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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遥记当时烟雨凉-第26章

小说: 遥记当时烟雨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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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无月没有说错,为了躲避杀手们的追踪,我把从杜府带出来的金饰玉器全托给了宝源货行万业分号的掌柜看管,以便可以轻装上阵,流窜时也容易些。但这样一来,我手头的银两就所剩无多了,加上接连数日的变装和改换交通工具,花销更是如流水一般,所以恐怕再过十来天,我们便要弹尽粮绝了。
“唉……可惜《时尚》的收入暂且用于扩大杂志规模及提升杂志质量等方面,半年内是收不回成本的,我们必须自己另僻财源,寻别的法子赚钱了。对啦,劫富济贫!无月,咱们今晚去那些贪官污吏家将值钱的东西全搬空怎么样?”
“烟雨,劫富济贫不是这么轻而易举的事,但凡有钱人家的宅院,家丁侍卫全都身怀武艺,并且值钱物件会被收藏得极为隐蔽,除非你轻功一流又知道宝库所在,否则绝无可能盗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季无月再度泼我冷水道。
“可你在杜府不是来去自由,根本没人发觉的吗?”
“那是因为我的轻功够高,去的也并非什么重要地段,巡夜侍卫通常不会注意到。饶是如此,有两回我也躲得很辛苦,趴在树冠上挨了约莫半个时辰才得以离开,差点便给发现。”
“嘁,怎么这样……”我失望地耷拉下脑袋,却听见邻桌一道沉缓、磁性的嗓音对着店小二在抱怨什么,声音甚大。
“……清蒸凤鱼明明应当先加辅料再隔水蒸的,而你们先蒸鱼再浇辅料便是不对,还有那道酥油节虾,分明未经酱渍便直接下锅焯了,做得毫无章法!今天我一定要教教这做菜的厨子,你赶快把他给我叫出来!”说话的是名书生打扮年轻人,肤色略黑,长得倒是端端正正,但显然迂腐得很,你管他先加料后蒸鱼还是先蒸鱼后加料的,只要好吃,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位公子,清蒸凤鱼和酥油节虾是咱们凤阳楼的招牌菜,从来都是这么烹制的,没做错什么呀!”小二无辜地解释道。
“不对,万事皆有章法,做菜也有做菜的规矩,绝不可胡乱变更,你速速将人叫来,我一定要同他理论理论。”青衣书生不依不饶地揪紧店小二不放。
“少爷,少爷……算了吧,咱们换家店再吃,别人,别人都看着呢,要是让老夫人知道,又该重罚奴才了!”书生身边的一个矮胖少年哭丧着脸,只差没当场给他下跪磕头。
我灵机一动,决定日行一善,帮那个脑筋转不过弯的书呆子开开窍,顺便捞些好处揩点油。
“这位兄台,你所说的话虽句句在理,可万事万物皆会变,人的思想不能仅局限于某一固定框架啊,有时候适当的变通才是更好的解决方法,才能得出更正确的结论,不是吗?”我挪到青衣书生那一桌上,装模作样地拱手同他探讨道。
“非也,非也,在下认为只有依从既定的章法,规范所有事物的行为,不随意更改变动,才能保证天下万物井然有序,条理分明地各尽其职。”青衣书生板着张脸,生怕旁人质疑他的信念似的。
你以为你是金大侠笔下的包不同呐?还非也,非也呢,不就是个死书呆子嘛!我心里止不住地腹诽。
“若照兄台的说法,我们所有人只一味遵从旧制,不思变革,那整个社会的发展不就停滞不前,永无创新了吗?而一个毫无创新的国家也就没有了活力与动力,只会慢慢腐朽,直至被历史淘汰或湮没……”
青衣书生急忙打断我道:“创新并非维持国家生命力的最佳良方,只有在遵循即定规则的基础上做适当的改良,但不彻底颠覆原有的事理,动摇国之根本,方能起到推动国之进程的作用。”
死书呆的固执真是无药可救了,往大处讲,人类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我们社会主义社会,其中的变革和发展可不是仅仅靠适当的改良便能够轻易完成的,有哪一次不是通过颠覆性的革命才开创出新时代,新社会的呢?即使由小处来讲,那一道清蒸凤鱼若按他先先先辈们的烹制规矩,没准就一根木叉放火上烤烤,哪用得着加佐料啊,还不是某位聪明后人的小发明造福了现在的食客,才使他有机会为先加料还是后加料起了如今的争执。
我懒得再同他浪费口水,直接道:“兄台若要这么想,小弟亦无话可说,不过小弟愿与兄台打个赌,由在下出三道简单的事理题,如兄台全答对了,那小弟叹服认输并亲自替兄台上厨房揪人;如兄台答错了,则请勿再追究厨房的任何责任,并为小弟准备一桌好酒好菜,不知兄台是否同意?”
认识我的人肯定晓得我提的问题多半会很无厘头,况且这场赌局摆明了无论我是输是赢,反正绝不吃亏,但青衣书生却执拗得很,不假思索便已点头应允。
“那么请听题:用鸡蛋和石头敲脑袋,哪个比较疼呢?”
“石头!”肯定的回答。
“错,是脑袋比较疼。请问木匠是靠什么吃饭的?”
“……木工手艺!”略微迟疑。
“错,是靠嘴吃饭的。一般人是用左手写字还是用右手写字的?”
“右手……”谨慎地答道。
“错,一般人是用笔写字的。不好意思,兄台你输了!”
三题答完,青衣书生目瞪口呆,看着我张了张嘴,想分辩什么又说不出来,憋得满脸通红,青筋直跳,我却笑容可掬地招来店小二,报出一溜儿菜名,全是鲍参翅肚,山珍海味,然后摸摸肚皮准备开动了。
流川枫不愧是贼精的狐狸,当意识到跟着我有肉吃时,立即发动叛变,跳离晶儿窜进了我怀里猛摇尾巴,两只黑中透蓝的小眼晴星光闪烁,瞅得我不由失笑,它这德性倒是随我,一看就知道是一家人嘛!
“喂,你明明骗了我家少爷,怎么还敢点这些个菜呀?简直……简直……”少年家仆词穷了。
“简直就是乞丐老太婆靠墙喝稀饭——卑鄙(背壁)、无耻(无齿)、下流、肮脏、恶毒(饿肚),这些词够吗?”我丝毫不以为意地夹了一筷子老参炖鸡,又舀了碗冰糖燕窝,那滋味绝非鲜香味美,甘甜清润足以形容的。流川枫爬上桌面啃着鸡腿大快朵颐,不一刻便已消灭殆尽,紧接着嚼起*乳鸽来。
“烟雨,你这样太张扬了,我们赶紧离开,见好就收吧!”季无月柔柔的嗓音嫩如新叶,娇若初蕊,不去卖唱实在太可惜了。
卖唱?我怎么没想到这茬?古时候往来诸国做巡回表演的艺人可是非常吃香的,不仅达官贵人会争相邀请,甚至连皇宫大内也能经常出入。要是名声再大些,一掷千金为求一曲亦非神话,那简直就能媲美现代的超级巨星了,其影响力之惊人着实是难以估算的!
“无月,我决定了,我要组团当歌手,你们两个也得加入,然后咱们一路巡回表演到寒照国,不就不愁没路费开销了吗?”我兴奋地完全忘记自己仍处于易容状态,不知不觉中流露出女孩子的神情,将青衣书生吓得抖落一身鸡皮疙瘩。
“兄台你……你还想当歌伎?在下认为万万不可,以兄台的条件与我过去曾见识过的歌伎相比,差距何止千万,硬要强求恐怕只会贻笑大方,自取其辱罢了。”
就算我现在的尊容很对不起国人,他也用不着这么损我吧!我阴恻恻地剜了他一眼,抬手唤过小二,“麻烦你照原样再给我上一桌菜,不过要全都打包,账由那边那位公子结,谢谢!”
青衣公子二话不说便阔绰地掏出二十两纹银丢给店小二结账,他的小家仆却哼哼唧唧甚为不满,认定我这行为纯属诈欺,专骗像他主子那样的“老实人”。
我故意冲他眨了眨眼,而后趾高气扬地抱起一大叠用油布纸包好的菜式,临出门前还不忘对青衣书生拽了句:“不相信我的实力那咱们就走着瞧,一个月后我会正式出道证明给你看的,哼!”


☆、卷二·第四章

放话说一个月后正式出道并非信口胡诌,而是我忽然记起青岚在替我饯行时曾交给我一封书函,并嘱咐我遇到麻烦可将其送至各地春风楼的分号,自会有人助我一臂之力。我那时方才明白,这年头连妓院都统一管理,连锁经营了,太粱国商业化程度很高啊,不亚于咱们现代社会了,大概跟中央政府的全力支持脱不了关系吧!
原本因为有季无月在,所以从未认真考虑过要依靠青楼,但现在我急需出国经费,再顾不得那么多,等打听好蔚都春风楼的方向后,我们换了身衣裳,卸掉妆容便直奔而去。
据称这里的春风楼不是普通妓院,严格说起来它应该算歌舞坊,卖笑、卖艺、卖酒但不卖身,所有姑娘全是清倌人,却个个娇艳柔婉,能歌善舞,极受那些有钱又附庸风雅人士的欢迎。而老鸨妙夫人更是蔚王爷的情人,不仅风华绝代,精擅音律,且伶俐机敏,人脉广泛,可谓相识遍天下。
对穿两条街后,我们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春风楼。真不愧是太梁第二大城——蔚都的标志型建筑,与沧浪府小家碧玉式的江南水乡风格完全不同,感觉上要大气磅礴许多,很像是秦汉时期广阁高台的庄肃场景,半点烟花之气都没有,若非门楣上龙飞凤舞般书写的三个大字,我真要疑心是走错了地方。
信步迈入前庭,左右两边俱为间相交杂的桃树与梅林,正前方是巍峨古朴的宫殿式建筑,后头似乎还连着一个极大的园子,七八名丫鬟、小厮进进出出像在清扫路面。可能时候未到,庭院里冷冷清清的,客人并不是很多。
再走近几步,但见一位身穿绛紫色宽袖百花衫的中年美妇由偏殿缓缓行来,到我们跟前盈盈浅笑着福了福,曼声道:“三位公子眼生得很,是头一回来我们春风楼吧,不如便由妙娘带诸位到处转转,挑一间视野宽畅些的厢房,等待歌舞开场,公子们意下如何?”
我此时一身白底银绣贮丝锦袍,腰围翡翠织带,头顶明珠玉冠,作纨绔子弟打扮,去哪儿都挺唬人的,这还多亏了青岚的手工够巧,我又觉得布料蛮值钱的,丢掉可惜,便一路带了出来。
“不瞒妙夫人,在下有青岚姑娘的书函一封,此来是想托妙夫人帮我个小忙的。”我直接开门见山道。
妙娘先是一愣,旋即露出了然的神情,拉住我的手上上下下扫视了一番,“我就说岚丫头的眼光向来最好嘛,这么俊秀又爽利的姑娘,比起那些个自命不凡的少年公子可强多了,谁人不喜欢呀?我要年轻十岁,也会眼巴巴地极力结交的!”
汗……怎么听怎么觉得这也是个高龄GL,我不动声色地抽回手掌,转身为妙娘分别介绍季无月和晶儿,随后道明了来意。
“我想请春风楼替我安排一场表演,还要定制几件特殊的道具、服装及乐器,费用方面能否先由春风楼垫付,我可以立下借据,一个月后自当连本带利一并奉还。”
妙娘眼波微转,媚态横生道:“何必如此见外,你既有岚丫头的书函,这个忙我无论如何都会帮的,明天我就去把蔚都最好的工匠们全找来,听你吩咐便是。”
“多谢妙夫人,我绝不会让春风楼做赔本买卖的,夫人尽管放心!”
当晚,我们三个就入住了春风楼后院最僻静的厢房,开始秘密排练经我改编的流行歌曲,同时也在培养彼此的默契度。必要时我还教他们一点合唱技巧来丰富我的音色,增加乐曲的层次,争取务必将出道的首场表演做到最完美。
此后数日,我白天忙于同工匠们沟通各自的想法,草拟所需物品图样,晚上则加紧排练事先预备下的三支曲目,还得向季无月讨教轻功身法,过得繁忙却又充实,人的精神状态也比以前好很多,或许因为我现在忙的是自己的生计,也是自己的理想,才会那么干劲十足吧!
这天傍晚,前面的歌舞方才开场,我兴冲冲端了一盘子酒菜,怀揣数十片布样跑回后院的厢房,准备让季无月帮忙参谋一下选用哪种布料会更适宜,他怎么也算是这方面的一大权威人士。
可还未等我踏入后院范围,隐隐传出的金戈交鸣之声已搅乱了我愉快的心境,莫非那帮杀手又追踪而至,且与季无月动上了手?
我神思不属地端着酒菜就往前飞奔,没跑两步迎面撞上一人,顿时“哗啦”声响,碗碟杯盏摔得满地皆是,来人亦狼狈不堪地险些跌倒,还给溅了一身的汤汁。
“晶儿?!怎么啦?是不是来了刺客?无月呢?他在同他们周旋吗?”我扶住那人定睛一看,原来是慌张无措的晶儿。
“姐姐,快……快去救月大哥,有好多好多人围攻他一个,他将我抛出包围圈后就受伤了,我……我要去找妙夫人求救!”晶儿猛然惊醒,“腾”地向外冲去,脚步虽然踉踉跄跄,速度却快得惊人。
我亦顾不上自身安危继续朝内院狂奔,直到望见众人围攻下尚算安然无恙的幽黑身影时,提了半天的心方才重新落回原处。
季无月左臂的衣料裂开一条细长的口子,显然便是晶儿所说的伤势,但看他活动自如的样子,应该只是皮肉伤,没伤及筋骨。最令我担心的还是那十来个刺客,他们显然跟之前追击我们的人不同路。不仅因为这批杀手衣着各异,武功路数纷杂,同时也由于他们只单独作战,彼此之间几无配合,更像是临时拼凑的突击小组。
可即便如此,十几个人打一个,任季无月轻功再高,身法再快,也终有体力耗尽应付不过来的时候,假如届时缓兵还未来得及赶至,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我急得跳脚,眼瞅着季无月堪堪避过一柄刺向他左肋的长剑,但身侧的衣料又给划了个大口子,残破的布片随着他的动作飘扬,幅度却是越来越小,显然季无月赖以依恃的身法已逐渐慢了下来。
“小心上面!”半空中一名手持短刃的杀手形同鬼魅般悄无声息地朝季无月后颈飞扑而去,我瞧得心惊胆战,忍不住惊呼出声提醒他道。
季无月不避反进,轻身一跃挥剑直指杀手眉心,那名杀手的兵器短小,只利于近身偷袭,自然不敢与季无月正面冲突,仰头躲过一剑后便急急下坠,落回了人堆里。
我暗舒口气,觉得心脏好像刚坐了趟过山车似的,晃晃荡荡差点忘了跳动。等缓过神,再次凝眸望向季无月,他正满脸焦虑地看着我,连御敌的剑招都乱了几分。我不由一凛,下意识后退两步,接着才发现刚刚那名杀手不知何时竟调转矛头,飞速冲我袭了过来。
在这电光火石的刹那,逃是肯定来不及的,我只能纵身侧闪,避开直刺我后心的一击。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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