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爱恨纠缠-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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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门响了,我醒了。
“你来了。”淡淡的三个字,平静的心,在开门的瞬间,我想我做好了准备。
“走吧!”他也没有多言,看着我的箱子示意,“这就是你要带走的东西?”
我点点头。
他直接越过我,拿了箱子,掂了掂分量,皱眉问:“没有其他想带的?”
我摇摇头。
他不再多言,一手提箱子,一手拉我的手腕下了楼。手提箱被收进了后备箱,我被安排在了副驾驶座,他上车启程。一路上,谁也没有说话,我一直盯着窗外,看着外面的景物越来越自然,越来越翠绿,房屋越来越少,楼层越来越低。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看他开车了,可每次都觉得认真开车的他好帅,无论皱眉的,平静的,抽烟的,每一个动作都充满特有的味道。
“到了,下车。”惜字如金是我对他最大的感受,好似与我说话是多么难受的事情。
我能怎么?作为一个合格的情人,合格的地下情人,最基本的具备就是听话。乖乖下车,乖乖跟着主人,不多说,不多问,随传随到。不多问,但疑惑还是存在,我很想问出一路上都好奇的问题:“为什么来城外?”话在脑海里跑来跑去数千次,可每次都冲不出口,只能生生咽下。
这里是郊外,视野比市区宽广,风景比市区如画,空气比市区清新,就连吹来的风都比市区更凉人,更舒服。杨振晨已经没有再拉着我的手腕,可刚刚他拉过的地方依旧热着,正好需要这徐徐凉风冷静冷静。眼前的二层独立小楼让我想起了袁桐的民宿,一样的白色,一样的阳台,一样的院子,就连院子里的秋千都是一样,我不得不怀疑这里也是袁桐的另一处产业。四下望了望,周围散落着好几座同样结构的小楼,除了结构,院子、装修都不一样,漂亮的,秀气的,欧式的,中式的,混搭的,各式各样,各有千秋。
“这里是袁桐的家?”我还是问了,在经过秋千的时候。我不喜欢惊喜,特别是有杨振晨在的时候。还是问清楚好,做好准备,免得有丢人现眼,惹人不高兴。
他停了,很突然。我本尽力跟上他步伐的脚没来得及刹车,直接追尾,撞上了他的后背,一时间,鼻梁的疼痛蔓延全身,眼泪都出来了。我捂着鼻子,吱吱嘶着,眼泪占据了视线,看不清身边的所有。心中不免埋怨,有事没事干嘛长这坚硬,会出人命的好不好?还有你也是有驾照的老司机好不,不知道在高速公路上不能随便停车,造成交通拥堵还是小事,若是像此刻一样发生交通意外怎么办?
“你没事?”还是那个酷酷的声音,他就不能稍微和煦一点,作为肇事者,好歹态度也该好一些吧,不然也太煞风景了。
心里想的是一回事,能不能做又是另一回事,这点分寸我还是有的,不然就真如刘文说的那样二傻了。“没事,没事,我很好。”挥手是我目前唯一能做的事情。是不是我产生错觉了,我怎么觉得我说出的话带着颤音?一定是追尾太严重,我产生了幻觉。
“没事儿就走,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挥着的手被他一把抓住,又是刚刚上车前的架势,被拉着,被拖着往前走。
明明是我受伤了,还是因为他的突然变道造成的,为什么我有种感觉,他在生气,还是针对我的。本还怀疑,他是不是因为撞了我不好意思,又拉不下脸来道歉,自己跟自己赌气。现在看来是我想多了,他明显在生我的气,不然手上的力道不会如此重,我都怀疑若是一直被他这样拽着,手腕迟早脱臼。
“我自己走就好,你先放开。”人在威胁面前首先想到的就是自救,我也有这样的本能,也会想远离危险。现在我面对的最大危险就是杨振晨这个人,既然已经签下了卖身契,不可逃离这个人,那在有限的空间里尽量保持距离应该是能做到。
转移话题是自我解围的一种重要手段,
“别惹我生气。”他的语气很冲,和吃了炸药没两样。
大哥,若您刚刚那口气还不算生气的话,这世界上应该就没有所谓的生气了!我很没胆,也只能在心里默默非议,脚下的动作可是一点都不敢马虎,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又生气了?哎,以前我怎么没有发现他是如此小气的一个人?
腿长的一个好处就是节约时间,看着有些距离的花园小道很快就到了门前,难怪韩国的长腿欧巴们会如此受欢迎,优势明显啊!
杨振晨掏出钥匙,单手开门,试了好几次,钥匙硬是左左右右错过。他皱眉。我看着暗叹,您一只手不行,放开我不就行了,何必这么倔强?山不到我面前,我到山面前就是,伸出右手,拿着钥匙的前段稳稳靠近锁,放进去,开了门。
杨振晨眉头皱得更紧,那张脸臭得都快出水了。再一次哀叹,我只是想帮忙,事情也解决了,您老人家能不能稍稍脸色好一点?不说感谢的话,也至少给点好脸色好不?我才是那个被胁迫的人!算了,待着他身边也有小半年的时间了,多多少少也算是摸着了一些他的脾性,说不定他只是不喜欢我的帮忙。苦中作乐,真心感谢当年的分手,这次的相遇,不然我怎会知道原来他还有这一面,怎会知道大学时候的杨振晨太片面。
人家不喜欢,我也只能认分,退后一步,给主子留出空间,开门的空间,走路的空间,脸面的空间。
我被连人带包拖进了房子,虽有些狼狈,好在眼前的美景拥有强大的补偿功能。
☆、第五十九章 新居所开始
小楼很漂亮,没有奢华的吊顶,没有过多的装饰,满眼的白色,地板是黄白色,桌椅乳白色,窗帘透明纱,通往二楼的旋转楼梯也是白色的,若不是茶几上的粉红色玫瑰,和顶灯散发出暖暖的黄光,完全就是天堂的配置。完全没想到杨振晨会选择白色作为房子的整体色调,要知道这和他是完全不搭边的设计,及如同此时的他,一身暗色彩,站在白色包围圈中,怎么看怎么显眼。瑕不掩瑜,我直接忽略小瑕疵,真心赞叹。
“好漂亮!”天堂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净化人心,被胁迫的不开心,签下协议的忧伤担心,在这一刻全都没有了,只留一片纯净。
“你的房间在楼上最左边那间,若是不满意可以提出来,若是看上了哪间也可以说。现在上去洗澡换身衣服,我不喜欢房子里出现不干净的东西。你可以稍稍休息一会儿,等午饭的时候下来就是。我的房间就在靠近楼梯的右边第一间,没什么事不要来打扰我。还有什么问题?”一口气,杨振晨一口气说了一大段,字字清楚,看我的神色更是冷漠,好像我就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过路人,来此借宿。
“嗯,明白!”我赶紧点头,虽他说的话很伤人,虽不太愿意接受他的所谓协议,但已经来了,按主人的吩咐办事,不出差错才是王道。
他没有再说话,直接上楼,不再理睬我这个新鲜人。
我直直望着他离开视线才敢表现出伤心情绪。他形容我是“东西”,这不是一个好的词汇,以往将‘你是东西’与‘你不是东西’作为恶作剧的保留节目,笑歪一片,现下我是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他不仅说我是‘东西’,更说是‘不干净的东西’,如此言语,怎能不伤人?受伤又怎样?不是我早就应该收的吗?为了死后不下十八层,这点苦我还是能忍受的。
随遇而安也是我的一个优点。主人不理,我自己探索就好。收拾起悲观的情绪,鼓劲打气,埋藏不好,感受美丽。顺着白色的镂空木质楼梯缓缓拾级而上,有电影中的感觉,好像公主大人马上就要慢慢走下,优雅漂亮。他的房间紧闭着,不知道在干什么。我不敢也不能去打扰他,只能进了自己房间。
刚进来,眼前一亮,史卢比的床被,小碎花的墙纸,空白的照片墙,镜框静静待着,等着主人放入照片,窗台上抬着吊兰,白色的花朵在绿叶间隐隐错错,很是美丽,淡蓝色的单人沙发靠着衣柜,在阳光下,映着吊兰的影子。我会心一笑,无论这间房以前谁住,都是一个充满童心的家伙,很合我的口味,只是少了海豚玩偶,我能填补。取出行李箱中的玩偶放在沙发上,一切完美。
洗了澡,换了睡衣,坐在房间附带的小阳台边观赏吊兰优雅的模样。一朵朵花因着阳光的照耀,微风的吹拂,雨露的滋润,娇艳非常。抚着白瓷花瓣,我不禁想这孩子气的房间,如此柔美娇媚的设计,定不是杨振晨的风格,就连房子的整体色调都不是他。我不禁好奇,原来住在这里的主人会是怎样的面貌,又在杨额心里占有何其重要的地位?越想越苦涩,越想越感伤,阻止情绪蔓延的最好办法就是睡觉,我的确这样做了。
主人吩咐休息,我也想。可在陌生的地方难免产生害怕,躺着床上,环望了四周,实在没有睡意,还是决定出去转转,熟悉熟悉环境,毕竟这里是主人给我这个金丝雀的安居之处,未来的六个月,它就是我唯一的出没地。都说和新朋友打好关系是在一个地方的立足之本,我熟悉熟悉屋子这位朋友,了解了解它周围的情况很是必要。于是我决定从周遭开始我的冒险旅程。
这里不比袁桐的民宿,四周可以看见类似的建筑,看来这里也是房地产商们的地盘。不过不得不说,这种所谓的高档社区,房屋、花园、公共设施都是一等一的。房屋间的距离不远不近,既保护了个人的隐私,也能交集友人。这不,出来转悠不一会儿,已经看见三四个少妇模样的女子来往,有的牵着狗狗散步,有的正修建自家草坪,总之各有事做。见有人经过还会露出友善的笑,打招呼。
“来的时候没见一个人啊,怎一会儿的功夫就多了,哪儿掉下来的?”自言自语,困惑,直至被人拦住,被人搭讪。
“你好,新来的?你住哪里?”这是牵着狗狗的女子问我的话。
我很尴尬,点点头,笑笑以示回答。
“哪栋?”她好像没有放我走的意思,继续话题。
遇到友善的人我是最没有抵抗力的。即便明白自己现在的身份不适合交朋友,总还是会忍不住,伸出手指向杨振晨的房屋说:“那栋,有秋千的那栋。”
“那栋!?”女子好像很惊奇,上下打量了我好几个来回,嘴张开又闭上,再张开再闭上,犹犹豫豫问,“你认识杨振晨?”
“嗯。”老实回答,我也吃惊,杨振晨不是会主动和邻里乡民欢欢笑笑,茶余饭后聊八卦的人。听女子的话,她好似和他很熟的样子。
“你是?”女子再一次犹豫了,可在我看来,她脸上的表情可不是犹豫的样子,完全是好奇加吃惊,在加上一点点兴味。
我该怎么说?说我是杨振晨的地下情人,说我会在这里待上六个月,说我是金丝雀?哪一个都不是我愿意被别人知道的,想来也是杨振晨不会愿意被人知道的!想来想去,气馁,谎言画得越大,以后越需要更大的谎言来填补,我没办法,只好笑笑。
女子善解人意,没有追问,笑笑说:“你好,我叫鲜冬冬,住红色那栋,那边。欢迎你,新邻居。”上来给了我一个拥抱。
“你的姓好少见!”我是第一次听见“鲜”这个姓,不免新奇。
“嗯,听过我名字的人都这样说。”鲜冬冬很是自豪,一阵炫耀。
我笑了,没有尴尬,没有落寞,真心实意,我喜欢这个女子,第一眼就喜欢。狗狗好像不喜欢我们聊天忽视它,一个劲儿地扒主人的裤脚。
鲜冬冬弯腰抱起小家伙,亲亲它的鼻头,甜笑说:“小七金应该是饿了,它呀,最不经饿了,饿了就撒娇。我不能陪你了,下次再聊。”她挥挥手,抱着狗狗,离开,还不忘回头笑笑,笑得我有些汗毛倒立。
看看时间,十一点多了,我也得回去了。
☆、第六十章 新居所第一餐
也不知杨振晨是在休息还是在工作,整个一楼没有影子,想来应该是在工作吧,衡量一个人是否是工作狂最基本的标准就是工作的时间、地点和程度,他不分时间、地点和程度,总是在工作,想来在这里也不会例外,这让我放心下来。既然已经来了,先将所有的担忧放下,好好吃一顿才是。要知道昨晚担心了一晚,早上没有吃任何东西,一大个上午,肚子没有咕咕叫已经算是很给面子了,我总不能真弄到它罢工再善后吧?再说,民以食为天,我一个小老百姓,当然以吃饭为己任,剩下的吃过再说。想想还真心觉得那两个没有义气的家伙说得对,我不仅呆,还真少根筋,都这个时候了,都需要面对火焰山了,还有心情想该吃什么,该怎样安抚自家胃,这是一口井。
这里的厨房和他在市区的房子不一样,开放式,一切一目了然,冰箱更是三开门。
“给金丝雀住的房子就是不一样,自己住的地方都没有这么齐全。”我小声嘀咕,满是嫉妒和抱怨。这不能怪我,第一次见他的市区冰箱,我只有一个字形容“光”,这里的却是满满的食物,肉、蔬菜、水果、酱料应有尽有,都快赶上小型超市了。看来这里该是他的大本营了,就这小超市的规模,往常他消失的时候应该都都来了这里吧?!
嘴上嘀嘀咕咕,手上的动作可没停。拿了西红柿、鸡蛋、五花肉、蒜苗、莴苣,准备做三菜一汤,简便易做,能快速吃上的饭菜。美食对我的吸引力和我对杨振晨的爱不相上下,无论心情多不好,只是一盒巧克力冰激凌就可以瞬间激活我的心,从冬天一下子越到春光灿烂。做菜则是另一种享受,看着各不相干的食材慢慢变成美味的过程,看着它们躺在盘子里的模样,心中的自豪不可言喻。‘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毛爷爷的教导就是真理。记得刚开始学做菜那会儿,一个再简单不过的爆炒包菜,我就能硬生生给炒黑了,味道自然更不用提。可就是这种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