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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龙族2·悼亡者之瞳-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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伲挥靡魇裁矗ü潘勾蟊ㄊ茄粤椤骋稹贾碌模蛄泻113的高危言灵。”

    “公元1626年,中国人也不可能拥有核弹,那么王恭厂大爆炸,也是因为某种毁灭性的言灵。“凯撒低声说。“是的,核武器的关键技术在于放射性原料,美国人在橡树岭制造了巨大的设备,融化了数万吨纯银为导线才制造出有效的分离设备。但是对于太古龙类,他们根本无需借助什么设备,仅靠精神堡烈酒可以制造出类似核爆的高温和冲击波效果。这是龙族技术的巅峰,不可思议的另一种技术领域,他和人类技术的区别其实就像是实数和虚数的区别,欧式几何和非欧几何的区别。印度长诗《摩诃波罗多》曾经记述过莫恒卓?达罗的毁灭,那曾是一座辉煌的大城,消失在一场巨大的爆炸中,长诗中说‘空中响起轰鸣,接着是一道闪电。南边的天空一股火柱冲天而起,太阳耀眼的火光把天割成两半……房屋、街道及一切生物,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天火烧毁了……这是一枚弹丸,却拥有整个宇宙的威力,一股赤热的烟雾与火焰,明亮如一千颗太阳,缓缓升起,光彩夺目……可怕的灼热使动物倒毙,河水沸腾,鱼类等统统烫死;死亡者烧的如焚焦的树干……毛发和指甲都脱落了,盘旋的鸟儿在空中被灼死,食物受染中毒……’”

    “听起来和核爆没有任何区别。”恺撒说。“但是那部长诗写于公元前四世纪。”老板挑了挑眉毛,“而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三次灾难都是龙王苏醒导致的。而公元1626年,也有一位龙王在这里苏醒,他也许就是你要找的。”

    恺撒沉思了片刻,“既然王恭厂是制造和储存火仧药的地方,为什么不能是火仧药爆炸呢?我读过一些关于火器的历史,明朝是中国史上火器装备最多的时期,丰臣秀吉从织田信长那里学到了使用火器作战,他的军队里每十人便有一人拿着火器,他认为那支军队可以天下无敌,于是想借此进攻朝鲜挑战中国。但他在朝鲜半岛遭遇明朝军队才发现,明朝所谓的‘神机营’,是一只完全用枪武装的军队,人手仧一枪。神机营的注定,必然也有很多火药。炸药的当量,”

    老板摇头,“黑火药的威力才能造成那样的爆炸。这相当于给每个神机营军人配备一吨黑火药,可能么?他们又不是炸弹人……”“我知道也有人把它解释为地震、火龙卷或者大气电离。”恺撒说。“没有任何一种解释能说明那场爆炸里所有异象,巨大的冲击波甚至能把一只重5000斤的石狮投掷一公里到宣武门外。”老板把茶杯放在桌上,“因为它无法被科学解释,那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巨大领域,足有2平方公里之大,领域内一起都被摧毁。”

    “越是致命的言灵,领域越小,2平方公里的毁灭性言灵领域,听起来就像是神话。”“所以只有少数龙类能做到,譬如说……龙王。”老板转身,手指探进青砖墙缝中,用力抽出一块砖,伸手到墙里摸出了一个蜡染的蓝色布包。他看了恺撒一眼,缓缓地揭开那个布包,里面是一本毛边纸的册子,手抄本,看起来很有些年头,纸页脆黄,封皮上写着“天变邸抄”四个墨字。恺撒接过那本册子,小心地翻看。“以前淘到的货色,明朝时候的古书,纸是桑树皮和龙须草制的,后人仿造不起。这是明朝不知名作者的笔记,记叙王恭厂大爆炸,是民间文献中资料最丰富的一种。虽然它里面记述的有些事太过玄异,比如爆炸前的异象提早一个月就出现,观象台上成群的鬼车鸟聚集,嘶叫声如同哀嚎。但是‘鬼车鸟’并不是种现实存在的鸟类,它也叫做‘(对不起这两个字真不认识…是鸟的名字)’或者‘九头鸟’,它曾经有十个头被周公射掉了一个,只剩九个,长不好的脖子里总是滴血,大的鬼车鸟翼展有丈许,是种地地道道的鸟怪。如果这种东西真的存在,大概能够改写生物学史。”“这是孤本?”恺撒扬了扬那本书,“一本明朝手抄本你准备卖20万美元?”“不,遍地都是。但是……”

    老板顿了顿,“这本的内容和传世的《天变邸抄》都不一样,它里面多出了一大段内容,有关于堪舆学”

    “堪?”恺撒一愣。“就是风水学,中国人相信这是一门科学,寻找龙脉什么的。这本书最初的作者是个风水师,他的工作就是在北京城里帮人寻找龙脉,好确定下葬的吉穴。他详细记述天变的原因是,他认为这场灾难截断了龙脉。”

    “这得是一本多神棍的书。”恺撒说,“不过听起来这些乱七八糟的线索里。确实藏着条龙。”“这本册子里详细地记录了他在北京城里如何寻找龙脉,明朝时的北京和现在的北京在基本相同的地址,只是有些地名改了。”老板递过一张折叠好的老旧牛皮纸,“20万美元卖这本书,附赠一张大四开的明朝老地图,怎么样?价格还可以吧?”恺撒接过那张牛皮纸,“也是你以前淘来的的宝贝?”

    “不,中国地图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2003年第二次印刷,我用了八年,在二环里遛弯总带着它,要不是看是大客户,可舍不得轻易出让。”老板很严肃爆炸发生时,“天空晴朗,万里无云”。从东北方向传来一声闷雷似的轰响,隆隆的声音渐渐向西南移动。突然一声巨响,王恭厂方圆十几里顿时涌起漫天的灰土,紧接着天色便昏暗下来,不一会儿就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了。人们只觉得大地猛烈震撼起来,数万间房屋轰然倾倒,许多大树连根拔起。王恭厂附近的象房被震塌,象群仓皇奔逃。

    人们惊魂未定,王恭厂又是一声轰鸣,地面突然迸裂,出现两个十几丈深的大坑。只见从坑中升起一股股烟云,飘飘然向东北方向滚滚而去。石驸马大街上有一5000斤重的大石狮竟被掷出顺承门(今宣武门)外。西安门一带,米粒大小的铁渣在空中飞舞溅落,长安街一带,不时从空中落下人头,有的仅剩眉毛和鼻子,德胜门外尤甚。密云境内,居然飞来20余棵大树。更加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死伤的人无论男女老幼,许多人都是赤身裸体”。

    恺撒耸耸肩,笑笑,“再加个赠品吧。”他指了指墙上那套嫁衣,“那身衣服。”老板拉下脸来,“我没有漫天要价,你也不能坐地还钱吧?那身衣服光缎子就花了我四千多块,挂价两万八。”

    “没带那么多现金在身上,”恺撒从怀里摸出一张银色的卡片放在那个纸袋上,“这张卡是白金质地,花旗银行送给黑卡客户的纪念品,换那套喜服。”老板把白金卡片练着纸袋一把抓过,“归你了!真有眼光!现在要找那么好的正统旗袍裁缝可难了!”恺撒站起来,抬头看着墙壁上的喜服,“那张侧脸是你画的?”“随便临摹几笔,我当初也学过点花鸟,还会写毛笔字,我当初大字报写得很好…”老板沾沾自喜。

    “有点像她。”恺撒满意地点点头,“会很配她”他提着包好的喜服走到凤隆堂的门口,忽然回头,看着趴在柜台上数钱的老板,“林凤隆先生,你说你不会说德语,从小生活在中国。可你有很好的理科背景,你了解核原料分理技术,你甚至知道言灵序列表,那张表格最终完成是在1972年,‘莱茵’这个名字也是1972年才确定的。谁教你这些的?”老板一愣,笑着搓手,“上网啊,我上网学习。”“谎话说得真蹩脚,我不喜欢和说谎的人做交易,”恺撒淡淡地说,“不过这本书是真的,所以我愿意付钱。但如果你有什么其他目的,我保证你会后悔。”他走出门去,在背后放下了棉帘。595楼红酸枝木的屏风后走出了一身黑色西装的年轻人。恺撒和老板说话的时候他一直站在那里,和黑暗融为一体。

    “现在放心了?都是按照你们说的,我可没有多说什么奇怪的话。”老板看也不看那个人,继续数钱,“你听这个壁角很容易被发觉,他现在的言灵是‘镰鼬’领域内一切声音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但你可以中和他的领域,”年轻人说,“那本书里真的有龙王的线索?”“应该就隐藏在里面,但我找了几十年都没找到。”老板耸耸肩,“不过既然他是加图索家选中的继承人,应该比我有本事,而且…找沉睡的龙王和苏醒的龙王,难度完全不同。这几天微小的地动越来越频繁,就像你们猜测的那样,他快要按耐不住了。”他把数完的钱塞回纸袋里,塞进收银的铁盒子里,“你们还应该付我250万美元的尾款。”

    “恺撒拿到那本书的时候,,尾款已经打进你在瑞士银行的账户了。”

    年轻人皱眉,“你不该是一个对钱那么在意的人。”“作为一个老人,我没什么别的追求了。”老板笑笑,苍老的脸像是一朵绽开的菊花,“你们花了500万美元从我这里买到那本书,又让我出面转手交给他,太绕圈子了,不能直接给他么?”“他对于家族的安排,一直有些抗拒。”年轻人说,“还处在叛逆期吧?“这样他就会认为凭着自己的力量杀死了龙王?哈哈,那只会增加年轻人的叛逆吧。”老板说。

    “不用担心,所有骄傲的鸟,有一天都会飞回巢中。”年轻人抬头,看着白墙上那个女孩的侧影,喜服被取之后,露出了下面写意的线条,只是漫不经心的两笔,勾勒出女孩挺拔的身姿。“你是照着陈墨瞳画的?”年轻人皱眉,“这样太冒险,如果恺撒看出来,一切的努力都白费了。”

    “我对自己的画技有信心,”老板笑笑,“而且那个女孩子很漂亮,确实是一个值得入画的人,如果作为人体模特会很惊艳。”“别这么想,如果那样恺撒会杀了你,他未必做不到。”“随口说说而已,而且,我是一个已经死了的人。”“关了这个古玩店,离开这里吧。是的,在名单里你已经被划掉了,但这么多年,你的老朋友昂热一直在找你。他知道你还没死。”年轻人冷冷地说,“弗里德里希。冯。隆先生。”

    老板的脸沉了下来,“弗罗斯特太多话了,他不该跟你说起我的名字。我希望知道我名字的人到你为止,帕西先生。”“对我没有保密的必要吧,”帕西轻声说,“反正我也是个活不太久的人……”他指了指墙上写意的人影,“那张画能拓下来么?我买了。”

    5、美好的一日

    “今天出去逛逛么?我给你买了件礼物。”恺撒一边开车一边发短信。

    秋天是北京最好的季节,天空高旷,道路两侧的树上都有金色落叶翻飞而下。他就像个出门遛弯的八旗子弟,开着一辆敞篷小车,慢悠悠地在老城区溜达,车后坐上架着刚买来的楠木鸟笼,里面还有一只能学人话的八哥,副驾驶座上摊开一件大红色的嫁衣。

    “我已经自己出门逛了,不去找你了,你来找我吧。”几分钟后诺诺回复。

    恺撒愣住了。他当然不介意去找诺诺,但是他不知道诺诺去哪里。他试着拨诺诺的电话,手机已经关机。

    “真是个特立独行的妞。”恺撒有点无奈。

    他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喜欢诺诺什么,但是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因为他不知道诺诺心里到底有什么,所以就更加喜欢她。

    其诱惑力好比虽然不知道秦始皇陵里面到底有什么,但是全世界的考古学家都想挖开来看看。有时候恺撒觉得诺诺距离他很近,有时候分明拨个电话就能找到她,却又觉得捉摸不透,最初叫诺诺“小巫女”的就是恺撒,你永远不能理解一个巫女所做的一切,她跟你的世界观完全不同。

    她有时候会聚精会神捏整整一个下午的软陶;有时会喝上半瓶威士忌像小疯子一样和苏茜坐在窗台上唱歌;有时候她会独自去酒吧条一整夜的舞,红发摇曳,引得十几个男孩围绕着她;有时候却能扎扎实实地坐一整天啃书本,带着黑色胶框眼镜,好像个完全不懂外面世界的学术妞儿。

    暑假的时候恺撒和她旅行去斯德哥尔摩,诺诺摸着窄巷中的高墙,闭着眼睛,漫步而行。她会忽然指着一块被磨光的的地面讲一个故事,说十八世纪曾有一个很老的小贩在这里做生意。

    小贩没有了腿,因此总是坐在地上,硬物在地面上滑出的痕迹是因为他双手握着帮助行走的铁板,墙上的细小刻痕则是他计算收入的账单。

    她全心全意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总会沉浸在里面,恺撒要陪着她她不会推辞,不管她她也不会生气。

    当然,作为一个社团老大,恺撒绝对不能允许女朋友出什么意外,尤其是诺诺没有言灵能力。

    于是在诺诺以为自己是独自溜出去跳舞的时候,恺撒带着学生会的小弟坐在二楼的包厢里。恺撒一边赶论文一边喝着苏格兰纯麦芽威士忌,偶尔抽空看一眼舞池中被男人们包围的女友。

    他并不担心有人敢借着跳舞上去摸蹭,所有围着诺诺跳舞的男孩已经被小弟们提前请到包厢里和恺撒进行了“友好的”谈话。

    “老大,听过一种叫‘人格分裂’的病么?”小弟谨慎地提醒,“就是有些人不同时候看起来是完全不同的样子……那是病,得治。”此刻诺诺正飞跃上吧台,一头暗红色的长发飞舞如火焰。

    “有什么不好?”恺撒耸耸肩,“这样就像拥有两个女朋友一样!如果再分裂几次,就能合法拥有后宫了!”

    诺诺还未就他的求婚给出答复,每次恺撒问起,诺诺总是说“再让我想想咯”、“喂,这么重要的事情要谋定而后动啦”、“或者,另选黄道吉日再问”……

    恺撒也不担心,他是个天生的老大,几乎所有生来的老大都是些“中二病”的患者,他们和初中二年级生一样拥有强大的自我,譬如“我和这个世界上的人都不同”、“我选中的一定是最好的”、以及“只要自己勇敢去做就一定能做到”……

    基于恺撒的中二病症状之严重,他相信诺诺必然穿着婚纱和他踏上红毯,礼服中要包括一套中式嫁衣,他干脆直接买下了。

    他打开那张牛皮纸的明北京地图,发现自己正穿越长安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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