁的抓着头发时,鲜艳的红色戒指才慢慢的滚到了她的视线里。

    永恒的眼泪。

    好半响,她才爬过去伸手把它捡了起来,勾了勾唇,在手上捏了捏。

    她真的忘记了,她有把它带出来。

    是因为那天她戴在手指上,离开的时候也忘记取下,好歹是值钱的玩意儿,如果就这么扔了……难保不会兜兜转转落到他的手里又被他顺藤摸瓜找到她,所以她就顺手塞进行李箱的角落了。

    她好像已经回忆不起来,当初看到它时喜欢的心情,戴上它时雀跃的心情了。

    多少钱买的来着,应该超过……五十万吧。

    噢,是七百万买来的。

    她放在手里把玩着,眸色清凉,去掉一个零,应该可以换个七十万?

    化妆是她最擅长的事情之一,擅长就是可以把她原本漂亮的五官化得更漂亮,同样也可以普通化,虽然达不到易容的效果,但是再戴顶符合夏天的遮阳帽遮住半边脸,穿一身她过去二十多年都没碰过的廉价的衣服和包。

    走在路上,除非跟她很熟的人,否则不会想到她。

    在黑市买手的手里换了一箱五十五万现金,她拿了五万出来,其他的只加了一张字条,然后直接上锁交给了江树。

    找江树其实也很冒险,因为如果薄锦墨在找她的话,他肯定会盯着晚安,盯着江数,以及她身边所有的其他人。

    所以她乔装了一下,去夜店找的江树,“你替我把这五十万给晚安。”

    “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你把你的跑路钱都凑给晚安了?”

    她轻描淡写,“没,我把我婚戒卖掉了,还挺值钱。”

    江树目瞪口呆的看着她,压低声音吼道,“你特么是不是疯了?”

    “我没时间跟你废话,走了。”

    “你麻溜的滚吧,你怎么还在安城,你不出国你也去别的省待着行么。”

    “兵法上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而且我对这里熟得透透的。”

    “知道知道,钱我会给你送到,赶紧消失。”

    钱她送过去了,但晚安还是跟顾南城在一起。

    她知道薄锦墨在找她,大规模的恨不得一寸一寸的找,她也不曾想过她这辈子还能过这么不讲究的日子,吃穿用度,都糙得超出她曾经想象的底线。

    她淡淡的想,就当是尝鲜,体验曾经没有过的人生。

    唯二觉得遗憾跟不甘。

    遗憾她不能去看爸爸,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样了,是盛家的老佣人几度纠结之后,才告诉她爸爸停了他一直在吃的心脏病药,就算是为了陆笙儿,薄锦墨也会无所不用的让他继续服药……吧;

    还有就是不甘心让晚安就这么跟顾南城在一起却无法阻止,她比任何人清楚,晚安对婚姻的慎重超过爱情。

    但既然做了决定,就要承担所有的后果,不能回头,否则前功尽弃。

    所以即便如此,也不能。

    除了付房钱,买吃的填饱肚子,她这段时间花的所有的钱加起来都不够她曾经一天的花销,每天都过得清贫而简单。

    有时候兴致来了,还会悠哉悠哉的找个公园坐一天。

    盛夏很快的成为过去,初秋逐渐降临。

    她是在一个傍晚时分回去她最新搬过来的客栈前面两个路口的巷子里被人一个闷棍照个脑袋给敲了下来后,直接晕了过去。

    眼前一黑的瞬间她在想——

    薄锦墨那个人渣到底是想捉她回去控制她哥哥,还是想就这么把她给打死。

    她在这座城市的边边角角,或者市中心游荡式的生存了三个多月,她从那个深夜从别墅离开后就没有笃定过她到底是能不能撑到她哥哥出狱。

    也许能,也许不能,只不过是拼尽全力跟时间赌一把而已。

    被他给挖出来……也无非是她赌输了,不算意外。

    不过她真的算是没想到的是——她睁开眼睛看到的竟然不是薄锦墨。

    ………………

    准确的说,她睁开眼睛也没看到。

    当意识回到脑海,她只觉得脑袋是阵阵的钝痛,躺在床上的女人痛得脸都皱在了一起。

    床边有极低极低的男声响起,“疼吗?”

    她轻轻地啊了一声,嘶嘶的抽气,然后吃力的打开眼睛,并且下意识的抬手去抚摸后脑勺。

    手腕在半空中被截住了,“别碰。”

    眼前一片漆黑,是彻彻底底不见任何光线的黑。

    她呆了呆。

    “是不是脑袋很疼?忍一忍,医生说要差不多一个晚上才能消肿。”

    那声线很好听,即便压得特别特别的低,但仍然温柔而有磁性,还有就是……好像是来自她记忆深处的熟悉。

    男人耐着性子,在她耳边温柔的唤道,“绾绾,你说话。”

    她眼珠动了动,好半响才吭了声,“薄锦墨呢。”

    男人嗓音情绪未明,低笑着,“你想见他?”

    “不想,”她的回应干脆而利落,但仍挡不住身体里透出来的虚弱,她看向声音的来源方向,眼睛眨都没有眨一下,冷静的道,“只不过我什么都看不到,好像瞎了。”

    天黑了吗?

    为什么不开灯?

    这两句话从她脑海中掠过,就过去了,因为正常人是不可能在黑暗中跟一个刚醒来的人对话的,而且……她有种感觉到了光线热度的错觉。

    她也不是冷静,因为她在想到她看到一片黑暗可能是因为她的眼睛时,她脑袋就成了空白,瞬间丧失了思考的能力。

    男人低低的道,“刚才医生说你的大脑受到重创,有失明的可能,”

    他顿了顿,一边细致的观察着她脸色的变化,一边道,“等你身体好点,我带你去最好的眼科医生那里检查。”

    她沉默了一会儿,面无表情的问,“薄锦墨呢。”

    她听他笑了下,嗓音更低了,仍显得温柔,“你想见他?”

    盛绾绾原本就空茫没有焦距的双眼短暂的迷茫下来。

    打晕她的人是薄锦墨的人,除此之外她没有想过别的可能,所以她周围的人也是薄锦墨的人,她下意识就顺理成章这么觉得了。

    所以她才会两度问薄锦墨,因为那男人是掌事的,她懒得跟只会听决定的手下做无意义的对话。

    这个房间里安静得诡异,似乎是没有其他人了。

    没人说话的时候,连无声的气氛都令人心慌。

    这些心慌细细密密的爬上她的神经,盛绾绾听到自己细密颤抖的嗓音,“你是谁?”

    “你把我忘了。”

    她没忘。

    她想起来了,这个声音。

    让她差不多心理阴影了一年,让她看到向日葵就觉得下意识的厌恶,她想着再也没出现过的甚至像是一场噩梦一样的……

    血液冰凉,刚刚回潮的意识更凶猛的褪去,“你……”

    他温和的低笑,“想起来了,是我。”

    男人看着她恐惧的双眼甚至是苍白的脸色,俯首凑了下去,手指爱不释手的刮着那娇嫩的脸,失笑般低语,呼吸全都洒落在她的耳朵里,“你这怕我做什么,上次在游艇上……我不是什么都没做把你送回去了,嗯?”

    他挑起落在她脸颊上的发丝,“是不是饿了?你应该还没吃晚饭,现在都快零点了。”

    她怕他做什么?

    盛绾绾没出声,她什么都看不到,她也再说话回答他。

    男人好像也不大在意她的态度,她感知到他离开她的床边,脚步声,打开门的声音,然后听他有条不紊的像是在吩咐手下,一个菜名一个菜名的报着,“半个小时,全部给我送上来。”(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深632米,我姓薄,单字祈,二十七岁,单身

    (全本小说网,。)

    番深632米,我姓薄,单字祈,二十七岁,单身    她听到一个男人恭敬的应下,“是,”

    然后是关上门的声音,他走回了床边,低声温柔的问,“我扶你坐起来,嗯?”

    这虽然是个问句,但他显然也只是在通知她,并没有要征求她意见的意思,因为当话说完,他的手就已经伸了过来。

    盛绾绾像是触电一般,也顾不得脑袋上的疼痛,人就条件发射急急忙忙的往后退。

    退得太急,人就滚到了床边上,直接往下跌。

    她脑子一白,眼睛看不到,也不知道应该做出任何的反应,就只能等着这么摔下去,但是下一秒,腰就被一只手臂稳稳的托住,抱在了怀里。

    属于男人的嗓音贴着耳畔响起,似温柔似无奈,还缠绕着些笑意,“怎么这么不小心?”

    说着就已经抱起她,将她放回到大床的中央位置上,末了也没起身离开,“还是不想坐在床上,晚上外面也舒服,不然我抱你到阳台上去吹吹自然风?”

    现在夏天已经逐渐过去,白天正午还有些热,但晚上已经很凉爽了。

    她一双眼睛没有焦距,唇也没动,像是不打算开口说话。

    男人看了她一会儿,还是又把她抱了起来,走到了阳台上将她放下,是柔软的沙发。

    盛绾绾突然摸了摸自己身上,果然已经不是她原本穿着的一套了,这异常柔软舒服的面料,应该是睡衣——

    她眼前一片黑暗,脸上面无表情,“是你把我的衣服换了?”

    男人很温柔,“嗯,我看你行李箱的睡衣质量很一般,所以就给你扔了,”语气顿了顿,随即自然又寻常的道,“放心,换衣服之前,我已经给你擦过身体了。”

    如果让她想象这个男人是什么样子,盛绾绾觉得她大概能勾勒出来的形象大约是——衣冠楚楚的,神色温和气质绅士的三十岁上下的成功型男人,甚至,他声音这么好听,想必皮相也不会太难看,甚至应该是英俊的。

    但她仍旧觉得他是个變態。

    【你放心,换衣服之前,我已经给你擦过身体了。】

    他给她换的衣服,他还给她擦了身体,他这语气就好比他们本来就是恋人或者夫妻,做这些事情理所当然的很。

    他报那些菜名的时候,她就已经毛骨悚然。

    一样一样都是她最喜欢的。

    她梳理了一下思维,人往沙发里缩了缩,手无意中摸到一个类似抱枕的玩意儿,她原本是抱过来觉得能缓一缓她的紧张,但等她摸到这个抱枕娃娃可能是个什么的时候,她人又僵了僵,觉得身上的血更凉了。

    她喜欢抱枕,在她经常待的沙发上,尤其是比较私人的地盘上,都会放一个娃娃。

    比如薄锦墨的书房的沙发,他们卧室阳台上的沙发,她家里卧室外的阳台,全都有,当然也不是同一个,但都是她喜欢的。

    正如她现在摸索着的这个,好像跟薄锦墨主卧阳台的那个是一样的。

    “这是蜡笔小新吗?”

    “定做的,喜欢吗?”

    盛绾绾只觉得她抱也不是,不抱也不是,于是就这么放在自己的腿上,“你好像很了解我,”她控制着嗓音,脸庞看上去格外的冷艳,“我看你这次没打算像上次一样把我送回去。”

    男人有些漫不经心的笑,“回去?你去哪个地方,能称之为回去?”

    “难不成你觉得自己是在做善事,收留无家可归的我?你收留的方式就是一棍子把人敲晕带回去,顺便附送失明?”

    她话里的讥诮很尖锐,毫不客气。

    “我只说让他们把你带回来,没想到他们会用警棍把你打晕,这个算我的不对,我已经处罚过他们了,别再生气了。”

    这个算是我不对?

    盛绾绾曲起膝盖,抱住自己的身体,将蜡笔小新的抱枕拿开,姿势带着明显的防御,但脸上仍旧是没什么表情,“你是不是应该自我介绍一下。”

    他绑架她,应该不为财,可能有为色的成分,但也不急色,至少她觉得至少不是单纯的为色。

    可是除此之外,她不知道他还能为什么。

    “我姓薄,单字祈,二十七岁,单身,职业么,跟你哥哥入狱前一样。”

    姓薄,二十七岁……

    跟薄锦墨一个姓,年纪也跟他一样。

    她怎么总有一种孪生兄弟的错觉。

    “你……你跟他什么关系?”

    他温温沉沉的低笑着,语调很淡,“如果非要扯关系的话,我认识他,他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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