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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伟大少年历险记by五生-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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逅哪肯喽浴�
  连着一旁的脸上长着鳞片的高大怪物。男性怪物。身躯高大,比古老板高个一头不止。五官清晰,虽然泛着银蓝色的光,也能看出长得竟然还不错。
  古老板家没有藏着一个怀孕的姑娘,反而藏了个男怪物。
  “呃,嗯,晚上好。”
  庄泽像是撞破他人房事般,颇为尴尬笑了笑,和目瞪口呆的古老板打了招呼。
  “我什么都没看到。”                    
作者有话要说:  七万字啦 作收稳固在15个
  ……好厌世
  航~(小沈阳脸

  ☆、第十九章

  失眠少年在清晨五点钟的时候入睡,直到半上午的时候才醒来。九点三十七分,睡了四个小时。
  “您醒啦。”阿海趴在一旁的床上,正和黑猫一同钻研游戏,大概因为不想吵到庄泽,所以没有开外音,“早安。”
  “嗯…早。”梦醒时分总是如梦似幻,庄泽拧了拧脖子,用了好一会儿才平复心情。
  外面的太阳已经升高。房内开了空调,不怎么热。孙旺财没了影,估计一早就陪老头子去了。按时三餐外加晨练,活脱脱成了条养生狗。
  庄泽进了卫生间,在洗漱台上看到了一套刚拆封的洗漱用品,整齐摆在一旁。
  “那个是早晨的时候,三喜送过来的。”阿海跟了过来,解释道,“她见了我,特意送来了这些。三喜还说,厨房里有为我们留着早餐。我想等您起来,一起去吃的。对了,”阿海又拿出一张粉色的信笺,“这也是三喜给我的。不过有些字我不太能认清楚。”识字不多的半文盲,最怕遇见难以辨识的狗爬字。
  庄泽接过信笺,一脸惨不忍睹。
  三喜的字的确难看,说狗爬都算的上是称赞。纸上详细写着旅店的细则,几点吃饭,每周的菜色,热水几点供应,无线网的密码,结尾还备注了一行小字。
  “有什么需要,请到隔壁的隔壁的隔壁找我~”
  这个飘号简直是杀人武器。嗲到不行。
  庄泽对“女人善变”这一现实的认知再次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至少他入住时,可没有这么一个细心体贴的待遇。不过他也只能庆幸,至少说明三喜不再纠结于昨天的不快了。
  “那个…”庄泽嘴里还含着牙膏沫,他漱了口,拿毛巾擦了脸,才说,“就叫我庄泽吧。总说‘您’的话,有些怪。”
  距离很遥远的样子。
  “呀—好的,”阿海轻轻应道,“那等庄泽你准备好,我们去吃饭吧。”
  “嗯。”庄泽应声。
  两人收拾完毕,去厨房找到早饭,加热,用餐。黑猫则继续沉迷在手机游戏中,闭关修行。
  阿海吃饭的动作斯文,细嚼慢咽,连喝粥都没声音。庄泽速度快,吃完了又去倒了两杯果汁,在餐桌一旁坐着,也不无聊。
  庄泽看着面前人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认真回想两人的初次见面与再次见面,十分神奇的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个真正的,离家出走的,贵族公子。
  不谙世事,相信他人,单纯近乎白痴,生存能力低下却又神奇的饿不死——自带主角光环般。
  简直像小王子。
  但是即便是玛丽苏小说中的贵族公子,也不见得这样吧。庄泽托着下巴,脑袋灵光一闪,又蹦出个极为脱线的想法。
  “你是外星人?”
  阿海:??
  庄泽:“没什么……”
  若说外星人,倒也无不可能,就像凌晨时分见到的那对组合。
  而庄泽再次回想起古老板,只剩他被那怪物扛回房间的可怜惨象了——真是有够可怜的。古老板不敢大声呼救,也不敢随意挣扎,满脸认命和破罐子破摔,不过倒没有多害怕——这些天躲躲藏藏,应该也是因为家里藏了只怪物。不过看古老板声情并茂劝说怪物的样子,没有受什么实质性的伤害,腿也应该好利索了,就无需为他担心了吧。
  对于人而言,面对未知,大抵是以下几种姿态。这个“未知”以外星人为例,如果这个外星人如同蝼蚁,永远不会对人类产生威胁,那么人类便会以宽容平和的心态对待其——呀呀,普世的救世主嘛。倘若这外星人又强大又可怕,那么《星河舰队》这种恶心的场面或许就会上演。再者与强大的外星人相互利用或者被奴役臣服,玩儿政治那一套,也是有的。
  总之,以什么态度对待未知,视这个未知的强弱而定。
  这一规则适应于大多数人。譬如庄泽,会接纳毫无杀伤力的孙旺财,也会接纳虽然来历不明但弱势的阿海。
  但这规则永远不适应于古老板。
  因为古老板这种怂货,永远是处于食物链底端的货色。只有别人选择他的份儿,而没有他选择的份儿。
  “但是阿喵见过外星人哦。”阿海突然说。
  庄泽:??
  “阿喵说,我们以前,见过很多物种的。”阿海有些费劲的描述,“有些是本来就存在的,有些不是。外星人和我们并不是一个区域,但是阿喵见到过,被泡在玻璃房里,很大的眼睛,个子也很高——阿喵是这样告诉我的。”
  大概真是因为遗忘,所以没有逻辑。
  “很多东西我都记不得了。但是真的是存在的——我以前还见过—”阿海沮丧道,“我忘记了。前所在的地方……有很多,都记不得了。”
  胡言乱语和字字属实,一念之差罢了。
  而这个年轻男人,正逐渐被旧日时光所抛弃。
  所拥有的,只有短暂的明天。
  单纯好欺,记忆力也不好,像个小孩子。
  明明比庄泽要大,却像个小孩子一样。
  “这个纹身,是什么意思?你的生日?”庄泽问。该不会,是什么家族标志吧。哪有家族标志是阿拉伯数字,还这么难看。
  “这个是我以前的名字。”所幸他还记得这个,献宝般道,“027。这是身份证明,就像——嗯,你们的出生证明一样。”
  “猎奇马戏团?”庄泽囧,“总不至于从监狱跑出来吧?”
  倘若真是逃犯,那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匿藏才对。海云港肯定是不能再呆,回河萧的话,也怕被人发现——干脆直接远走高飞?
  不错的主意。
  “呀…”阿海想了想,说,“监狱的话,可能性比较小吧。我从前的生活,应该还是不错的。而且,也没有人来抓我呀。”
  来路不明,像小孩子一般的,成年人。
  “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是找一份稳定的工作,还是要去其他的地方?还回不回原来住的地方?”
  这次换阿海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他“诶”了一声,疑惑道:“接下来,不是应该和庄泽你一起么?”
  天降大运。
  “哈?”庄泽顿了顿,“你不去其他地方了?”
  而阿海则是一副“我已经被你包养了呀”心安理得的一样子,说:“不去了呀。阿喵说,只要有人管吃管住,就千万不要走了。就算被赶,也要再赖一段时间。”
  庄泽:……猫你脸皮呢。
  “那庄泽你会赶我走么?”阿海表情无辜。
  庄泽:……再怎么说,你也是个大男人啊。
  “不会的。”庄泽说。
  然而说罢,他突然面红耳赤。感觉…好像在说情话啊。
  你问我答,yesido。
  “嗯,不会的。”他又重复了一遍。
  庄泽和自己的新宠物阿海,吃了早饭,回了房间,继而开始重新规划这个夏日旅程。他本以为这段旅程会平淡无奇,就像跟团一样,到这个地方吃饭睡觉买纪念品拍纪念照,却没有料到会在不知不觉中,多了三个伙伴。这样一来,旅程无论如何,都不能含糊了事了。不过他同时也在想,最好还时能帮阿海找到家人。边旅行边寻亲,是个不错的主意。
  不过在制定计划之前,庄泽找到了在天台上思考狗生的孙旺财,与其进行了一次攸关邻居生死的谈话。
  他本以为自己掌握的信息够多,没想到孙旺财一副“老子早就瞭得”的神情,让人好生不痛快。
  “所以说,古老板和海底人在一起了?”庄泽无力抬起双手,握拳,两个大拇指面对面鞠了个躬,“这种?”他把昨晚的怪物定义为“海底人”,并且十分轻易接纳了这一存在——反正又不碍着他什么事,就算海底人发疯要杀人,还有个古老板在垫背呢。
  孙旺财压根不想讨论这个话题。它对这些饥不择食的男人无语至极,搞男人就算了,还来者不拒。和吸血鬼搞还能理解,那至少脸盘儿好。这和怪物搞算个什么事,真是无奇不有。
  “你真的听到了?”庄泽问。
  孙旺财深仇大恨般点头,听到别人哀哀叫唤可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
  “哇偶—”庄泽赞叹,“古老板真是深藏不露啊。”
  孙旺财:……这其实,也不是一件值得令人赞叹的事吧
  少年庄泽的思维还是比较定式,一谈到这些少儿不宜的话题,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两情相悦”,什么“逼良为娼”啊,“霸王硬上弓”啊,“强抢民女”啊,“脱了裤子就是干”啊,这些较为负面的东西,暂时是没想到的。因此少年庄泽就没思考“为什么古老板会是个基佬”以及“古老板这么一怂货怎么可能和个怪物谈恋爱”这一系列逻辑性问题,也没觉得什么“重口味”什么“天理不容”,而是直接跳跃到“真是厉害的男人啊”这一精神层面。
  这种来自少年的崇拜,古老板知道了,一定会想哭吧。
  庄泽很快就制定了下一个计划。
  虽然掌握财政的人才有话语权,但为了民主,庄泽还是征求了另外三位的意见。十分有“被包养者的自我修养”的阿海相当随意,他趴在床上,认真看着庄泽新买的色彩斑斓的画报,说:“和庄泽你在一起就好啦,去哪里都好。我没有去过很多地方,看到海就已经心满意足了,之后的话,就怎么样都好了。”
  黑猫亦然。它大概觉得庄泽智商太低,又和孙旺财是一路货色,因此对这对组合十分不屑。只要有游戏,怎么都好啦。
  至于孙旺财。它始终都是无所谓的。
  海云港的确是个悠闲的海滨城市,在这里度假十分不错,庄泽已在这里呆了多日,阿海恐怕呆的时间更久。庄泽并不确定阿海和他的猫会留下来多久,明天,后天,一星期,一个月,亦或一年。倘若在可以相聚的时光一直居住在海云,是件很不错的事。但隐约又觉得,是要离开这里了。
  海云港靠着最南边的海,一路往北走,全是海滨城市。从南方的海到北方的海,从夏天走到秋天。倘若疲惫就常住个几天,走走停停的,最后可以再回到河萧。
  如果阿海依旧没有离开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 ̄︶ ̄)

  ☆、第二十章

  庄泽本决定呆个两三天就离开,可当天下午,下起了雨。
  海云的雨季到来了。
  从淅淅沥沥到倾盆大雨,虽说BRT和火车依旧正常在运行,但两人两动物都开始犯起了下雨天专属的懒劲。
  没有河萧雨季的闷热,不要开空调,不用怕躁出疙瘩。没有内涝,没有漂浮的垃圾,石板路没有蚯蚓味道,简直是再好不过的下雨天。
  下雨天,炫酷老头不再出去遛弯。他在旅店里做卫生,做完卫生,就坐在旅店门口的房檐下,看报纸,听广播,配合着雨声,颇有高人气质。
  二喜依旧早出晚归,不见人影,出勤率比前几天还低。三喜啊,这小丫头还没来得及好好向阿海做一次自我介绍,就去了夏令营。他们补习班组织了个荒漠探险,对于三喜而言,显然沙漠的吸引力比阿海大。
  孙旺财始终极力避免与那只嘴欠的黑猫保持距离,即便下雨,还是出去溜了弯。庄泽给孙旺财买了狗雨衣,怕它出门受冻。而孙旺财,虽然那张脸上明明白白写着“卧槽这是什么玩意”,但还是穿上了。它从不会拒绝他人的善意。
  超市老板这几天不出摊,每天只做给自己吃,但要是去点餐,也是可以的。庄泽阿海黑猫孙旺财就去吃了一次,海鲜小炒加冰镇果啤,大呼人生果真美好。
  花店老板那对情侣在雨季之前离开,隔壁的老王太说,花店老板给了一大笔钱,让那姑娘把孩子给打掉了。不过老王太这两天没有出门,天气潮湿,关节炎又犯了,正在家里看婆媳剧呢。
  下雨天,久未开门的花店敞开玻璃门,大个子老板坐在小马扎上剪着花,店里循环着循环着轻慢的英文歌,硬是为老板熏染上了忧郁气场。
  从kate walsh到ant再变成Chris garneau、Kings Of Convenience和Hello Saferide。很多歌,即便没有任何条条框框,可传到受众耳中,却被冠以一种独特的标志。将歌曲与当时的心境想结合,这首歌便就带有了记忆——这应该,就是音乐才独有的魅力吧。
  可在大胡子这,即便换成了的jim croce的民谣 ,也透着一股子失意气息。果然失意的人永远身处修罗地狱啊。
  歌声混合着雨水敲打窗子的声音,街道清零,若是时间静止,雨滴在空气中停滞,唯有声音流淌,也算是个美好场景。
  大胡子的音乐声不大不小,站在旅店的阳台上,刚好可以听到。阿海十分喜欢这种气氛,仅是呆坐在那里都可以消磨很久的时光。
  是一个,非常安静的人。
  不出门的下雨天,阿海可以看画册,看视频,看落雨,看街道。而庄泽则可以看他。庄泽抱着速写本,时不时给阿海画一张速写。说速写也不准确——他不着急着画动态,半小时四十五分钟画一张也是常有。虽说画画,也只是另一种观察罢了。
  他的同居人,喜欢海,喜欢雨,喜欢阳台上的风车和风铃,喜欢叮叮当当或者哗啦啦的东西。
  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真要说喜好,应该是偏爱酸酸甜甜的东西。乌梅糖,果汁,没有完全熟透的苹果。巷子口有家小卖部,里面的老伯除了会做冰棍,还会调汽水。老式玻璃瓶儿加上自家调的汽水,冰在冰箱里,两块一瓶,喝完了把玻璃瓶再给老伯送回来。老街坊做生意实诚,也不添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口味好,颇有上世纪北冰洋汽水的模样,生意还挺不错。这自制汽水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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