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解连环 >

第15章

解连环-第15章

小说: 解连环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沂保趴虾遄盼遥梦艺庋W拧!�
  长欢原本想要甩开他,但最后,还是默然未语。
  东珞扣得愈发紧了,他笑着挑着红绸灯,看着灯火摇曳出一段温柔:“你还记得当初怎么来到我家么?”长欢勾唇,笑得半是苦涩半是自嘲,怎么可能忘了?
  说起来,起因并不愉快。
  百年前,他奉其父之名征讨北荒洛氏一族。
  谁知大军行到黄沙北漠,却被长宁和长乐的人突袭,将自己与大军隔了开去。
  长欢心中清楚,知道长宁和长乐是害怕自己本就手握重兵,一旦此番功成,恐怕冥主之位也就是他的了。长欢本没有防备,乱军突起,竟伤了他的咽喉,还被人在胸口捅了一刀。
  长欢头昏脚重地在沙漠中走着,骄阳似火,烈日难熬,喉间伤口虽说不致命,可任它这么流着血也是凶险,况且,胸口的伤甚是严重。也不知道自己是走到哪,后面的追兵也快来了,黄沙柔软,反射出刺眼的日光,长欢手上鲜血淋漓,若不是死死攥着长剑,此刻剑就应该脱手了。
  后面兵甲之声靠近,长欢也顾不得胸口疼痛欲裂,提了一口气,便掠了出去。
  走到后面当真是再也走不动,追兵已至,道:“五殿下何须如此挣扎?痛快一刀结果,也好受些啊。”长欢咬牙看着他们,脑中昏沉,只模模糊糊一个念头:“难道今日当真要死在这?”
  追兵拎起他衣襟,长剑已抬,长欢手中长剑坠地,只觉得刀光刺伤了他的眼。
  眼看长剑就要刺穿他胸膛,却有一柄断刃刺中了追兵的手臂,远处一辆马车疾驰而来,车中之人冷冷一声呵斥:“无故闯我洛族之地竟还敢如此放肆!”
  其他人却不为所动,见时机不妙,准备快些结果了长欢后赶紧逃命,谁知车中之人法力恁地高强,数条短匕齐发,虽说伤了追兵,却无伤其性命。
  长欢冷笑一声,这般心慈手软,居然是洛氏之人,更没想到,自己奉命屠族,却被他们救了。这般想着,便陷入昏迷之中。
  再睁开眼时,已是另一番天地。
  鹅黄床帐映入眼中时,长欢就知道他定不是在永夜殿。因为永夜殿里从不用这些东西。
  他床前立着一婢女,长得普通,但是衣着整洁素净,鬓边一朵白茉莉,十分可人:“哎呀,公子你可算是醒了。”长欢皱了皱眉,想要开口,却说不出话来。也不知是昏迷了多久。那婢女甜甜一笑:“这是北荒洛府,公子你伤了喉咙,最近是开不了口了。”长欢抚上自己的咽喉,却只能碰到一圈绷带。
  婢女笑着端来白粥:“公子想必有些饿了,小奴名唤浅黛,公子有事使唤浅黛就行了。”言罢,浅黛行了个礼,“公子喝一碗白粥吧,小奴去请老爷夫人。”
  长欢端着碗,看着浅黛走出门外后,拿起勺子,舀了一勺白粥送入口中,很清淡的味道,带着米香味。让人觉得,有一种莫名的,不知所措。
  一种,难以言喻的,干净的味道。
  不一会儿,雕花木门便被人推开了,浅黛笑着给他引荐身后的一对中年夫妻:“公子,这便是我家老爷和夫人。”那一对中年夫妻生得很是奇异,一头雪发,一身白衣,看上去如九霄清客,男人清俊,女子清和,不染半分烟火尘埃。长欢就要下榻,却被浅黛拦住了。
  “这位公子,你伤还重,不必多礼了。”男人带着温和的笑走到他榻前,“七日前救下公子,还不知公子姓名。”长欢那时还年少,看上去也没那么死气沉沉,反带着一股清雉与秀致,他正要开口,却又想起自己根本没法说话。
  “老爷,这位公子咽喉受损,一时半会儿是说不了话了。”浅黛乖巧地回答。
  男人叹了口气:“是吗?”他眼神一瞥,浅黛赶忙端来纸笔。长欢自然明白他的意思,拿起笔,在纸上轻轻写下“伍七。”他在冥府排行第五,珊瑚又唤他阿七,如此写,也是有几分真的。“公子因何被人追杀?家又在何方?”男人继续问道。
  长欢不知他目的,自然要小心应付,他在纸上又写:“在下是妖族中一支小族的公子,父亲意外身亡,姐弟为了钱财追杀于我。”如此这般,便是无家可归,无处可寻了。
  男人叹了口气:“公子生世堪怜,若承蒙不弃,还是在这先住一段日子吧。在下洛虚函,这是内人东莹。”“多谢先生和夫人相救。”纸上又留下一列清隽字迹。
  “大哥哥好漂亮。”
  忽然,传来孩童清脆的声音。长欢一愣,这才发现,东莹夫人身后,不知何时钻出来一个粉嘟嘟的孩子,外貌看上去十一二岁,十分娇憨可爱,头发也是银色,穿着白衣,十分纯真烂漫的样子,眉心的梅花痣,一点妖异都没有,只有一种天真的艳丽。
  长欢听了他的话,哑然失笑。
  他是不喜欢笑的人,一旦笑起来,却是十分亲切温和,如美玉流光。洛虚函拉过孩子柔软的手,笑得也是十分温柔的模样:“这是犬子,叫做洛清歌,多有无礼,还妄公子包涵。”长欢浅笑,在纸上轻轻写下:“贵公子十分天真可爱,不妨事。”
  洛清歌一直盯着他瞅,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透出一种全然的好奇与天真来:“大哥哥为什么不说话?”东莹温柔地搂着自己的儿子,在他可爱的脸上捏了一下:“大哥哥伤了喉咙,暂时说不了话。”洛清歌听了,十分伤心地眨眨眼,从自己母亲的怀里跳了下来,一路跑到长欢床边,肉嘟嘟的小手轻轻触到长欢脖子上的绷带:“大哥哥不痛不痛。”
  小孩子的关心只有温暖,一点都不会刺伤人。
  一屋子的人都笑了起来,为了洛清歌纯真的话语。
  长欢看着洛清歌快要哭出来的脸,知道他是替自己难过,于是他轻轻伸手,揉了揉他柔软的发。洛清歌怔然抬首,看着长欢温软的笑,顿时也跟着笑了,整个屋子忽然亮了起来。洛清歌的笑,就好似溶溶雪光,让人心中有着难言的温暖与柔软。
  “清歌,不要打扰大哥哥了,他有伤在身,还要修养。”东莹伸手抱住像个糯米团一样的洛清歌,含着歉意对长欢道:“公子,今日多有叨扰,公子还是先养伤吧。”洛清歌趴在娘亲肩头,对着长欢眨巴着眼睛:“大哥哥,我明天再来看你。”洛虚函与他客套了几句,也离开了。
  喧闹的屋子顿时冷寂下来。
  长欢闭目,靠在床边,面上的笑容也消失的一干二净。他必须要想办法与外界联络,否则有一天被洛虚函夫妇得知自己的身份,逃不了一死。而现在很显然,洛虚函并不信任他的说法。
  于是长欢之后的半个月,表现的很是乖巧温柔的模样,浅黛对他也比一开始要亲切许多,那个粉嘟嘟的洛清歌更是天天都来,对他的称呼从“大哥哥”变成了“伍哥哥”,最后,成了“阿七哥哥”。每天,这个糯米团子都要跑过来,赖在他房里,就是不肯走。
  在他喝药时,洛清歌就会献宝一样端来一小碟蜜饯:“阿七哥哥,药苦,清歌最讨厌吃药了,你吃这个就会好点了。”长欢只是笑,三分温柔三分亲切三分柔软,再添一分妖异。浅黛有些无奈地对长欢解释:“我们小公子没什么朋友,便想与公子多亲近,公子可别见怪。”长欢笑笑,他当时手还伤着,没什么力气,写出来的字所说形清隽,却没什么劲道,所以也只能揉一揉洛清歌的脸,抱是抱不起来的,又说不了话,不见得多亲昵。
  但即使如此,洛清歌还是很喜欢缠着他。
  向他讲着府中种种趣事,说得累了,长欢就递给他一杯茶,抚着他的背,让洛清歌慢慢喝下去,接着再讲。这种变相的鼓励让洛清歌信心大振,于是下人们长长能听见小少爷清脆的声音回响在那个伍七的院子里。
  那时候啊,当真是,快乐无忧。不用去想任何事情,只要看着眼前这个孩子烂漫的笑脸。                    
作者有话要说:  我愿意将这个放出来,也就是说,要大结局了。
  不过,我估计你们也想不了,长欢公子温柔起来,是这个样子。

  ☆、前生梦(二)

  山中不知岁月,但看鸟语花香。时光细细流淌,安宁祥和。
  洛府处于深山,时常有鸟雀光顾,周围四面环山,淡看高山流水,云卷云舒,庭前花落,庭后水流。时有黄鹂飞到窗棂上,长欢还不能下榻,每日呆在屋子里,还是有几分无趣的。看这些小小的生灵造访自己的院子,心中别有一种悠闲。
  洛清歌来得愈发勤快了,许是因为这的缘故,洛虚函和东莹对待他也多了几分亲切。长欢只安心养伤,至于和外界联络,现在怕是不能轻举妄动。
  “阿七哥哥,你的伤什么时候能好啊?”洛清歌嘟着小嘴,看上去有些怏怏不乐。长欢轻笑着揉了揉他柔软黑亮的长发,在纸上写道:“年前怕是能好。”洛清歌破涕为笑:“那过年时,阿七哥哥你要和我说第一句话。”小孩子永远都是这样天真可爱。
  长欢伸手,他那时是十七八岁少年模样,手纤长细瘦,苍白如玉石,因为长年居于地府,所以看上去比娇生惯养的洛清歌还要苍白许多,眼睑微垂时,眉眼间淡淡的粉,是十分温柔纤细的模样,往往让人忽视了他内心的冷酷。他的手可瞬间取人性命,此刻却抚上了洛清歌眉心的一点朱砂。
  他的手指冰凉,这几日将养着,倒是暖了些,温温凉凉的,逗得洛清歌笑了起来。
  洛清歌年岁还幼,声音清脆可爱,笑起来像是铃铛声一般,胜过黄鹂翠鸟千倍。长欢听着不由地有一种奇异的感觉,这笑声里的天真与不谙世事,让他莫明地放松。
  “阿七哥哥,你伤好了就教我写字吧。你的字真漂亮。”洛清歌爬上软榻,手中攥着长欢一缕黑发,长欢抿着笑,在纸上缓缓写:“好啊。”
  得了承诺,洛清歌一张桃花小脸笑得灿烂欢活,双瞳中笑意流转,清亮烂漫,让人禁不住打心底觉得柔软。可是长欢也仅仅是觉得他可爱而已。
  他是他的敌人的儿子。
  这一点,长欢从未忘过。
  洛清歌却全然不知自己这位哥哥的心思诡秘,只当这位阿七哥哥,人生的好看,字也好看,心肠又好,是神仙一样的人物,打心底敬慕着。
  “小公子,伍公子要喝药了。”浅黛推开门,笑着进来,端来一碗药。
  长欢闻着药的苦味,想着自己在这么下去,袖间卷着的,便都是那药的清苦了。可是伤口还是不见大好,胸口也泛着疼。洛清歌一闻到药味儿,就皱起了眉毛鼻子,一张笑脸顿时露出了令人发笑的表情,奈何长欢语不能出声,笑也笑不出声来。
  “阿七哥哥,药这么苦,你喝着不难受?”洛清歌紧紧攥着长欢的袖子不松手。
  长欢笑了笑,在纸上写道:“喝了药才能好啊。”
  洛清歌乖巧地跳下榻,连话都不说一句,就跑出去了。长欢也不知他没头没脑做什么,只能茫然地看着浅黛。浅黛倒是绝少瞧见这位“伍七”公子露出这样的表情,也抬袖笑了起来。长欢只得无声苦笑,接过药碗,谁知药刚喝完,门就被人冒冒失失推开了。
  洛清歌可能跑得有点急,现在还有些喘,小孩子一身白衣,看上去就好似不属于这个人间一样。洛清歌的手里还拿着东西,走到长欢榻前时,已是上气不接下气:“阿七……哥哥,这…是果糖,拿来……给你,这样喝药…就不那么苦了。”
  说着,他捧出一把软糖,晶莹剔透的,十分甜的样子,小心地用帕子包好了。
  长欢哑然失笑地捻起一粒果糖,在洛清歌期待的目光下,咬了下去。很甜,甜的过了,反而有几分腻,这种甜腻的糖,小孩子才会喜欢。像他这种年纪,是不会喜欢这种口味的东西了。但是看着洛清歌闪亮亮的眼睛,长欢也只能露出满意的微笑。
  果然,洛清歌笑了起来,十分快乐开心的样子,眉心一点朱砂,艳过韶华。
  长欢低垂眼眸,看着洛清歌又爬上了他的榻,抱着他说道:“阿七哥哥人最好了。阿七哥哥开心,清歌就开心。”长欢唇边闪过一丝冰冷的笑,可在洛清歌抬头的那一刹那,又变成温和的模样。
  过了酷暑,长欢的病也渐渐好了起来,奇怪地是,伤虽好了,胸口却仍然时常有钝痛之感,也比之前畏寒些。若说是因为那次重伤,倒不至于如此,因为再重的伤,养了半年也不至于这般。想到这,长欢眉眼间渐渐多出几分阴霾。
  “阿七哥哥,今天你要拆绷带了呢。”洛清歌很开心地望着长欢脖子上的绷带,长欢笑笑,拉过他的手,在他手上写到:“虽说如此,但还不能开口。”这却被打消洛清歌的欢呼雀跃:“但是这样的话,就说明阿七哥哥你快好了。你可别忘了我们的约定啊。”
  长欢最近有些心不在焉,因为他已经和外面的人取得了联系。
  他的父王果真不是很在意他的生死,让他继续留在洛府,到了时机,就里应外合,一举歼灭。
  所以还要再等。
  长欢耐心还是不错,陪这个傻孩子周旋个一年半载对他而言也不是什么难事。
  况且,难得有个人全心全意对他,多享受一会儿,也是不错的。
  深秋时节,枫叶红如血。
  长欢和洛清歌踩着一地红叶在枫林里散步,洛清歌走得快些,带着小孩子的欢快,他拉着长欢的手,不知觉做出个十指相扣。长欢任他拉着,只是这后山枫林寒气颇重,让他觉得胸口好似灌了凉风一样难受。“阿七哥哥,这个叶子漂亮吗?”洛清歌拿起一片红叶,递给长欢。长欢看着纹络分明的赤色红叶,这片叶子在夕阳的余晖下,沐浴着浅淡的金色光芒。许是因为金色余晖碰到了红叶的缘故,竟好似要烧起来一般。
  的确是,冥府看不见的好东西。
  于是长欢低首,在他手心写下“好看”二字。
  长欢指尖偏凉,触碰在洛清歌温暖的掌心,摩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阿七哥哥,马上就要过冬了呢。”洛清歌看着残阳如血,十丈胭脂红得天空,如是说道。长欢一愣,也只是笑笑。
  在迎来第一场冬雪的那一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3) 踩(5)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