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情-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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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总有能力让她兴趣缺缺,在舞厅里跳了那么久,好不容易放肆的身体又难受起来,她连理都懒得理他们,自顾自走下舞池,去吧台要一杯鸡尾酒。大多数人看见她这样冷漠,就会放手不再纠缠,当然也有某些人自视甚高,自以为是地认为她不过是在欲迎还拒,于是便跟着她到吧台。
这种人的开场白总是:“这位小姐,我请你喝一杯鸡尾酒吧。”然后,招呼调酒师上酒,装作阔气地将酒杯递给她,更有甚者,便将咸猪手搭在她的腰上,还不停地揉动,让她禁不住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她是真的厌烦到了极点,才会二话不说,将一整杯酒,确切地说,是一整只酒杯砸到对方的脑袋上。那个男人的头顶立马像开了花一般灿烂,艳红的液体黏在他的额发上,玻璃碎屑扎进他的头皮,开始湍湍地流血。
做完这一系列潇洒的动作,她便转身离开,可那男人怎肯罢休?立马抓住她的细胳膊,凶神恶煞地开始爆粗口,接着,便有一群打手围攻上来,将他们团团围住,各个都是五大三粗的野蛮男人,有的人脸上甚至还有刀疤。
她以为她终于闹事了,终于要给夜家蒙羞了,可恍然间,却听到一个戏谑而平静的声音:“喂,说你呢,你要是敢动这位小姐一下,我保证你今晚,不,从现在起就回不了家。”
那群男人见到洪士兴,就像老鼠见到猫似的,瞬间跑得无影无踪。
“哟!”她嘴角上扬,很是邪恶地笑着,“洪少爷,你在这里吃得倒是很开嘛?”
洪士兴只是惧惮夜家的实力而已,三大家族的名号也不是白打的。他嘿嘿笑着,将情铭拉到安静的地方,说:“你怎么又在这种地方?”
“我想跳舞。”
“是吗?”他不由分说拖着她出门,将她带到车里,“我带你去更好玩的地方,只不过,没有人会纠缠你。”
他带她去的是独立包厢KTV,巨大豪华的十人包厢,一整排的桌椅,桌面上摆满了各色红酒。灯光很明亮,竟然像白昼一般。
她皱了皱眉,觉得那灯光太刺眼:“这种地方?切,你当我是小孩子过家家?”
“一般小孩子我还不带他来呢,你这种极品小孩子,我才带你来。”他笑嘻嘻地打开音响和电视屏幕,又将话筒打开递给她,说,“要不要试试?音响效果特别好。”
她不想理他,直接坐到沙发上,打开红酒瓶盖,就整瓶子拿起来喝。洪士兴看着她笑了笑,很是魅惑。他选了一首歌,是阿信的《死了都要爱》,然后便开始拉扯他的破锣嗓子,还很闷骚地摆了几个pose,真当自己是歌手了。
情铭最看不下去这种时候,她快步走到他身边,抢过他的话筒,对着话筒大声吼道:“洪士兴!你要是想要谋杀我,直接一刀捅死我得了,非得这么折磨我?!”
洪士兴便不服气地吼道:“我这可是歌星的嗓子!你要是不服气,你来啊!”
于是,她真的唱了起来。是李佳薇的《煎熬》。她的高音很漂亮,不是海豚音,让人听了浑身起鸡皮疙瘩,是那种有些粗嘎的高音,唱到最高点,竟然让人觉得游刃有余,似乎还可以再高几个八度。
“心一跳,爱就开始煎熬,每一分,每一秒;火在烧,烧成灰有多好,叫思念,不要吵。我相信我已经快要,快要把你忘掉,跟寂寞,再和好,我相信我已经快要,是真的我快要,快要可以微笑,去面对,下一个,拥抱。”
她唱得酣畅淋漓,一遍接着一遍,都是同一首歌,第一次还可以欣赏,可到了后面几遍,她几乎就是在胡乱瞎吼。洪士兴坐在沙发上,闷闷地喝酒,时而看着她,眼神迷茫。
后来,她不再去舞厅,而是换做来这个地方。洪士兴总说:“夜大小姐,你来就来吧,可你每次来都刷我的卡,刷我的卡也就算了,还每次都霸占着麦克风,霸占着麦克风也就算了,还每次只唱《煎熬》。你以为你的歌声不能杀人吗?”
可无论他怎样调笑,她还是一如既往。反反复复地吼唱这一首歌,将嗓子都唱哑。她不过是喜欢这首歌的歌词——得不到,也不要乞讨。
可她唱了那么多遍《煎熬》,将那句话背得滚瓜烂熟,却怎么也做不到歌词里的那样。
只不过是看见路长宁的手机里充满了同一个女人的短信,她竟然那样害怕——她是真的害怕,才会又一次低声下气地求他。
长宁正在书房办公,她洗完了澡就去找他。蹑手蹑脚地踩在地板上,明明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可他还是第一时间就抬头看她。看见她的头发还滴着水,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睡裙,赤足踩在木地板上,顺着她走路的轨迹,还一路滴着水。
他立刻皱了皱眉,默不作声地从柜子里拿出吹风机来,招呼她坐下,就帮她吹头发。
他的手在她柔软的短发上揉来揉去,应该只用了三分力,因为她一点也不觉得痛,反而有点像按摩,好舒服。
吹风机的声音真大,轰隆轰隆的,好像火车碾过似的。她抬眼瞄他,只见他的袖口向上卷了一小截,露出手腕来,他带着名贵的银表,他不算很瘦,手腕却细细的,那手表戴在他手上,还留出一段,此刻他抬着手,还一晃一晃的,手表也顺着他动了起来。
情铭闭了闭眼,咬着下唇,轻轻地呼吸,便能闻到他身上好闻的肥皂香气,他向来是个干净的男孩,从前身上只有肥皂的味道,后来从医,身上又带了消毒水的味道,可只要他一洗澡,身上又只剩下香皂的味道了。
她突然很想尝一口他的唇,不知道是不是和从前一样带着干净的香气。
这样想着,她便这样做了。
长宁拿着吹风机的手一顿,迎面而来就是她饱满湿润的红唇,碾压在他唇上,细腻小心地滑过,她用的是玫瑰味的沐浴露,玫瑰的香气浓烈而持久,在她身上萦绕,迟迟不肯离去。刚才他吹着头发,就一直在想,她的嘴唇,是不是也残留了玫瑰的香气。
此时他终于知道,她的唇瓣没有玫瑰的香气,只是正常的口腔味道,是他所熟悉的,她的味道。
长宁竟然不敢动弹,就那样微微弯着身站着,而她坐着,努力地仰着脸,吻住他的唇。她的舌头还是一如既往地灵巧湿滑,窜进他的嘴里,和他的舌头打起架来,正打得难分胜负的时候,她又小心翼翼地退了出去,开始在他唇上舔舐。
他们湿吻整整五分钟,中间数次停歇了大约三十秒,五分钟后,这个绵长的吻才真正结束。
她的脸庞绯红,双眼像是桃花盛开一般,如情如意看着他,而他亦是情动不已,胸腔里的那只狂奔的兔子一刻不停,而胸口的起伏还未平复,她绵软的身体就抱紧了他,他只觉得她像一朵棉花糖,甜甜的,软软的。
她将头埋在他的腰间,他的小腹热热的,是她吞吐出的气息,温热了那块肌肤。
情铭的声音从下面传来,因为闷在衣物里,她的声音也闷闷的:“长宁,你给我的三个锦囊,我现在要开第二个。”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他去上大学,她怕长久见不到他,说是长久见不到,其实也不尽然。凤城有全国最好的医科大学,只不过不在城里,在很远的山郊,从家里去学校,坐汽车大约要两个多小时,而那边又很偏僻,是没有公交车的,坐公交的话,要转好几次车。
她一听说他要去那么偏远的地方,便在他面前哭起来。
他只好安抚地拍拍她的背,微笑着说:“小傻子,我还在凤城呢,有些人读大学,都是跨省的。”
可她还是哭个不停,她是个勇敢的女孩儿,常常,她看一部小说,结局兴许很悲,不知道哭花了多少女孩儿的泪眼,可她看完,也不过是哼了一声,还颇不以为意地摊手说道:“这种催泪小说,要不是男主得癌症死了,要不是女主嫁给别人了,傻子才会哭呢。”
又或者是一部伤情电影,比如《一天》,电影结尾女主角踩着脚踏车,被撞死在滚动的车轮下,明明前一秒还以为是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结局,可后一秒,一切都又变了。那部电影是她和同学一起看的,那些同学哭得稀里哗啦的,稍稍勇敢一点的也许没有哭,不过也都说心里憋闷得难受,而她却表现得异于常人,丝毫不以为意。
可有时候,在某些方面,她的哭点又低得可怕。比如面对长宁,她总是爱哭。
见她那样悲伤,他心里也哀伤起来,于是他只好说:“这样吧,我许你三个锦囊,你打开锦囊,就可以实现一个愿望。比如,你现在可以打开第一个锦囊,要求我每星期都要回家看你,我就一定帮你实现这个愿望。”
这下,她终于不哭了,抬起脸来,是一张泪痕遍布的小脸蛋,她吸了吸鼻子说道:“谁让你擅自开我的锦囊的!”
在那一瞬间,长宁有一种落泪的冲动,那么久以前的故事,还是他随口胡掐的,她竟然还记得,而且记得那么清楚。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好像破锣被敲起的声音:“那,你要许什么愿望呢?”
如摄影机停格在一个瞬间,将画面戛然止住,每一分每一秒都像一个世纪那样漫长,又好似一个人临终前出现的幻觉,世间万物皆无声,唯独自己此生最在意的那个人,唇舌一动,无需出声,便能让人分辨出那只言片语。
她缓慢而轻柔地说道:“和我在一起,长宁,你要和我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珍爱生命!远离潜水!今天是一年一度的远离潜水日~读者君表忘记戳我菊花啊喂!表潜水了~真滴会得大脸症的!(森么?乃说素大头症不素大脸症?切,我说是神马就是神马!不服气的话,来PK来PK!
、如初
(接上)
他忽然回想起往事来,小的时候,夜妈妈带着他和情铭走在回家的路上。妈妈手里拎着刚从超市买回来的各种好吃的,都是情铭的最爱,她当然很高兴,一路上蹦蹦跳跳,还狠大方地对他说,哥哥,如果你也想吃,我可以分给你一点儿哟。
长宁便笑,其实他并不爱吃零食,可每次情铭很慷慨地要分他一点儿,他总会欣然接受。她小小的手指上套着好几个妙脆角,津津有味地品尝,他在一边幸福地看着她笑。她就会将手指伸过来:诺,你也吃吧。
妈妈看到他们和乐融融的样子,自然是笑开了花。她很慈祥地摸了摸长宁的头,眼神里是充满了的爱意与宠溺,逢人就说,这个是她的儿子,长得又帅又高,会替妈妈分忧,帮妈妈做家务,而且把妹妹带得很好。
人们就会很羡慕地回应说,你真幸福,有一儿一女,女儿可爱,儿子英俊,而且儿子还这么乖巧孝顺,真好。
他将那些话全听到心里去,不知为何,明明是夸赞他的话,可他偏偏高兴不起来。他是妈妈的儿子,是情铭的哥哥。妈妈对他寄予众望,她这样苦心栽培他,对一个“陌生的儿子”这样宠溺,就好像赌场里下注的客人,将筹码压在他的身上。
他心里清楚得很:他是夜情铭的哥哥,只能是哥哥。
情铭的声音却像是空谷来音,在他耳朵里盘旋,久久难以散去,让他的心像被人一捏一放似的紧张地跳动。许久,他的声音才好像从老远的地方传来,空旷悠远,像是一个传奇:“好。”
弯月躲在浓雾的身后,像是一名披了纱衣的女郎,害羞地欲语还休。又好像是一颗晶黄的蛋黄布丁,用银白的小叉子碰触一下,就会惊慌失措地抖着身子,半晌也不停息。漆黑的夜空零星分布着星星,好像夜空的眼睛,它们距离那样远,好像很孤单,可天空中只有它们,又好像很亲近。
窗户打开,传来一声一声虫鸣,有风卷入,可他还是浑身滚烫,也许是因为她的体温太高,紧贴着他的身体也渐渐升温。
她闭着眼睛趴在他身上,用冰凉的唇瓣在他胸前细细亲吻,每一寸肌肤都在她的亲吻下,变得热烫,他将手按在她的后脑勺,另一只手将她的衣服褪去,不久,她便光着身子在他面前。
她的皮肤光滑细腻,好像一条泥鳅,抓也抓不牢,可惜泥鳅没有她这样雪白的肤色,看着她胸前两朵巨大的花,他只觉得血气往下冲去。
她喘息着将他的裤子解开,跳出那异物,她小心翼翼地将它塞到自己体内,然后上下运动起来。很快快感就如潮涌一般,袭遍全身,她咬住下唇,不敢呻吟出声,而他亦是皱紧眉头,而他的手抓在她的腰间,扶着她不停地上下。
隔壁是妈妈的卧室,此刻已是深夜,如若他们不发出声响,妈妈是不会醒过来的。
这样做着,他的眼神越来越迷离,在他身上的她也变得渐渐模糊起来。他想起很久以前,他们也像是这样,在这张床上,或者是她的床上,分享彼此的体温,品尝对方的体液。
那会儿他们还都是孩子,第一次的时候什么也不会,摸索了半天才成功,之后的日子,他们越来越贪恋彼此结合的感觉,几乎每天晚上,都要等夜妈妈入睡后才在一起做一次,每次都弄到半夜才睡。
情铭其实是喜欢这种感觉的,她崇尚刺激,而这种类似于偷情的刺激,好像一剂兴奋剂注射入她的体内,让她能瞬间活跃起来,并将这兴奋保持到最后一刻。她猜测长宁也是喜欢的,因为他探入她体内的温度真的好炽热,似乎要将她灼烧一般。
据说凤凰要涅槃才会重生,她就想,自己也好似一只凤凰,一只娇生惯养的挑剔的凤凰,唯独用长宁那抹炽烈的火光,才能令她重生。
她嘶哑了嗓子,憋住气,两手紧紧抓着床单,那被子上、床单上到处都是他们的痕迹。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起床了,夜妈妈还很诧异,虽然他不赖床,可也不至于起得这样早。其实他是做贼心虚,早起帮夜妈妈准备早饭,以为这样就能减轻负罪感。
情铭总说:“你这个样子,好像办坏了事的二师兄,再来点小恩小惠,就想贿赂大师兄。”
他羞红了脸:“要不是为了你这只小妖精,我至于么。”
然后她就哈哈大笑,一点淑女的样子也没有:“二师兄果然是见色起义啊。”
“你有色么?胸还那么平。”他难得和她说这种话,可说出口的时候,也不觉得有多尴尬,倒是她,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就当真了,扑上去就要咬他。
两个人随即抱成一团,叫叫闹闹的,快活极了。
分别了那么久,突然连结在一起,却也没有任何违和感。他在她身上落下细细密密的吻,对她耳语:“我没有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