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落魄江湖载酒行-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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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去厨房给李寻欢端了一盘酱牛肉和盐水花生。
李寻欢含笑道谢。
正在这时,不远处一张桌子上,一个原本已经喝趴下了的人重新抬起了头,睁开眼睛,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大喝一声:“好酒!小二,再给老子满上!”
说话的人衣衫褴褛,全身似乎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说起话来却是中气十足。李寻欢觉得有意思,仔细一看,原来是旧相识。
正是妙大夫梅二。
小二应了一声,转过头,却见李寻欢已经重新拿了个碗又打满了酒。他唇边有淡淡的微笑,眼睛显出一种奇异的碧绿色,像盛着一波温柔的水,身上却似乎还带着一丝愁绪。
李寻欢在梅二对面坐下,放下酒碗道:“请用。”
他风度翩翩,温文有礼,可惜梅二却不吃这一套,冷冷道:“我不喝别人请的酒。”
“这是朋友的酒。”李寻欢笑道,“朋友请的酒是不能不喝的。”
梅二皱眉:“我不认识你。”
李寻欢道:“酒逢知己,便是朋友。”
梅二冷笑:“你哪里看出我们是劳什子知己?”
李寻欢道:“阁下酩酊大醉,一醒来便唤酒喝,可见乃是爱酒之人。眼下又可与我对答如流,可见酒量匪浅,不正是知己?”
梅二的手已经放在了酒碗上:“哦?怎么说?”
李寻欢道:“做我的朋友,第一要嗜酒如命,第二要千杯不倒,阁下自然是了。”
梅二勾了勾嘴角,他还没见过这么上赶着交朋友的人,只问:“那何以见得我要把你当朋友?”
“在下既然已经说了知己,想必阁下交朋友,也想要个嗜酒如命,千杯不倒的人。”李寻欢朗声笑道,“鄙人正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难道还不能成为阁下的朋友?”
梅二哼了一声,举碗,大口大口喝下了火辣辣的烧刀子酒。
李寻欢笑道:“好酒量。”
说完,又端起自己的酒碗,回敬了梅二。
小二摇了摇头,给他们换上了一个酒坛子,方便他们拼酒,心里默默的嘀咕:只怕天下所有的酒鬼,都是这两人的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古龙大人说《天涯明月刀》是他创作过程中最痛苦的一本,到底是不是因为叶开?
叶开这个人物,想了很久,还是决定综合整个小李飞刀系列来解读。
所以可能跟大家平时心目中的叶开形象不太一样。
按照我的理解,《九月鹰飞》里面的魔教四大天王之一碟儿布,古龙大人没明确写是谁,我认为是叶开。至于《天涯明月刀》中,叶开是不是公子羽不敢说(个人觉得很可能),不过我觉得据说是被删掉的古龙大人原著稿给的结局很有意思,而且的确可以解释很多地方。
意思就是说,人性复杂,叶开在原著中,或许有由善到恶的一个变化。所以本文的叶开,不是一个全然完美的叶开……如果接下来看到什么疑似黑叶开的地方… … 我只想说我真的是叶开粉。
欢迎原著党乱入……
永远在YY一些书上没写但是脑补的东西。
尽量写得没看过原著也不影响看。
7、女人
清晨。
与梅二痛饮到深夜,睡了三个时辰,李寻欢的头脑却是很清楚。
小巷幽深,隐隐可见巷口的微光。
醉酒的时光虽然易过,但是烦恼却会只多不少。
这是酒鬼的无奈,亦是人生的无奈。
李寻欢想到叶开,不自觉加快了脚步,毕竟徒弟现在只是个小孩模样,手无缚鸡之力的,李寻欢已经有些后悔把他独自一人留在聚烟楼了。何况,毕竟是自己保护了十年的人,叶开在他面前,永远做不到像在外面一样坚强。
破风声却在此时传来。
李寻欢一惊,足下滑开半步,一只红羽飞镖就从他肩膀上掠过!
巷子虽狭窄,却堆了不少杂物,李寻欢回过头,飞镖已经直直插进了一只破篮筐上。
无论谁面对这种情况,都不会认为将有什么好事发生。
李寻欢皱眉,取过飞镖,上面附着一张小纸条:借令徒一用,三月初一,十里长亭,静候公子。
李寻欢指尖轻颤。
这只用来发出小李飞刀的手,原本是任何时候的稳定的。
现在却停不住这种颤抖。
他早应该想到,他从叶氏夫妻那里带走叶开,花白凤不可能不收到消息。既然有人得到了消息,那么消息便有走漏的可能。
一个不懂武功的叶开,和一个作为小李飞刀传人的叶开,对某些人而言,天差地别。
谁下的手?马空群?丁白云?
连魔教中人也有可能。
李寻欢品尝过无数次后悔的滋味,没有一次比如今来得更苦涩。
他本不该离开叶开。
李寻欢捏紧了那张小纸条,又取过飞镖认真打量了一番,最后施展身法,以最快的速度赶回聚烟楼。
房内的摆设还是老样子。
那个把自己埋进被子里小孩却不在了。
冰糖葫芦的红色糖衣化开了,由白瓷衬着,像是一种伤感的意象。过去叶开拿这小孩子的玩意来示好,他没有一次拒绝过。现在李寻欢站在桌子旁,苦笑了一下,拿起那串还剩一半的冰糖葫芦,慢慢吃了起来。
山楂裹着糖衣,不酸,也不甜,苦得要命。
***
李寻欢如今也不过二十,在江湖上的朋友实在不多。
不过就算是他三十岁时,朋友也还是远远没有敌人来得多。
寻找叶开的事情通过李作乐,最后拜托给了念容。为此侍郎大人不得不与长公主殿下时时讨论蛛丝马迹,商量救人事宜,倒是拉近了不少彼此的关系。
突破出现在三天后。
原本被送往尼姑庵的林仙儿消失了。
李寻欢听到这个消息,彻底坐不住了。马空群亦或丁云白还好说,叶开在他们手中,可以成为应对花白凤的一个筹码。而林仙儿则不同,就从前的黑历史来看,她心思恶毒,为人眦睚必报,叶开又是前几天明明白白找了她的不痛快。此女若同上辈子一样,叶开只怕凶多吉少。
他实在已经有些后悔自己的心软。
紧接着长公主调动的大内密探,把搜查的重点转移到了林仙儿身上,结果却是一无所获。
时间很快到了二月十五,春闱分三场,这是最后一场。
李寻欢读的书就算没有全部忘光,也已经没了用三天时间对付春闱的兴致。
李作乐送他到贡院,只说:“叶开若有了消息,我绝不瞒着你。现在,只望你还记得父亲的遗愿。”
李寻欢勉强一笑,还是进了会场。
考题倒是出乎意料,大概是由于这回考的是最后一场,与上一世不同,题目只有一个字:仁。
为何仁?
仁究竟是好还是不好?
如何把握仁爱众生与妇人之仁的区别?
李寻欢执着笔,久久不能写下一个字。这个题目考的何止是学问,更是他李寻欢的一生。
他苦笑,落笔,开篇四字:仁者无敌。
这是他在同上官金虹决斗时秉信的道理,也是他多年来向叶开灌输的道理。
为了这个道理,他抛弃了林诗音,散尽了万贯家财,流浪关外十年……也正是因为这个道理,他得到了一生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对手,以及最好的徒弟。
人是如此,国家又何尝例外?
***
空气里有淡淡的香气,大多数人闻着这种味道,心情都会变得很愉快。
叶开却是个例外。
他不仅不觉得愉快,反而觉得恶心。
女人的声音清冷,像是冬天奔流的山泉,大多数人听到这种声音,心里都会觉得很享受。
叶开的确是个例外。
黑布遮住了他的眼睛,他的眼中满是厌恶。
“要不是李寻欢带你进了京城,我还不知道花白凤那个贱人竟然把白天羽的孩子掉了包。”
叶开神色冷淡,却是笑了笑:“林仙儿告诉你的?”
“谁让你那么蠢,跟着李寻欢,也不知道藏藏锋,叫人一查就查出来了。”女人感到很得意,她原先送林仙儿去楚阁,不过是为了锻炼林仙儿勾引男人的手段,没想到却是真真实实钓到了一条大鱼。
“你速度倒快。”
“想要保命,就要快。”
叶开嘲笑道:“你还怕死?”
女人呼吸一滞,上前一步,挥手就给了叶开一记耳光,状如疯癫:“我当然怕死!你娘那个贱女人还活着,我就不能死!她想先下去陪你爹?哈,做梦!”
叶开白皙如玉的脸上立刻浮现了五根红红的指印,女人保养得当的指甲在他脸上留下五道短而细的划痕,小孩子的脸毕竟太嫩,隐隐有血渗出来。
“做梦的是你吧。”叶开竟然还笑得出来,笑得懒洋洋的,“他不爱你,你以为到了下面还能找到他?”
女人一把抓住了叶开的头发,咬紧牙关。
“小畜生,你别以为我真不敢杀了你。”
叶开被勒得很是难受,语气里却还有一丝愉快,“你不妨一试。”
女人的理智只剩下了一丝,这仅剩的一丝理智让她狠狠地甩开了叶开。半晌,她平复呼吸,轻轻笑了起来。
她的笑声还是很好听。
语气却是恶毒的。
“没关系,反正他谁也不爱,花白凤那个贱女人就得到他了吗?”她得意大笑,又很快止住,喃喃道,“他死在我怀里,是我的……我的……”
她实在是个可怜的女人。
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个女人就是个好例子。
叶开已经不想跟她讲话了,再说下去只会让他感到恶心,恶心到想吐。
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来人迈着轻巧的步子,声音也是轻轻的,却比刚才的女人还要好听,还要动人。
林仙儿道:“师父,长公主的人查到了我父亲那里。”
女人不以为意道:“随他们去。”
林仙儿明白这话的意思,只要暴露不了自己,她爹的死活同她没有丝毫关系。李仙儿轻咬下唇,又小心翼翼地道:“我们真的要去招惹李寻欢?他跟师父的事没什么关系啊……”
女人冷笑:“敌人的朋友就是敌人,这道理还要我教你?”
林仙儿担忧道:“可他毕竟是……”
女人面色不善,“是他八拜之交的兄弟又如何?我连他一门上下都杀了,还差一个结拜兄弟?”
叶开眸色冰冷,讽刺道:“就你这毒蝎心肠,也的确配得上一把小李飞刀。”
李寻欢在江湖上行走已有五年,小李飞刀出手了二十一次,例无虚发,杀的无一不是大奸大恶之人,早就成了令人闻风丧胆的绝顶武器。
也只有这样一把刀,能让神刀无敌白天羽甘愿与之结拜。
林仙儿顾忌李寻欢,说到底还是怕那一柄飞刀。
女人却不怕。她很早以前就已经懂得了,杀人不一定要武功,很多手段可以比武功更快更好地达成目的。她收敛了神色,唇角扬起一个清浅的弧度,顿时有了一种高贵典雅的气质,眉目如画,色胜春花,同时又凛然不可侵犯。
她像是天上宫阙中的仙子,让人情愿拜倒在她的脚下。
林仙儿竟也有些看痴了。
女人柔柔一笑,傲然道:“小李飞刀又如何?仙儿,你怕什么,你的武器比起小李飞刀,不知道高明了多少。只要你愿意,谁都逃不过你的手掌心。”
林仙儿心领神会,抬手撩了撩鬓发,眼中的神彩勾魂动魄,亦是柔声道:“谢谢师傅,徒儿明白了。”
被绑在床上的叶开别过脸,他虽然看不见,却还是想离那两个女人远一点。
太恶心了。
也让他太容易,太容易就思念起李寻欢了。
作者有话要说:
8、凡铁
陈老头刚过了六十大寿,已经进入了养老模式,早在半年前就关了铁铺。这天他正躺在小院的竹椅上晒太阳,睡得迷迷糊糊地,忽然就闻到了一股酒香。
唉哟,不得了,还是南方的汾酒味道。
陈老头睁开眼睛,见了人朗声大笑:“这不是小李么?来赶考?难为你还记得我这个糟老头。
”
李寻欢淡淡一笑,放下酒,不谈科举,只道:“老爷子最近身子骨还好?”
陈老头瞥了一眼酒坛子,见上面印泥还完整地封着,刚才的酒香肯定是从李寻欢自己的酒瓶子里散发出来的,当即心里明白过来,这是摆明了有事相求,要用好酒收买他呢。
“打了三十年的铁,再打个几天,总还是扛得住的。”
李寻欢从身上掏出一柄小刀,三寸七分,薄如蝉翼,锋利无匹,在阳光照射下泛起银色的光芒。
陈老头道:“这种刀,我一共为你打造了三十把。”
“剩下的不多了。”
“你的刀绝不轻易出手,是要去做什么事吗?”
“我不犯人,人却要来犯我。”李寻欢轻叹,“我又何尝想要找上门来让你为我打造兵器呢?”
陈老头听出他的无奈,知道眼前这人绝不是喜欢杀戮之人,刀下亡魂,无一不是罪有应得。于是他也不多问,只说:“要几把?”
李寻欢垂眸,须臾道:“六十把,明日傍晚,我来收货。”
陈老头有些意外:“这么多?你急着要?”
李寻欢点头,毕竟未来还有太多的事情等待着他去解决,沉声道:“若是来不及,少一点也行,但是明天傍晚我必须要有刀。”
陈老头思忖片刻道:“应该赶得出来……不过,我得提醒你一句,心不能乱,你的心一旦乱了,手中的刀就不是小李飞刀了。”
李寻欢默默记住这句话。
他不能乱。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绝不能乱。
后天,就是三月初一了。
***
走出陈老头的小小四合院,出门直走,转弯,便进入了人来人往的京城大道。
今日正是放榜的日子,众人议论纷纷,状元是太师大人的女婿,里面准有猫腻;有人的文章直指社稷弊病,主考官很欣赏,皇帝老头一看却气得不行;探花最是有趣,他的父兄都是探花出身,皇帝还准备赏个对联给他呢。
有人问:“对联?写什么啊?”
有人答:“自然是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何等的荣耀!”
李寻欢苦笑,重活一世,很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