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恶之龙-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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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个时候,龙族又在何方?
这个想法让它害怕,恐惧,乃至不寒而栗,毛骨悚然。也正是从那一刻开始,它决定站在整个人类的地对面。当它下定决心的那一刻,一股深深的疲累和绝望覆盖住了它的整个心灵,然而又有一种放下所有,直面一切的释然和轻松。在那个时候,它甚至有着一种英勇就义般的感觉。也就在那个时候,它忽然间明白了,什么叫做牺牲。也正是从那一刻起,它决定彻底抛弃龙族的躯体,成为一名人类。只为了深入人类的最深处,只为了彻底的成为他们的一部分,只为了最彻底的,成为一柄插在他们心脏上的利器,毁灭人类。
它的同类无法给予它帮助,它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不要说支持,不要说反对,自幼生活在龙岛那个封闭狭隘的世界的它们,恐怕连理解都难。它们所知的一切,大部分都来自于血脉中的传承,以及长辈的教导。血脉中的传承大多数是各类知识和技能,而少有人生的体验和经历。更重要的是,就算有,也不过如同翻阅书籍一般,难以真正体会。而那些长辈的教导。普洛里克暗地里不屑的“嗤”了一声,只有真正的来到人类的世界走上一遭,才能明白它们的那些教导有多么肤浅。它的那些同族,它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是愚昧的,落后的,简单的,而且粗陋的。没有亲自看过外面的世界,没有亲自在外面的世界生活过。它们永远无法知道外面世界的复杂和精彩——还有自身的无知和落后。每一天,人类的世界都在发生变化,都在不断进步,而龙岛,这个在人类世界中蒙着一层厚厚面纱,有着无数神秘传说的地方。却从来没有改变过。腐朽而且落后。
第二卷 第二十二章 人生(2)
一百九十七座城市,六亿人口,这是三十年前的教会联合魔法协会,商会一起所做的调查的数据。当然,有心人如果计算一下,做一下简单的除法,就会发现每一座城市都达到了可怕的三百多万人口,然后实际上,根据那个时候的调查,最为繁华的一座城市其人口数目也不过二百九十六万,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个看似矛盾的结果,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把那些分布在人类广大疆域里的够不上城市标准的城镇,堡垒,村落和庄园给忽略了。而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想必这个数据应该又有所增加。
这对于教会来说,一方面为此而感到欣喜,一方面又是极为苦恼的,太多的人口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而混乱是罪恶滋生的土壤,偷盗,欺骗,抢劫,强暴。杀人,如果能够将每一个人标记在册,在新的人口诞生时,为它做上一个身份证明——教会将之称之为圣记,那么无疑能够给管理带来极大的方便,在打击犯罪,还有收税,以及其它方面都会有着良好效果。
教会在三十年前施行人口普查之时,便开始大力施行这个政策。但是正如所有的新政策一样,它的推行遭到了极大的抵抗,尤其是那些桀骜不驯者——他们往往都拥有极强的力量,他们将这认为是一种教会对自身自由的干涉,以及更加彻底的搜刮钱财的一种手段——实际上确实有部分原因是因此,牧师也是要吃饭的——并对此嗤之以鼻。最后,教会只能做出一定程度上的妥协和让步,使得这个政策只能在一些控制力比较强大的区域,得到完全的贯彻。
无尽之林作为人类一直以来鲜少涉足的区域,正是教会控制力比较薄弱的区域。正如同所有的边缘之地一样,毗邻无尽之林的这块区域,以民风彪悍,野蛮著称。阿卡斯托就出生在这里附近一个没有名字的小山村,在他十六岁那年,便以自己的一双拳头将附近几个村子的人全部打遍,并最终在十七岁那年决心离开那个偏僻的小地方——因为那里已经再找不到一个能和自己打上一架的人物。
正如同所有的传说故事一样,这个家伙在走入了文明而繁荣,最重要的是风俗习惯和他之前生活的偏僻地方完全不同的花花世界之后,很是引起了一番风波,如果他是某个小说故事的主角的话,那么很明显的,他将会犹如获得灾厄的磁铁一般,不断搅起越来越大的风波,并最终成为人类世界的某个大人物。但是不幸的是,他并非这个故事的主角。在不断搅起了一番又一番风波,很是得意了一段时间之后,便被抓了起来。
那个时候,这个家伙已经生了个儿子——在传说故事里,爱情永远是相当吸引人们的一个部分,应该花费相当多的笔墨着重描写,在经过一番漫长的纠结之后,才会迎来一个结局,而且根据读者的反响,它随时可能再起风波。而不应该这么早就连孩子都生了,但问题是,这不是故事。这个世界在性的方面也从来没有太多的规范。
这个家伙被困锁在牢狱之中,望着自己亲生儿子的脸庞,毫不犹豫的答应了魔法协会的要求。成为了深入无尽之林的十八位猎人之一,然后,有点出乎意料的,失败了。并且不太出乎意料的,送了命。尽管他的拳头很硬,但是,还不够硬。所以在面对传奇级别的强大魔兽伯符时,没有走过几个回合,就败下了阵来,死了。没能实现和自己儿子团聚的愿望。
这个世界每天,每时,乃至每刻,都会死人,无论他们甘不甘心,想不想死,心中怀着怎样的愿景。但是死了,就是死了。然而身边的亲人死去,和远方没有一点关联的人死去,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当那个面相和蔼的商人站在门口,带来这个消息的时候。无论是他的妻子,还是儿子,都悲伤的哭泣了起来。再后来,他的妻子跑了,只留下了他的儿子。
商人无奈的看着那个孤零零的战在院落里的孩子,叹了口气。他这样子对那个小孩子说,我养大你,供你一切所需,但是同样的,作为交换,你要成为我儿子最忠诚的侍从,随时做好为他付出性命的准备,因为我从来只做交易,不做善事。小孩子点了点头。于是商人带走了他。
这个小孩子还没有名字,商人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做阿加,于是,以后就可以称呼他为阿加了。
商人住的房间很大,很豪华,很复杂,比阿加曾经见过的自己父亲的房间还要大。毕竟,作为一个大商人,对方比他那个靠拳头吃饭的父亲有钱,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哦,差点忘了介绍一下阿加的身世,他的母亲是个妓女。这位妓女在从业不久就碰到了刚刚进入城市不久的阿卡斯托,然后被对方给强暴了——那个时候对方还不怎么出名,身上也很少钱。并且不幸的一次中标。
再后来,要知道那个时候他的母亲还当妓女不久,还残存着一些不多的温情和母性情怀,再加上一些稀里糊涂的思想感情,于是她最终并没有选择把这个孩子打掉,而是生了下来。并艰难的抚养长大。再然后,那个时候妓女已经知道了阿卡斯托的声名。于是便是一个俗气而狗血的带子认父的故事。结果最终相认时,对方却进入了监狱。然后以为终于有机会出来时,却死掉了。
这位可怜的女性在饱经多番波折之后,最终选择了抛弃一切,走了。包括自己的儿子,也被她抛弃了。而那个孤零零的孩子,却被一个大商人收养了。
阿加穿着一身粗布衣服,带着点忐忑和初入陌生地方的不安,走进了这个大房间。他有点紧张,有点不安,还有点害怕,然后他一打开门走进去,就看到了一个人影扑了过来,同时还有一声欢乐的喊叫:“爸爸。”于是不出意外的,两人撞了满怀。对方很快从身量上的差距发现了不对,松开了手,退后几步。
“你是谁?”对方带着点尴尬和羞恼的这样说道,脸色因为强烈的情绪而带上一层淡淡的红色。阿加眨了眨眼睛,看清楚了对方。对方穿的一身明显比他身上穿的,昂贵精致而且漂亮许多,实际上,对方的人也比他漂亮许多。那是一头接近黑色的棕褐色头发,浓密而柔顺,眼睛大大的,呈现出一种漂亮的蓝色,身量也比他显得瘦小很多,就好像个女孩子一样。
但是阿加脑袋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却是,这家伙我一拳就能击倒。这不能怪他,对于已经习惯了从小跟各类流浪汉,孤儿,乞丐争食的他来说,见到同龄的孩子第一个反射直觉就是,这家伙打不打得过。而很明显,这个大商人的儿子,是打不过从小就饱经战阵的他的。
“阿加,我叫阿加。”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忽然间反应过来,自己还没回答。并且意识到,对方日后就是自己的主人,自己所要侍奉的对象。他飞快的回答道。注意到对方的脸上余怒未消,有点担心日后自己会否被故意刁难。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那位大商人在他们的身后发出了畅快的笑声。
第三卷 第一章 半神
这个世上最强大的生物是什么?对于普通人来说,也许第一个反应就是巨龙。毕竟作为魔兽中最为声名卓著者,它们的强大以及随之而来的各色传说实在让人印象深刻——尽管在那些传说故事中,它们最终还是要拜倒在身为人类的主角之下。
而如果是问那些学者。那么他们依照各自的秉性不同,可能会给出其他答案。
“世上最强大的生物是什么?很明显,是人类啊。不然为什么,现在是人类占据这个世界,而不是其他生物?”
“世上最强大的生物是什么?首先,我们需要仔细探讨一下,这个强大的定义。大商人手无缚鸡之力之力。却能驱使骑士和魔法师为他效力。魔法师的肉体力量比之常人还略有不足,但是却能够发出强大的魔法。森林里有的食草生物有着强大的魔法,但是却依然改变不了它们被魔法远不足自身的食肉生物猎杀的命运。这个世界万象万物,相生相克,所以首先,我们必须定义一个强大的标准。”
“世上最强大的生物是什么?等等,你先告诉我,这个生物具体是指什么?种族还是个体?如果是种族的话,又是以什么为标准?羽人能够飞到我们无法够到的天空,但力量却远不如我们。魔兽有着超越我们的肉体和魔力,但是在智慧上远逊色于我们。而如果是个体的话,那么突变和进化的可能普遍存在于每一个个体身上。这个世界如此广阔,在尚未将它完全探索掌握的时候,谁又能够保证你所谓的最强,不会在某个未知的旮旯里面遇到一个更强?”
然而如果根据纯粹能量上的大小来判断,教会的某位的神官,曾经以此做出过某种等阶划分,将世上的生物分为五个等阶。黑铁,青铜,白银,黄金,以及半神——意为接近神明的存在。相比于更加常见而普遍使用的初,中,高,大,以及传奇的五阶划分,这种等级的划分其实更加粗糙——只是纯粹根据个体能量的强大来判定,但正因如此,才显得更加明朗准确。而且其上限更高——在这个体系中,传奇才是黄金等阶,大职业者才是白银等阶。传说中最为强大的龙族,则是白银到黄金不等。至于半神,尚未出现。实际上,在人类已知的所有生物中,还尚未有一个智慧种族——无论它到底是羽人,精灵,兽人,人类,矮人,还是强大的龙族。没有一个,尚能达到半神的标准,而全部都是其他生物。而在这人类所知的寥寥无几广泛存在于整个世界的半神存在中,无尽之林,便占了三个。
我曾经见过世上最为宏伟壮观的生命。唯有你亲眼见过了,才能够体会那是何等的瑰丽与壮美。让人惊叹生命本身的神奇,更是由衷敬佩那造物的神祗所拥有的伟力。伟大的冒险家莱茵斯顿曾经这样在他的笔记,后来出版的《一个冒险家的见闻》上这样写到。此言后来成为该书封面的简介之一。并且在这本书中详细描述了他所见到的景象。
因为它的身体太大了,而且更重要的是,在我见到它的时间里,它一直都把自己的身体大部分埋在岩浆中——是的,你没看错,就是岩浆中,没有任何的防护,单单是纯粹的肉体本身。所以我无法看到它身体的全部。如果给我足够的时间,让我能够离到一个足够远的地方的话,并且更重要的是把自己的身体全部拔出,看个清楚的话,那么也许我可以告诉你们这个伟大的生命具体长什么样。但是很抱歉,它出现的时间不是很长,而且更重要的是,实际上,它曾经把自己的身体相当大部分展现出来过,但是,那个时刻的我都是处于发呆状态中的。好吧,我可爱的读者们,我知道你们一定会抱怨莱茵斯顿薄弱的意志,但是请相信我,我的意志绝对比你们中的绝大多数都要坚强。我相信,就算是你们见到它,恐怕也不会比莱茵斯顿好上多少。实际上,在我看到它之前,我从未想过,生命本身,竟然能够达到这种程度。我曾经见过萨拉斯大沙漠的风暴,东洋之上的日出,格木朗峰顶的暴风雪,我曾经见过许许多多神奇而美丽的景色,而我想说的,这个生命,是的,这个生命本身,它的美丽,以及壮观,并不逊色于那些景色。真是让人惊奇。
就我看到的部分而言,它的身体全部呈现出一种淡淡的红色,半透明状,宛如晶石,却又呈现出一种柔和的质感。这种红色相当纯粹,却不单调,而是呈现出一种丰富的层次感,实际上,我觉得,它已经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红色,都完美的囊括了进去。而且这种红色,似乎还无时无刻不在变化。那是相当奇妙的美丽景色,没有看过,真是您这一辈子的遗憾。在那美丽的身体之中,似乎还有着淡红色的液体在流动,但是很抱歉,因为都是红色,所以我无法肯定,不敢确定是不是我自己看花了眼。
最后我想说的是,和它的壮观和美丽相比,这个家伙也同样强大。如果大家有幸在某次旅行中遇到了它,那么请务必保持安全距离。根据我事后的估算,我当时离它大约有两千米的距离,但是即便在那种距离下,我依然能够感觉到那扑面而来的魔力潮汐,它几乎要让我窒息了。那是我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