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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冷情总裁:前妻难追-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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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按耐不住了
 更新时间:20121115 16:30:47 本章字数:12536

叶晨手拿着外套冲下楼时,坐在沙发上想心事的裴红芬刚要起身回房。唛鎷灞癹晓
“晨晨,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她在背后喊她。
叶晨头也不回,“裴姨,我有点事,先出去一趟,一会儿就回来。”
“这么晚了,路上当心点。”裴红芬忽然觉得这些孩子,没一个让她省心的,只能对着叶晨的背影大喊这么一句。
叶晨火急火燎,几乎是一路小跑,她是听到裴红芬的叮嘱了,但是,当时她已经快跑出别墅大门,所以并没搭话。
裴红芬看着漆黑浓密的夜,眉头皱成了一团,这帮孩子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让她这个做长辈的彻彻底底放心。
“在担心他们?”略带嘶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放心吧,叶晨肯定不是去找凌漠和明珠的。”
就在今天早晨,裴红芬把整栋别墅仅存的唯一一个佣人,打理花园的园丁也给解聘了,所以,她不用回头,也知道说话的人是谁。
何况,她遣走所有佣人,本来也是为了身后人。
她依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目光锁在门外的夜色里,话是在对身后人说,“怎么出来了?”
“反正孩子们又都不在。”前一刻还是坐在轮椅上,靠人推才能前行的李叔,此刻,正双脚落地的站在客厅里。
他虽然站的有些吃力,却是真的靠他自己的力量站在妻子身后。
裴红芬转过身看着自己的丈夫,满目柔情,“我看你啊,是今天看到明珠,太高兴了。”
“嗯,今天我是真的很高兴。”李叔拉着妻子的手朝沙发走去,“孩子们在的时候,什么事都要靠你一个人,真是辛苦你了。”
“都老夫老妻了,还和我这么客气。”裴红芬笑着依偎进丈夫的怀里。
客厅里水晶灯发出晶亮亮的白光,映照着沙发上的一对中年男女,有种洗尽铅华的淡然。
“都三年过去了,那件事,还是一点眉目都没有吗?”裴红芬想起正事,忙问自己丈夫。
李叔皱起眉,“当年那个枪手,自那晚以后,就彻底消失了,真的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
“如果不棘手,我估计凌漠也不会答应你的要求,让你重出江湖。”裴红芬笑着接上话,顺势伸出手,替丈夫熨了下紧成一团的眉心,“是不是又在想小海了?”
李叔一把握住妻子的手,慢慢摩挲着自己的脸,就像在熨烫心里深处最痛的伤,“那是我们两个的儿子,也是我们唯一的孩子,他来到我们身边,我们却没能给他最好的,还连累那么小的他遭了大殃,你说我怎么不难过。”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其实,后面还有半句,只是未到伤心时。
这时,年过半百的李叔就把头埋到妻子瘦弱的肩膀上,嚎啕大哭,像个伤心的孩子一样。
提到早逝的儿子,想到他是怎么惨死的,裴红芬也是心如刀绞,“老李,不说了,我们不还有凌漠吗?还有明珠,现在还有叶晨,其实他们都是我们的孩子。”
面对丧子之痛,再华丽的措辞,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老夫妻两个就这么抱头互相慰藉痛楚,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从悲伤里自拔出来。
“老李,你的轮椅自己当心点,我怕晨晨已经怀疑这当中另有玄机了。”裴红芬提醒自己的丈夫,喜欢叶晨归喜欢,有些事,她终究还是不想让她知道。
这张轮椅,是凌漠为保护李叔特制的,里面大概有数十种机关,那个小黑色按钮,就是启动机关的开关。
李叔,全名李建国,十多年前,是上一任“狂世”老大,一个名叫JIA的男人的左右手,风光得意的很。
能被选拔上当JIA的得力助手,可想他的身手有多了得。
或许真是应了那句话,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
报应很快来了,在一次和其他帮派发生斗时,他被内奸出卖,被人砍了十多刀,当场倒在地上,血流满身。
这不是最惨的,因为,他被一起的兄弟救了回去。
等他疗好伤回到家,才发现,他中年才得到的,唯一的独子,被人砍死在了床上。
血已经凝结成块,看样子,他受伤倒地那天,他的独子就被人砍死了。
那一刻,他仿佛是被五雷轰顶,浑身乏力的朝地上瘫了去。
也是那一天,等他从地上站起来,已经一天一夜过去了,一天一夜水米未进,他却感觉不到任何饥饿。
他拿出打火机,点燃床上被自己儿子的鲜血染红的棉被,他抱起自己已经干掉的儿子,坐在床中央,安安静静的等待着最后时刻的到来。
他没被火烧死,因为,就在他被火苗吞噬的瞬间,有人撞门进来了。
这个人,他认识,是JIA已经定好的下一代“狂世”接班人,他虽然年纪还没到,但是每次重要会议,JIA都会带着他一起出席。
“你来干什么?”他秉着最后一丝神智,训斥冲到床边的少年。
“李叔,我来救你出去!”少年的声音还没完全长开,带着点嫩稚的声音,那时那刻,却仿佛成年男子的嗓音般铿锵有力。
“你走,我不要你管!”他闭上眼,用最后一点力气去推已经走到他身边的男孩。
“李叔,如果我说我能为你,为你儿子报仇呢!”少年一把拉住他伸过来的手,目光很坚定的看着他,“你跟不跟我走?”
那一刻,他动摇了,也犹豫了,他身上的这点伤,真的不足为道,可怜的是他的孩子,他今年才六岁,刚上大班,前几天还嚷嚷着说这个月末一定要让爸爸去参加家长会。
那么个活蹦乱跳,有血有肉,聪明又天真的孩子,转眼就这么没了,他能不伤心吗?他简直想拿把刀杀了自己。
早知道报应会应在儿子身上,他李建国甘愿一辈子在农村当个农民,也不愿为了什么所谓的出人头地加入黑社会。
“李叔,你相信我,总有一天,我会带着‘狂世’走向白天,走向日出!”看他还摇摆不定,少年咬着牙,又嘶吼了这么一句。
就这样,他在少年凌漠的帮助下,突围出了火海,人是活了,但是,他的脸被毁容了,手上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也没一块是好的。
他本就不大在乎自己的相貌,毁了就毁了,何况,有这些消不去的疤痕在,更能时刻提醒他为小海报仇。
当时的“狂世”,除了凌漠和裴红芬没人知道他李建国还活着。
自从出了火场后,他就一直藏在凌漠的公寓里,还算好的是,凌漠的父亲,虽然从不来看他,每月给的生活费却是很富足。
那个老管家,也是个极安分守己的人,从不追问他的来历,只是每顿给他做好吃的送上楼。
因为想抓出那个内奸是谁,一直在“狂世”做饭的裴红芬并没走,她要多探听消息,为自己儿子报仇。
终于,在等了将近快一年时,凌漠给他带来了两个好消息:一个是,他找了个借口,很顺利的把裴红芬安全的“赶”出了“狂世”;
另外一个,终于查到当年那个内奸是谁。
当看到那个害他被砍十多刀,害他儿子被杀,害他被毁容的内奸,他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
手,尽管已经很不着力,他还是抡起砍刀,他要亲自把这个人的手指一根根砍下,用他慢慢流出的血,祭奠儿子的在天之灵。
凌漠并没阻止,他站在一边冷冷看着,清俊绝尘的脸色露出和年纪不符的戾气。
于内奸叛徒,他同样的厌恶。
有句话叫,“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在很多时候是用来形容男人和女人那个时,忽然间的不给力,当时,他因为手烧伤严重,已经影响到手筋,即便他想,手还是不由的颤抖起来。
凌漠走到他身边,对他说道:“李叔,我来。”
这是他第一次从这个少年眼睛里看到嗜血的寒光,既然他注定是“狂世”的新一代主人,就注定他的双手是要沾满鲜血的,他没阻止,把刀递给了他。
不得不说,这个少年,年轻轻轻,就很懂得打心理战,他拿过刀后,并没着急着去砍,而是有一下没一下的砍着边上的护栏。
铁护栏碰到铁制成的砍刀,飞溅出火花,在一直四溅乱飞的火花,以及咣咣荡荡的催命声中,本来还假装镇定的内奸,瞬间瘫倒在地,小便失禁。
凌漠皱着眉朝地上人走去,手起刀落,随之响起的一声凄厉的尖叫声。
大概是为了遂李建国的愿,凌漠真的是一根根手指去砍的。
就当他们两个以为内奸就这样要被解决了时,已经被砍到三根手指的男人忽然朝凌漠身后看去,垂死的的眼睛里发出类似回光返照的光芒。
凌漠很聪明,他虽然没有上当的回头,却也没敢轻敌,他再次扬起手里的刀,却没像前几次那样直接落下。
他抬头朝扬在头顶的砍刀看去,月光凄冷,一张阴森的脸正倒影在刀面上。
下一刻,他身体朝边上一倾,躲过了来人的致命一刀,就当他想回头全力对付那个真正隐藏在暗处的内奸时,本来倒地,已经失去三根手指的替死鬼,忽然站起来。
他死死抱住他的腰,看他挣扎,他用尽全部力气,把他转过来,朝黑衣阴森男推去。
凌漠再怎么已经有些身手,毕竟年纪还小,再加上腰被人紧紧挟制着,还真是挣扎不出。
替死鬼看凌漠挣扎不出,越发来劲,想起自己刚才的断指之痛,更是横生出几分蛮力,凌漠挣扎不出,眼快锋锐的刀刃离他的喉咙只有半尺不到。
一个黑影从边上飞扑了过来,随之响起的是肉被撕裂的声音。
“李叔!”看到倒在地上的李建国,凌漠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在瞬间都开始逆流。
人在悲愤到极点时,总会有超人的爆发里,凌漠也不例外,他很快解决掉那两个男人,然后背起李建国下山。
那刀砍的虽然很深,却没伤到要害,只是从那以后,李建国的那条受了重创的腿,再也没法长时间站立,轮椅,或许将成为他后半辈子,无非缺失的东西。
回忆到这里打住,李建国朝那条每次一碰,就会钻心疼的腿摸去,“红芬啊,其实明珠虽然心机重了点,毕竟也算是救过我们的命,你刚才,真的不应该那样说她。”
看明珠失落伤心的样子,他很心疼。
“你都听到了。”裴红芬拉过丈夫的手,放到自己手心里,轻轻拍着。
“嗯,都听到了。”当年,他腿伤很严重,世界上最顶级的外科专家不是在某个医院里,而是在“狂世”,也只为“狂世”服务的COZY。
那时凌漠不是叫不动他,只是他还没有让只效忠JIA的COZY为他保密。
保住腿固然很重要,但是在李建国看来,顺利离开“狂世”更重要。
那天晚上,凌漠的公寓里,来了一男一女,男的,三十多岁,黄发白肤,典型的美国人;女的,十五六岁,黑发黄肤,一看就是亚洲人。
“明小姐……”对明珠带着COZY出现在他眼前,他很惊讶,“你怎么来了?”
明珠看了他一眼后,当着他的面,径直和COZY用英语开始谈话。
他来美国已经很多年,再加上“狂世”的兄弟,可谓是哪个国家的人都有,平时基本都是用英语交流。
明珠和COZY的对话,他都听懂了。
原来,COZY是明珠带来帮他治腿伤的。
COZY不愧是全世界顶级外科医生,硬是把他那条几乎不可能保住的腿给保住了。
似乎是猜到他的顾忌是什么,明珠当着他的面,命令COZY对给他看腿的事发了毒誓。
COZY在“狂世”的地位,和古代宰相差不多,几乎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整个“狂世”他除了听JIA的,就是这位明小姐的。
说到COZY对明珠的言听计从,就不得不提明珠在“狂世”的真正地位。
既然“狂世”是为保护一个女人而繁衍出的组织,那势必也会有个相对权利大于其他男人的女人存在。
在“狂世”内部,他们把这样唯一一个地位高于男性的女人称为“圣女”。
不同于一般,只能独自一人,一生是处女之身,不能生情,不能有欲的圣女,“狂世”的圣女,可以有情有爱,可以和其他正常的女孩子一样结婚生子。
不过,却有条规定,“狂世”的圣女,一旦结婚就必须离开“狂世”,而且她生的第一个孩子,一定要送给“狂世”。
那个孩子如果是女孩,将会是“狂世”的下一任圣女;如果是男孩,就必须以他的鲜血祭天,而“狂世”的老大,也要按照命格去找到新一任的圣女。
这一代的圣女——明珠,就是同样这样的方式被JIA寻到的。
“其实……”看丈夫的眼睛定定看着茶几发呆,裴红芬就知道,他又想起往事了,轻声叹息道:“明珠是很爱凌漠,但是,凌漠却不爱她,凌漠是我们看着长大的,以他的性格,不爱,就是不爱,只怕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也不会改变自己的主意,我这样说,其实是为了明珠好。”
看丈夫不说话,她伸出手到他眼前晃了晃,“建国,我们找出当年那个枪手后,就能弄清当年的真相,帮我们的小海报好仇,我们就回乡下,过田园生活。”
李建国凝神看向裴红芬,“过田园生活?”
“是啊,我们可以种几亩地,再养几只鸡。”想到那种惬意轻松的生活,裴红芬眼睛里泛出异样柔和的光,“如果你想,我们还可以去领养一个孩子,好好的把他养大,我们可以给他起名念海。”
“红芬,我累了,真的好累,自从小海离开我们后,我每天都感觉很累。”李建国把头靠到妻子肩上,慢慢闭上眼睛,“念海,念海,思念我们的小海。”
“不累,你看我们现在身边就像是有三个孩子,看着他们,就像看到咱们的小海一样。”裴红芬轻轻摸着丈夫的头发,嘴角勾着轻和,温柔的笑意。
……
叶晨是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的市公安局,她心里早想好了,如果事情真的很大,她就打电话给叶震山。
她以为陈如玉话没说话,电话就挂了,是警察不让她多说,以为她正被关押在里面,小跑着,直朝警察局里冲去。
“喂,这位小姐,你找谁?”一双手,及时拦住了她,市公安局是个什么地方,岂是她这样想进就进的。
叶晨擦了下额头上的汗珠,抬起头,朝说话的人看去,当看清那人是谁,一声惊呼,“王叔叔……”
拦住她的警察,这时也看清她是谁,“晨晨,你怎么会来这里?”
顿了顿,似乎想到什么,又说:“是不是找你爸爸啊,他已经下班了,他的调令已经下来了,从明天起,他就不到这里来上班了。”
“王叔叔,我不找他,我是来找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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