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无量-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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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子刚刚赚来的一点利润就被我用来买地去了。京城寸土寸金,想买块田地委实不容易。阿愚托了点关系,帮我低价买到了块桑田。然后,我就有一半时间呆在了城外。
这里有五十株桑树和一方小农舍,地方不大,只住了我跟另一个小姐妹。我们在这里养蚕种地织布,偶尔跟城里来的伙计算算账目,日子很清闲。
周围住的街坊来拜访过我们一次。正巧阿愚费劲从城里跑来看我,被那些好奇的邻居看见了。从此人人都知道我来头不小,对我敬而远之。
我常常好几天看不到什么人,多少有点寂寞。想跟阿愚说有空来陪陪我,他这个时候又因为一桩贪污案子被皇帝派到山东去了。
小姐妹跟我一样寂寞。不过她知道怎么找乐子。方圆十里内的美男子已经被她查了个清清楚楚。她自己挑了一个上眼的,就也开始甜甜蜜蜜起来。
那男人我见过,人长得很壮实,样貌也确实英武,仿佛投过军。但他自称是个种地的,种的还是一片桃林。
小姐妹说带我去那片桃林,把那里说的像世外桃源。那地方原本是个外乡来的木材商买下的。他雇了十几个人手整日砍树伐木,后来不知怎么又正正经经地种起桃来。种出的桃子没见有人管,多数都是烂在地里。
正值春日,织布机因为潮气并不太好用,桑叶又长得不太肥大,连蚕室里平日悉悉索索的咀嚼声都发着懒。我想想出门踏青也是不错的,就做点红豆糕,带一壶甜酒酿去了桃林。
那果然是个极漂亮的地方,桃花淡的极淡,艳的极艳,层层叠叠,如同海中潮水翻涌。
小姐妹到了以后很快就抛下我跟情郎幽会去了。我并不在意,自己在一棵大桃树下铺块干净的毯子,把带来的干粮摊开,一边吃一边自得其乐。
本以为这里应该没什么人出没,但仍旧被我碰上一个。那是个披头散发的男人,脸都被头发给遮去大半,身板看来消瘦了些,不像是个能种地的。
他路过的时候没看到我,只像魂魄似的飘了过去。我只闻到一股浓重的墨香,还夹杂了木屑的气味。
本也没想跟他搭上话,可无奈这桃树上挂下的一只硕大花斑蛛,吐丝结网直朝着那人的脖子扑去。我迅速捡起石子一扔,引得那人回头。
真是一双漂亮的眼睛,说不出的清澈。他看到地上蜘蛛的尸体,对我说谢谢。我说不客气。
原以为对话到此为止。因为他看起来实在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可意外的,他突然走过来说:“你带的是什么酒?”
“家酿。喝一杯?”
“好。”
他果真不跟我客气。我此时也正好少个赏花的伴。我们坐在毯子上喝酒。他拿着我的酒葫芦仰头倒了些在口中尝了尝,说:“甜。”
“女人家喝的酒,你大概喝不惯。”
“不,这是我喝过的最好的酒。”
他说话是那种让人听着相当真诚可亲的口吻。我听了有点高兴,把红豆糕也分了点给他尝尝。
他吃相很斯文,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无拘无束。我好奇地问:“听说中原无论男女必须束发。你难道来自异国?”
他好像有点尴尬,局促地对我说失礼了。这应该是地道的中原人,习惯了繁文缛节,教养深入骨髓。其实我是无心他的外表。他却把我的话认真了。
我只好解释自己来自乌良,还不太懂中原的规矩,请他不要见怪。他听了却一脸奇怪地看着我,没有回我的话。
“怎么了?”我问。
“想起个故人。她很活泼,还有点淘气,不似你这般娴静。”
他话里有股忧伤的情愫。我想我给这个人带了些烦恼,于是收拾了食盒和酒葫芦,说:“时候不早,我得走了。”
他没说话,一直陪我走出了桃林。我们边走边闲扯上几句。我好奇他是做什么的。他说他是个手艺人,算是个木匠。
我仔细去看他的手,果真满是厚茧。他的衣服和头发上也都沾着木屑。兴许是这里的木材商又做起了旧生意,所以雇来木匠做工。
他又问我做的什么。我想我愿意交他这个朋友,便略略和他说了些自己的事。
他说:“要是有机会,请让我回请。”
“一点酒和一点点心罢了,不必客气。”
他不说话,好像有点沮丧。
据说中原有请客回请的礼仪,即便多小的东西都必须礼尚往来。我想了想,问:“这片桃林什么人都能来吗?”
“不算是。”
“我和我的小姐妹今日不经允许就进来了。我请你的东西就当是贿赂好了。”
他欣然接受了这个玩笑,还待开口说些什么,小姐妹和他的情郎却是说说笑笑地近了。
小姐妹远远喊我道:“小杨梅,你是要回去了?”
小杨梅是我的昵称。我虽然已经十九了,但仍旧被小姐妹们这么叫唤。我高声回她道:“是要回去,你呢?”
“你先走吧。”
我知道她定是要被绊住的。眼前的木匠就说:“不如我送你。这条路偏僻。”
我想了想,没说不好。
这一送,他就送到了小农舍,看到了那一片桑田。桑树在春天抽出的叶子还不够茂盛,绿得很淡。昨夜下了场雨,树上挂着水,被风一吹还会落下几滴。
不知怎么地,他似乎很难受,手捂着眼睛,肩膀微微发颤。我问他怎么了。他对我说他想起他的未婚妻子来,他已经十多年没见过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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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桃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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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么第一次见到轩忆的。他大我十岁,将近而立之年,但整张脸看起来仍旧如同少年。无疑地,他是个非常俊逸的美男子。在他束发剃须整装重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有点明白此生怕也见不到比他更英俊的男子。
当然,他说他是个木匠,我也知道水分很大。虽然他帮我修过织布机,又送了我一把他自己做的辟邪桃木梳,每一样功夫都好过我所见过的所有木匠,但他身上透着的贵气和书卷气都在说明他来头不小。
这多少让我觉得该谨慎地跟他保持距离。即便他有着吸引女人的一切资质,也并不能让我有多少波澜。
这件事从他送我梳子那天开始。梳子是我们认识后一个月他特地做的。看得出他费了不少心思。
那个时候我正在灶台前炒刚摘的春笋。锅里放了点油菜籽榨出的油,和着春笋一起噼里啪啦炒着响,油烟着实有些呛人。
轩忆远远闻到,说好香。我笑了笑,留下他吃饭。实际上他第一次来农舍就帮我修好了潮得有点发霉的织布机。我合该请他吃顿饭。
他吃得很香。我在蒸的米饭里加了山上采的切成碎丁的松菇,他尤其喜欢这个,直吃了三碗。
然后他就给了我那把他自己做的梳子。虽然我是乌良人,但还是知道送桃木梳一类的小物件是件敏感的事。本不想收下,但那梳子打磨到如镜面般的精致让我不忍拂了他的心意。
至此之后,我就开始变得冷淡。无论他再想帮我什么送我什么,我一律婉言回绝。我真是受不起。
我们彬彬有礼,谨慎相处,刻意保持距离。也许是我清高了些,但很多事还是能避则避为好。
轩忆比我想象得富有,这很多地方都看得出来。而我不过是小地方来京城做小本生意的。我算得上穷,而且很节俭,甚至有了阿愚这个心上人。阿愚对我的好,我用感情作为回报。轩忆则远远不能放进这个范畴内讨论。他是有未婚妻子的。纵然她失踪多年,可仍旧让轩忆念念不忘。也许他在我身上看到了旧日故影,一时想不通也是有的。
我的冷淡渐渐让轩忆知难而退。我有些时候没见到他了。京城里的铺子我时而要回去管管。师傅从宫里回来休假,我也是要陪伴在身边的。我搬回去住了没几天,一回来就发生了件大事。
蚕室里的春蚕竟突然间死了大半。全是叫白蚁吃了去。连带农舍都快被蛀得没法住人。
白蚁这小东西闹起来不得了,方圆几里都可能被殃及。周围的街坊听说了这事,齐齐来质问我们。我根本没见过这种阵仗,也没被人指着鼻子骂过。
城郊的农户霸道蛮横的不在少数,想借着占便宜的也很多。我红着脸不停地道歉,我的小姐妹早被骂得泣不成声。这个时候我唯一能想到的解决办法是赔钱。
我耐心做了承诺以后,该散的人终于是散了。可我头疼。不光是为了这棘手的案子,我发现我的月事提前来了。每到这个时期,我的胸脯总会胀得难受,身上像挂了千斤重的担子。除了躺着,我连坐起来的气力也没有。
小姐妹给我熬了红糖饮,然后出门找她的情郎想办法。我捂着肚子昏昏沉沉地呻吟,不知过了多久,就见到轩忆坐在床边。他用牛皮做的囊灌满热汤让我捂着,然后说:“什么也不必管,好好休息一阵子。其他的有我。”
于是,月事过了以后,白蚁之灾突然就消声灭迹了。蚕室里新装了棉纸、白纸、蚕筷、鹅毛,农舍被蛀过的地方也都修补如新。我还商量着怎么跟街坊们赔礼道歉,可没人肯收我的钱。
我大概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于是很快就提着我做的点心和甜酒酿又去了桃林。桃林里有一方水榭,那是轩忆偶尔会住的地方。我向小姐妹打听过,他近日都住在那儿。
到的时候我就看见一架巨大的水车在水榭旁转着。那是个很古怪的水车,我见所未见,甚至还吓了一跳。
轩忆从屋里出来看见我说:“你怎么来了?”
“送谢礼,大恩人。”
他竟有些腼腆,把我请进家门的时候手脚有点慌乱。我打量他的居所,几乎被这满地的宣纸和凌乱摆放的木头模型给绊住。他不修边幅就是这么来的,我不得不摇摇头。
我给他收拾了屋子,又下了碗面条,上面淋了麻油和葱花。他吃得很急,仿佛真饿得慌了。可我知道,他平日是有伺候的人的,而且还不止一个。替他把庖厨收拾得干干净净,把食材分门别类的,肯定是个女人。
我当然不会跟他说这些只有女人才会发现的事。我们把那壶甜酒酿分了,拿了两只小酒盅一起喝酒。他吃我做的炸花生米,聊兴很浓。
我们互相说了些童年趣事,说到很晚。他被我的甜酒酿给灌醉了。我想回去的时候他硬不放我走。那模样不是他平日斯斯文文的样子,跟地痞流氓有的一拼。他说:“你别走,我不让你走。你走了,我就死,我快死了……”
他的口气是撕心裂肺的那种。我想他在叫的是他的未婚妻子。可他酒品如此之差,我怎么劝他都不听。到后来,他竟大力一扯,把我的衣袖都撕了下来。
我知道他是无心的,只是不想让我走罢了。可彼时,我无论如何都是觉得他是要干坏事,于是一不小心就使出小擒拿把他手肘给弄脱臼了。
只听那骨头咯嘣一声,他摔在地上,痛得呻吟。我自己也懵了,怎么就下了这样的重手把我的大恩人给废了呢?
发现是脱臼以后,我凭着一点小本事,二话不说又咯嘣一声将骨头拧了回去。他痛得惨了,脸色开始发白,估计酒早就醒了。
这祸是闯了。我也没法一走了之,就这么慌乱地照顾了他一夜。第二天早上他一醒来就埋怨我说:“手成这样了,我以后当不了木匠了!”
我特想说,你得了吧,还跟我装木匠。但我理亏地很,低头着头听他发落。然后他就说:“必须留我这儿,照顾我,给我做饭吃。”
“你就没别的人照顾你吗?”
“没有!”
“我农舍那边离不开。”
“白天可以去,晚上必须回来。”他顿了顿,问我:“你是不是怕我又对你无礼?我可以保证规规矩矩。”
我哪里怕他不规矩?我一只手就能把他废了。可留下终究是很不妥当的法子,在各个方面都很不妥。轩忆喝醉以后会耍无赖,其实醒着也无赖得很。我最后被他软磨硬泡竟还是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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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闲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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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忆跟我使的小伎俩我其实不是第一次见识。阿愚他也这么干过,干得更加露骨且毫无顾忌。彼时他只当我是他猎艳消遣中的一个新挑战。
一国太子何用费心去追求女人呢?他的未来、前途以及婚姻在他还没想好的时候都已经定下了。于是,这年轻又涌动着不安的少年经常用猎奇来打发他枯燥、繁重且无聊的生活。
我欠他一个情分,在交往之初表现得很顺从。无论他要请我去吃那些见所未见的山珍海味,还是去听最红的戏班子演的戏,或是招摇地在京城大街上驰骋而过,我都没有推辞,但没有如他所愿地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那样怀抱感激和崇拜。
阿愚在感觉到我的冷淡时,我已经很疏远他了。我当时想,我们就到这儿了。
师傅旬假回来跟我说,皇帝有意给阿愚这个当今太子指一门婚事,对方是余家的女儿,当今赫赫有名的燕国公的小侄女。余家是名门中的名门,甚至这大余朝的国号都是因为余家的缘故。
这是门好亲事。我真的是这么觉得的。
阿愚这小子一点也不懂我成全他的心思。就在上元节的晚上,在我拒绝和他同游灯海之后,他从宫内的皇家团圆宴上溜了出来,醉醺醺闯进那小小的甚至有点破败的四合院里,指着我鼻子骂:“你个没良心的女人!”
我确实觉得自己的良心不够。不止一个人说过,我的冷淡是一把锋利的寒刀。
我说:“你给我的恩,我会想办法还你的。”
我说得是多么真诚。真诚得他都难以置信。他红着眼睛,凶狠地扑过来说:“那用你自己还!”
他这就叫飞蛾扑火。我就那么轻轻推了他一把。他摔在门槛上,左腿顿时就折了。骨头裂开的声音清晰无比。
那会儿,他为了这事,鬼哭狼嚎。我很惭愧,更加理亏,不得不放下生意住到他无比华丽的东宫,伺候他生活起居。
民女当然是进不来东宫的。我非得乔装一番。阿愚这个时候就表现出他的恶趣味,非要我穿一套宫里阿监的藏青色衣袍。
没人看不出我是个女的。但东宫里称我为公公的人比比皆是。
天大的笑话。
阿愚躺在他那壮观的床上,看着我无奈的表情,说:“怎么着了你?乌良国皇宫里不都是一群女宦官吗?”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现在谁这么干,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