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与反抗-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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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宗教运动是其来有自的。在宗教运动中,除了“教主”的思想以外,根本不存在其他任何思想。所以,像遇罗克、张志新等极个别富于独立思考的人,就不能不被当作“异教徒”一般被残酷处死。胡风所以对张志新表示特殊的好感,而且一再提及,是可以理解的。著名宗教家威廉·詹姆斯在其著作《宗教经验之种种》中说:“圣徒对极微末的对神的侮慢必须愤怒,神的敌人必须受耻辱。……圣徒的脾气是道德的脾气,而道德的脾气往往是残忍的;它是党派的脾气,而党派的脾气是残忍的。”对这种极其褊狭残忍的宗教情感,他称之为“奉神病状态”。罗素也指出:“历史上无论什么时期,只要宗教信仰越狂热,对教条越迷信,残忍的行为就越猖狂,事态就变得越糟糕。”当胡风的“问题”尚未发展成为“事件”以前,在文化界已经招致众多圣徒的谴责了。其时,《文艺报》编辑向有关的知名人士征集批判胡风的文章,“几乎都一致感到很气愤。”真可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及至把胡风正式定为“反革命”而进行公开声讨,文艺界群众大会那种神圣而盛大的愤怒,也便可以想见了。胡风“集团”事件,其实是“权势者”与“知识者”合谋的产物。这是明明白白的。
群众性的政治运动是造神运动,同时也是造鬼运动。在运动中,一个或无数个“反面教员”根据预设的目的给制造出来,然后采取公开“斗争大会”——相当于斯大林时代的“公开审判”——的办法,不断施加压力,直到使之彻底孤立,投降屈服为止。这其间,也当辅以其他手段,但惩罚手段是主要的。顾准在日记中有一段关于反右斗争的记录,说:“大开斗争会,既通过群众路线教育了被斗者,也教育了斗争者,并从斗争者与被斗争者中物色了积极分子与骨干分子。于是有的人是经过恐怖达到了屈服,有的人方式不同一些,‘自觉地’成为积极分子,但总的说来,无非还是从恐怖到屈服而已。”群众斗争大会使人们长时期处于被动员的状态,使斗争者在狂热中失去理智,使被斗争者愈来愈显孤立,抵抗力下降,以致丧失信念,感到精神崩溃。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有一个“强化”理论:在“斯金纳箱”放置强化物,通过奖赏,强化某种行为模式。与此相反,塞利的“系统性压力”理论通过实验证明:对老鼠施加系列压力,结果出现“一般适应性症状”,从惊恐反应阶段、抗拒阶段到衰竭阶段。人是高贵的,却又是不堪折磨的。然而,群众性斗争运动,就是这样一个对人类同时进行奖赏和惩罚的试验场。由于阶级斗争和群众专政已然成为公理,种种非人道行为也就成了最高意义上的“革命”。群众性运动的“天然合理性”使法律成为多余的屏风,良知和理性遭到公然的践踏,人性中最丑恶的部分——凶残、贪鄙、虚伪、嫉妒、阴险狡诈,都被道德化,正义化了,告密与诬陷成了时髦的勾当。真诚保持沉默,世界唯余一片附和的喧哗。
胡风“集团”事件就在这样一个文化生态环境中展开。这个环境,是不利于一个正直的公民的生存的,尤其是知识分子。延安时期,“工农兵”被确定为革命的主体;新中国成立后沿袭下来,致使知识分子必然下降为附属的等级,可以随意处置的等级。“阶级论”被儒教化以后蜕变为著名的“皮毛论”。知识分子中,除了技术知识分子可供利用外,人文知识分子基本上在改造和打击之列。许多政治运动都是针对后者的,对此,敏感而脆弱的作家、艺术家特别容易产生自卑感。庞大而严密的组织,则进一步提供了可靠的心理依据。制度化心理的一个重要提示是:人是生而为集体的,不应当具有独立头脑的,必须听命于人的。在遭遇运动的压力以后,自卑会迅速转化为恐惧与焦虑。存在主义者把这两种心理状态当作哲学范畴加以探讨,是不为无因的。精神分析学家弗洛姆指出,一个可怕的结果就是:“逃避自由”。胡风的青年朋友、“中国的杜勃罗留波夫”张中晓说:“恐惧和畏罪,是中国道德实践的基础。”其实,这也是针对自由而发的。无论外在的自由还是内在的自由,一旦失去,就只有无条件服从。中国几千年奴隶根性的养成,就因为权力者致力于培养恐惧,从天罗地网到不测之威。
近些年来,在讨论知识分子的时候,常常提及“人格”问题。人格的建树,除了土壤,同精神气候如何大有关系。“风号大树中天立”,这是罕有的。心理学家认为,焦虑作为一种人格特质,在具有恐怖症状的焦虑状态中可以观察到人格的解体。所谓人格解体,就是自我的丧失,独立性的丧失。1952年,胡风的朋友、著名作家老舍发表《毛主席给了我新的文艺生命》一文,说:“现在,我几乎不敢再看自己在解放前所发表的作品。”1955年,著名学者汤用彤在《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重印后记中写道:“回头来看这一部旧作,感到非常惶悚。”胡风三十年代的朋友冯雪峰、四十年代的朋友乔冠华,在重大的理论问题上,与胡风是比较接近的。到了后来,也都先后反过来批判胡风、疏远胡风了。这种人际间的变化,是认识上的分道扬镳呢,还是出于自保的实际考虑呢?在“第二批材料”刚刚发布,而胡风实际上已经被捕将近十天的时候,中国文联主席团和作协主席团召开联席扩大会议。会上,郭沫若致开幕词,正式提出把胡风“作为反革命分子来依法处理”。与会700多人报以热烈掌声,并一致通过决议,撤销胡风在文艺界的一切职务。其间,只有吕荧一人公开为胡风辩护,但也立即招致会议一致的驳斥。这一幕,可以看作是中国知识分子作家群体的一次即兴表演。自此以后,批判性大会迅速扩展至社会各界,已经是集体人格——“国民性”——的更大规模的巡回演出了。
1979年,胡风获释时,向儿子晓谷说:“有没有一种能使人头脑混乱的机器?”由系统控制所引起的恐怖是巨大的。爱因斯坦说:“人们应当明白,人的组织制度同人的心理状态是相互影响的。”组织生活与群众斗争把个人抛向波涛掀天的大海,使之深感孤立无援,于是始而被迫继而自愿服从集体,也即权威的支配。奥地利作家卡夫卡在小说《判决》中叙述一个关于权威的故事:父亲疑心儿子反叛他而判决儿子投河,儿子不敢违抗,死前还低声喊道:“亲爱的父母亲,我可一直是爱着你们的。”对于外部强加的意志不作抵抗,而是无条件顺从,甚至本能地顺从,从行动到思想、感情、态度,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这正是现代文化专制与传统文化专制不同的地方。
胡风“集团”事件作为政治事件,完全是人为的悲剧。胡风的问题,始终没有超出文化…文学的范围。国家到底应该在多大程度上介入人类的精神文化活动?权力可否、或者在多大程度上成为文化的仲裁者?1957年,毛泽东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提出著名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指导性方针。他把“双百”方针置于预设的阶级斗争…思想斗争的前提之下,运用习惯的“两分法”,把斗争的双方规定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香花”与“毒草”,彼此不能相容。其中,还规定了判断的“六条标准”,十分具体,其实不具可操作性,相反带有极大的随意性,这样裁判权最后仍当落在权力者的手上。果然,不出一年,文中所预约的“可以自由发展”、“可以自由争论”的局面非但没有出现,而以剥夺数十万知识分子的“自由”为内容的反右运动,却遽然发生了。这是颇有点谐谑剧意味的。“双百”方针是意识形态的产物。意识形态与其他事物一样,都是有一定范畴,不可以“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在一个法制健全的民主社会里,根本不存在什么“放”和“收”一类问题。用“双百”方针取代国家大法,对精神文化活动进行任意的规限;正如同把文化一律视为“阶级的文化”,划归“意识形态”,然后进行政治干预一样,是不可能不产生悲剧的。
回顾新中国后的第一个“文字狱”,曾经作为“胡风分子”过来的绿原说:“历史已经粉碎了那些鸵鸟式的幻想:无论胡风可能怎样反常,或者‘老实就范’,或者‘装死躺下’,他也一定逃不脱此后几十年来没有人逃得脱的大小劫难。”这是穿越炼狱之后的觉悟者言。
一九九八
作长篇随笔《娜拉:出走或归来》、《守夜者札记》,还有《思想和思想者》等文。因读《顾准日记》,写《两个顾准》;及后,因李慎之先生驳难,又写《再说两个顾准》。
思想和思想者
人是什么?
唯物史观教导我们说,人是从制作工具,以及运用这工具从事劳动的时候开始,转身与猴子揖别的。其实,除了劳动,人还必须会思想。所谓思想,自然离不开独立自主的意识。这是最基本的。倘使仅仅懂得劳动,耕植和采集,充实了肚子,发达了四肢,最后也很难免于陷入牛羊一般的境地。迄今已有半个世纪的传播历史的《世界人权宣言》,赫然写着如下条款:“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在这里,生命权和自由权是并列的,不可分割的。不是活着便可以尊为人类。从“温饱”到“小康”,如果人类只是被当做一种结构性物质,而满足于生命的维系,是无法体现存在的本质的。人类是精神的人类。没有哪一种生物,能够像人类一样热爱独立、自由和尊严。所以,在世界上,凡有人类聚居的地方,都有着同样含义的成语在世代流传:“不自由,毋宁死。”
真正的思想,也即自由思想,萌蘖于禁锢、奴役,不自由的现实关系,以及对此痛苦的觉省。没有先验的思想。思想是反抗现实、变革现实的,是对于既存秩序的否定。哪里有一种思想是满意现状的呢?除非是统治者——鲁迅常常称作“权力者”、“权势者”,个别时候也称“政治家”——的思想。他在一个著名的演讲中说道:“政治家最不喜欢人家反抗他的意见,最不喜欢人家要想,要开口。而从前的社会也的确没有人想过什么,又没有人开过口。且看动物中的猴子,它们自有它们的首领;首领要它们怎样,它们就怎样。在部落里,他们有一个酋长,他们跟着酋长走,酋长的吩咐,就是他们的标准。酋长要他们死,也只好去死,……哪里会有自由思想?”纳粹有句座右铭式的话:“思想先行,行动紧跟。”这“思想”就不是自由思想。意识形态化了的思想,是不能称作思想的,因为已然失却自由的含量。思想是个体的,弱势的,异质的,非正统非主流的。
人类拥有自由思想是相当晚近的事情,推算起来,最早也当在“后酋长时代”。在黑暗的中世纪,我们已经可以透过十字架的阴影看见:怀疑与信仰共存,异端与信徒并现。思想锋芒初露,虽然随即为火与剑的方阵所包围,却依然咄咄逼人。僧侣们无法预料,他们以日夜积聚的大量的统一思想的工作,培养出一种普遍的观念;正是这种观念,诱使思想者在更为开阔的地带播撒自由和反抗的种子。及至近世,随着“权利的时代”的到来,可以想见,思想将会变得何等活跃。至于思想者,当然大可以走出地堡,卸掉盔甲或伪装,睥睨气息奄奄的宗教裁判所而自由言说了!
然而,事实上,张捕与逃逸仍在进行,没有哪一天停止过。有时候,言路特别狭窄,甚至完全被阻断!
进化论遭到挑战是必然的事情。社会的进步与否,怎么可以根据时间的先后论定呢?权力者始终占据着历史的主动地位,像他们的父辈一样,恒定地听命于“权力意志”;而思想者,却难免为环境左右,不是慷慨激昂便是忧心忡忡。——角逐的双方,谁也无暇顾及钟表。
近代历史确乎发生了很大变化。虽然,这种变化,说到底不过是在“原型”那里作出量的增减而已。随着大学的勃兴、科学的昌明,知识分子势力迅速膨大;相应地,权力也变得更为集中,打击的能力大大增强了。阿伦特在名著《极权主义的起源》中,专论希特勒的纳粹政权和斯大林的苏维埃政权,它们都是在本世纪建立起来的。盖世太保、格别乌、窃听器、集中营、特别法庭、秘密审讯和处决等项发明,足够叫中世纪大主教大法官的玩艺相形见绌。在权力者和思想者之间,存在着大量貌似中性的平和的知识分子。到底他们干了些什么?他们精心设计的机械、技术,各种关于管理的理论,包括宪法,最大限度为谁所利用?这个问题很难量化,故而长期被悬置起来,无人深究。希特勒是一贯标榜“革命”,信奉“社会主义”的,他曾经弄过一个由总统签署的非常法令《人民与国家保护法》,其中规定:“在相反规定的法律限度以外许可限制个人自由,限制表达意见的权利,包括出版自由;限制结社和集会权利,还许可侵犯私人邮件、电报、电话、通信保密权,许可搜查民宅,许可下令没收财产和限制财产权。”类似的法令是否经由法学家的润饰,我们不得而知,但它通过剥夺进行“保护”是明显的,还不能说是完全的赤裸裸。比较起来,斯大林于1936年颁布的苏联宪法要庄严得多,然而不出一年,就开始大规模的肃反了!
近代以降,权力者对知识者的打击,主要集中在两个地方:其一是大学,其一是新闻出版界。凡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就有可能成为思想的产床。作为中国近现代历史的转捩点,五四运动就是来源于一所大学和一本期刊。
赫尔岑的回忆录《往事与随想》,对莫斯科大学的情况,有着详细的记述。这是一所伟大的学校,给世界贡献出了一批富于头脑的人物。为了对付他们,政府安置了特务网,还有政法委员会之类。思想与青春结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