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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人形凶器-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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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会掉到水里。
男孩十二岁前的日子,在东北的森林,戈壁的沙漠,南方的小岛上度过。
快到十二岁,王勇惊奇的发现,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教的了。男孩的体能和力量达到了同年龄水平的极限,格斗技术极其精湛,出手奇重;用狙击步枪可以在一千米以外的人形靶上打出中国汉字,睡着的时候你向他射把飞刀他梦里也能躲过去;虽然没有驾驶执照,他的驾龄却已经超过五年,偷一辆车只用几分钟,男孩的精神,更是坚韧到机器一般的地步。
于是,王勇决定让他实战。
十二岁时,王勇给他一把军刀,一把五四手枪,九颗子弹,半壶水,把他独自一人扔在狼群出没的森林里。半个月后,等王勇在森林里找到男孩的时候,他和整整一大堆狼的尸体躺在一块,简直分不出那里是人,那里是狼。头五天,一群狼死在了他的手里,他也受了重伤,后十天他靠喝狼血,生吃狼肉活了下来。子弹还剩一发,王勇问他为什么,男孩说如果再有狼群出现,那颗子弹留给自己。
十二岁半,男孩被一头黑熊又抓又咬又摔,浑身血肉模糊,肋骨断了三根,最后在黑熊准备享用那堆“人肉”的时候,他用从不离身的匕首割断了黑熊的咽喉。
十三岁,王勇带着男孩上了青藏高原。第一次来到藏民家时,一条凶猛的藏獒攻击了男孩,但被他插瞎了双眼后又用手扯断了气管,让淳朴的藏民以为看到了魔鬼,敲响了村子里的警钟。最后两人只能落荒而逃。
一年的时间里,王勇和男孩在西藏的阿里、那曲地区及日喀则地区的西北部,遭遇了许多藏羚羊偷猎者。而这些人,大部分成了男孩训练计划的牺牲品。
在那里,男孩杀了第一个人,不是动物,而是真正的人。这是训练计划中极重要的一步,也是让王勇感觉最难办的一环。他担心男孩对人下不了手。
王勇没想到的是,在男孩的世界观里,人和动物根本没有什么不同。他不觉得杀一个人会比杀一匹狼来的更残忍,或者,他的意识里,根本没有残忍这个字眼。这一点,王勇第一次看到男孩杀人时已经发觉。当两个偷猎者瞪大眼睛,带着一脸不可思议和恐惧的表情倒在男孩面前时,他空洞的眼神没有任何变化。
王勇和男孩开着偷来的吉普车,转战高原的各个角落,只要遇见小股偷猎者,必让男孩杀之,而且每次还演练不同的战术和杀人法,正面突击,尾随偷袭,隐蔽狙击,近身肉博,男孩没有一次失手。
最后一次,男孩14岁生日那天晚上,他潜入偷猎者聚集的大本营,用军刀和装着消音器的手枪,竟然在2分钟内干掉了11个全副武装的职业偷猎人,整个过程干净利落,行云流水,王勇觉得自己像是在看一部特种兵突袭的经典教科片。
王勇知道,杀偷猎者对于男孩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男孩用了十四年,完成了墨言亲手设计的,十七年的训练计划。
“墨言,你大概不会想到,你让我训练的男孩,已经有了超越你的潜力。虽然我永远比不上你,但那个孩子一定会比你强。”
过了十四年,王勇觉得该是时候让男孩体验一下正常人的生活了。
第九章 牛肉面条
        等少年把庭院大致收拾完毕,天色早已经暗了下来。院子里的杂草和落叶都被清除的一干二净,堆在墙脚像一座小山那么高。至于那个池塘,明天再弄吧,他想。
“今天晚上吃什么?”少年走进了屋子,随口问道:“刚才整理院子的时候,我顺便抓了三只青娃和一条蛇,煮还是不煮?”
王勇心里只能苦笑,看来,要让这个孩子变得正常一些,先得从饮食入手。
“听着,以前你经常吃的那些东西,是在没有食物的条件下不得已的办法。从今天起,你要学习做一个普通人,知道吗?”
少年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的表情。
几分钟后,王勇带着少年来到了小镇的街上,准备找一个地方吃饭。为了训练这个孩子,王勇也已经好久没有好好吃过一顿像样的饭菜,今天又忙着搬家一天没吃东西,他早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去大吃一顿。
水乡小镇的夜晚是安静的,镇上的居民早早的回了家,纵横交错的河道边坐落着一间间老式的砖瓦民房,窗户里透出柔柔的灯光,和着小河哗哗的流水声,就像一首温馨的小夜曲,蜿蜒流转在夜空中,屋檐下,篱笆旁。偶尔传来婴儿的啼哭和青蛙的鼓噪声,也如微风拂过,只在平静的水面上留下几道浅浅的涟漪。
小镇上人口不多,夜市也就冷清的很。大多店铺都早早的打烊,王勇和男孩在镇上转了半圈,却只找到一家开门的小吃店,就是“五福居”面馆。
他们走进店里,发现冷冷清清的,一个人也没有。正在犹豫是不是要退出去的时候,里屋的门开了,走出来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眨着水灵灵的一双凤眼,秀气而挺直的鼻梁衬托出下面一张可爱粉嫩的小嘴,皮肤白里透红仿佛一个新鲜的水密桃,纤细小巧的身体看似弱不禁风,好像一阵风就能吹走一般。
王勇心理赞叹,到底是江南,钟灵地秀,人杰地灵,连个小女孩都长的那么标致,就根店门外的那几根青竹子似的。这也难怪王勇,如果他胸中有些书卷,也不会做出这种粗俗的比喻,起码要是“似蹙非蹙笼烟眉”和“似喜非喜含情目”这样的诗词才行。
“小姑娘,这家店还开着吗?”王勇问。
女孩微微一笑,转过头向着楼上喊道:“妈,来客人了!”声音清脆婉转,却又带着糯糯的,软软的江南水乡口音,不由让人的心也飘了起来。
只听咚咚咚一阵脚步声,一个人从楼上跑了下来,正是“五福居”的老板娘,姚秀花。她看见王勇和少年,脸上笑成了一朵花:“里边坐,两位里边坐。”
一份油腻腻的菜单很快放在了俩人面前,王勇看了两眼,发现几乎全是面条,从阳春面,葱油拌面到大排面,也算一应俱全。将就一下吧,他想,如果不吃这家,今晚恐怕真的还得去啃青蛙腿加水蛇皮。
“老板娘,你这里最好吃的面是什么啊。”王勇懒的再看菜单,问道。
一听到这话,老板娘的笑容更是甜美,眼睛眯成了一线:“当然是虾爆黄鱼面喽,绝对新鲜的东海小黄鱼,加上本地特产小河虾,这可是五福居的招牌特色呀,大哥您要是来一碗,那可是今生今世都忘不掉的美味!”
少年瞄了一眼菜单,8块5毛,“也是最贵的。”他补充道。
老板娘面不改色,啧啧的赞叹着:“这位小哥真是好眼力,俗话说的好,一分价钱一份货,贵的当然就好吃!”
“好,就来两碗虾爆黄鱼面,再来两瓶钱江啤酒,一碟酱牛肉,一碟盐水花生。”王勇早已饿的饥肠辘辘,听到老板娘的介绍,口水都快流了下来。
十分钟后,两碗热气腾腾的面条端上了桌,黄鱼炸的脆而不焦,河虾虽小却鲜味十足,整个屋子都飘满了浓郁的香气。
少年以很快的速度吃着面条,他似乎根本不怕烫,风卷残云般的消灭了那碗刚出锅的面条,连鱼骨头和虾壳也不吐。这是少年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如果吃的慢了,食物被抢走的可能也就大些。
女孩很好奇的看着少年,她从来没有看过这样吃面条的人。她拉了一张椅子过来,坐在了少年的对面,歪着脑袋问道:“你这么吃,不烫的吗?”
“烫,但我习惯了。”少年喝干净了碗里最后一口面汤,回答说。
女孩“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你这人还挺有意思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以前没见过你?”
“方绝,”少年放下了手里的筷子,从王勇面前的碟子里抓起了一块酱牛肉扔进嘴里,嚼了三两下就咽进了肚子里:“我今天刚来到这里。”
“我叫卓韵秋,”女孩大大方方的说道:“你是来旅游呢,还是搬来这里住?”
“应该是搬来住吧。”方绝躲过王勇的一记肘击,把剩下的半盘牛肉都抢了过来,不顾王勇的怒吼塞了好几块在嘴里,一边含糊不清的向女孩问道:“真好吃,能再来一碗面和牛肉吗?”
卓韵秋看着两个一大一小的男人出拳如电运掌成风,激烈的抢夺起剩下的酱牛肉和盐水花生,心里不仅暗暗纳闷,她转身去了厨房,让橱子老梁再加做两碗面,又切了满满一大盆牛肉出来,放在两个人面前,却把老板娘气的直咬牙,心想女儿怎么那么不会做生意,这盘牛肉简直有平常份量的三倍,等会可别忘了多收两份钱。
那天晚上,方绝和王勇吃了四碗虾爆黄鱼面,两斤多酱牛肉,外加花生和啤酒,结帐时一算,84块7毛整。王勇拍了拍鼓起来的肚子,打了个饱嗝,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百元钞票,很豪爽的说不用找了,老板娘心里暗喜,心想这两个奇怪的外乡人真能吃,出手也大方,可要抓住他们做长客户。
王勇在外流浪多年,所居之地大多是荒山野岭,虽然他不用逼自己去吃那些蛇虫走兽,但也就是啃干粮,喝凉水,方绝更是没吃过什么正常的食物。今天晚上这一顿,虽然是很平常的面条牛肉,却让两人吃的满嘴流油,不把肚子撑破不肯罢休。特别是方绝,他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那么好吃的食物,简直是人间至尊的美味。
“请问一下,这个镇子上,有带初中的学校没有?”吃完了和老板娘聊天时,王勇问道。
“这个镇子小,只有一个初中——育德中学,我女儿韵秋今年刚升初三,怎么,你孩子也要在这里上学?”
“他是我朋友的孩子。”王勇有些尴尬:“这孩子在外面野惯了,想让他去学校收收心。”
“明天让韵秋带你们去吧。”老板娘热情的说道:“你们刚来,人生地不熟的,找起来怪麻烦。”
“也好,到时候要麻烦你们了。”王勇感谢的说道。
“哪里哪里,我这人就是心肠热点,这种小事情算什么,明天韵秋6点45分去学校,你们可别晚了。”老板娘谦虚的摇头,又加了一句:
“顺便在这里吃顿早饭吧,老梁做的包子豆浆,那也是镇上一绝啊。”
第十章 杀手校园
       第二天一早,王勇早早的起了床,却发现方绝起的更早,正在院子里的那棵老树上拉引体向上,脚上还用绳子捆了两块大石头,眼看那根可怜的树枝就快断了。
“方绝,今天别练了,去准备一下跟我去学校。”王勇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说道。
“为什么我要去学校?”方绝停了下来,但仍吊在树上,转过头问。
“这个嘛……”王勇抓了抓头,他想起这个孩子从小到大没进过学校,在其他小孩念古诗背乘法口诀的时候,他却在做特种兵训练,这个问题实在很难向他解释。
虽然这些年来,王勇也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在训练之余给少年补习文化知识,但他自己也就初中毕业,当年更是大红灯笼高高挂,他到底教会了方绝些什么,只有天知道。不过总算他把自己认得的那几个字都教给了方绝,有时候路过市镇他买些庸俗不堪的山海经,艳情故事之类的杂志,这些书也作为阅读教材一并让少年看了。但王勇的想法是,让他认认真真去读点书,对成长总有好处。最好的杀手也应该是人,而不是只吃生肉的人形野兽。
“学校可是很有意思,很有趣的地方。”王勇假笑着说出了违心话:“那里你会认识很多和你一样的同龄人,大家做朋友,多开心!”
方绝听到“很多和你一样的同龄人”时,眼皮跳了跳。他没再说什么,踢掉了脚上的石头一个空翻下了树:“我去准备一下。”
几分钟后,当方绝全副武装的来到王勇面前时,差点没把他吓出病来。这也是上学的初中生应该带的东西?王勇不由分说,从方绝的身上搜出了两把手枪,二十七发子弹,一把匕首,一个弹药携行具和作训包,里面放着四个军用手雷,一把折叠军锹、一副防毒面具、一块压缩饼干、急救包及水壶。
这小子想去血洗育德中学吗?王勇想起他在西藏刺杀偷猎者时的情形,不禁打了个冷颤。如果让他这么去上学,世界上除了恐怖份子训练营,哪个学校敢收他?
但在方绝的想法里,这些装备还远远不够。王勇不是说那里都是“和他一样的同龄人“吗?那样的话,学校一定是世界上最危险可怕的地方,他恨不得再带上把微型冲锋枪,如果他有的话。
王勇不得不向方绝详细解释了一遍学校的定义,并且一再保证学校里的同学都像昨晚面馆里的卓韵秋小姑娘一样弱小无害,才勉强打消了方绝的疑惑。然后,王勇严肃的规定了一系列准则,包括不准在学校打架,不准透露他以前的生活,等等。
半小时后俩人准时来到了五福居面馆,吃过早点,在卓韵秋的带领下来到了小镇的育德中学。王勇见到了校长,软磨硬泡,亮出了他花钱买来的伪造的小学毕业证书,并且答应给学校捐上两万块钱作为建设经费,校长才勉强同意把方绝作为借读生加进初三(1)班。
搞定学籍问题后,王勇火烧屁股一样逃出了学校,小时候对学校的恐惧加讨厌,直到现在还让这个身高一米八零以上的大个子觉得不舒服。
校长把王勇和方韵秋领到了初三(1)班的门口,把方绝交给了班级的班主任,曹静先老师。曹静先是个四十出头的严肃女人,教初中数学已经二十多年,戴着一副大黑框眼镜,整个人像是经过数学公式计算过一般的严谨精确,在学生中颇有威名。如今看到校长硬塞给她班级一个插班生,心里很是不开心。
“同学们,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个新同学。”把方绝领进教室后,曹静先走上了讲台,向下面的学生宣布。大家一下子很好奇的看着站在教室门口的方绝,开始交头接耳的小声议论起来。卓韵秋已经坐到了她的座位上,立刻有很多同学凑过了头,向她打听起新同学的身份。
“现在,欢迎新同学为大家做一下自我介绍。”随着曹老师的话,下面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方绝一步一挪的在曹老师的示意下走上了讲台,往下一看几十双眼睛都在看着他,不知为什么,就算面对黑熊野狼也不曾眨一下眼的他,现在却没来由的紧张了起来,张开嘴,但脑子里一片空白,呆了半天也没挤出一个字来。
一滴冷汗,从方绝的额头上流了下来,直觉告诉他,自己必须说点什么,但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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