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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枪魂剑魄-第3章

小说: 枪魂剑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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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她们的美貌与麻烦的程度是成正比的。
 比如眼前这个女人,就一定代表着天大的麻烦。

她身上穿着件纯黑的柔软丝炮,长长的拖在地上,拖在鲜花之上。她漆黑的头发披散在双肩,脸色却是苍白的,脸上一双漆黑的眸子也黑得发亮。
  没有别的装饰,也没有别的颜色。
  她就这样静静的站在鲜花上。地上五彩缤纷的花朵竟似已忽然失去了颜色。
  这种美已不是人世间的美,已显得超凡脱俗,显得不可思议。
黑衣少女静静的凝视着他,一双眸子清澈得就像是春日清晨玫瑰上的露水。她的声音也轻柔得像是风,黄昏时吹动远山上池水的春风。
  但她的微笑却是神秘的,又神秘得仿佛静夜里从远方传来的笛声,飘飘渺渺,令人永远无法捉摸。她凝视着陆小凤微笑着,忽然向陆小凤跪了下去,就像是青天上的一朵白云忽然飘落在人间。
这样美的女人肯向他下跪,看来麻烦的等级还要在上一层。
陆小凤真心觉得逃跑才是正途。
但是他并没有这样做。
因为又有人走进了这间屋子,而陆小凤把这个人当成自己的朋友,他总不能把朋友丢在麻烦堆里,自己跑掉吧。

 “哟,这不是李兄吗?好巧啊。”
 “哼。”巧你妹,你当是爷愿意来自找麻烦啊爷是被迫的。
李军爷高贵冷艳地瞥了上官丹凤一眼,转头看向陆小凤的眼中满是不屑。
 “陆小凤,这就是你的品味吗?”真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托剑三美工的福,大唐的世界里就没几个长得难看的,李军爷的眼光早就被各种款式层出不穷的俊男美女给养刁了。这个什么丹凤公主,在李军爷看来,就连曹将军的一条大腿都比不上。
可怜的,“没见过世面”的陆小凤就这样被森森鄙视了。
陆小凤还来得及为自己的审美水平正名,柳余恨、萧秋雨、独孤方却愤怒了。
三人同时出手,想要给这个胆敢侮辱公主的狂妄小子一个教训,一个需要用命去换的教训。
可惜李军爷容不得这个,尤其是在心情不太美妙的时候。
长枪横扫,一招穿云,甩出雷霆万钧。
在丹凤公主的一声娇呼中,她的三个忠诚护卫扑街。
李军爷从战场上带下来的冷冽煞气不是娇滴滴的公主能承受住的,眼看着那煞星还想继续动手,上官丹凤心下一急,也顾不得许多,直接伸手抓住了陆小凤的衣袖。
 “你不想见花满楼了吗?”
陆小凤的眼睛微微一暗,却依然不动声色。
丹凤公主又道:“他虽然在我们那里,但我们还是很尊敬他,那不仅因为他是你的好朋友,也因为他确实是个很了不起的人。”
陆小凤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还是没有说话。
 “磨磨蹭蹭的烦死了!”李军爷不爽起来,花满楼的名字他曾从陆小凤口中听说过,应该是对陆小凤来说非常重要的朋友,以陆小凤的性子,怎么可能扔下朋友不管,尤其这位朋友还是因他而被卷进麻烦中。
 “要走就快着点儿。”
 “慢,慢着,李兄你的意思是说,你也要跟着一起去?”
 “怎么,你有意见。”
陆小凤不再说话,他开始认认真真地打量起面前这个一脸别扭不爽的男人,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直到李军爷被看得浑身发毛,才若有所思地开口道:“你其实是司空假扮的吧?”

唰——
陆小凤冒着冷汗盯着被自己两根手指夹住的枪尖。
 “你说谁是假扮的?嗯~~”
 “我什么都没说!”
其实也不能怪陆小凤童鞋的脑回路奇葩,实在是现在的现象不合逻辑。
李漠臣性子高傲,脾气上来谁的面子都不给,但人却极有原则,就像外面传言的,简直和狼没什么两样。
当年就因为自己在边关惹出的那些麻烦,这位李将军可是对自己不待见的很,白眼一个接一个,甩得跟刀子似的。
现在,能让李漠臣这种人违着心搀和到自己的麻烦事里的,恐怕就只有……
陆大侠觉得头更疼了。


作者有话要说:
Me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大概最近会比较忙,以后这篇文会转为不定时更,真是非常对不起!
但是只要有时间,me就一定会更新的,谢谢大家的支持O(∩_∩)O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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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金鹏王朝
 眼见计划就要被打乱的上官丹凤暗暗咬牙,却不敢表现出一丁点儿不满,陆小凤虽然聪明,但怜香惜玉,不会对女人出手,可那个突然冒出来的男人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若是逆了他的意,指不定又会生出什么事端。
瞄了眼李军爷闪闪发亮的银枪和还倒在地上的三个人,上官丹凤心中焦急,面上却还是安静温婉的模样。
 “两位公子……”她伸手指了指门外的一辆漆黑的马车。
陆小凤笑了起来:“我不会为朋友而拼命,但为了朋友坐坐马车还是可以的。”

陆小凤愿意去坐马车,不代表李军爷也愿意。
在里飞沙和缀满鲜花的马车之间做选择,李军爷一万次也会选里飞沙。
可正要翻身上马的李军爷被丹凤公主拦住了。
李军爷挑了挑眉。
哟~胆子很大嘛~

丹凤公主很苦逼,如果可以的话,她才不会作死地去拦这煞星的马。
 “李公子请见谅,我们的地方是不许别人知道的,公子还是请上车来吧。”
李军爷冷笑一声,倒也没继续坚持,吹了一声口哨让宝贝里飞沙跑回系统,就拉开帘子上了车。
上官丹凤本来打算在车厢里来个二人世界,诱惑一下陆小凤,若能让他迷恋上自己就再好不过了。可偏偏多了李军爷这么个电灯泡,饶是她再怎么热情奔放,也做不出当着一个男人的面勾引另一个男人这种事,即使那个男人正闭着眼睛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于是她只能柔声对陆小凤说:“你也好好地睡一觉吧,等你醒来的时候,说不定就可以看见他了。”
 “他是谁?”
 “大金鹏王。”
李军爷从一上车就一脸傲娇地闭上了眼,他正忙着查地图呢,没那闲工夫听那个丹凤公主唧唧歪歪,直到听到“大金鹏王”四个字才微微抬了下眼。

长廊里阴森而黑暗,仿佛经年看不见阳光。长廊的尽头是一扇很宽大的门,门上的金环却在闪闪的发着光。他们推开这扇门,就看见了大金鹏王。
  大金鹏王并不是个很高大的人。他的人似已因岁月的流逝,壮志的消磨而萎缩干瘪,就正如一朵壮丽的大鸡冠花已在恼人的西风里刚刚枯萎。但是他的眼睛里还在发着光,他的神态间还是带着种说不出的尊严和高贵。
李军爷就坐在一边听着大金鹏王对着陆小凤滔滔不绝地讲述他们王朝的光辉历史,并请求陆小凤帮助他们夺回被叛臣带走的财宝。
那三个叛臣都是现如今中原鼎鼎大名的人物——珠光宝气阁阎铁珊,峨嵋掌门独孤一鹤,天下首富霍休。
真是大手笔,难怪连皇帝都坐不住了,天下三大富,金鹏王朝竟占了其中之二。
他偏头看向陆小凤,只见陆小凤的脸上闪烁着动容,虽然还没开口,但看来是已经决定揽下这件麻烦事了。
大金鹏王笑起来,对着丹凤公主说道:“去准备最好的波斯葡萄酒,再把花公子也请来。”

花满楼应该属于李军爷最不会应付的那种人,并不是因为他有什么不好,而恰恰是因为他太好了,他的性格太完美,世家公子的气度体现得淋漓尽致,是标准的翩翩君子,温润如玉。
口胡,藏剑不也是世家吗怎么小黄鸡一个个就那么二说好的君子如风在哪里?
面对这样的君子,和一群狼崽子在一起野惯了的军爷觉得很有压力。
双目失明的花公子准确地“看”向李军爷的方向,他的声音很好听,像春日里的风一般和煦温暖。
 “陆小凤,这位是你的朋友吗?”
陆小凤大大咧咧地把手搭在花满楼的肩上,花满楼倒也没介意,仍旧温柔地笑着。
 “这是李漠臣李兄。”
李军爷一面努力收敛身上的戾气,一面冲着花满楼抱拳道:“李漠臣见过花公子。”
花满楼怔了一下,脸上温和的笑容愈发真挚起来。
 “竟是李将军,花某失礼了。”
 “哪里哪里,花公子客气。”

花满楼是个让人觉得很舒服的人。
几句交谈之后,一向对贵公子类型的人物敬谢不敏的李军爷心情愉悦地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有风度,却不傲慢,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是从他的身上却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阴郁,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遭遇而对这个世界产生任何怨恨,而是乐观地生活,满怀着对生命的爱意和敬意。
这样的人,就应该如他的名字一般在鲜花满楼处抚琴烹茶,而不是被卷到这样的麻烦事里。
果然都是陆小凤的错。
 对花公子很有好感而对陆小凤很没好感的李军爷默默飞出一排眼刀。
 “……”被无辜迁怒躺着也中枪膝盖很痛的陆小凤。

李军爷喜欢喝酒,但他喜欢的是烈酒,喝下去能顺着喉咙一路烧起来的那种才有劲,而对甜腻腻的葡萄酒则没什么感觉。
他摇晃着手中的酒杯,跟坐在身边花满楼闲聊起来。
听到介绍,知道了李军爷身份的上官丹凤也不敢再多说什么,只是指着手里葡萄酒,对陆小凤做出了一番夸张的表演。
 而众人把酒喝下去后,就明白了她的意思,因为所谓的波斯葡萄酒,不过是染了颜色的糖水。
陆小凤乐意配合,花满楼心领神会,李军爷也没有要什么戳穿的意思。
终归是保住了大金鹏王的颜面。
宴会结束后,上官丹凤客气地将三人引到了房间,并表达了她的感激。原来他们已经非常穷了,现在的一切排场不过是在撑门面罢了。

李漠臣有些心烦。
他并不喜欢这种宴会,能忍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但他已经不想在忍下去了。
直接施展轻功,从花园的围墙翻了出去,里飞沙已经等在墙外。

陆小凤看着那个翻墙而出的身影,疑惑地对身边的花满楼说:“你不喜欢西门,是觉得他杀气太重,可李兄身上的杀气一点儿都不比西门少,你和他倒是能谈得来。”
 “岂止不少,是重很多才是,李兄毕竟是上过战场的人,和寻常江湖人不同。”花满楼浅浅微笑,“但为了百姓在战场拼杀的人,总是值得尊敬的。”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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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再遇
 策马疾驰,没有目的,也不计较时间。
里飞沙很享受这种可以尽情奔跑的感觉,李军爷也乐意纵着,这一纵就纵得马儿撒着欢停不下来。
直到月上半空,李军爷勒住缰绳,朝四下望去,这才发觉在没留心的时候,里飞沙已经带着自己不知道跑出去有多远了。
这地方,是哪儿啊?
不过没关系,反正有地图的指示,丢不了。 
李军爷很淡定。
 翻身下马,卸下了全身的力气,李军爷直接向后一仰,倒在了松软的草地上。
近日来事多得很,难得有这样放松的机会,算得上是浮生偷得半日闲了。
从轻容百花包里取出了一小坛女儿红,无聊地抛上抛下,酒是好酒,可一个人独饮,未免太寂寞些了。
早知道就把陆小凤那家伙一起拎出来好了~~
不不不,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想法?赶快扼杀掉!
李军爷在一阵恶寒中试图抹去了脑海中鸡飞狗跳的热闹场景。

 “李漠臣。”
清冷淡漠听在耳里却颇有几分熟悉的声音响起,李军爷撑起身子偏头望去,那个曾与自己有过一面之缘,一身雪白腰悬长剑的男人正站在不远处。
 “原来是叶城主啊。之前我就说过‘相逢即是有缘’,如今看来我和城主确实是很有缘分啊。”刚刚才觉得有些无聊的李军爷愉悦地扬了扬手中的酒坛子,冲着叶孤城咧嘴一笑,“一起喝点儿?”
 “我不饮酒。”
 “是吗。”
李军爷倒也没觉得意外,剑客一般都不喜饮酒,更别说像叶孤城这样的人,本来就长着一张清心寡欲的脸,若是狂放地和他豪饮三百杯才不正常哩。
启开了酒坛上的泥封,醇厚的酒香瞬间在空气中弥漫开来,李军爷陶醉地深吸了一口气,仰头将酒全都灌进嘴里,又把酒坛子抛了出去。他喝得有些急,清冽的酒水顺着嘴角淌下,流过修长的脖颈,滚动的喉结,最后消失在了布衣的领口中。
 “不喝酒的话,城主要不要过来坐坐?”指了指旁边。
这么问有些失礼,他也不觉地叶孤城是像他那样随随便便就往地上坐的人。
只是出乎意料,叶孤城不但没有再拒绝,反倒是安静地坐在了李漠臣的身边,看样子是已经默认的李军爷的邀请。

第二次偶遇。
若说是有缘倒也说得过去。
其实他最先注意到的是那匹在月光之下好像发出光芒白色的骏马,随后才意识到这通体雪白条纹泛荧光的马正是那位“狼王”的坐骑。
下意识地叫出了那个的名字,就看到那个男人懒洋洋地从地上爬起,摇着酒坛子冲自己打招呼。
男人似乎心情不错,不似先前那般摆出一副温文尔雅的模样,又故意放出气势挑衅,只是漫不经心地仰倒在草地上,慵懒无害,似乎全身都是破绽,只在抬眼间的瞬间有锋锐一闪而过。
不顾仪态,莫名其妙地坐到了李漠臣的身边,他的脸有些红,想是刚才酒喝得急了,配上一脸张扬的笑,和因为吃惊而瞪圆的眼睛,倒是少了些冷厉狂狷,多了几分孩子似的天真。
叶孤城似是觉得有趣,竟微弯了嘴角,露出了一个微笑。

突然见到冰山融化,李军爷有些呆了。
叶孤城确实生得好看。
之前酒楼里的那次偶遇,他只惊于对方凛然如剑的气势,倒没怎么注意到对方的容貌如何,而如今月下看美人,不知怎地竟愈发觉得面前的男人发似鸦羽,眉目如画,白皙的面容在月光下甚至泛出了玉石般莹润的光泽。
美人如玉剑如虹。
李军爷突然觉得自己的心微微一动,像小猫的爪子在挠,不疼,却痒痒的。

 氛围大好,一时被美色迷惑的李军爷下意识地想在向前凑凑,却发现刚刚还冲他笑得温柔的美人正眼神锐利地看向他……额,身旁的长枪。
 “可愿一战?”
叶孤城问得认真,目光中带着灼人的战意。
见此,李军爷也不由得收敛起了那点儿奇怪的小心思,端正了态度,同样认真地回答道:“不愿意。”
叶孤城:“……”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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