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王甚慰-第6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暮珠每天要答几遍,又吃几遍冷脸,早就没了耐性。如今,睿华来到,她松了一口气,冤有头债有主,她终于不必替大王背这冤屈了。
初华来到元煜的前殿中,果然,睿华正在殿上坐着,宫正黄进陪在一旁,与他说着话。
见初华来到,睿华露出笑容,站起身来,“初华。”
初华连忙走过去,看着他风尘仆仆的模样,心里的火气登时消了大半,原本憋着的那一肚子质问的话,最终出来却成了埋怨,“你身体不好,又跑出来做什么……”
睿华笑容温和,看着她,眨眨眼,“不放心你啊,听说你恼怒得很,我总要来赔罪。”
初华一窘,瞥向暮珠。
暮珠连忙转开头,双眼望天。宫正看他们兄妹二人说话,笑笑,领着宫人们告退而去。
“初华,”睿华走到初华的面前,歉然道,“将你迷昏之事是我不对,那时我心中着急,唯恐你真的去找朔北王,故而伤了你。初华,你若是觉得可气,就骂我吧,我都听着。”
初华望着他,面上赧然。
“其实……也不怪你。”她嘟哝道,“我也是心急,火头上来不管不顾……”
睿华看着她心不甘情不愿却又诚恳说话的模样,忍俊不禁,拉着她的手,将她轻轻代入怀中。
他的个头已经比初华高出了许多,微微低头,对她道,“我一直都希望能让你高高兴兴,自由自在。从前我一心想着让你回中山国做翁主,以为那样你就会过得好。这些日子我反省过,是我错了,你有你的活法,我不该总想着将你绑在身边。我昨日在路上接到消息,朔北王已经在往云中城的路上,等他回来,你就跟着他去吧,我不会再拦你。”
初华讶然,抬起头,睿华注视着她,双目真挚而温润。
一股暖流淌在心间,酸涩的湿气忽而涌起,初华眼眶泛红。她摇摇头,紧紧握住他的手。
“睿华……我从未想过离开你。”她激动得有些哽咽,“就算我喜欢元煜,想跟他在一起,也从来没有想过离开你……睿华,无人可以替代你……”
“傻瓜。”睿华苦笑,“你我乃是兄妹,自然无可替代。此事乃顺其自然,不必强求。”
初华望着他,心中忽而一动,擦擦眼睛。
“睿华,你不是说过,想看看我生长的地方么?”
睿华不明所以,颔首道,“是啊。”
初华莞尔,握着他的手,道,“你有侍从,又有车马,我带你去如何?”
睿华讶然,目光亦是一亮,却有些为难。
“可朔北王过几日就到了……”
“他?”初华哼一声,扭开头,“他总爱把我丢下,谁要管他。”
*****
元煜离开京城,一路往东,到达约定的地方时,果不其然,清河王与郭越已经等候在了那里。
按着原先的计划,清河王和郭越在云台观中趁乱逃出,在潜入的朔北军众人帮助下,弃了车驾仪仗,领着侍从遁出了京畿。一切都进行得周密而有条不紊,郭越收到消息,汉中郡的杨氏一族,也已经到了朔北,脱离了皇帝的掌控。
“中山王家的那小女子果然得力!”清河王说起那云台观的丹鼎,仍然兴奋不已,那只随身不离的拂尘沾了灰尘,仍被他比划得抖擞,“好个火花散,好个霹雳丸!痛快!痛快!”说着,意犹未尽,“可惜准备得还不十分足,那配方威力虽大,还欠些花色,下次试试在铁粉中搀些颜料才好,逢年过节用得上……”
元煜与郭越对视一眼,皆无奈而笑。
“中山王家的女子?”郭越看看元煜,道,“就是你说的那位假扮中山王入京的夏初华?”
“正是。”说起她,元煜露出深深的笑意,“她也在云中城,舅父见到她,定也会喜欢她。”
“喜欢不喜欢无妨。”郭越摇头,释然道,“不是男子,舅父便可烧香酬神。”
元煜窘然,清河王与郭越皆是哈哈大笑。
众人继续往东,快到清河国时,元煜问清河王,“叔父真不随我去朔北?”
“不去了。”清河王淡定十分,“清河国再小也有数万兵力,加上中山国和齐国挨着,谅你皇兄也不敢如何。且孤那宫中还有几屋子的书和药石,怕那几个不肖子不知珍惜,还得时时看着才是。”
元煜知道他脾性,亦不强求,看着他,深深一礼,“如此,叔父保重。”
清河王嗤一声:“勿说这些虚的,真想着孤好,明年就带个胖小儿来让孤看看!”
元煜又是一窘。
*****
从清河国往北,一路上,元煜马不停蹄,心中好像被什么赶着一样,迫不及待。
到达京城之前,他就收到了中山王的信,说睿华已经到了云中城。
她一定很担心自己吧?他时常想,可是当心中浮起那张脸,又觉得啼笑皆非。依那小兽的脾性,应该更多的是在着恼,他已经能够预想到自己将会面对的是怎样一张怒目而视的脸。
郭越将元煜的心情看出了几分,有些诧异。
他这个外甥,长在皇家,心性也比别家的孩子早熟,年纪还小的时候便已经学会了不动声色。他这般紧张的模样是十分难得的,除了战事,郭越还不曾见过他对别的事露出这般表情。
郭越莞尔,意味深长,“那位中山国翁主,想来,是个十分不错的女子。”
元煜面上一热。想到初华,好似心中吹进了清风。说起来,她其实各方面都算不上绝佳。相反,她有许多小毛病,脾气易怒,得理不饶人,有时候能把他气得跳起来。但就是这样一个人,让他放不下丢不开,时时揣在心里。咬在他唇上的伤口虽然已经痊愈,心里却似又留下了另一个印记,在思念中愈发磨灭不掉。
他望着云中城的方向,目光温和,“正是,她是外甥遇过的,最好的女子。”
郭越笑起来,望着天上的碧空云彩,心想,虽然少年老成,可毕竟还是年轻人啊……
随着云中城愈近,元煜的心情愈加澎湃,到了王宫,才下马,他就急忙问黄进,“中山国翁主呢?”
黄进却露出讪讪之色。
“禀殿下,”他说,“中山国翁主与中山王,前几日,启程往武威去了。”
呃?元煜愕然,登时,面色一变。
第82章 倾心(正文完)
“去了武威?”元煜紧问道;“她说了什么?”
黄进道;“翁主只说;要带中山王去看看她的家乡。”
元煜愣了愣。
郭越看着他的模样,不禁笑了笑;道;“去武威有何要紧;朔北都在你掌控之下;发个急信过去,让武威郡守将他们送回来便是。”
元煜苦笑,摇摇头,对郭越一礼;“舅母一家已经到了五原,即日就会来云中城;舅父且在我宫中安顿。”
郭越讶然,听着这话不对。
“你要去何处?”他问。
“去武威。”元煜朝坐骑额上雪走去,翻身骑上,对郭越与黄进一拱手,“告辞。”说罢,领着侍卫纵马而去。
郭越目瞪口呆,王宫中的众人却早已习惯了元煜这来去无踪的模样,神色镇定。
“果真一物降一物。”待得那身影消失,郭越叹道,与黄进相视,无奈地笑。
*****
从云中郡到武威郡,地跨千里。自从元煜来到朔北,一路过去,边民的村邑不绝。而自从匈奴攻灭,边疆大增,从中原迁往西北实边的人亦是络绎不绝,驿路繁忙。
武威已经进入了深秋,漫山遍野,皆是金黄之色。
元煜一路疾驰,恰逢集日,乡村道路上,到处是去赶集的民人,见到这般大队人马奔来,连忙让开。
好不容易赶到了何叔的村子,村人们早认出了元煜,又惊又喜,纷纷在向他挥袖行礼。
元煜脸上带着笑,却不耽搁,来到何叔的家宅前。
不料,这里空空荡荡,院子里,只有何叔的妻子王氏拿着扫帚在洒扫。见到元煜前来,她亦露出惊诧之色,忙上前行礼。
“敢问夫人,不知初华在何处?”元煜提着一颗心,忙问道。
王氏听着朔北王称自己夫人,受用得很,笑眯眯道,“初华啊,今日乡中有市集,初华说要带兄长去玩,一大早就跟我家丈夫他们几人出去了。”
元煜明白自己又扑了空,只觉一口气闷在心底。
王氏忙道,“殿下进来喝口水吧,歇息歇息,他们去不得多久便会回来。”
元煜却铁了心要把初华找出来,摇头道,“多谢夫人,我还是先去集市一趟。”
王氏看着他风风火火的转身就走,嘴巴张了张,忍俊不禁。想到初华那脾性,可当真难缠,连朔北王都对付不了。
“殿下且慢。”她心一软,叹口气,将元煜叫住。元煜回头,却见王氏笑着走过来,意味深长,“殿下的马术,可十分了得?”
*****
集市里,人头攒动。深秋时节,庄稼已经收割完,附近乡中的村人都闲得很,每逢集市,都赶着来热闹热闹。
集市的中间,不时爆出阵阵喝彩之声。
何叔一家搭了百戏台子,吴三的飞刀使得跟飞舞的一样,将树上吊着的葫芦一个一个打下来,最后一把刀子飞出了一个回旋,被吴三稳稳接在了手上。他将刀在手指间转了转,朝观众行个礼,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唇边的小胡子看上去迷人得很,引得一干妇人脸上笑开了花。
侍从抬了一块木墩来,睿华坐在场边,亦看得开心。
自从来到武威,他每一天都觉得很快活。
睿华虽是中山王,可是第一次以初华兄长的身份来见到他家人的时候,还是不由地腼腆起来。他见这村庄并不十分富裕,本不愿多加打扰,何叔一家与村人却十分热情,不但欢欢喜喜地招待他,还不许他住到武威城里去,左邻右舍都来帮忙,特地腾出屋子来,安顿他的侍从。
睿华第一次住在这样的地方,觉得新奇极了。初华带着他到处转,跟着阿堵去放羊,跟着陈绍去捉鱼,跟着吴三到城里逛市井。睿华虽仍然时常要坐着马车,后面还是跟着侍从,却觉得每日都是新鲜的。当吴三他们说起些乡野气的笑话时,睿华甚至会像初华一样,忍不住哈哈大笑。
原来,初华的生活一直是这个样子。睿华虽然从前听她说过些许,可亲身来感受时,还是觉得不一样。有时,他看着初华与众人融洽的样子,会生出些欷殻АK腩;荒杆觯苯瞪从凶沤厝徊煌拿恕�
他虽锦衣玉食,却自幼疾病缠身。而初华,虽然生活清贫,却一直康健而快乐。
乡野中的饮食比起王宫粗陋许多,初华唯恐他吃不惯,道,“睿华,你若是觉得难吃,我去城里给你找厨子来。”
睿华笑笑:“不必,很好吃。”
初华看着他果真吃得津津有味,才放下心来。
看着初华着紧他的模样,睿华哭笑不得,想告诉她,自己没有那么弱不禁风。但心里却有几分欣慰。他与初华,因血缘而亲近,二人的感情却并非只是血缘所给予。亲情的温暖,睿华从前只在父亲那里得到过,他走后,睿华曾消沉不已。是初华的出现,驱散了一切,他觉得命运不公,却又觉得庆幸。
庆幸父亲和母亲给了他这样一个亲人,庆幸留在王宫里面对一切的,是他……
人群又响起一阵欢呼声,睿华看去,阿堵撑着竹竿,陈绍灵活地爬上了杆头,稳稳立在竿顶上。
“睿华!”初华走过来,睿华眼睛一亮。
她方才说去去就来,不想,竟是换了装束。头上梳起双鬟,身上穿着漂亮的裙子。身后,暮珠笑得颇有成就感。
“好看么?”初华见他盯着自己,有些不好意思。
“好看。”睿华微笑,真心地夸赞道。
初华脸上浮起兴奋之色,却往他身后的侍从那里望了望。
睿华知道她在想什么,苦笑,“今日的消息还未送到,初华,从云中城到这里,快马也传驿也要几日,哪有那么快。”
初华神色缓了缓。她离开云中城的时候,虽然理直气壮,却其实在路上就有些怯。她时常想,元煜会不会很生气?可是,她跟睿华聚少离多,来武威一趟也是很不容易的……
初华收起那些小心思,莞尔,转开话头,“睿华,你等着,我稍后去演幻术。”
“幻术?”睿华讶然。
初华却一脸神秘,叮嘱道,“你等着,可千万别走开!”说罢,匆匆地往台子后面跑去。
睿华看着她消失在人群里,未几台上锣响,何叔穿着一身绸衣,颇有架势地走出来。他向观众们行个礼,声音洪亮,“诸位乡亲,我家戏班今日演一个新幻术,名曰散花天女!”
何叔家的幻术一向闻名,观众们一阵叫好,有人笑着喊道,“何公!何谓散花天女?”
何叔一笑,没答话,却将手上的绸布一挥,台上突然腾起一股浓浓的云雾来。
与以往不同,这云雾团团散开之时,忽而闻得噼噼啪啪之声,只见火花在云雾中炸开,五颜六色,煞是好看,众人皆哗然,小童们高兴地尖叫。
而当那云雾腾至半空的时候,上面居然立着一个妙龄女子,晴天丽日之下,她面容娇艳,长裙飘飘,果真似仙女立在云端一般。
众人目瞪口呆,未几,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睿华看着,心中却登时揪紧,连忙起身。
暮珠忙安慰道,“大王莫担心,那浓烟乃是障眼之法,初华站在梯子上,稳当着呢。”
睿华仍然不放心,这时,又见初华忽而一跃而下,腰间缠着一根红色绸带,转着圈圈,娴熟而优美,未几,稳稳落地。
众人的喝彩和掌声如潮水一般,睿华的心落下,亦笑起来,跟着拊掌。
初华的脸上漾着灿烂的笑意,立在台上,正待行礼,忽然,听到一阵嘈杂之声。
马蹄之声骤然而至,只听有人道:“让开让开!”围观者连忙退往两边,却见一匹白额黑马奔驰而来,而待看清了马上的人,初华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元煜骑着额上雪,身姿矫健,到了台前却没有停下,只听得下面人声哗然,他纵着额上雪高高跃起,竟是跳到了台上来!
初华想跑,奈何腰上还系着那连着云梯的红绸带,待得她拆开,已经来不及,元煜伸手一捞,她被稳稳地待到了马上!
只听噼啪数声,金花四溅,浓雾腾起,另一头传来一阵急急的避让喧哗之声,待得白雾散去,那人马和戏台上的初华都已经不见。
众人目瞪口呆,未几,突然发出热烈的掌声。
“这散花天女做得有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