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曹操有个约定-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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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多久没有吃饱饭了?”我移开话题问道。
她勉为其难地给了我三个手指。
“三天?”
“是快三个月了!”
我笑笑,“那底气还是蛮足的呢,我才一个月和你说这么多话就十分勉强了。”
小妹子嘴巴一撇,道:“当叫花子的活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干。”
我点点头,“这年头干什么都好干。对了,你可有名字?”
小妹子点点头,“他们给我起名叫玲珑。”
玲珑,的确是适合女子的好名字,他们想必是真的将她作为心头宝而不是将来的赚钱工具那般疼爱过她。坏就坏在这孩子日渐明艳的容貌,当属他们那一行不可多得的珍宝了。
所以有时女子美貌,也未必是件幸福的事。平平凡凡的反倒是一生无憾。
我说:“我姓陈,你喊我姐姐,那不如就随了我的姓?”
玲珑大喜过望:“你愿意带上我了?!”
我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再看看她那双因惊喜而闪闪发亮的眼睛,捏了捏她脏兮兮的脸道:“那你得赶紧带着我去找肯收留我的正主啊,不然我们只能在街头当一对要饭姐妹了。”
丁家声望早就有所耳闻,加之与丁芷嫣有过一面之缘,名门闺秀之典范怎么会……出生在这样一个地方?
我看看身旁的玲珑,“你确定你没有带错路?”
玲珑抬眼看了看眼前那座风中微微一抖的茅草屋,再看看我,“你不知道?”
我我我……我知道个什么啊我。
正常人都无法理解所谓的名门住的不是大宅而是一座摇摇欲坠的小茅屋吧!
但玲珑接下来的话倒是说出了几分道理,“丁家大宅早在打战之前就卖了,听说是要换做钱财好奔命去,结果还是在原县买了这个地方,应该是怕战乱遭土兵强盗抢吧。”
这应该是曹孟德的安排。他跟我说过早在我想到之前就已将谯县的一切打点妥当,原来竟是这样的一个妥当法。他就将他的夫人和儿子安顿在此,所说是避难,但这样的安身之所实在是让人瞧着心酸。
玲珑忽然拉了拉我衣角,小声说道:“姐姐,有人出来了!”
我回过神,正见屋子里走出一个荆钗布裙的身影,一瞬的窒息之感迎头扑来,我站在原地任玲珑怎么示意我就是挪动不了半分。
那人也注意到了这边,手里端着小木盆泼水的动作一僵,水在她裙边洒了一半。
我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眼前那个荆枝作钗,粗布为裙的女子就是大家闺秀丁芷嫣。可那女子的眉眼无论作何装饰也掩饰不了,她就是当初那个与我行赌试图挽回丈夫之心的丁夫人。
她只是一时的僵硬,明显不是因为我一身褴褛衣着,也不是因为我身边多了个人,而是我的到来。
那么多人因为我的到来而惊讶,因为我的到来的确不是什么好事。
就这么僵持着,我艰涩地开口道:“丁夫人。”
丁芷嫣唇边扬起一丝嘲讽的意味,岁月的确是不饶人的,那时养尊处优的丁夫人已经不在了。现在站在眼前的不过是个普通的农家女子,她为那人卸去一身锦罗缎衣,粗衣布服,洗手作羹汤。
我不知该作何自处。
玲珑还在一旁催促我做出点反应,那边丁芷嫣已经准备回屋去。
我脚下仿佛有千金重,还是挪不动半分。
丁芷嫣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了一停,回头道:“进来吧。”
玲珑欢天喜地地拉着我过去了。
屋子里地方不大,但整理的很干净,东西摆放也是井井有条。朝东的窗子边还有台简便的织布机,支着一块织了一半的布。
丁芷嫣端了两杯水过来,放了又回到那织布机前。
我久久说不出话来。
丁芷嫣的话在吱吱呀呀的织布声中传过来,“家里刚好没有茶叶了,你们暂且将就着些。”
玲珑毫不在意,大大咧咧道,“没事,有水喝就很好了!”
是啊,有水喝就很好了。
可是,这怎么会是这样一个场景。
许久,我才艰难地挤出一句:“这些年你过的怎样?他……”他不是都安排妥当了么,为何会让端庄娴雅的夫人自己靠织布为生?
丁芷嫣还没回答,便屋外一声响亮明朗的喊声打断了,那声音让丁芷嫣手中的活戛然而止,而我也又一次失神。
那声音还带着难掩的朝气与欢快,从外面清晰地穿到每个人的耳中,“娘,是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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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8折】此情,不思量
【068折】此情,不思量
娘……?!
我看着眼前的少年,脑子里有一瞬的空白,他的眉眼与些许神态犹如时光从头来过。
丁芷嫣站起来,眉眼间都带着温和的笑意,在回答我们是谁之前,她的视线在我身上有一瞬的停留。
“是娘亲的一位故人,瞧你,不过是去帮娘买了包茶叶,怎地跑成这样一身汗回来。快去换件衣裳,不要失礼于人。”
那少年应允着去了,看到我时,俱是一愣,似乎有什么话一时间想起又一时间不该如何说起,直到丁芷嫣再次催他方带着疑惑离去。
不过短短半刻时间,我竟像是站了一个世纪。
最后连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都是颤抖的,“他……他是……”
丁芷嫣已在去沏茶,气定神闲,倒也不像是不愿意说,而是你越急她偏偏越是一点都不急的模样,说道:“不错,这就是当初让你失掉赌约的根本原因,当初我请曹孟德小叙的时候,留住他的,不过是他的儿子。”
果然!
这就是我抱过的曹子修,曹孟德的第一个孩子。
可是我记得当初抱着他的时候,他还是个不过周岁的奶娃,送走的时候也不过六岁。如今竟已经这般大了,着实令人惊喜不已。刚刚虽与这孩子只有一面之缘,但不难看出,这几年丁芷嫣将他教的很好。
丁芷嫣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身后一脸不明的玲珑,脸上意思明确。
我开口道:“夫人切勿见怪,我这妹子已经几天没有吃饱饭了,还请夫人……”
丁芷嫣道:“都是平凡人家,岚姑娘不必以‘夫人’来相称,我们穷人家有的只是粗茶淡饭,小姑娘若是不嫌弃,就出去找刚刚那位哥哥,我来招待你姐姐。”
玲珑看看我,我点头示意,她像丁芷嫣行一大礼便出去了。
终于,这个空间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我开头笑笑道:“其实玲珑比子修还要大上一岁,应该是姐姐了。”只是玲珑本就身为女子,身材又更为娇小,的确不易看出真实年纪。
丁芷嫣并不对我缓解气氛这一套置于一词,而是问道:“他可知道你回来了?”
‘他’自然指不了别人,只是这话问的我有点摸不着头脑。
丁芷嫣没见我回来,水汽氤氲之中抬起眼睛看了我一眼,道:“他写了一年多的家书,每封家书都留有一张条子给你。”
我心里一咯噔,是了,这一年多,我并不在此处,而曹孟德亦不知道我不在此处。每一封家书之后的条子……给我的条子,说了什么?!要是没有收到我的回复回事……我越想越不敢想下去,当初小韦送我来的时候。不过是一个山头我便调头而去,若是被他知晓,我……
丁芷嫣从厢房里帮出一个漆木盒子,放在炕上,“都在这里。”
我看着那只盒子不敢去看,只是低声问:“那……那你都回了什么?”
丁芷嫣看着我,像看一个不可理喻的疯子,语气冷了三分,“岚姑娘,我丁芷嫣还不至于轻贱到去拆看别人的信件!”
我忙解释道:“不,我不是这个意思,若你有意那你便不会将这件事说与我听,只是,这一年我并不在这儿,而……”我咬咬牙蓄了力气继而说道:“而他们本以为我一年前就该在这儿了,我不知道他们没收到我回复会是怎样,我也不敢想,是我骗了他们……你能明白我的,对吗?”
其实欺骗与背叛并不可怕,因为我们就必须存活在这样一个世界之中,可怕的是,欺骗和背叛你的人是你认为最不可能并对他付出全心全意的信任的人。我可以接受这个世界的欺骗与背叛,却唯独接受不了我最信任的人有一天会对我施以欺骗和背叛。
丁芷嫣不再说话,但眼中的冷色稍微缓和了些。
这个问题我没有力气再去深入,便喝了口水,原本握在手心还是滚烫的水这下入喉竟是那样的冰冷刺骨,我呛了一口,丁芷嫣已经换了杯滚烫的茶水过来。
被凉水那么一呛倒是呛出了几分冷静,她说我是故人,我便以故人的语气来说道:“这几年你们是怎么过来的?”
丁芷嫣坐在炕上将子修买回来的茶叶摊开,取了瓷碗将粗枝与细叶一一分开捡了起来。
“还能怎样,虽无锦衣玉食,却也是衣食无忧,这正是我所求的生活。子修一岁我送他走,到了六岁才回到我身边,刚回来的时候他甚至认不得我。”
我笑笑,“那时候他不还小么?现在多好,你们母子俩的关系真的很好。”
丁芷嫣不置可否。
“他记得你。”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她。
丁芷嫣再说道:“子修他还记得你。刚回来那阵子,那孩子性情本就安静,我本也没看出什么,直到有一夜起来给他盖被子的时候,听到他睡梦中还喊着‘阿岚怎么不给子修讲故事了’,我这才知道那孩子前几年一直和你生活在一起。刚刚若不是我催着他走,怕是早已与你相认了,你说,我说的可对?”
我不否认子修的那句‘阿岚’是我,但我不认同那孩子还会记得我。八年的时光,我虽不曾改变,但有太多的东西在变,其中之一就是子修已经不再是那个需要我讲故事的小子修了,他已然长成一个有担当的少年。
“你是在担心什么?”她说她怕子修认我,定是在担心什么,而威胁自身往往觉察不到威胁。
丁芷嫣不语。
我忽然明白,“你是怕我抢走子修?”这实在是杞人忧天!子修是她的孩子,谁能抢得走?
“这些年,我就靠着他才一步步地支撑了过来。”丁芷嫣停了手里的活,“而我也只有他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几年仗一直打个没完,每天都有人死,每天都有人无家可归,每天都有人痛失亲人。我亲眼看过有人就这样被活活逼疯,开始的时候我也怕自己迟早离这么一天不远。”
“可是那时候,就是在这里,那孩子拉着我说‘娘亲不怕,修儿定会保护娘亲的’。你或许不会明白一个为人母的心情,我本来来不懂,可是那一刻我知道,他就是我的命。得不到丈夫的爱又如何,我有我儿子;得不到一世安稳又如何,我还有我儿子。”
她说的很慢,但我知道,和我说这些一定很费力气。这些应该是她心底最深处的话,可以守到人生尽头也不对任何人说出,可她却不得不跟我说。
我坚定道:“他是你儿子,你是娘亲,谁也分不开你们娘俩,否则我陈岚嬗第一个不答应。”
☆、【069折】此情,不思量
【069折】此情,不思量
我和玲珑就暂且在这里定下来。
一方面我们学着做点手艺活作生计之用,另一方面,前方打仗需要钱。曹孟德遣散的那些家当这几年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他不肯动用在家用这一方面的储备,却逃不过丁芷嫣的眼,字里行间虽无半句艰辛,每次回信必会捎去不等钱物以作补贴。
前几次都被退了回来,再有信来,她又双倍捎过去,直到那边再无动静方罢。
这几年,他们母子二人靠的都是自己一分一毫的努力,正如丁芷嫣所说,虽无锦衣玉食,却是美满祥和的。
织布那活,我和玲珑两个人加起来还不如半个丁芷嫣。而家务那活,我一个人不如半个玲珑,饭食,洗衣,打扫,我若是在一旁帮点小忙,她的效率便减了一半。最后只有我一人毫无用武之地,偶尔捡捡茶叶,完全是个坐着混吃等死的闲人。
闲来发现,这个家还有一个人和我一样,蛮清闲的。
晚上灯下做做功课,白天院中练练枪法。
无论家里有多拮据,他的衣物永远是一尘不染的,待人亲和有礼,加之相貌又好,受到众多邻里的一致好评。
丁芷嫣除了是个当之无愧的贤内助,还是真了不起的母亲。
只是,这孩子小时候与现在比起来,除了会耍出一套已练到炉火纯青的枪法,还有一个很大的变化就是,他很少与我讲话。也许是丁芷嫣的担心渲染了他,这孩子原就比别的孩子早熟些,知道的自然也多,即便不多他也该觉察到些什么。
闲了几天之后,我终于找到了一件活计,代人写书信。
识字的都出去打仗了,留下不识字的不知前方如何而空熬白头的事已是这里的常事,我便开始慢慢将他们的思念化作文字送去远在他方的亲人。
本是个打发闲散时间的活,我做着也快乐,没想过还有什么报酬,不想没几日,大家在饭桌上看着比往常略微丰盛的菜,我正要说玲珑不懂得心疼人家的血汗钱,玲珑便已向大家解释道:“这是那些乡亲们送的,不止今天,我们得好几天不用上街买菜了。”
丁芷嫣闻言放下碗筷,“乡亲们?如今大家生计皆是不易,怎么……”
玲珑有些憋不住气道:“我拒绝过的,可是他们放在门口就走了,说是作为……”她抬眼觑了我一眼,大家便都看向我。
“我?我怎么了?”
“他们说是作为姐姐替他们写书信的谢礼,姐姐可有代人写信这事?”
我这才明白,说好分文不取,笔墨纸砚自备,我自己乐在其中的同时,不曾想竟能得到乡亲们如此的厚爱,晚饭便不觉得又多吃了一碗。
以后的日子里,找我代写书信的越来越多,但大多数的生面孔,那些旧面孔多半因为收不到回信,心中虽有定数但宁愿相信对方收不到信而不是对方已经不能到收信,宁可抱着一丝希望去放弃也不愿带着坚持去等待绝望。
这便是战争,生离死别这样容易,合家团圆却这样难。
玲珑望着每日前来求信的邻家三娘,终于如愿得到一张沾着污渍的信笺欣喜若狂而去的背影,良久,回过头文问我道:“姐姐,人为什么要打仗呢?”
我犹在三娘丈夫的来信之中伤感,新婚三日便被编入军中,如今已是三年,他失了只臂膀,但依旧还得上战场,只因他还能跑得动,他收到三娘的信惊喜难以描述,再上战场总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气,可是再等他连跑也跑不动了,躺在上万个伤兵之中,第一次给三娘回信,也是最后一次给三娘写信,只盼她好,另寻好人家再嫁,而后便是一封休书。
三娘每日必风雨无阻地来求信,终于她期盼的信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