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完颜绯琊七七-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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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你放开我。”我被他吻得浑身无力,只能拼命的喘气,声音也软下来。
渐渐感觉到自己的失控,大脑和身体在分家,理智希望他住手,可身体却很喜欢,他落在我皮肤上的每个吻,每下触碰,都似带着强力电流,令我一阵阵的颤傈。
“就不放开,”他在我耳边说,伴着不稳的呼吸,“你这混蛋,不收了你,你就天天出妖蛾子。”
我又羞又恼又控制不了,气得鼻子一酸,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又不是处女,我个大男人,我哭什么呀这是?
严格上说也不能算哭,我不难过,也不心酸,头脑里一片空白,连想法都没有。
只是眼泪自己在不断的流下来。
也不是涕泪滂沱,除了最初的鼻酸,我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流泪,然而眼泪却一直在流。
中间世铉俯下身,手插/进我的头发里,把我的头向后拉起来,吻我的脸,喘着气问:“痛吗?”
“……还……还好……”我勉强发声回答。
“那不许哭,”他说,又把我的头按下去。
我想说我不是哭,却开不了口。
有这样的道理吗,现在好像是他在强上我呀,连流流眼泪也不行吗?
我可以踢他的,中间一度他放松我的时候,剥/掉我的裤子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翻了管什么油的时候……我右脚打了石膏,可左脚没坏呀,但没有起势,没有速度,飞脚的力量不会太大,踢了也没有用,加了速度我又怕踢坏了他,到底舍不得。我像红楼梦里的袭人上轿似的,左一个不得已右一个舍不得,左思右想就耽搁到了这种地步,但人家袭人好歹最后混了个缘分天定,我可落下个什么?
哭都不许我哭。
真没有天理。
。
都说第一次是很痛的,但不经历就无法想象那痛的程度。
让这痛雪上加霜的,是惶恐。
像魔鬼一样攫取了我的心脏。
不知道能有多远,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是否还会有更深的入侵,更彻骨的痛?
完全没有经验,所有的可能一概不知。
所有的可能掌握在别人手中,入侵者的手中。
开放自己身体最柔软最脆弱的角落,交给另外一个人去主宰,是痛苦是欣喜全部取决于那个人,自已完全无法控制。
这种感觉,实在是很无助啊。
是要爱的人,相信的人才能够放心吧。
我爱世铉吗?我不知道。不过还不算太糟,至少我知道自己喜欢他,也舍不得伤他。
虽然是被强的,但也就这么把自己交出去了。
。
我的第一次虽然开头过于震惊,但结局总算不是太差。
………………
上海滩不是这么演的啊!
凌晨的时候我突然惊醒,以为自己做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古怪的噩梦。
然而睁开眼睛却看到世铉在晨曦中的脸,熟悉的轮廓,线条妖孽的眉眼,他的一只手臂环着我,身上只挂着一件揉成抹布的衬衫,扣子散开着,而我则是赤/裸/裸的被他搂在怀里。
“做梦,一定是做梦。”我心里念叨,使劲闭上眼睛又睁开,希望这次才是真的醒来,醒来后一切如常,世铉睡在沙发上……
当然我又一次失望了,崔世铉的脸仍然近在咫尺。
我欲哭无泪,告冤无门,想破了头也想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了呢?
明明是我要上Jolly的,Jolly没有上成,我自己却被崔世铉上了。
你个死老天,不带这么玩人的,我咒你天天上厕所没手纸,吃苹果全长虫,而且发现的时候虫都只剩半条。
可惜不知道上天这老头上不上厕所,吃不吃苹果。
。
我轻轻移开崔世铉搭在我身上的手臂,从床的另一边滚下去,跳到浴室,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郁闷不已。
腰酸背痛屁股疼,身上还布满了痕迹,可以想见昨夜的激烈程度。
原来同男人做是这么的不同与疯狂。
我把头抵在墙上,还是无法相信我做过了。
同……男人……
。
站在浴室门口发了会呆,我开始穿衣服。穿好了衣服,背上书包,悄悄地下了楼,为了走动得轻一点,我用了一直抗拒的拐杖。
我想找个什么地方躲起来,可不知道去哪里,去Deep Cove 一定会被找到,东相家也一样,犹豫了一会儿,叫了辆Taxi去了离家不远的四季酒店。
四季酒店在Down Town的Howe街,是温市一家古老的五星级酒店,由于年代久远,有悠远的贵族气息,建筑格局装饰都有英伦的味道,是我在温市最喜欢的一家酒店。
我在酒店里一泅就是三天,家里我打给迪姐讲我有事出去几天,周二下午的课我打给导师说病了,因此找我的只有崔世铉和东相,只要是他们打来我一律按掉,后来索性关了机。
我准备好好的静几日,原打算认真的想一想,后来发现什么都想不下去,就只好什么都不想了。
满脑子的都是那夜,所有的情景包括细节历历在目。
我烦躁不已,趴在床上,把头扎在枕头里权充鸵鸟,那些情景仍然挥之不去。
想不了事情静不下心,我还是不想回家,因为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崔世铉。
我不否认我喜欢他,与喜欢东相浩元不同的喜欢,可是这样的喜欢就是那种感情吗?
成为一个Gay?
这里是温哥华,同性可以正式登记结婚的地方,我几乎算是这里长大的,头脑里并没有强烈的歧视的观念,也从来没有抗拒过与Gay成为朋友,但那与我自己变成一个Gay又是两码事。
再公开也是小众的社会, Gay的世界与我的世界有一层透明的膜,我对它了解的越多,越觉得与自己相距甚远。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其中一员。不是不会,是压根没想过。
还有那种做的方式,被进入的痛与恐惧。
我觉得自己要疯了。
。
周三我上课去了,总不能天天Call Sick,其实也什么都听不下去,只是像木头一样在课堂上坐着,Jolly在课间与女孩子们窃窃私语,我看见了也没往心里去。和我心里的烦恼相比,Jolly说什么有什么所谓,如果我要女孩子的话,哪里没有,就算她天天在别人面前说我是Gay,说我无德,我要是想约会谁的话,应该也不会被拒绝,这点自信我还是有的。
想起电视中一个女人谈到一个帅帅的Gay Guy时说:I don’t care; I sleep with him anyway。我烦恼之中还笑出来,哈,女人!
同我一个实验组的小麦凑过来说:“你的朋友昨天有来找你呢,你们不是一起吗?怎么今天你来了倒不见他。”
我现在对这个词敏感的不得了,板着脸问:“谁说我们一起?”
小麦说:“Jolly啊,她说你们住一起,他是你男朋友。”
我断然否认:“没有的事,你不要听Jolly瞎说。”
。
下了课出来,见崔世铉在课室门口等我,靠在墙上,交叉着长腿,一幅万人迷的样子,引得路过的女生个个魂不守舍。
这么精彩的人物,要什么样的人没有,一定是吃饱了撑的,要不干吗偏在这儿等我?
真是冤孽!
见我出来,他走过来接下我的书包,我走不快,无法再躲,就虚张声势的拉出个架势,问:“干嘛?”
他也不看我,背着我的书包自顾自往前走:“回家。”
我别扭起来:“我不回家。”
他走了两步,看我没跟上,就回过头皱眉:“我说让你回家,你没听见啊。”
我站在原地叫着劲儿不肯走,他隔着两步远看着我,突然走过来,象端把椅子似的,把我端起来就走。
在这么多同学面前,这也太丢脸了,我被他气得毛都竖起来了,挥舞着手里的拐杖叫:“你赶紧放下我,再不放,我就用这拐杖敲碎你的头。”
他居然有点得意洋洋:“你敲吧,别忘了我现在抱着你呢,你把我敲晕了,手一松,你就得从这台阶上滚下去。”
台阶可是个危险的容易丢脸的地方,连当年的撒切尔夫人都无法幸免呢,我低头看看教学楼前那一望无际的陡峭台阶,闭上嘴不敢咋呼了。
这个人,怎么看都适合生活在三十年代的上海滩,想干什么,凭着力气大,上来就动手,一点都不讲道理,真该去加入黑社会,做Rapper太屈才了。
到了车旁,崔世铉把我咚的往副座上一丢,咔的扣上安全带,咣的关上门,几个动作一气呵成,训练有素,同小吴有得一拼。
看他上了车,我才又敢开口:“我不回家。”
他看我一眼:“为什么不回家。”
“回家你欺负我。”
“是吗?”他歪歪嘴坏笑:“那叫欺负呀?可是那会儿我看你喜欢得很啊。”
我被他的话杵到了肺管子,气懵了,大叫起来:“胡说八道,我没有喜欢,我一点都不喜欢。”
崔世铉不笑了:“真的?”
“真的。”
“那就是你一点都不喜欢我了?”
“不喜欢。”
“真的不喜欢我?”
“不喜欢不喜欢!”
“你确定?”
“确定以及肯定。”
“那好吧,”他干脆的说:“你回家,我走。”他发动车子,一踩油门冲出去。
“啊?”我被这突然的转折搞得不知所措,怎么台词变成这样啦?按照上海滩的规则,不是应该不管我喜不喜欢,他想上就上吗?
沉默半晌,我吞吞吐吐的问:“那个,你去哪儿呀?”
“美国,”他微微侧头看我一眼:“这两个月我本打算游北美的,没想到在温哥华被你这混小子绊这么久,我先去西雅图,西华大学有个朋友,我去看他,然后再去别的城市。”
“再然后呢?”我硬着头皮问,顾不得和他理论谁绊谁的问题。
“再然后,时间到了就回去,恐怕以后也没有什么机会有像这次一样的假期。所以你安全了,我没时间欺负你了。”他冷冷的说,开车,看着前方的路。
我心中五味杂陈,脑袋里天人交战,不知还能再说什么。
车开到我家大厦的门口,他没有开下停车场,而是直接停在大厦门口的Visitor Parking,转身从后座把旅行包拿出来,我没有想到他已经准备好了,一点过渡都没有,因此看着他一直发傻。
“走了,你上去吧。”他看着我说。
我瞠目结舌,这个着陆也太硬了,象从高空自由落体,一下子摔个嘴啃泥,让我难以接受,不知为什么,忽然舍不得了,就结结巴巴的说:“能……那个……先不走吗?”
“那你回家吗?”他问。
我想到这几天里我心中那个纠结不清的问题,一时不知怎么回答。
他突然伸手勾着我的脖子把我猛的拉过去,我不提防,被拉了个趔趄,他微微低下头,唇离我只有几厘米,却停住了。
我以为他又要上演上海滩,知道打不过,又瘸着,逃不了,就拿眼睛使劲瞪他,谁知他的脸离我太近,我愣生生地瞪成了斗鸡眼,自己还不知道。
这个箭在弦上的吻并没有落下来,他突然站直身子,把手收回去,说:“好了,你回家吧,我走了。”
“啊?”我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没被欺负,居然很奇怪。
他弯下腰拎起旅行包,看我一眼,转身走了,我傻乎乎的站在原地,还没有从刚才的那个距离三厘米的吻中清醒过来,看着他的背影,线条优美的细腰,笔直的长腿,在我的目光追随下走过行人路,穿过街道,在路边停车的间隙里忽隐忽现,最后消失在绿树掩映的街角。
没有回头。
海滩上播放的音乐随风飘了过来,Joshua Radin沙哑着嗓子在喃喃自语:It's a brand new dayThe sun is shining It's a brand new dayFor the first time in such a long long time I know I'll be ok This cycle never ends You gotta fall in order to mend It's a brand new dayIt's a brand new dayFor the first time in such a long long time I know I'll be ok 我双眼放空的听着 。
………………
终于掰弯了一个
接下来的几天我精神萎靡的赖在床上不肯起来,连吃饭都懒得下楼,要迪姐三催四请,恨不得把我拖下去,最后索性不叫我了,端上来给我吃。端上来我也吃不下,一口两口便饱了,胃病犯了,吃多了就吐,搞得老常不知所措,以为自己做的不好吃。星期六下午约了去看家庭医生,我整个上午都趴在床上,不肯下来。
迪姐来给我换床单,说:“你要再不下来我连你一起扔洗衣机里。”
我百般不情愿的从床上爬到沙发上接着趴着,呈垂死状。
一直在后悔不该用去酒店住这一招,我知道其实崔世铉是被我赶走的。这里是我家,我不高兴了一走了之,还死活不肯回去,让他一个外人住在我家,何其尴尬,于情于理都不得不走。
我去酒店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一点,当时还得意的认为自己的小心眼动得挺好,这么做得挺得体,不用当面开口,避免了尴尬,以为他走了,不见面了,大家就都可以解脱了。
可是我想来想去也没有想到他走了我会这么难过,难过得日月无光山河变色了无生趣,做什么都打不起精神,千方百计懒在床上,如果有可能,甚至懒得呼吸。
一副相思病款。
如果再念上一句:“每日家情思睡昏昏。”那就更齐活儿了。
真是作茧自缚,自作自受,自作孽不可活。
还有一个最直接的词给我这个卑鄙的人。
活该。
我宁可他还在这里,向我瞪眼睛,同我打嘴仗,通宵玩游戏闹得我没觉好睡,早晨要我给羊羹才起床,……
可是如果……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