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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糜乱-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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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这首歌,我被它感染了,或者说它让我回到了某些不经意的瞬间,触发了那些不忍触碰的情愫。
我努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绪,眼泪差一点儿就不争气地落了下来,通红的眼眶却掩饰不了我的激动。
“邬晋,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迷乱,一个大庆叫做丢火车乐队的歌曲,这个乐队叫做浅灰,这是他们最喜欢的一首歌。”
“糜乱吗?就像那些过去的岁月一样吗?既然无法回去了,那么让那些不堪的记忆与情感在岁月中消逝吗?”
我的目光盯着舞台上的乐队,突然产生了一种向往。
“听不懂你这家伙在说什么,对了,该我上台表演了,你在这等我哦。”
邬晋三两下跳上了舞台,跟一同上去的几个人说了一句话,灯光一下子暗了下来,出场的Pose很酷,那一天他们跳了一个让整场都沸腾的Breaking。只是我慢慢地喝着啤酒,想着那首歌的内容,它带给我的感觉久久也没有挥去,让人有一种想要痛哭一场的冲动。
那天的活动很丰富,人们的情绪非常高昂。但是我唯独忘不了那首西进了喧嚣,好像沉寂了的独白一般的歌曲。
回去的时候,我问了邬晋很多关于那个浅灰乐队的信息,他感到有些奇怪。
只是我明白,那首节奏简单而直白的歌曲,其中的落寞与无奈。

(八十三) 我的歌
更新时间200985 15:38:58  字数:2344

 没过多久,我习惯了自己的新形象,用另一种更加轻松的心态去面对生活的每一天。
其实在H市的生活非常丰富,最大的主题就是玩。
在我们住的地方附近有一个高校,那里有一个室内的绿茵足球场,不过需要交费。
一般来说,一个星期里,我们会有两次去那个足球场。我们两个人踢的位置比较特殊,邬晋是左边卫,我是右边卫,但是我们不仅是两个外形前卫的后卫,而且比赛的时候也十分前卫,每次踢到激动的时候都会带着球冲向对方的大门,己方的前锋在一旁使劲要求也不给,除了洞穿对方的球门或者被断球,一定要将粘球进行到底。
不过那些学生的技术跟他们的素质处于同一个水准,所以每次我跟邬晋早有预谋的二人配合都可以轻松得分。
不去踢球的日子,晚上的一定要去忧墓的,我发现自己逐渐喜欢上了那里,我喜欢那里喧嚣的氛围,我喜欢那里可以完全放松的感觉。
浅灰每周会在忧墓唱几首歌,有的歌是他们自己写的,有的歌是别人写的,邬晋跟他们很熟,由于我对他们很有兴趣,也找了一些机会跟他们熟络了起来。
除了吃饭睡觉踢球以及去忧墓,我跟邬晋大多数时间都宅在房子里,因为我发现,H市的雨水太频繁了,而在雨中穿行毕竟是一件不好的事情。
本来说日常的活动要加一项去电影院,可是一想到两个大男人挨着看一个刚上映的新片,这场景就让我受不了。
邬晋有一台电脑,网速不太快,但是上网也基本没问题,可是下载东西就很有问题了。
我上网的时候一般也就看看娱乐新闻,这个时候邬晋差不多在看电视。
邬晋上网基本都会下载一些少儿不宜的影片,比如AV女优之类的东西,由于网速比较慢,邬晋一般来说会看一下下载的平均速度,然后在计算机的面前拿着一部计算器,用影片的大小去除以平均速度,算好下载完成的大概时间,然后跑过来跟我看电视。
到了大概的时间,我们两个就会聚精会神地坐在电脑前,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生怕错过每一个画面。
其实有时候我们会租一大堆碟片在房子看,当然这些都是**的,却不是毛片。
每天的睡觉前,我都会想起以前的事情,一件又一件,就好像回放一样,我在想自己为何会因为它们伤心,我在想自己要如何摆脱它们的阴影。
耳边还是听着两个极端的音乐,虽然它们都是摇滚,但是带给我的感觉却完全不同。
其实每一天我都过的很轻松快乐,我找到了几年前跟邬晋相处的感觉,我在想,他是一个值得珍惜的朋友。
日子过得很快,半年很快就过去了。
这半年,我除了每天坚决贯彻了玩乐的主题,还有就是在临睡前不断地回想,直到沉沉地睡去。
没过一阵子,我都会有一种云消雾散的感觉,尽管H市的云雨很多。
我在想,也许那个叫做妮子的女孩,她给我更多的是喜欢的感觉,因为当时我的自私让我想要索取更多,所以在分手之后,我无法获得什么了,开始了无知地自我挣扎。
我在想,也许那个叫做安晴的女孩,她给我更多的是爱的感觉,尽管我当时没有说出口,那是因为我觉得那个字眼太多沉重,我希冀可以为其付出,宁愿不要求回报,只要她给我这样的机会,那么不管怎么样,我也会很开心了吧。但是现实却捉弄了我,于是我逐渐掉进了空虚的深渊,一味地活在过去的回忆中,在那些虚幻中,至少我还可以想象,因为现实已经在遭到拒绝的那一刻变得冰冷了。
我在想,也许邬晋的改变我能够以一种轻松的心态去接受,那么也没有理由去疏远常子,他们都是我所珍惜的朋友,真正的朋友。再说经过了那么多事情,我也在一直改变,而且也可以说是心灵的剧变。
我在想,父母其实一直都非常在意我,或许爱的方式不尽如人意,但是我明白,即使所有的人都忘记了我,他们仍然会不离不弃地陪伴在我的身边。我一直以为孩子气,不仅伤害了他们,其实也伤害了我自己,因为我如此在乎他们。
在差不多六个月的时间里,我给那个叫做浅灰的乐队写了四首歌,我不懂乐理,只是凭着感觉哼出了旋律,交给了他们在忧墓演唱。
写前三首歌,我一直困惑,许多事情还没有想通,带着冲动与懵懂,写下了属于自己的内心的旋律。
《孤军奋战》,关乎倔强,简短而愤慨,也许我的嫉妒以及不甘,还是需要一个宣泄的机会。当那一天浅灰在舞台上狂躁的发音,我发现写下这样的曲调,原本就是一个错误。
落破的房屋外我在发呆所谓朋友过来暧昧裙带远处好多无赖我很拽宽容已经超载懦弱走开良心被活埋你不该我自爱尽管倦怠我仍孤军奋战
鲜血摇摆我不理不睬脸色苍白原来是缺钙眼神涣散因为缺少爱杳然的窗台弥漫的忧伤始终难以消散你不该我自爱尽管倦怠我仍孤军奋战
《别在意》,关乎骄傲,用一种偏执的观念,带着尖锐的自嘲,在繁华落尽的旮旯,孤独地舔着自己的伤口,空洞的眼神,自欺欺人的安慰,忧伤的低吟,把我带回了某一天。
一把吉他,没有华丽的和弦,流淌着平静的音符。
蒙着眼却遇见你颤动的心弦有点白痴勇气轻浮地勃起竟告诉你所谓相恋不过换来欺骗别在意离开这片废墟梦醒不要回忆
真相出现太晚除了感叹没有遗憾对错里没有什么卑鄙黑白间到底谁在犯贱别在意离开这片废墟梦醒不要回忆
路旁天边落满灰尘的脸有些美丽注定距离遥远干净阴霾没你那么坏别在意离开这片废墟梦醒不要回忆
《决斗》,关乎碎梦,也许很久以前,在一个夜晚,在各种无奈的现实不休的纠缠之下,感觉生活几乎走到了绝望的边缘,在一张纸上写下了那些文字。
徘徊于埋怨以及挣扎之间的节奏,应该足以诉说我一直以来的愤懑了吧。
墙角结实的网渔夫的苍老将理想跟随风的肮脏麻木地丢掉最好践踏希望不要考虑逃跑
他的荒唐阻挡我的歌唱他的疯狂送葬我的忧伤低下头求饶我的丑陋被他放倒抬起脚争吵他的懦弱被我乱搞
看门狗来帮忙我去拿刀把它的牙齿砍掉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他的荒唐阻挡我的歌唱他的疯狂送葬我的忧伤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时候还早我拿着刀微笑

(八十四) 告一段落
更新时间200985 19:43:48  字数:3049

 七月份的一天,我一个人去买了一张火车票,半年过去了,我要兑现自己的承诺,回到那个地方。
180天,在轻松的氛围中,每天有邬晋的陪伴,平静下来的时间用来思考,我明白了自己的生活。
其实,我一直不属于回忆,也不属于某个城市,至于这个南方小镇,它曾经是我的一个天真的梦想。
这一次,我带着只有一半的梦想来到这里,却收获了人生的一个阶段的所有感悟。
那个落后的地方有两个值得我一辈子珍惜的人,尽管我明白自己回去就必须去面对什么,不过我想要义无反顾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情。
回去了,我必须面对所谓的学业,让我抓狂的功课。其实我所接受的教育是一个简单的过程,把一个心灵自由的小鸟用绳子绑住放进一个打开的牢笼,随着时间的流逝,把绳子放松,直到有一天,那小鸟失去了飞翔的本领。
然而我不得不回去了,把自己困在那个牢笼中,也算一种报恩吧。五年后,我拥有自己的选择,可以重新飞翔在蔚蓝的天空。
我告诉邬晋的那一晚,灯没有熄灭,通宵地聊天。我们说起初中的事情,那个不打不相识的午后,那个尴尬教室的同仇敌忾,那个扶着瘸子走过的路,那个一起抽过烟的黄昏,那个一起喝过酒的午夜……
不知道谁的声音先哽咽了,两个真正的朋友,短暂的重逢,面对必然的分离,如果你有过这种经历,应该可以理解我当时百感交集的情绪吧。
我们无处安放的焦躁,在烟熏中发黄,在酒精中浸泡。
我的火车在五天后,那一百多个小时,每一秒都如此珍贵。
我们希望把每一秒都过得充满意义,邬晋甚至给我做了一次午餐,尽管那碗几乎烧糊了的番茄炒蛋饭吃上去口感实在不好,但那应该是半年里最美味的食物了吧,我真的如此认为。
那几天,我一直在思考,好像把半年里的感悟整理一遍,写下了一首让我永远忘不了的歌。
我一个人在路上经过孤独的梦魇我以为咬着牙拼命走下去不理会异样的目光这就是坚强
我喜欢了一个人淋过冰凉的雨水我以为捂住眼睛逃避一切瑟缩在封闭的世界这就是骄傲
我爱上了一个人玩过刺激的赌局我以为即使输得一败涂地只要迷失了自己等待思想停止那么就可以解脱了吧
其实人根本无法敌过孤独自欺欺人的抵抗却放大了刻骨铭心的痛苦
或许索取的乐趣嘎然而止突如其来的打击在某个适宜颓废的时刻如潮水般淹没了心灵的堤坝
如果明白了爱的涵义却错过了远去的机会后知后觉的醒悟从回忆的漩涡中游出来发现满地的狼藉把那份永恒的爱慕珍藏祝她幸福
原来拒绝过的疏远仿佛无声的嘲笑那些臆想阻隔了诚挚的友谊恍然的后悔可能还来得及补救
曾经我错过了美丽的风景在现实的坎坷前跌倒沉醉在麻木中放弃蓦然回首所有的失败一无是处的我似乎连笑对阳光的资格也没有
只不过我坚持了自己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此时任那些迷乱的岁月告一段落
在我临行前的那一天晚上,我和邬晋去了忧墓,浅灰在台上唱了这首歌,那短短的几分钟,我躲在角落哭了。
浅灰把这首歌录了下来送给我,我存在mp3里。
我带走了邬晋买给我的衣服,非常漂亮,他在我的包里塞了一沓钱,我事先考虑到这点还了回去,只留了几张路上对付一下吃饭的问题。
邬晋本来劝我坐飞机回去,我死活没有答应,因为这次返程不应该太早结束。
第二天的下午,H市的天空堆积了厚厚的乌云,我的心里却有一种云霄雨霁的感觉,因为我这半年来,我想通了困惑了我的许多东西,我找到了答案,我需要感谢邬晋,他给我提供了这样的环境。
重逢让人开心,离别让人难过,只是我们都要学会面对,而且有的时候,这两种东西可能带给我们不同的心情。
“还记得那首《一路顺风》吗?要不要哥矫情地给你唱一次,为了你这个白痴,我可以破一次例。”
那天邬晋依旧带了墨镜,也许是用来掩饰情绪失控的道具吧。
“算了吧,上次我都没给你唱。”
我看了一下时间,觉得不够他唱一首歌了。
“少来这套……你小……小子……快走吧。”
邬晋转过身,声音有些低沉。
“那我真走了?”
“真走吧。”
“告辞。”
“后会有期。”
最后的四句话,好像似曾相识的对白。
我头也不回地进了站,不敢回头看一眼,怕在人群中朝着邬晋狂奔而去,然后重重地抱在一起,这样矫情的场面,不是我想要的,也不是邬晋想要的,我们是同一种人,宁愿把情感藏在心里,也不愿意痛快地展现出来。
这份独一无二的友谊,在那一刻升华了,永远珍藏在我们的心中。
上了火车,外面下起了雨,我带上mp3,听着那首《告一段落》,说不出一句话,偏过头看着窗外,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心中默念——朋友,谢谢你。
一声长鸣,车子缓慢地行动了,路上的景色随着季节的变化,在我的眼里,却没有什么变化,我多想打一个电话,问一问邬晋——现在,你还好吗?
也许这份友谊让我受益良多,我不愿离他远去吧。
三天的路程,在W市转了车,抵达A市,我只做了一件事,去电话厅打给邬晋,大概说了一个多小时,我在话筒跟前再也忍不住了,也顾不上旁边的人了,终于体会了什么叫做泣不成声。
电话那头,邬晋一言不发,十几秒后挂断。我了解,邬晋比我还好强,也许现在,他正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窗外的雨景,在暗淡的光线中静静流泪吧。
也许,我们还在学着接受离别吧,这也是成长的内容。
我擦干了泪水,带着通红的眼睛,马不停蹄地赶到汽车站,心情忐忑地开往那个最初的地方。
傍晚,饭后在街道上散步的人们很悠闲。昏黄的夕阳照下来,没有城市的喧嚣,这个地方看起来有一种别样的美。
我拎着包,嘴唇紧闭地走着,站在那张一成不变的木门前,讷然地敲了敲。
老妈开了门,好像一个木桩子一样站在原地,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一巴掌扇了过来,然后将我一把拥在怀里,哭得如一个孩子那般肆意。
那一刻,我明白了,脸上那火辣辣的痛觉,原来是一种深深的爱。
老爸从房子里出来,看见了我脸上滑落的一滴泪。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烟,点了一根,在一旁抽了起来。
那样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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