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我为皇-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男子叹了口气,翻了个白眼,拾起孩子刚沏好的茶一饮而尽,如此不雅的举动在男子的手下却如行云流水般赏心悦目:“沁心啊,我好歹教导了你三年的礼仪,叫声老师不为过吧。”
叫沁心的孩子却纹丝未动,冷漠的表情似冰封动人:“师长当有师长的举止。”
男子干脆侧躺下来:“礼仪在于气质,不在于形式,流于表象只会显得做态。”
樱花纷纷扬扬,在黑夜中如梦如幻。
男子打了个哈欠:“两个多小时了耶,你不累啊?”
沁心冷漠如昔:“勤能补拙。”
男子大大的打了个哈欠:“你还拙?唉,我怎么那么不幸运,摊上这么个学生,人家十岁的孩子不都甜甜蜜蜜的撒娇,可爱又粘人的么?”
“你可以选择他们。”
“你以为我不想啊,要不是应会长的请求精心教导你三年,我早找个贴心的小天使远走高飞了。”男子嘟嘴抱怨,完全不在意话语中的暧mei。
良久,男子状似无意的说:“听说那个女孩死在大火里了。”
沁心的手顿了顿:“她没有死。”
“可是根据警方的DNA验证,确实是本人没有错啊。”
沁心没有说话,仿佛没有听见男子的疑问。
“唉,算了,不讨论这个问题了,”男子皱皱眉头,懒洋洋的看着飘飘而落的樱花雨,“呐,我一直很好奇,明明那个女孩害死了你母亲,还把你丢了,你不恨她么?”
良久都没有等到沁心的回答,正当男子以为他依旧沉默以对时,却听见沁心缓缓的开口:“恨又怎么样?”
飘渺的声音消失在微甜的空气中,仿佛只是一场梦。
男子惊讶的坐起身,半响才找回声音:“那怎么没见你采取行动?”亲眼见过沁心一刀结果十几个黑衣杀手,男子绝不相信他是个以德报怨的好孩子。
“这是我的事,陆洵,与你无关。”孩子冰冷的声音透着丝丝杀意。
“OK,我不管你,也没命管你。随你去吧,不过还是要提醒你,会长已经有些不满了,你在中国待得时间够长了,没什么事就回去吧。”
陆洵说完便起身离开了。
樱花纷乱,沁心呆坐良久,才缓缓收拾茶具。
怎么可能不恨,只是没有爱哪来的恨,恨有多浓烈,爱就有多深。
姐姐,你真的,不要我了么?
——————古现代分隔符——————-
“还有多久啊?”我抱着树干上气不接下气,不是说不远处么?都走了整整有三个小时了吧,我的腿正向我严重抗议。
“快了。”落塔一千零一次说明。
骗子骗子,都说了无数遍快了,但到现在还没有到!我控诉的眼神望着他。
落塔,就是那个美少年了,陆续的知道了一些情况,我们现在在海外某个小岛上,据说是巫妖王奥法斯十年前消失前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这次落塔就是为了寻找他的下落。
至于我么,我知道我应该是沿海国家绿依国人,至于身份么,落塔不认识我,他只是救起了被溺水的我,又不能丢下昏迷不醒的我,才带着我穿越海边的森林,打算找到户人家安置我,却不想我在森林中醒来,就发生了以上那一幕。
而关于他的身世和与巫妖王的恩怨什么的,他没有说明,我也没有试图询问,一是多半猜到了原因,二是没必要揭人家的伤疤。毕竟虽然很俗套的小说设定,但对于本人来说,这种痛苦是别人无法体会的。
更何况,我们并不熟,也许也不会熟吧,到达村落的时候,就是我们分别的时候吧,明天的现在,说不定已经相隔千里。
在穿越前我是个宅女,穿越之后,我也绝不是喜欢四处流浪看尽世间美景的侠女,我的目标就是找一处地方安静的生活到老。
找个美男子,生个可爱的孩子,偶尔吵吵架斗斗嘴,幸福到老。
但是,我忧郁的看着前方领路的落塔,目测下,我应该比本就不矮的他还高一个头,一个真真切切的男人啊。
怎么嫁人?怎么生小孩?
虽然耽美男男生子不少,但是,但是,这种事情轮到自个儿身上,谁tm敢为人先?
“唉。”我再次忧郁的叹了口气。
正文 第五章 左眼的秘密
于是,又三个小时后,我们终于走出了森林,望着不远处高高矮矮的房屋,我感动的热泪盈眶。
“我来了!”我激动的欢呼,迎着夕阳奔跑,火红的霞光照的人脸红红的,徐徐的晚风拂起长长地发丝,投向他的怀抱,这一刻成为永恒的图画……
以上纯属YY,如有雷同,概不负责。
事实上我只叫了一声,还没有跨出我的纤纤玉腿,就接到了落塔冰冷的视线,瞬间,我满腔的热血化作极地冰雕。
真是不可爱的少年啊,我咕哝着,一边跟着落塔往前走。
这是个不大的村子,但看上去很热闹,人们忙碌着,小孩的嬉闹声,大人的交谈声,女人的欢笑声,男人的呼喝声,交织在一起,却显得异常的宁静安详。
但是,不知为什么,心里总觉得有种奇怪的感觉,说不清楚,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我快速走了几步,紧跟上落塔身后。
其实,前世我已是个二十出头的大学生,现在看起来也有二十左右的样子,还是个男子,怎么说也比落塔这个还在青春期的十五岁少年要年长,但,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他总是“地头蛇”,比我这个伪装失忆的少女要可靠的多。
更何况,他身上的味道,虽然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其实,是个好人吧。
无论是救起溺水的我,还是没有丢下累赘的我,或者,放缓的脚程,让人不觉的安心。
真的很像呢,很像那个人。
在村子里走着,四下张望着,心里怪异的感觉愈发浓烈。我抬头看看面色渐渐凝重起来的落塔,更加肯定了心中的想法。
这个看似平静热闹的村落,似乎隐藏着什么。
一个打闹的小孩撞上我,我伸手扶了一下,他却像没有看到我似的,从身边飞快的跑了过去,而跟着他的孩子们也完全无视我们,追着跑了。
我猛的抬头看向落塔,正好与他对视,同时明白对方心中的想法。
这里的人哪里不对劲了。
所有的人,包括猫狗,就好像从没有看到我们,或者说我们根本就不存在。
即便无意间看向我们的人也直直的看向我们的身后,仿佛真的透过我们看见什么似的。
这种感觉太过诡异了,脊背一阵发凉。
不知不觉揪住落塔的衣袖,如果他这个时候甩开我,我绝对跟他决斗,心里暗暗发誓。
不知是不是知晓了我心中的想法,落塔只是看了我一眼,没有说什么,算是默许了我的动作,果然是温柔的人,俗称闷骚,我呵呵的笑。
落塔看都不看我一眼,直接无视。
看来面瘫无处不在。
我无良的感慨。
落塔忽然停下脚步,我一下撞向他的臂弯,这样的感觉好像情侣啊,我小心肝扑通扑通的跳,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恋爱?
正想学小说中的女主角,来个深情款款的对视,却见落塔拦住了一位村民的去路。
可是还没有开口询问,那位村民就直直的从旁边经过,我感觉到我的汗毛正在无比茁壮的成长着。
连续试了几次,结果都一样,就连我自己都不觉得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活着。
“走吧。”
我忙紧跟上他的脚步,一同出了村庄,一直走到不远处的树林边缘。
席地坐下,看来今晚还是得露宿野外了。先前昏迷着还不觉得,但是,即便夏令营都有帐篷睡袋的自己,第一次,完全的睡在草地上,在完全陌生的荒郊野外。
和一个陌生的男人在一起,偷偷的打量了一下落塔青涩精致的脸,好吧,只能算是男孩,而且还是个漂亮的男孩,何况,现在的我也是个男子,而且是个成年的男子,怎么算,要偷袭的话,我也是主动的那一方……
呜,我怎么能那么想呢,我是个淑女,二十一世纪四有淑女……熟女来的,都二十出头了,都没有交过一个男朋友,宅的不是一点点,难道我真的饥渴到对没见过多久的未成年出手了?我自暴自弃的自嘲。旋即又安慰自己,这是因为落塔美得太引人犯罪了,正常人都会产生点点邪恶的思想,这说明我很正常,正常的男人,没有隐疾……
心里这样想着,眼睛不由自主游离到落塔精致的不似凡人的脸颊,皮肤好白好细腻啊,心里闪过一丝嫉妒,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都没有拥有过这样无暇的肌肤,都是健康的小麦色。
那眼睛,冰凉的蓝色,流淌着晶莹的色泽,小巧的琼鼻,粉嫩的唇色,洁白的贝齿,圆润的耳垂,优美的颈部弧线,那若隐若现的……不行了,我极力克制自己,尽量把自己的视线牢牢锁在还算纯洁的脸上。
仿佛感觉到我愈发火热的视线,落塔抬起头,那轻甩的火红发丝,像丝丝火苗,惊心动魄的美。
却像一盆冰水迎头倒过来,落塔的左眼,隐藏在头发下的左眼,紧紧的闭着,不是右眼漂亮的冰蓝色,是瞎的么?
口中却已经说出口:“你的左眼……?”
落塔一震,下意识的用手捂住,轻轻撇过头,不知在想什么。
话说完我就后悔了,人家瞎不瞎关你屁事啊,要你多管闲事,这不是往人家的伤口上撒盐么?
虽然这样的想,心里却很好奇,即便瞎了,也没有必要紧紧闭着啊,还是说,其实那只眼睛里根本没有眼珠?被人伤的?
想起他说到巫妖王奥法斯时复杂的眼神,难道说跟他有关?
良久,沉默的有点尴尬,我正要试图说些什么,落塔缓缓的开口:“左眼里封印着我的族人。”
哈?
封印?什么意思?
落塔却没有解释,只是定定的看着火苗上上下下的跳跃着,阴影投在他洁白的脸上,看不清什么表情。
落塔,似乎很喜欢看着火苗,特别是提到巫妖王、提到他的族人的时候,冷漠,骄傲,坚强,孤独,不允许任何人的靠近,不接受他人的同情,把自己撇清在世界之外,但,这样的人却有着一颗温暖的心。
心中有种难过的感觉。
其实说起来,我也就算得上今天才认识他,说过的话总共就那么几句,大部分还是我在自言自语。
我知道自己有点神经质,宅的人都有一些,平时还疯疯癫癫的,但,却不是不识好歹的人,相反,我有一颗最敏锐的心。
如果不算忧的话,这是我唯一的优点。
“呐,我叫白净雅。”我打破沉默。
落塔抬起头,带了丝疑惑。
“反正我也想不起来我叫什么,总不能老喂喂的叫吧,所以我决定我叫白净雅了。”我微笑着解释。
“落塔,”凭你的身手要有把握的多,但是,带着我这个累赘……“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啊?”
落塔摇摇头,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无波:“这个小岛,叫做迷雾岛,只有在每年的七月初,大海起了迷雾,才会出现在离岸三里之外,大概维持七天,在雾散后再次消失无踪。”
正文 第六章 迷雾岛的传说
“那不是鬼岛么?”我脱口而出,好熟悉的剧情啊。
“鬼岛?”落塔想了想点点头,“算是吧。”
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问清楚:“那个,你来了这里,是为了找寻巫妖王奥法斯?”
落塔到没有特别的在意,只是点点头:“是的,自从十年前被大陆十大剑圣联手击败后逃入迷雾岛,重伤下的各大剑圣也无力再追,几个月后相继离世,从此迷雾岛就更没人敢来了,甚至在每年出现的时候,沿岸的海城关闭城门,不进不出,各国也在海城附近常年驻兵警戒。”
海城?驻兵?
脑海里第一个反应是军事管辖,不过这都不关我的事:“也就是说,在巫妖王之前迷雾岛已经存在了。”
“是的,具体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出现的,但普遍的说法,是三千年的水晶王国的遗址。”
于是,落塔开始讲述水晶王国的传说,很明显,落塔如果做说书先生的话只有饿死一途,在我不断地询问和整理后得到大概的事件经过。
三千年前,这里并不是一片汪洋,海岸线要靠前的多,当然水晶王国原也不叫这个名字,水晶王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王国之一,起码有上万年的历史,国家富裕土地富饶,之所以被称为水晶王国,是因为其王室掌握了一门秘技——秘炼水晶。据说可以把普通的沙土变成晶莹美丽的水晶,被世人疯狂的追捧,在从各国带来庞大的财富的同时,整个王宫,甚至整个国都都是用水晶建造,那甚至不能说奇迹,而应该说神迹了。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直到三千年前,老国王把王位传给了他的次子,而他的长子在一年前落海而亡。谁知道在加冕典礼的时候,大王子突然出现,参加典礼的人都感到无比震惊,可是,老国王却一口否认,说他的儿子已经死了,随后还让禁卫军把他赶出了水晶王国。
随后二王子继承了王位,娶了大王子的未婚妻为王后,不到一个月老国王死去,西方的凯撒帝国突然发难,以大王子的名义对水晶王国出兵,试图夺回王位,这个时候国内拥护大王子的人也开始作乱,一时间水晶王国陷入空前的危机中,而各个垂涎水晶王国富饶的领土和财富的小国家也卷入了战争中,世界大乱,整整十三年的时间,就在联军攻入王宫的时候,大地震动,整个水晶王国,连同各国精锐沉入了大海中。
不到一年,由于国力大减的凯撒帝国分裂成绿依国和硕国戈源国三块一直延续到现在,其他势力也迅速重组,唯一没有卷入战争的商贸之国凯宾斯联盟王国慢慢成了最大的国家,坐落在大陆的中央。
这算是最接近事实的一个版本了,基本上没有加入很多的个人夸张,相对可信。
在我猜测,水晶应该就是玻璃,在非工业年代,绝对是暴富产业,惹人垂涎是理所当然的,大王子二王子的王位争端只是一个契机,否则不可能一下就引起了世界大战,恐怕各国早酝酿良久了,无论有没有这个事件,结果都是一样的。至少表面上看是这样。
但我还是有几个不明白的地方,第一,就是水晶的产量,做些精巧的饰品很正常,但可能达到建造王宫甚至国都的地步吗?就算是二十一世纪要产出那么大那么厚的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