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d先生备忘录-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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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明白这点了,公爵。”
“混蛋!我现在该怎么办,雅各?”
“您为什么不坐下来呢?激动并不会让事情有任何好转。”
“我快受不了了,雅各。”
“我知道,”道格拉斯先生从壁橱里拿了一瓶白兰地,兑了一些水,递给对方,“这也许会让您稍微好过些。”
作者有话要说:下周要去面试,停更一周
第十章在6月8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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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更新说明 。。。
本来是快写完了,但今天晚上想早点睡,不打算熬夜,所以不得已推迟更新。凑个整数,6月11日更新吧,我明天把它po到草稿箱里,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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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更新说明 。。。
刚刚准备往上po时,突然发现从优盘覆盖到电脑上的文档不是最终写完的那一个。今天可能会下暴雨我要提前离开,周一(13日)来更新一整章,非常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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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十章(上) 。。。
作者有话要说:先更一半,免得大家等得太久,剩下一半可能今天晚上比较晚更,或者明天早上更。JJ的系统好像在犯抽,刚才刷了好多遍才登进来,累死我了
第十章
亲爱的读者们,现在让我们把全部的视线、全部的同情心都转回到小爱德华那里去吧。之前我们说到,小爱德华勋爵又累又困,在流浪汉的小屋里睡着了。这大概是他有生以来,睡得最为深沉的一次。可是当他从这个又甜又香的长梦里醒过来后,他突然发现他周围是静悄悄的。一个人影也没有,一点人声也没有。他跳出门去,这时夜幕已经悄悄落下了,伦敦桥看起来像是一头笨重的怪兽,匍匐在河面之上。晚风带来河水的阵阵腥臭,潮水一次又一次将污物冲刷上河岸。可是这里所有的流浪汉,包括艾伦?丹吉尔斯,他们都悄悄地消失了。确实,在他还沉浸在他的睡眠之中时,条子们来过了。出于对收容所和监狱的恐惧,这些无家可归者全都惊慌地逃走了。
当这位小勋爵独自一个人踯躅在伦敦桥下,他才开始意识到,现在他要怎么办呢?他漫无目的地胡乱走着,这座他出生的城市对他来说陌生得如同一座巨大的迷宫。他一筹莫展,身无分文,也不认识路。莱切斯特广场上的煤气灯亮起来啦,衣着光鲜的绅士挽着淑女们悠闲散步,褴褛乞丐则跟在他们身后乞讨,浓妆艳抹的妓女站在街头招揽生意,小贩们则穿插在他们中间高声叫卖。
小爱德华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远远看着这一切,伦敦的街头在他眼里是如此虚幻而隔膜,他年轻的心全被恐惧和懊恼给占据了,匀不出半点心情去欣赏夜景。
突然间,这片流动的繁华被叫喊声打破了。
“抓贼啊!”
“站住,别跑!”
小爱德华看到一个乱蓬蓬头发如同野山鸡的少年从人群中窜出来,边跑边慌慌张张地回头,经过小爱德华身边时,差点撞到了他。
竟是那晚盗墓时同行的一个少年!几乎是下意识间,小爱德华抓住了对方的胳膊。
这让山鸡头少年瞬间陷入窘迫,后面还有失主和好心的市民们的追捕,而这里,又碰上了小爱德华扯住他不放。但是这些街头扒手的反应快如闪电,他甩手将一块偷来的手绢塞到了小爱德华的口袋里,并且尖声叫喊着:
“嘿,杰里米,你是来帮我的吗?”
“上帝!他还有同伙!大家快追!”
又有更多的热心市民加入到追捕的行列了,这下小爱德华除非跳泰晤士河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了。逃亡队伍立刻变成了两个人,好在小爱德华的速度够快。
小爱德华只好紧紧跟着这个山鸡头,在伦敦街头弯来拐去,直到后面的人声渐渐平息,他们才停下脚步,大口地喘着气。这位山鸡头少年吹了声口哨,将那块手绢从小爱德华口袋里掏出来,重新塞回了自己怀里,扮了个鬼脸:
“嘿,小伙子,你可真不赖!”
“咳,咳,……这次你可别想溜走啦,你能告诉我艾伦?丹吉尔斯那小子的下落吗,我正要找他!”
“金头发艾伦吗?他行踪不定,我也说不清楚啊。”
“我不管,你一定知道些什么,线索也好,你必须得告诉我。”
“唉,好吧,你跟我来。对了,他们都叫我山鸡杰里米,那么你呢,小子?”
“我?我叫爱德华。”
“好吧,我叫你塌鼻子爱德好啦。”
“随便你。”
小爱德华毫无戒心地跟在山鸡杰里米后面,他们在低矮的小巷里拐了几个弯,从一个黏土混合着石块砌成的入口探下楼梯,没走几步,热度和嘈杂顿时扑面而来,原来这里是一个地下酒吧。铁皮制的“金手指”招牌上满是锈斑,已经污秽不堪,难以辨认了。从屋顶垂下来的煤油灯晃来晃去,光线昏暗。人人披头散发,手里抓着酒瓶子或者酒杯,面孔扭曲。他们大声叫喊着,说着下流的笑话,如果你看到有谁在这里头是不声不响的,那他准是倚着墙壁醉倒啦。烟草、酒精混杂着汗味,一块在伦敦潮湿空气里发着酵。它们不断膨胀,几乎要将这间地下酒吧给撑裂了,小爱德华感到完全喘不过气来。
“有时艾伦会在这里找活干,能不能等到他就看你的造化啦。”杰里米附在小爱德华耳边说。小爱德华一双眼睛则四处逡巡着,希冀能够找到那个金头发少年的身影,但是结果是失望。他一转眼,那个山鸡头少年也不见了。
上帝,请保佑我!他在心底绝望地喊了一句。
天上的父兴许听到了他的祈祷,背后有人拍他的肩,小爱德华回过头来,山鸡头少年又出现在他眼前,只不过,除了杰里米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人也在看他。
“你说的就是这个吗,我的好杰里米?”
这个人身材矮小,可能只有五英尺多一点高,穿着齐整,衬衣领子浆得雪白,但他腆着肚子,身上那件黑色背心的衣扣似乎快被撑裂了。他迷着眼睛上下打量着小爱德华,将雪茄从嘴里拿出来,烟圈几乎喷到小爱德华脸上:
“噢,你是说这个小子?长得真活像个娘们!他能行吗,杰里米?”
“他当然可以。”杰里米赶紧说,“他跑得可快了,而且他是艾伦那小子介绍来的。”
“艾伦!”矮男人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别在我面前提那个混帐小子!要是人人都像他那样,我们还做什么生意!”
“那么,我能见到艾伦吗?”小爱德华急急地问。
“艾伦!”矮男人再次喊了一声这个名字,“当然,如果你运气足够好的话,小子!”
小爱德华被矮男人带了出去,上了一辆马车,窗帘放下了,几乎一片漆黑,他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见马蹄哒哒作响。他们至少行驶了四个时辰那么久,大约已经离开了城镇,到了郊外。当小爱德华下车时,周围的景色都是陌生的,夜幕笼罩下,是一整片一整片的荒原,几乎有人高的灌木丛在地上拉出长长的黑影,远处隐隐能看到零散的村庄和闪烁的灯火。风卷过来,像要将整片地面翻过来一般,呼啸作响。
这个夜晚,小爱德华是在一幢破旧楼房的楼上度过的。他端坐在二楼窗边,手里提着一盏煤气灯,他的任务是盯着前面相距不到十码远的大路看,每当远远地他眺见有车辆经过时,他就将煤气灯提下来。矮男人留在院子里,指挥着两位工人干活,他们将一箱箱货物搬上马车,每当小爱德华房间里的灯光消失了,他们就停下工作,迅速用油毡皮盖住马车,不发出一点声响。
小爱德华猜不出来发生了什么,他只是机械地按照矮男人的吩咐完成着工作。天还远远没有亮,一辆四轮运货马车已经装满了。矮男人将小爱德华叫下来,吩咐了新的任务。
黑夜里,一辆运货马车在大路上奔驰着,在经过路口关卡时,马车徐徐地停下了马车。
“嘿,你是谁?要到哪里去?”
路口的哨兵将煤气灯提起来,赶车的只是一个少年,他有着淡栗色的头发和蓝绿色的眼睛,皮肤在昏黄灯光的映照下,显出一种惊心动魄的苍白来。
“是赛克斯伯爵那边的果园上的。”
“那么马车上是什么?”
“都是苹果,先生们,我们要赶在天亮前运进镇上。”
“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我父亲生病啦。”
哨兵掀起一角遮盖货物的油毡布,扑面而来是一阵苹果的芬香,他伸手提了一筐下来,果然是苹果,堆满了竹筐。他不动声色地将这筐苹果藏在了脚下,然后一挥手,少年扬起马鞭,这辆马车行驶了出去,渐渐融入了茫茫的夜色里。
当马车驶出关卡后,一个竹筐被翻开了,矮男人像一颗圆土豆从里面探出头来。他嘴里还叼着一支未点燃的雪茄,一边嘻嘻笑着,低声地赞赏了起来。
“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真机灵,杰里米那个傻瓜敌不上你的一半儿。”
但是这位年轻的勋爵丝毫不为这种赞美所动,他只是继续追问:
“我要什么时候才能见到艾伦?丹吉尔斯?”
这矮男人鼻孔里像牛般发出了一声哼,但是很快他的视线——或者说他的职业习惯使然——就被小爱德华勋爵手指上的家族戒指给吸引住了。这枚古老的戒指在深黑的夜里发亮到几乎刺眼。
“这是你从哪里搞来的好货,小子?啧啧,成色真不错。”
小爱德华赶忙拿手指紧紧压着这枚戒指,警惕地回答他:
“这不是从哪里搞来的,这是我自己的家族戒指。”
但他所不知道的是,当他说完这句话后,他身后的矮男人耐人寻味地看了他一眼,将雪茄从嘴里抽出来,嘴角浮现出一丝残忍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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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十章(下) 。。。
年轻的勋爵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天渐渐转亮,而阳光却将不能从厚重的阴霾中穿透出来,因为雨重新下了起来。雨点顺着马车顶蓬上的裂缝流下来,在小勋爵的衣摆下浸出一大块水渍。他警惕地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矮男人因为雨势,而将肥胖的身体重新缩回苹果筐后。小爱德华勋爵缩缩衣领,冷不丁在马身上猛抽了一鞭,自己松开缰绳跳下了马车,任凭暴怒的马匹嘶嘶叫着,将马车带向远处的荒野。
不远处就是村庄,小爱德华冒着雨,深一脚浅一脚疯狂地在泥泞小路上狂奔着。他比一匹康沃尔荒原上的野马跑得还要快,脚不停地在泥泞里陷下去,又拔出来。匆忙中他看到一位裹着头巾提着水桶的农家女人,于是跑过去问路。
“女士,冒昧地问一下,请问这里离伦敦有多远?要怎么走?”
“这里离伦敦有将近一百英里,”女人吃惊地看着他。
“那么,”小爱德华急切地问,“那么离这里最近的镇子怎么走?有邮局可以写信或者发电报吗?”
“如果你要去波多利卡镇的话,从这里上到那边大路上,走不上多长时间就能看到啦。”
小爱德华道了谢之后,朝着波多利卡镇跑去。疲惫、饥饿和恐惧早就吞噬了他整个身心,只有在奔跑时才能让他稍微安心一点,泥土溅了他一身。波多利卡镇上只有唯一的一座邮局,刚刚开门。他先给在肯辛顿的父亲拍了封电报,又给远在伯明翰的道格拉斯先生拍了电报,他已经离开学校太久了,也许康弗里津公学会把他开除也说不定。这使他花光了口袋里最后的几枚便士——这还是先前矮男人作为定金付给他的报酬。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小爱德华无处可去,他在雨帘中瞅到教堂屋顶那高高矗立的十字架,于是朝那个方向跑去,至少,他相信上帝会收留他。
他全身都湿透了,头发黏成一绺一绺的,雨水从他的颈脖流进去,沾湿了他的每一寸皮肤,再从裤管里流下来,在他脚下汇成一滩水渍。他刚才还在路上重重摔了一跤,手脚都溅满了泥泞。
教堂里空荡荡,并没有人,安静得可怕,只剩下一排排的木质座位沉默着。这使得小爱德华感到更加孤独无助,他跑进一边的告解室里,开始痛哭起来。
“你怎么啦,我的孩子?”
小爱德华能听到帘后传来柔和的声音,于是他抽噎着说:
“我想回家,非常非常想回家。”
“那么你为什么不回家呢?”
“也许我回不去啦。”这种恐惧攫住了小爱德华的心,也许他不被大人们所原谅,再也回不去了。
“无论你做了什么,只要你向天上的父敞开心扉,他便能听到你的祈祷。”
“我不知道。”
“别害怕,孩子,你可以重头开始讲起。”
这句温柔的话语使得小爱德华勋爵一下子想起这些天的经历,他原原本本地讲述了一遍,最后他说:
“我不明白我都在做什么,但是我觉得里面有些什么不好的事情。也许我应该去找警察或者行政长官,或者,他们能够帮助我。”
“你是这么想的吗,好孩子?”
“是的,这是我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啦。”
“好孩子,那么你现在一定饿坏了吧?”
“是的,可是我现在一个便士也没有了。”
“那么你尝一点圣水,上帝永远不会抛弃你的。”
一只银质的杯子从告解室的门帘里伸了过来,盛着半杯清水。小爱德华接过去,闭上眼睛慢慢儿喝了下去。当他把一切的故事都讲出来之后,他感觉到身体里有一种虚脱的轻松,也许父亲很快就会派人来接他回去。他相信他将会躺回他在德沃特庄园漂亮的卧室里,看着窗外的小鸟歌唱。但是杯子从他手上滑落下去了,他突然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
告解室的帘子掀开了,矮男人跟着佩戴着十字架的神父走了出来。矮男人嘴里依旧叼着雪茄,面容冷酷,脸上露出一块擦伤。当他从掀翻的马车里爬出来,他简直是暴跳如雷了。
“本来打算上您这儿躲一会雨的,这可真巧,神父。”
“这都是上帝的旨意。”
“不能让这个孩子坏了我们的事,”矮男人踢了小爱德华一脚,少年一动也不动,“原以为他会是个很好使唤的小子,真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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