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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小鹿作者:尼罗-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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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鹿弯下了腰,一团热气郁结在胸中,憋得他喘不过气。一歪身倒在了地上,他紧闭双眼张大了嘴,哽咽似的一口一口深吸气。紧接着翻身又爬了起来,他想何若龙现在干什么呢?一定是没有睡——对了,他是在等自己的电话,等着自己告诉他明天能否登门。
    
    ☆、第七十章(下)

  小鹿开了房门往外走,在走廊内的电话机前摘下了话筒。单手扶着墙壁,他脑子里轰轰的响,开口要号码的时候,声音和自己的耳膜之间仿佛隔了一层厚雾,迷迷蒙蒙的,连自己都听不清楚。
  然而电话很快就接通了,他又对着听筒说要找何若龙团长,“何若龙”三字依然迷蒙,“团长”二字却是在恍惚中清晰了一下。团长,团长,他紧闭双眼紧咬牙关,也不知道是在忍着什么,总之心里存了一个模糊的意识:何若龙是团长了,不是小人物了,以后他还会升官发财,他说过他的理想就是这辈子当上省主席。
  他握着听筒等了很久很久,等的时候一直是单手扶墙,两条腿也不知道是软是硬,软得站不直,硬得挪不动。程世腾从楼上走下来,站在楼梯口遥遥的望着他,他也一点知觉都没有。
  后来,听筒里终于有了回应:“小鹿?”
  何若龙的声音是紧张而又带着喜意的——这一趟来天津,他几乎就算是面圣,一路上始终是忐忑兴奋。
  小鹿咽了口唾沫,然后哑着嗓子开了口:“干爹愿意见你,明天早点儿来。”
  电话那头的何若龙几乎是低低的欢呼了一声,然后他也不感慨,也不道谢,只撒欢似的捧着电话唤了一长串:“小鹿小鹿小鹿小鹿小鹿!”
  小鹿梦游一般的笑了:“疯啦?”
  何若龙笑道:“是疯了。明天等我把这件大事办完,咱俩一起去北平逛逛?”
  小鹿握着话筒的手有些哆嗦:“明天再说明天的,你今天先想想你的大事吧!”
  何若龙笑了一气,笑过之后,很重的“嗯”了一声,是个谨遵教诲的态度。
  电话挂断之后,小鹿转身要回卧室。这个时候,他的眼泪就已经忍不住了。
  他甚至都没想哭,直接就木着一张脸落了泪。在转身的一刹那间,他看到了楼梯口的程世腾。
  程廷礼连他和罗美绅的交易都不知道,却能知道他和何若龙曾经同床共枕,这不是内贼能传递出去的消息,有嫌疑的,就只有程世腾。程世腾曾经在那个清早撞见何若龙从他的屋子里走。
  这种事情,不说的话,也许能瞒半年一年、一年两年。能有一年两年的好时光让他过,他就知足了,可是程世腾偏偏要说,还要对程廷礼说。他想程世腾就是看不得自己过一点好日子,自己读书读出成绩了,他要搅局;自己在外面交到好朋友了,他也要搅局。自己都被他伤害成断子绝孙的废人了,他还是没完。他也不想想,自己现在找个知心合意的人有多难。活了二十多年,不是也就遇到了一个何若龙吗?
  小鹿没多说,推门回了卧室,心想当初自己若是没被程家收养就好了。没被程家收养,不吃他家的饭,也不欠他家的情。至多是去当小叫花子,可乞丐也有乞丐的活路,强似自己这么多年来,心里只有苦。
  对于现实,小鹿总像是不能吸收领会一般。眼泪是落了,然而贼心不死,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梦醒了还是先前的好天地。
  他没吃晚饭,糊里糊涂的上床睡了,梦里到了第二天,他站在楼前台阶上等着何若龙来。何若龙来了,穿着大棉袄大棉裤,一手抱着一只狗崽子,短头发上还沾着棉絮。他见了何若龙这个倒霉德行,急得直出汗,当着众人的面,又不好多指责他。
  他出了很多很多的汗,直到程世腾轻轻的开门走进来,为他拉下了堆在上半身的羽绒被子。他毫无察觉,还在梦里气冲如牛。太着急了,他喘得呼哧呼哧,汗水顺着青色鬓角往下流。
  房内没开灯,程世腾看不清小鹿的眉目,只能感受到他那潮湿的热度。他不大敢碰小鹿,怕把小鹿惊醒。明明是冬季,然而小鹿的汗水让他想起了许多年前的某个夏夜。那一夜他睡不着,且被蚊子咬了一身的包,痒得心烦意乱。于是小鹿就也不睡,坐在他身边,像个稚嫩的小猴子一样,在他身上东挠挠西挠挠。有时候挠的地方不对,被他呵斥一句,小鹿也不生气。
  程世腾往门外走,一边走,一边在心里说:“小丑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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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一章

  翌日上午,九点多钟的时候,何若龙当真来了。
  小鹿还像是没反应过来的样子,也没想起避嫌,早早的站到楼门口等着他。他不知是从哪里借到了汽车,下车进门的时候,他的肩章领章反射了冬日阳光,熠熠生辉的映衬了他白皙的面孔。小鹿知道他个子高于常人,没想到他军装马靴的披挂好后,竟有鹤立鸡群的效果,越发高大到了醒目的程度。他不是俊秀,他是英姿勃发。
  远远的看见了楼前台阶上的小鹿,何若龙笑着抬手挥了挥。小鹿没回应,单是盯着他看,都看傻了。
  三楼的一扇落地玻璃窗后,站着程世腾。程世腾向下眺望,和小鹿一起看何若龙。
  也许是那一身军装的功劳,何若龙现在看起来不那么像乡下小子了,身上也没有野调无腔的匪气,但是在程世腾眼中,却也远谈不上有魅力,甚至还不如当年那个姓余的学生高级。如果小鹿又和那个姓余的勾搭到一起去了,那么他虽然恼恨,但是多少还能理解;可是小鹿竟肯和何若龙相好,他就想不大通了。
  程世腾越是思想,越感觉这不是一句“学坏”可以概括的事情。他想也许身体上的损伤让小鹿的心里有些变态,小鹿喜欢何若龙,也许只因为何若龙是条魁伟的壮汉。
  何若龙走到小鹿面前,身后跟着几名同样利落整齐的随从,其中二人各自拎了铁笼,笼子里趴着吱吱乱叫的狗崽子。对着小鹿露齿一笑,何若龙指指自己,轻声问道:“看着还行吧?”
  小鹿懵里懵懂的也跟着笑:“挺好。”
  何若龙抬手又正了正军帽,昂首挺胸的跟着小鹿往里走,一边走,一边又做了个深呼吸。拎着狗的随从们则是很自觉的留在了楼门口,不敢擅入。
  何若龙上楼,进入了程廷礼所在的小客厅。客厅门关了,小鹿留在走廊里,像上次一样惴惴不安的靠墙站着,很怕何若龙会在程廷礼面前出乖露丑。门后忽然响起了程廷礼的笑声,笑声开朗,是个说高兴了的模样。小鹿在外面听见了,失魂落魄的也跟着笑了笑。
  然后是何若龙开始说话,说的是什么,听不清楚,只听得出他声音不高不低,速度不紧不慢,说一阵,停一阵,显然是在和程廷礼有问有答。
  小鹿越听越是得意,仿佛何若龙给自己脸上添了光彩。片刻过后,他忽然又想:“他以后和我就没关系了。”
  但他想象不出“没关系”之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所以心里还是很得意,因为何若龙是这样的伶俐,能说会道。
  一门之隔,程廷礼坐在沙发上,一边低头往烟灰缸里磕着烟灰,一边也在得意,因为发现何若龙是条好枪,只要自己给他上足了子弹,他可以是指哪打哪。
  两省交界处的匪患,一直是他的心病。剿匪这种行动,伤亡既大、油水又少,下面那帮王八蛋遇了这项差事,一个个的全要往后躲,纵是躲不过了,也多是敷衍了事。正好,小鹿从山里给他牵出了个何若龙。把剿匪的苦差丢给何若龙,堪称是土匪打土匪,死了哪一方,他都不心疼。打好了,他提拔提拔他,给他点饷给他点枪,不怕他不对自己感恩戴德;当然,也得防着他拥兵作乱,所以要往他那帮土匪兵里安插些个军官教头,一是观察他的风吹草动,二是显出自己对他的重视,让他以为他也是自己的嫡系。
  程廷礼缓缓的吸完了一根香烟,一根烟的工夫,足够他看透何若龙的志向了。
  急于出人头地的青年,那就更好控制了。程廷礼忽然又有一点惋惜,因为对于何若龙,他有一点嫉妒,这嫉妒不涉及名利,纯粹只是一个男人嫉妒另一个男人,因为对方比他年轻、比他威武雄壮。
  在春意盎然的时节,一只老雄兽也会这样嫉妒另一只小雄兽。
  如果没有这种最原始的嫉妒存在,程廷礼想自己也许会花点心思,好好栽培栽培这个年轻人。这年轻人太上进了,太有野心了,路走正了,会成大器。
  程廷礼心里想着,脸上笑着,不时的向何若龙提出问题,并且全是关键问题。何若龙问一答十,最后几乎是兴致勃勃的长篇大论。程廷礼很明白年轻人的心思,知道他这是在竭力的向自己展示十八般武艺,想要博一声好,故而做出饶有兴味的样子,不时的含笑点一点头。
  如此直过了三个多小时,程廷礼把何若龙看得透了,把问题也问尽了,耳听得墙角自鸣钟铛铛铛的敲了起来,他这才伸手一摁茶几上的电铃,叫进了一名副官,让副官带何若龙去吃午饭,吃过了午饭再走。何若龙作为小小一名团长,又是野路子出身,居然第二次登门就能被程主席赐饭,旁人纵是不提点他,他自己也晓得这是件荣耀事情。恭而敬之的行了礼退出客厅,他转身对着小鹿一挤眼,低声笑道:“我吃饭去,你呢?”
  小鹿刚要说话,然而越过何若龙的肩头,他看见客厅内的程廷礼向自己招了招手,便连忙摇了头:“你吃你的,我还有我的事儿。”
  何若龙小声又道:“那我回办事处等你。”
  小鹿无暇再说,绕过他走进了客厅。关闭房门站到程廷礼面前,他不知道这位干爹又有什么新花样。
  程廷礼保持着温和表情,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对着斜前方的小沙发一点头:“坐。”
  小鹿乖乖的走过去,坐下了。
  程廷礼放下茶杯,很舒适的向后一靠,又翘起了二郎腿。今天略有一点阴天,所以房内大白天也开着电灯。灯光在玻璃茶几上投下了光影,程廷礼脚上的皮鞋也亮晶晶的反了光。
  “这个何若龙,还真是千变万化。”程廷礼垂下眼帘,盯着自己的皮鞋开了口:“上次见他的时候,他不过是个草莽小子的模样;这回可好,彻底的换了一身气派。怪不得你对他情有独钟,我看这个人的风采,的确是不凡。”
  小鹿的眼睛无处可看,于是下意识的,也盯住了程廷礼的皮鞋:“我没有——”
  程廷礼一晃翘起来的右脚,拐着弯的“哎”了一声:“你这个小家伙,不必和我嘴硬。我把你叫进来,也不是为了逼你的供。我只是要让你知道,几个月前,何若龙还只是山中的一介草寇,他与我之间,只有一个番号的关系,他打我的旗,我用他的人,仅此而已。”他对着小鹿竖起一根手指,眼中忽然有了光芒:“照理来讲,我一个钱都不必给他!”
  然后把双手十指交叉着放到大腿上,程廷礼慢慢缓和了语气:“但是上一次,我给了他几十万的军饷;这一次他来,我又许给了他三十万,枪支弹药另算。”
  脑袋向后仰过去枕了沙发靠背,他扭头望向小鹿:“为什么?”
  小鹿依稀的明白了原因,但是不知道怎么说,也不想说,说不出口。
  程廷礼懒散的笑了一下:“都是看在你的面子上啊,我的小宝贝儿!”
  然后他把目光又转回到了自己的皮鞋上:“当然,何若龙也的确是有一点才华,如果他能合我的心意,我也愿意栽培栽培他,给他一个好前程。”
  皮鞋实在是太亮了,一双鞋穿不过几天就要换新的,鞋面连道褶皱都没有,反光的时候几乎要刺人眼。程廷礼从鞋面收回目光望向小鹿:“孩子,干爹给你半个月的时间。半个月之后,你和他之间若还是牵连不清,那么,就别怪干爹按照约定插手了。到了那个时候,你,我要处理;他,我也要处理!”
  小鹿像是被他说懵了,茫茫然的睁大了眼睛,他轻声问道:“以后……我和他连见面都不可以了吗?”
  程廷礼笑道:“你自己掂量着办。”
  小鹿的眼神有些散和飘。木着一张脸慢慢站起身,他低声说道:“我明白了。”
  然后他转身走了出去。
    
    ☆、第七十二章(上)

  程廷礼站在院子里,看小副官隔着笼子逗那两条小洋狗。小洋狗干脆就是两只连滚带爬的大毛球,挤眉弄眼哼哼唧唧,歪着脑袋用牙齿去啃铁栏杆。狗是幼狗,然而脑袋大,腿粗,爪子也肥,有一身蓄势待发的大骨架,怕是过不了几个月,就要长成狼样子了。
  何若龙吃了一顿饱饭,已经欢天喜地的走了。小鹿躲在卧室里,一直没有露面。程廷礼觉得其实这样也好——有个何若龙放在自己手里,也好。
  无牵无挂的人是最难控制的,有了牵挂就好办多了。往后小鹿要是再敢兴风作浪,他就把何若龙抓过来捏一捏,捏在此人身,痛在彼人心,比什么招数都好使,还方便省事。
  何若龙回了办事处,开始专心致志的等待小鹿。等了整整一下午,他既没等到小鹿的人,也没等来小鹿的电话。于是在开晚饭前,他趁着上午从汽车行里租来的汽车还没有走,索性乘车出门,到那繁华地方好好的逛了一圈。
  在天擦黑的时候回了办事处,他一问身边随从,得知小鹿那边还是没有音信。有心往程公馆打个电话问问,可他转念一想,又感觉不大好,于是回房倚着床头坐下了,他喜滋滋的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两只锦缎盒子。盒子方方正正的,打开盒盖,里面是黑丝绒垫着亮晶晶的白金壳子手表。这手表的牌子,他听了也没记住,反正是真正的瑞士货,两只手表加起来,竟要上千块钱。上千块钱能买多少粮食了?买地都能买很大一片良田了。
  两只手表,他一只,小鹿一只,一模一样。本来这表背的壳子上还可以刻上姓名日期,但是耗费时间,他懒怠等,恨不得即刻就把它带回来交给小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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