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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花煞 作者:叶兆言-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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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是不读书,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深有体会的胡地感叹着说,〃你只要想一想,光是一个喘气,就有多么大的学问呀!〃
在垂危的日子里,胡地开始一遍遍地回想和自己打过交道的女人。二十三岁那一年,初次走进妓院的胡地,面对已经躺上床等待他的妓女,心里擂鼓似的咚咚乱跳。他记得那妓女显得有些不耐烦喊着:〃小伙子,快来呀,你还在磨蹭什么?〃胡地承认,自己虽然对做爱有着一种非凡的热情,但是更多的时候,胡地都是把做爱仅仅看作是干活,是一种专为女人服务的干活。〃你的女人越多,你要干的活就越重。〃胡地不止一次向人这么抱怨过。他打过交道的女人实在太多了,多得连自己都不敢相信,在等死的最后时刻,胡地对他的那些有过性关系的女人,毫无眷恋之情。他像局外人一样,浮光掠影地回忆着自己的一生,对女人的含义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
〃女人不过是座花里胡哨的坟墓,你从她的身体里走出来,临了,又乖乖地走进她的身体里去。〃在胡地咽气的那天,他显得特别的清醒,完全不像是一个垂死的人在说话。他慢吞吞地吃了一小碗粥,对守候在一边的德清说着,〃你找那么多姨太太干什么,是不是也想和你爹我一样?〃胡地的脸上露出了在病榻上的最后一次笑容,他看着比他显得更疲惫的德清,冷静地给德清上着关于女人的课。他告诉德清,一个人要是真明白了女人的确切意义,任何一位那怕是脸上长着麻子的女人,也可以替代世界上所有的女人,反过来,要是不明白这道理,娶再多的小老婆也跟没娶一样。〃女人和女人不一样,女人和女人都一样。〃胡地大彻大悟地下着定义,像个哲人那样说着模棱两可的话。摸不着头脑的德清胡乱点着头,他不时地偷眼看故意躲在一边,心不在焉不肯走近的老四德威。
胡地的心目中,老四德威也许仍然还是一个只会逗鹦鹉玩的公子哥。十三养子在胡地病危之际,轮流在病榻前陪着他们的养父,尽着最后的孝道。所有的养子内心都在盼望胡地死了拉倒,他们看着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跟闹着玩似的往胡地身上注射着各种颜色的药水,看着胡地一天比一天走向死亡。作为长子的德清,对老四德威在胡地后宫中的胆大妄为已经有所耳闻,然而他也不过是觉得好笑,并不太往心上去,而且也根本不打算出来主持公道。处于回光返照中的胡地说着说着,让德清将上了两把锁的小铁盒拿来,紧紧地抱在手上,便又一次昏睡过去。这时候,十一姨太蹑手蹑脚地走了过来,很做作地看了一眼胡地,以示自己对他的关怀,然后走到德威身边,贴着他的耳朵根说了句什么。德清注意到了十一姨太细长的手指,在德威的胳膊上很有意味地捏了一下,注意到了德威眼里流露出的不愿意和巨大的恐惧,十一姨太若无其事,扫了昏沉沉睡在那就跟死去一样的胡地一眼,脸带微笑扬长而去。
几个小时以后,胡地就要撒手离开人寰,传奇人物胡地的故事,已经正式到了尾声。趁德清一个不留神,德威跑去找十一姨太去了。药水味极重的房间里出奇的安静,德清忍不住一次次地打着哈欠。突然,处于昏睡中的胡地,口齿不清地念叨起小鲍恩太太的名字。没有人会想到凯瑟琳这名字是谁,就像听他念叨其他的梦话一样,大家只好由他说下去。凯瑟琳是胡地生平中,唯一可称之为和他偷过情的女人。胡地曾和来梅城卖淫的每一位外国女人睡过觉,在避暑的季节里,候鸟似的洋妓女,往往随着到梅城来的外国人一起出现。从金发碧眼的白俄,到皮肤细腻得像磁一样的日本女人,甚至一名黑得像巧克力的南洋混血儿,贪得无厌的胡地从来不放过任何一位外来的洋妓女。值得一提的是,和小鲍恩太太凯瑟琳的通奸,还是胡地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和有头有脸的良家妇女苟合。众所周知,和胡地发生关系的女人,在前期全是妓女,在后期不是大小老婆,便是家中的女佣。
由于曾被小鲍恩解雇过,胡地对小鲍恩一直心存芥蒂。当胡地成为大名鼎鼎的绅士之后,无论是公众场合,还是私下里闲谈,他对小鲍恩都不屑一顾。虽然凡是居住在梅城的洋人,都能享受到中国人所不可能享受的特权,但是处于濒临破产境地的小鲍恩,根本得不到别人应有的尊重。尤其是发生了那件轰动一时的丑闻,人们一提起小鲍恩便摇头。一位在小鲍恩家做工的女人,生了一位黄头发蓝眼睛的私生子,这是一个想抵赖也绝不可能抵赖得掉的事实,女工的丈夫冲到小鲍恩家大吵大闹,拎了把斧头要和小鲍恩拼命。洋人在梅城拥有的特权,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地和中国女佣人养私生子,愤怒的丈夫在小鲍恩的客厅里大打出手,把许多还是老鲍恩在世时收集的中国古代磁器砸得稀巴烂。小鲍恩的行为再一次引起了已进人民国时期的梅城人的公愤,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看笑话,甚至连专门雇来维护别墅区安全的三名印度锡克教士兵,在胡地的授意下,也有意装作什么没看见一样。
最后不得不由小鲍恩太太凯瑟琳去请求胡地出面摆平此事。这种小事由胡地来摆平太容易了。胡地打了个招呼,所有纠纷立刻解决。胡地也因此重新成为小鲍恩家的客人,尽管身份变了,他还是毕恭毕敬地把凯瑟琳当作了旧日的女主人。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小鲍恩躺在太阳底下睡着了,胡地陪着凯瑟琳在山坡上散步。他们走进了正发疯似的长着新芽的葡萄园,说着说着,便搂到了一起。凯瑟琳的原意也许只是想让他亲吻一下,然而胡地却把它当作是邀请,当作是要求做爱的讯号全盘接受了下来。凯瑟琳拒绝的表示,也被胡地理解成半推半就,他们在葡萄园里滚来滚去,从这一头滚到那一头,被葡萄藤缠得喘不过气来。又肥又胖的凯瑟琳足足比胡地高出一个头,胡地睡在她身上,上窜下跳,仿佛正置身于一张充满弹性的弹簧床上。凯瑟琳心里正憋着的一股恶气,被胡地高超的性艺术迅速地熨平。她忘了胡地完全可以听懂她的英语,用夹生的同时又是充满感激的中国话一连串地喊着:〃不要,不要。〃
站在胡地床前的德清突然注意到他开始抽搐,胡地的手试图举起来,然而他的手指发僵,更紧张地扣紧了小铁盒,不住地哆嗦着,眼睛里放射出一种极其奇怪的光。惊恐万分的德清连忙喊来医生,随着医生急匆匆的步伐,在周围等候胡地咽气的人,一起往躺着胡地的房间涌。胡地脑海里的凯瑟琳正在消失,他的脑细胞正在迅速死亡,他的记忆力像断了线的风筝,完全失去了控制。时光在倒流,胡地突然停止了抽搐,眼睛睁得多大的,茫然地注视着天花板。三岁时的记忆像一幅画似的,出现在悬挂着吊灯的天花板上,这是正在走向死亡的胡地一生中最初的记忆,也是最后的记忆。他看见自己正通过孤儿院的门缝向外窥视,外面的饥寒交迫的灾民,排着长长的队,捧着肮脏不堪的破碗,正在等候施舍给他们的薄得能照出人影的粥。灾民实在太多了,参加赈灾的浦鲁修教士,胡地的母亲裕顺媳妇和已经成为修女的莺莺,还有那些临时招募来帮忙的身强力壮的男人,一个个都累得近乎绝望。胡地听见愁眉苦脸的莺鸾正在大声地问浦鲁修教士,眼看着用来赈灾的大米很快就要用完了,面对源源不断还在逐渐增加的灾民,究竟应该怎么办。
浦鲁修教士显然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他简短明快地说:〃祈祷!〃
〃祈祷?〃莺莺似乎不太明白。
胡地看见浦鲁修教士毫不犹豫地又说了一遍:〃祈祷,要相信祈祷!〃
孤儿院外面,不仅流行着饥饿,而且一场瘟疫正在无情蔓延。死神扇动着翅膀,像黑颜色的乌鸦一样,在梅城的上空到处乱飞。男人或者女人,老人或者孩子,他们饥肠辘辘,心里存着的唯一念头就是不管死活,先排队喝了一碗粥再说。胡地发现自己又有了一双三岁时的眼睛,他发现自己正置身于长长的队伍中,手上也捧着一只破碗,缓缓地随着人群流动。死神正在他周围徘徊,不怀好意时不时地瞪他一眼。传奇人物胡地,就要和他的异母兄弟胡天汇合去了,他将随着漫长的乞丐组成的死亡大军一起走向永恒。就在接近目的地的地方,他听见浦鲁修教士还在喋喋不休地念叨着〃要祈祷〃的忠告。死亡大军正以不可阻挡的锐势向前挺进。〃祈祷,祈祷有个屁用!〃胡地的喉咙口含糊不清地回响着这声音,他最后一次抽搐着,想从床上坐起来,看看清楚死神究竟是一副什么样的嘴脸,然而只是咧了咧嘴,便咽了气。

卷三:梅城的哈莫斯

人不知其可而已独知其可,就力排众议去做而终于获得成功的,也是真正的冒险:哥白尼的创立地动说,马丁路德的反对天主教。
在真正的冒险中,一个人可以经历到许多平常人所经历不到的快意事。他可以从它上头来测定自己的勇气、毅力、意志与智慧。换句话说,他可以从它上头来认识自己,鉴定自己。所以事情在他人的眼光里,是行险侥幸,是轻举妄动;而在他自己的心目中,则是快事,是乐事,是应该和必然的事情。
爱狄须勒:《上海——冒险家的乐园》,上海文化出版社

哈莫斯和《梅城的传奇》

哈莫斯的《梅城的传奇》,可以说是他浩翰的著作中,最不重要最没有影响的一本书。这本小册子一样的图书,迄今为止,还能在世界上一些大的图书馆里见到,主要原因是哈莫斯享有的汉学家的声名。梅城这座城市在西方小有名气,显然也和《梅城的传奇》这部书有关。事实上,哈莫斯留下的著作中,《梅城的传奇》是他写的唯一一本关于中国某个城市的纪实故事,书中还能隐约见到他早期当《泰晤士报》记者时的笔调。由于几十年来,哈莫斯一直亲眼目睹着梅城的变化,尽管他掺和了许多夸张的文字,运用了太多的想象,但是不管怎么说,如果谈到梅城的历史,《梅城的传奇》仍然不失之为一部经典著作。
在轰动一时的教案发生不久来到梅城的哈莫斯,只是一位二十岁刚刚出头的小伙子,精明强干野心勃勃。作为《泰晤士报》的特派记者,哈莫斯不仅向西方世界报道发生在中国的事件,而且由于《泰晤士报》的特殊地位,是许多英国人了解东方的窗口,哈莫斯的观点有时会直接影响大英帝国的对华政策。和许多对东方有兴趣的西方小伙子一样,出生于平民阶层的哈莫斯,最初的想法是去印度探险。很显然,哈莫斯最终不远万里来到中国,他的原意只是希望自己今后能在外交方面谋个良好的职位。
年轻时代的哈莫斯有些好高骛远,他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考进了英国一家挺不错的大学学习医科,然而就像他后来在外交方面没有任何前途那样,他在医学上的成就也是一无所取。在一次毕业考试中,由于他建议用过量的药物治疗梅毒,遭到老师的痛斥而被迫中断学业。哈莫斯总是过分地运用他的聪明才智,以致于本来无可挑剔的聪明才智,也会常常成为他不可饶恕的缺陷。无论是他的母亲,还是他一系列的老师,以及他后来在《泰晤士报》时的上司,都不止一次地提醒他不要过分地表现自己。哈莫斯似乎永远自以为是,他情绪化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考虑任何后果地采取所有的行动。去印度的念头被打消以后,哈莫斯进了《泰晤士报》,虽然他没有像同时代的外交家和传教士一样,受过为了日后在中国发挥作用而进行的培养和训练,但是凭着小时候就有的一种对新闻工作的模糊向往和冒险精神,他毅然接受了去中国当特派记者的差事。事实证明,哈莫斯一度曾经是一位非常出色的新闻记者。
哈莫斯最初在《泰晤士报》上发表的一系列关于中国的报道,曾经引起过广泛的影响。他的冒险精神获得的许多独家新闻,使得他名誉迅速传开。然而他的冒险活动有时被证明是十分莽撞,不止一次他陷入过差一点丢失生命的险境。除了梅城教案,在他从事新闻记者工作期间,几乎发生在中国的每一桩教案,为了能够尽可能准确的报道,他都赶去调查过。他亲眼目睹了世纪末中国人的仇教情绪,从一开始就明白,古老和落后的中国根本不欢迎他们这些金发碧眼的洋鬼子。
在中国的西南省份贵州,哈莫斯不仅没有得到梅城储知县那样的隆重欢迎,而且差一点自己就成为反洋教的牺牲品。事情的发展简直不可思议,在他离开采访的一座小镇去县城的第二天,小镇的所有传教士及其家属,都被不明身份的蒙面人,杀得一干二净。一名传教士被剁去了手脚,装在了一个盛酒的大坛子里,然后像保存标本那样,用本地最好的一种白酒腌制起来。随着传教士在中国的特权如山洪暴发势不可挡,迅速成为一支足以可以搅动中国社会巨澜的政治势力,反洋教的活动也越演越烈。尽管中国政府对越来越多的反洋教的暴徒,严惩不贷格杀勿论,发生在各地的教案像雨后春笋,接二连三地冒出来。
作为一个奉行殖民主义的英国人,哈莫斯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大英帝国的利益,作为一个优秀的新闻记者,他总是如实地报道事实,而且不仅仅是从局部角度来审时度势。哈莫斯能够像极少数优秀的新闻记者所能做到的那样,以历史家的精确性,以政治的先见之明,来很好地履行他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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