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这个历史挺靠谱 作者:袁腾飞 >

第23章

这个历史挺靠谱 作者:袁腾飞-第23章

小说: 这个历史挺靠谱 作者:袁腾飞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臼埂⒆耸沟龋簿褪撬等绻⒄嬗惺裁词滦枰腥巳ス芰耍实劬痛痈詹潘降摹肮佟崩锾粞∫恍┤耍缓蟾前才挪钍拢谒沃拔衩魄凹由稀芭小⒅⑷ā⒐芄础⑻岬恪钡让浚挥姓飧鍪焙蚬俨庞芯咛宓墓ぷ骺梢匀プ觯稚喜庞惺等āU馐焙颍陀腥怂盗耍阒苯痈侔才攀虑槎嗪茫裁垂倬透墒裁椿疃嗍∈拢压佟⒅啊⒉钋卜挚炻伊恕?梢舱钦庵止佟⒅啊⒉钋驳姆掷耄拍苁垢骷豆僭庇衅涿奁涫担荒茏ㄆ淙耍挥谢实劢种械娜ο路牛媚愀墒裁垂ぷ魇保悴庞惺等āK裕馊故腔实鬯盗怂恪�

大家都知道,在古代,经常说“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个“一人”指的就是宰相,可见宰相的权力有多大,宰相是中国古代最高的行政长官的通称,平时处理军国大事、发布政令等都是宰相的日常工作。赵匡胤在初得天下的时候,为了抚慰后周旧臣和百姓,稳定政局,依然任命后周范质、王溥、魏仁浦等人担任宰相。通过与赵普的对话,赵匡胤觉得藩镇太重不过是中唐以来君弱臣强的表现之一,解除藩镇权力也不过是三大国策付诸实施的一方面成效而已。而相权的强弱消长总是直接影响到君权的安危存亡,“挟天子以令诸侯”这类例证在中国历史上更是屡见不鲜,于是赵匡胤只要一有机会,除了在权限制度上消减宰相的权力之外,在礼仪体制上也刻意予以打压。

秦汉时期,宰相地位极为崇高。拜相时,皇帝要施以大礼,因此才有“拜相”一说。在朝廷上,宰相有时甚至与皇帝一起接受百官的叩拜。皇帝如果在街上遇见宰相,双方需要下车相互施礼;宰相生病时,皇帝应该到相府探视;宰相见皇帝商量政事,是要赐茶看座的,即所谓的“坐而论道”。但是,到了赵匡胤时代,看到宰相们坐在他面前说话,他心里就开始不舒服。于是,有一天,他招呼宰相们说:“我眼睛昏花,看不清楚,你们把奏折拿到我面前来。”几位宰相不知是计,便走上前来,结果,事先安排好的内侍们趁机把宰相们的椅子撤掉了,从此,宰相们就只能站着奏议朝政了,并且成为定制。

赵匡胤为了分割宰相的权力,还另设参知政事,实为副相,分掌民政;又以枢密使主管军政;再以三司使总领财政。所以在宋朝,但凡拥有宰相这一官称的人只意味着他拥有宰相的资格和可以领取宰相的俸禄,并不意味着他真的就是宰相了。只有皇帝差遣他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时,他才能算是实际的宰相。这种绕山绕水的干部制度,常常会使我们在碰到大宋帝国的官职称谓时,一头雾水,完全找不到北。比如,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判中书省事这个称谓,实际表示的是真正的宰相。但在字面上,它的意思是尚书省副首长兼中书省副首长,然后代理中书省首长。因此,名为“百官之长”的宰相,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权力。

然后在地方上,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王臣指的就是地方官,做皇帝的就只有一个人,就算他精力再旺盛,也不可能事无巨细,管完中央的事,又管地方各州县的事,所以这就需要地方官去替他管理。但是对于热衷于将权力收归自己手上的赵匡胤来说,对地方州郡一级的长官也不放过,采取了“罢领支郡”的措施。

什么是“罢领支郡”呢?原来自中唐以来,节度使一般统辖若干州郡,其驻地以外的州郡称为支郡,这样一来,节度使的权力过大。但到了赵匡胤这里,这种现象是绝对不允许的,一个州郡的地方官只能统辖本州,不能兼领他地。而且还派文臣管理州事,而且还设置了“通判”来牵制地方官。所谓通判,就是州里有什么事,地方长官都要与通判共同商量、决策和管理,其地位稍稍低于地方官,但通判既不是二把手,也不是下属,其职权范围与地方官相同。凡州内发生的重大事件或重要政务,通判可以直接上奏,州郡发布公文,还需知州与通判“联署”;知州处置公务,也必须与通判协商,因而通判又称“监州”。

这样看来,宋朝掌管地方事务的领导是有两位,虽然通判的地位稍稍低于地方官,但行使的权力却一样,任何事情只要其中一位不答应,那这事就没办法解决。试想,如果有一件紧急的事情需要两位领导做出决断,但两人意见相左,无法达成共识,要是再时不时地喊着“我是监州,皇上让我监督你”,这得耽误多少事情啊!

然而太祖赵匡胤设计这么一套制度的本意,就是要让各级、各类、各地的官员们统统找不到北,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不管你是多高的官、拥有多荣耀的职,只有当皇帝的差遣下来了,你才能够明白自己是干什么的,这使得所有人对于自己未来可能履行的实际职务都一片茫然。而在任职时间上,规定了文官只有三年、武官则为四年的限制,并且在执行时也非常严格。例如青州北海县升格为北海军后,杨光美被派去担任知军。此人在任期间为政清廉,官声极佳,深受百姓爱戴。三年任期满后被朝廷召回,北海军数百名百姓来到京城请愿,要求留杨光美继续担任北海地方长官。可赵匡胤却不允许,下诏让百姓们回去;百姓们不肯。于是,赵匡胤下令:“笞其为首者。”就是鞭打领头的人。结果,把一件喜事活活变成了丧事。可见,赵匡胤对此限制之严。而且,后来他还下令,地方官任期满后,当地百姓不得上朝廷请求地方官留任。这种限制造成了“名若不正,任若不久”的现象和感觉: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在目前的位置上,只是个临时工而已。从而,在客观上增加了大宋帝国官员们利用职权,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中培植自己势力的难度;主观上,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这种故意。于是,自然难以危害朝廷。

太祖皇帝抑武重文的原因,在他对赵普的一段话里道出其中玄机:“五代方镇残虐,人民深受其害。我让选干练的儒臣百余人,分治大藩,即便都贪浊,也抵不上一个武人。”在太祖看来,任用文士仅仅因为他们可能产生的危害远不及武人来得大,更不会向武人那样危及政权的根本。一百个文官贪污也不如一个武将造反对国家的危害大。所以你愿意贪你就贪,只要你不造反。可见他自己造反得的江山,就很害怕别人造反。

文人跨马抡刀不行,种地不行,可他们会算计,搞经济建设是强项,短短几十年间,全国耕地扩大了将近一倍,农作物种类和产量也成倍增长,人口也有所增加。

赵匡胤除了对中央、地方政权的完全掌控外,对于法律判决权也不放过。由于五代藩镇跋扈,以致不顾法律而随意杀人。建隆三年,公元962年,赵匡胤下令,各州判决的死刑必须由刑部进行复审,并且还恢复了县尉,由县尉执掌一县司法治安的权力。开宝六年,公元973年,赵匡胤明令,禁止藩镇以牙校审断州府刑狱的陋规旧习,任命科举出仕的文官来断案,剥夺了藩镇对州府一般案件的审理权。死刑要报请中央,一直到今天都是如此。比如,在安徽杀了人,判死刑,须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当然一般不会被驳回,准能够核准,但是一定要把死刑报给中央。古代死刑都是由皇帝亲自批准。

比如在清朝,就有懋勤殿勾到。皇帝在懋勤殿用朱笔将死囚姓名勾去,表示核准,又称“勾决”或“勾到”。勾决咨文下达便可执行死刑。勾一个人,大臣就要下跪三次给他求情,上天有好生之德,请皇上恩准。皇上说这家伙太坏,勾了,但大臣还是每一个人要请求三回,别杀他,上天有好生之德。其实也就做个样子。因为一般判死刑的都是大奸大恶之人,勾了就完了。

同时,还有就是“制其钱谷”。武将出身的赵匡胤,尝到了手握军权所带来的甜头,但他也深深明白军队除了将领和士兵,更重要的是要有钱、粮支撑,试想如果没有军饷,哪个士兵愿意为皇帝在战场上厮杀呢?之所以中唐以后藩镇割据,是因为藩镇节度使掌管地方钱、粮,并以此来招兵买马。因此赵匡胤觉得要防止藩镇割据现象再次出现,就要从地方的钱、粮下手,从根本上消除形成割据的经济基础,极力削弱地方官府的财权。

乾德二年,公元964年,朝廷颁布政令规定,每年各州赋税收入,除度支经费外,其余“悉辇送京师”。凡以“留州”、“留使”等名目截留的财物,一律上缴朝廷。随着政权机构建设的逐渐完善,地方财权通过路一级的转运使、州一级的通判、县一级的主簿,最终统归中央。赵匡胤还派京官监督各地场务,场务就相当于现在的税务局,征收各种商税、专卖税,他们制定条禁,整齐文簿,将有关税收直接纳入国家财政,税收与地方官再无关系。这些措施无异于釜底抽薪,将准备养兵自大的本钱都搜刮到朝廷的腰包里。

中央则以三司总掌财政,号称“计省”,下设盐铁、度支、户部三部。三司长官为三司使,号称“计相”,地位仅次于宰执,其实就相当于现在的财政部长,这把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可见其地位的重要性。

北宋不仅收缴了地方的财权,还限制藩镇享有的商业特权,严禁官员买卖货物,更不允许将经商当成第二职业,利用官职之便赚取外快。由于“外州无守财”,朝廷便得以控制全国财政,致使宋朝的“天下支用,悉出于三司”。

不过,宋朝还是很可爱的王朝。知识分子最幸福的时代来临了,只要不造反,干吗都行。汉唐很可敬,但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活在那样的朝代很惨。明清就更崩溃了,尤其是明朝,生活在那种朝代真是生不如死。明清的可怕和可恶,反衬出了宋朝的可爱。

宋朝的财政总收入很吓人。北宋是明朝的十倍,南宋是明朝的六倍。直到《辛丑条约》那会儿,清朝的财政收入才赶上南宋。你想两宋那富裕到什么程度,都是重商主义发展的,特有钱。如果宋朝不是被蒙古人给灭掉了,咱中国早就按部就班发展到近代社会了,可惜历史是不能假设的。

太祖皇帝有遗训,刻在碑上。此碑立在宫中的一个秘殿里面,每一个新登基的皇帝都要去看。“靖康之变”后,人们才知道碑上刻的内容:

第一条,不得杀害柴氏子孙,咱的江山是从柴家抢来的。这要搁在别人,我从柴家抢了江山,我得把柴家连根刨。宋朝却规定不得伤害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何况他也不可能有罪。《水浒传》里面有个逼上梁山的柴家后人,小霸王柴进,那个是虚构的,不能算。

第二条,不得杀害士大夫,上书言事者无罪。在宋朝你只要是读书人就没有死罪。文官没有被判死刑的。这一没有死罪,你说贪污怎么办?杀还是不杀?祖宗家法是不许杀士大夫,那就流放吧,他又说士可杀不可辱。流放就是一种侮辱,还不如杀了。皇上说那只能无罪释放了,一件快意事儿我也做不得。宰相说这种快意事儿你不做也罢。

不能杀士大夫,士大夫给皇上写信说事,无罪。宋朝文官地位不仅很高,而且生活待遇之好更是现代人不敢想象的。除了工资薪水,还有茶酒钱、职钱、给券(差旅费)、厨料乃至仆人的衣食等各种各样的杂费,此外还有“职田”,依官阶高低可得田四十顷至一二百顷不等。哪怕退休了,也会给一个管理道教宫观的名义,借此还能领取俸禄。

总之,宋代文官就算吃定朝廷了,是真正的“铁饭碗”。宰相的工资一年差不多折合今天三百万人民币,是当时两万四千亩土地的总收入,除此之外你还可以贪污呢,那三百万是小头,大头在后边呢。所以,宋朝就是再清廉的官员,生活也是很豪奢的,包括我们知道的寇准、欧阳修,这帮人都特讲排场,到了可劲造、花不完的地步,如果换了你也是一样花不完。宋朝厚待士人,知识分子的生活很好很强大,所以才会有空去研究理学,去写宋词,这个宋词和唐诗的风骨就完全不同了。

宋朝的官多,待遇丰厚,责任却很小,只要不出大错,会通过政绩考核“磨勘”,一路绿灯地上升,真是文人的理想时代。俗话说“伴君如伴虎”,在中国古代,对于皇帝身边的人来说,不论你是谁,一旦今天皇帝心情不好或者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随时都会有性命之忧。可对于宋代的文官,不杀文人,是宋太祖赵匡胤留下的“祖宗家法”,北宋的每一位新君即位之前,都要在他留下的“誓碑”前发誓,宋朝是中国古代文人的天堂。

知识分子有钱,皇帝可够惨。宋朝皇帝惨到都没钱给自己修坟的份上。皇陵特别简陋,在河南巩县,跟汉唐那种跨山连谷的皇陵没法比,跟明清也没法比。别的朝代都是皇上一登基就开始修坟,皇上不死这坟不能修完,不能说我完工了,你入住吧,那哪儿成。皇上活着的时候工程不能停。而宋朝是皇上活着不能修坟,皇上死了之后七个月内必须完工,只要别豆腐渣,尽快干完就是了,要不然皇上的尸体都烂了。所以那皇陵都很简陋。

祖训的第三条是不加田赋。当然这一点就没做好,要是不加田赋皇上和文武百官吃啥?何况他们还得吃得好!

冗官冗兵效率低

这么一来,朝内朝外和地方上的权、兵、钱全都没了,中央集权得到大大加强。

藩镇割据的基本铲除,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安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强干弱枝又把地方都给削弱了,所以除了清初特殊的三藩之乱,宋朝以后确实没再发生过关于地方反叛中央的事儿,这个问题解决得很好。但官员冗滥,财政开支庞大,又是伴随而来的弊端。官员冗滥到什么程度?前面说了,枢密使虽然管军事,但是三省六部不能变成三省五部呀,兵部还是有的。三司使管财政,户部也还是在的。如此一来兵部和枢密使,户部和三司使的机构就重叠了嘛,重叠就会产生扯皮呗。这事是你干还是我干,所以这效率反而低下。而且由于北宋朝廷厚待士人,这帮大爷脾气大,一般人都不好弄他们,官员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