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上天堂_作者:李修文-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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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踏进房间的第一步,我和她几乎同时对对方说:“我好像见过你!”
“忘了问了——”进了房间,我立即找出一条干毛巾,让她擦擦,她痛快地接在手里,弯下腰来擦头发,擦着擦着一抬头,“你不是什么变态狂吧?”
“当然,”话到嘴边我又换了说法,故意做出要去找一件什么凶器拿在手上的样子,“当然是变态狂啊,先把女孩子骗进房间再下手。”
我发现她脸上的神色骤然紧张了,毕竟是个女孩子,但是很快,我故意装出的一副恐怖表情已经绷不住了,她这才算松了一口气,松了气不算,还要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切,真要动起手来还不知道谁能打过谁呢。”停了停,继续说,“你好好想想咱们到底见没见过啊。”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一幕场景在我眼前出现了:某一个晚上,幽暗的路灯下,我和一个女孩子在街上走着,女孩子的脚好像出了什么问题,走起路来颇不顺利,一跛一跛的。记忆就像焰火般点燃,并且一点点放大,那个晚上被我清晰地回忆起来了:那是个穿着白色拖地长裙的女孩子,鞋磨破了脚,所以,她便干脆将鞋脱下来,提在手里和我一起慢慢朝前走。
是啊,我想起来了,眼前这个正擦着头发的女孩子,就是那天晚上逃跑的伴娘。
“你还抽过我的烟呢,这么快就把我忘记了?”我笑着问她。
听我这么说,她便不再擦头发了,直起身来盯着我看,突然就“停绷艘簧骸巴{,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你是那个半夜里发神经在湖边上坐着的家伙吧?对了,你还编什么人生格言吧?”
“一点都没错,”我苦笑着说,“就是我。”
“停阍缢笛剑憧纯次医裉於急荒阏勰コ墒裁囱恿耍 薄�
“对不起对不起,要不,你在这儿洗个热水澡?”毕竟连绵阴雨已经持续了好长一段时日,加上她的全身几乎已经完全湿透,声音听上去竟有几分颤抖,应该是觉得冷了,“洗完了换一件我的衣服穿上,如何?”
她听从了我的建议,我便去阳台上的卫生间里帮她开热水器,随后帮她找了一套衣服,大是大了些,倒也将就。她拿着衣服进卫生间的时候,笑着又对我说了一句:“变态狂,你不会偷看我洗澡吧?”
“一定会的,看看是你的身材好还是璩美凤的身材好。”
“璩美凤?”她倒是又不急着进卫生间里去了,“就是台湾的那个女议员吧,光听说没见过,对了,你这儿有那光盘吗?”
“行了,您还是先去沐浴一番吧!”我笑着对她挥了挥手。
有时候,无论我们的想像力如何出色,这个世界也经常比我们的想像要有趣和奇妙得多,比如此刻,我何曾想到过,去年那个提着鞋光脚和我在街上散步的伴娘,有一天会坐在我的房间里呢?我宁愿相信这世界并非全都由冷冰冰的物质构成,在我们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必然隐藏着一些神迹,尽管谁也说不清楚其中的变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就像我在一本书里看到过的一句话:“我某夜成道,至某夜涅*1,于此二中间,我都无所说。
”二十分钟后,她出来了,尽管她的个子不算矮,但是身体裹在我的衣服里,多少还是显出了几分娇小,那感觉怎么说呢,有点像宫崎骏的动画片《再见萤火虫》里的小姑娘节子,也就是说,我的衣服因为过于宽大,使她看上去可能比她的实际年龄还要更年轻许多。
她将她换下来的衣服拿到阳台上晾好,刚回到房间,马上在我的书堆里抄起一本书,叫了起来:“这不是在说我吗?”
我被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见她手里拿着的是一个美国作家写的小说,名字叫《邮差总按两次铃》,心想也是,她至少来过两次了,外面院墙上的黄色箭头至少就画过两遍嘛。不同的是我的院门外没有装上门铃而已。突然想起我的那一大堆DVD里还有一张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就问她要不要看,她的回答是当然要看,我便找出那张影碟放了,又到冰箱里找了一瓶橘子汁给她,便和她一起盘腿坐下看起影碟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希望外面的雨还要下得更大一点才好,最好永远就此继续下去。
实际上影碟并没有好好看,我们差不多光顾着聊天了。慢慢我也知道了,今天她的确来过两次了,第一次来无果而返,第二次来再无果而返就不甘心了,就把信封放在了夹竹桃的枝丛里,再跑进师专,从一间没有人的教室里偷了粉笔,开始在院墙上做记号;做完记号,又接着去送其他的快递,一直等到全部送完,都上了公共汽车了,用手机给上司打电话,说是只有一份没有人签收,不过已经妥善安置好,并且在墙上做了记号,结果却令上司非常不满意,命令她必须再返回去,必须亲自将快递送到我的手上,这才至于有了和我坐在一起看
影碟的此刻。
她极不情愿地下了公共汽车,正好和一个上车的人撞在一起,更加不幸的是,她的雨衣被对方手里雨伞的伞尖划了一条大口子,等进了巷子,又发现此前在院墙上的黄色箭头早就被雨水冲刷得几近于无了,她怒气冲冲地跑到我的院子门外,发现仍然还是铁将军把门,却也只好回去将那些箭头再画上一遍,除此别无他法,即使后来站在其下躲雨的那棵鬼柳,也差不多形同虚设,无论如何,信封放在原处总比拿在手里好。
“我恨不得找个地方哭一场,”她喝了一口橘子汁说,“为了你的这点破事情,看看我这一天都过成什么样子啦!”
我就连声说着对不起,找不到话说之后,就随便问道:“对了,上次的新娘是你什么人啊?”
“客户呗。”
“客户?”
“对呀,客户。那段时间我在婚庆公司干活,本来不用我当伴娘的,那人也是奇怪,找了个北京的同学做伴娘,婚礼都要开始了人还没来,没办法,只好我上了。嗳,你说他们是不是觉得我漂亮才让我上的?”
我便故意装作非常认真地凑近她,仔细地看了一遍,“漂亮,真漂亮。”
她便开心地笑了,又禁不住使我想起《再见萤火虫》,电影里四岁的小女孩节子,和哥哥搬到湖边的洞穴里去之后,找一个好心的邻居讨要了一根萝卜,好几天没吃饭的节子简直高兴坏了,便将萝卜扛在肩膀上,迈着仪仗队员式的步子高兴地和哥哥一起回到湖边的洞穴里去,一路上都在笑着。
事实上,身边的她已经使我好几次恍惚着想起了节子。
可能是机器出了问题的关系,电视屏幕上一片马赛克,我们便关了电视,听达明一派的歌,开始放了张拉蕾唱的各国民谣选集,她不喜欢,说是“像我这种高中都没毕业的人可听不来这种歌”,我便换了达明一派,当第一支曲子《石头记》响起来的时候,虽说天色从早晨到现在都是一片昏暝,我也大致可以猜测出是黄昏了。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斜靠在窗户上喝着,檐前的雨滴哗哗不断,两只斑鸠在窗台上雀跃不止,它们在桑树上的窝大概也已经毁于一旦了吧,此情此景,倒是和古人常常赞叹的“雨中连榻,花下飞觞”之境别无二致,“真好。”我对自己说。
“你说,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是不是特别没趣呀?”我一回头,正好看见她将脑袋凑在那盆风船唐棉边上,又伸手去好奇地捏着还是青色的果子,“成天和人生格言打交道,想想都可怕。”
我并没有去接她的话,因为突然想起了一个还算重要的问题,“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你先说!”
我便说了自己的名字,“该你了。”
她就也说了她的名字,可是我没听清楚,问她:“叫沈兰兰?”
“什么呀!”她也不起身,就在凉席上三步两步挪到我跟前,抓起我的手,伸出一根手指在我的手掌上比画着,“沈—囡—囡。”
“沈囡囡,”我念了一遍,“这名字蛮可爱的嘛。”
“那是,我是谁呀!”
“那好——”我心里涌上一个主意,“沈囡囡同志,留下来吃晚饭吧,我亲自动手。”
“嗯……”她想了想,看了看窗外的雨一点也没减小,喝了口橘子汁,“那好吧,既然你态度这么好,我就给你这个面子啦。”
晚餐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无非是将冰箱里的剩菜热了热,好在还有两条买了怕是快半个月的鲫鱼。我翻窗户到隔壁的房间里找了本菜谱出来,还算精心地熬了汤,味道应该是不错的,沈囡囡同志只尝了一口,马上就惊奇地问我:“现在居然还有你这样的男人啊?”
晚上八点钟的样子,雨才刚刚稍微小了一点,沈囡囡要走了,说是必须要在九点半之前赶到汉口,我问她是怎么回事情,她告诉我说现在做着两份工作,每天晚上都要在汉口沿江大道上的一家酒吧里打工,具体说来就是端盘子,一直要端到十二点过了才能回家,其实还不是她自己的家,她是借住在姑妈的家里,她自己的父母在另外一个城市里,她说了那城市的名字,我没听清楚,但是也没有问。
此前她已经去卫生间里换回了自己的衣服,尽管没有干透,但真的要是穿着我的衣服出门的话,多少还是有些不成体统。我原本是想送她到可以坐上公共汽车的车站的,她只说不必,我也只好罢休,之后,我们互相留了手机号码,这样,她就走出了门,一手扶住门框一只手穿鞋,刚穿了一只,还是找我要了一把伞,我连忙去找了把伞出来给她,她接过去,鞋也穿好了,原地走了几步,“好了,”她说,“我会来找你玩的,到时候再还你伞。”
“现在不怕我是变态狂了吧?”我笑着问她。
“切,谁怕你呀,反正我是没怕过的,”她像个美国大兵般对我麻利地敬了一个军礼,蹦蹦跳跳着跑下楼梯,跑到楼梯中间的时候一回头,“不过你还真是有点变态哦,一个大男人又是养花又是烧菜的——真变态!”
五月将近的时候,我的书也差不多要编完了,这次编的不再是人生格言,而是一本《中外刺客传》,虽说工作要复杂得多,但是绝对不会更有趣,好在收入还算令人满意。我每天还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哦不,差不多半个月都没出过太阳了,起床之后就听着音乐在那只东北小炕桌上工作,如此这般,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就这么飞也般度过了。
我差不多已经作出了决定:编完这本书我就罢手不干了,现在存在银行里的钱,应该足够我充裕地度过在尘世里的最后一段时光,尽管我并不知道这最后一段时光究竟要到哪一天才算戛然而止。
期间沈囡囡经常打电话过来,我偶尔也打电话过去,比如今天晚上,我本来都睡着了,她来了电话,劈头就问:“林忆莲的演唱会想去看吗?”
“可以啊——”我惺忪中抓着手机,稍微迟疑了一下说,“什么时候?”
一般而言,流行歌手里我只喜欢香港的一支乐队,就是刘以达和黄耀明组成的达明一派,在短暂而又一言难尽的青春期,我终日都在听他们的歌,什么《十个救火的少年》啦,《那个下午我在旧居烧信》啦,只要听到旋律就会不自禁地哼唱起来,总是舍不得放下,到现在也还是。林忆莲就要听得少些了,虽说谈不上有多么喜欢,但也绝不反感。
“哦对了!”我只稍微一迟疑,沈囡囡就听出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我忘了你是要听英文歌曲的人啦,算了,我还是另找别人吧。”
“别呀,就我了,给我个为你服务的机会啊,呵呵。”
“哈,这还差不多,那好吧,下个星期二晚上,在球场街的体育场西门门口见,正好把你的伞还给你。”停了停继续说,“告诉你一个秘密吧,这两张票也不是我花钱买的,是偷的。”
“偷的?”
“是啊,其实也不算偷,酒吧里的客人掉在桌子上了,被我捡着了,等了几天都没有人找回来,那就只好让我去享用了。不过说真的,捡了之后也没对别人说,感觉自己倒真有点像偷了东西了。”
“停凑庋 !薄�
“对了,跟你说件事。”
“什么?”
“要是和我在一起玩的话,尽量别听英文歌曲啊什么的,像我们这种高中都没毕业的人,你越听不越是骂我们没文化么?要是再碰上脾气不好的人,比如我吧,没准就和你打翻了哦。”
这种说法我倒是第一次听说,倒也新鲜,便说:“保证做到,其实我也就是一个俗人。”
听罢我的话,她在话筒那边笑了起来,“那好吧,我们下星期二晚上见?”
“好,到时候再见。”
房间里没有开灯,但是外面却有月光,淡淡的、薄纱似的幽光透过窗子洒进来,房间里的衣柜、电视、一堆堆的书和CD在幽光里影影绰绰,使我不禁疑心根本不在自己的房间,而是重回了小学二年级时的一次春游:掉了队,一个人在山间的竹林里走着,直到天黑了都转不出竹林,但是我根本就不觉得害怕,甚至觉得永远都转不出去才好,月光照得竹林间的小路简直可以称得上雪白,松鼠和果子狸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奔跑,在堆积于地的竹叶上踩出沙沙的声响,即使仅仅只在读小学二年级的我,也无法不觉得心醉神迷。
我点了根烟,暗自想:睡是睡不着了,反正时间也还早,还不如出去走走。于是胡乱套了件衣服起床,下了楼梯,路过草坪时找了几根小木棍,给那排连日来饱受雨水折磨的紫薇搭了几个花架,这才出了院子。到哪里去呢?想来想去,决定到旁边的师专里去走走,毕竟校园还是最有生机的地方。
校园里也是有好几条林阴道的,我想找人少的地方走走,竟然不好找,一对对年轻的情侣从我身边走过,又消隐在树影和花丛的深处,这并不奇怪,此时的校园里要是没有情侣的踪影的话,在我看来反倒是不正常的事情了。在一座葡萄架的下面,我找了僻静的靠角落的地方坐下,满怀喜悦地看着那些或坐在石凳上或躺在草地上的要比我小几岁的年轻面孔,其实也看不清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