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慰藉-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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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位身着长袍的西塞罗式的人物并不是蒙田的《随笔集》所要披露的自己。他着意要表现一个完整的人,塑造一个与多数肖像所造成的印象迥异的人的形象。所以他的书里包括他的膳食、生殖器、粪便、性征服和放屁——这些细节过去很少见于严肃的著作,对以理性动物自居的人的自画像来说是尖锐的讽刺。蒙田告诉他的读者:
他的生殖器是组成他自我的不可或缺的部分。
我之所以为我,每一样器官都同样的重要,而没有任何器官比这一件更造就我为真正的男人。我有义务向公众展现自己完整的形象。
他觉得性事都是嘈杂而凌乱的。
在任何别的领域你都能保持某种体面;任何其他活动都接受礼仪规则,而就是这件事只能当做是杂乱无章的,或是可笑的。你倒试试看想出一个聪明、规矩的法子来做这件事!
他坐马桶时喜欢安静。
在所有自然的活动中,这件事是我最不能容忍打扰的。
而且他上厕所很规律。
我的大便和我从不失约,每天一起床必到(除非受到急事或疾病干扰)。
我们之所以重视周围那类肖像,是由于我们把它作为生活的榜样,别人自称如何,与我们自己某些方面正好相符,我们就接受下来;人家身上可以表现出来的地方,我们也善待自己身上的,人家避而不谈的,我们也视而不见,或者有所体验也感到羞耻。
当我设想男人反应最灵敏和最明智的(性交)姿势时,同时又觉得一个人竟敢自以为在这件事上反应灵敏和明智简直是厚颜无耻。
并不是说明智是不可能的,而是蒙田要细致地界定明智的定义。真正的明智必须与我们的基本自我相适应,不过分高估智力和高度文化修养在生活中的作用,并理解我们肉身凡胎有时会有急迫的、极不光彩的欲求。伊壁鸠鲁和斯多葛派哲学主张我们可以控制自己的肉体,决不让自己的生理和情感方面占上风。这一主张很高尚,来自我们最崇高的愿望,但同时也是做不到的,因而起适得其反的效果。
巍峨的哲学巅峰如果没有人能呆在上面,规则如果超过我们的实践和能力,又有何用?
按照另类物种的标准来规定人的责任,是很不明智的。
肉体是既不能否定也不能战胜的。但是,正如蒙田希望提醒那“老丑婆”的,至少不必逼人在尊严和对山毛榉(fouteau)这个字的兴趣之间作选择。
可不可以这样说?在这个世俗的囚牢里,我们身上既不是纯肉体的,也不是纯精神的,硬把一个活人撕成两半适足以害人。
(三)文化的缺陷
另一个造成缺陷感的原因是人们急忙、傲慢地把世界分为两大阵营:正常的和反常的。我们的经历和信仰常常遇到不屑一顾的态度:一句略表惊讶的问话:“真的?多怪!”伴随着耸耸眉毛,就轻易地把我们的合法性和人性给否定了。
1580年夏,蒙田完成他毕生的心愿,第一次离开法国去旅行,骑马出发经德国、奥地利和瑞士到罗马。与他同行的有4名青年贵族,包括他的弟弟贝特朗·德·马特库隆,还有十几名仆人。他们的计划是离家17个月,行程3000英里,骑马经过的城市包括巴塞尔、巴登、沙夫豪森、奥格斯堡、因斯布鲁克、维罗纳、威尼斯、帕多瓦、博洛尼亚、佛罗伦萨和锡耶纳,最后于1580年11月的最后一天傍晚时分抵达罗马。
一行人一路走过去,蒙田发现每到一省,人们对“正常”的观念就有变化。在瑞士小镇的旅店里认为正常的是床高出地面许多,需要台阶上去,周围有漂亮的帐子,旅客应该有单独的房间。而几英里以外的德国,正常的是床贴着地,没有帐子,旅客四人一间房。那里的店主人提供羽毛被,和法国旅店的被单迥异。在巴塞尔,酒里是不掺水的,一顿饭有六七道菜,而在巴登,星期三只吃鱼。瑞士最小的村庄也至少有两名警察守卫,德国人每一刻钟打一次钟,在有的地方甚至一分钟打一次。在林道,端上来的汤是榅桲叶做的,肉菜在汤之前上,面包是茴香做的。
法国旅客最不能入乡随俗。他们在旅馆里对那些摆着陌生食品的柜子敬而远之,要求供应他们在家乡习惯的“正常”菜肴。他们避免同任何不会说法语的人说话,认为他们不会说就是犯错。挑剔地啄着那茴香面包。蒙田从自己餐桌上望着他们:
他们一离开自己的村庄就好像鱼离开了水。无论到哪里,都紧抱着自己的生活方式,对外国的方式骂个不休。遇到一个同胞……就当作喜事来庆贺……他们郁郁寡欢、小心翼翼地旅行,把自己紧紧裹在大衣中,保护自己免受那陌生地域的感染。
15世纪中叶,德国南部各省出现了一种新的家庭取暖设施:卡斯登炉。那是一种可移动的铁盒子,用长方形的铁片焊接而成,里面烧煤或木柴。在漫长的冬日里,有很大优越性。封闭的炉子比明火壁炉产热量要大4倍,而且还节约燃料,还不用打扫壁炉。热能被铁壳吸收,然后逐渐均匀地散发到空中。炉子周围装有管子,既可通风又可晾衣服,一家人可以把炉子周围作为冬天的起居室。
但是法国人对此不感兴趣。他们认为制作明火壁炉更省钱;他们嫌德国炉子不提供亮光,而且吸收太多室内的水分,使气氛压抑。
这个题目竟造成地区隔阂。1580年10月间,蒙田在奥格斯堡遇到一个德国人,他作了长篇发言,批评法国人用明火壁炉取暖,然后描述铁炉的优越性。他听说蒙田只逗留几天(15号到达,19号离开),对他表示同情,列举离开奥格斯堡的种种不便之处,其中包括回到明火壁炉时会感到头昏——这头昏正好是法国人责怪铁炉引起的。
蒙田进一步考察这一问题。在巴登,他分到一间烧铁炉的房间,在习惯了炉子发出的某种气味后,他一夜睡得很舒服。他发现有了这炉子,他起床穿衣时就不用先披上毛皮晨衣。几个月后他来到意大利,在一个寒冷的冬夜表示十分想念那小旅店的铁炉。
他回家以后,衡量了两种取暖方式的利弊:
的确,那炉子的热气使人有压抑感,它的材料还散发一种气味,不习惯的人会感到头痛……另一方面,由于它散热是均匀的、有恒的、达到整个房间,不像我们的壁炉那样制造看得见的火焰、烟尘和干燥,这些条件使它足以与我们的炉子相抗衡。
使蒙田感到恼火的是那位奥格斯堡的先生和法国人都不假思索地坚信自己的取暖方式优于他人的。假如蒙田从德国归来后在自己的藏书楼中安上一个奥格斯堡的铁炉,他的同胞们就会以他们对待任何新鲜事物的怀疑态度对待之。
每一个民族都有许多风俗习惯,不但不为另一民族所知,而且被认为野蛮、怪异。
当然,铁炉或者壁炉都没有任何野蛮或怪异之处。任何社会自己确定的关于正常的定义似乎都只有部分的合理性,总是不公平地排斥大片实践的领域,视之为异端。蒙田向那位奥格斯堡的先生和加斯科的邻居指出,铁炉和明火壁炉在可以接受的取暖方式的广阔天地中都有其合法的一席之地,他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拓宽读者对何谓正常的狭隘的地域观念,而追随他最喜爱的那位哲学家的脚步:
人们问苏格拉底为何方人士,他不说“雅典”,而说“世界”。
这个世界最近出现的奇事出乎任何欧洲人的想象。1492年10月12日星期五,蒙田出生前41年,哥伦布到达佛罗里达湾的巴哈马群岛中的一个岛,接触到了关纳哈尼印第安人,他们从未听到过耶稣的名字,赤身裸体到处走动。
蒙田对此事产生强烈兴趣。圆形藏书楼中有好几册关于美洲印第安部落的书,其中包括弗朗西斯科·洛佩斯·德·戈马拉的《印第安部落通史》、吉罗拉莫·本佐尼的《新世界纪事》和让·德·莱利的《巴西游记》。他从中读到:南美洲人喜欢吃蜘蛛、蚱蜢、蚂蚁、蜥蜴和蝙蝠,“他们把这些东西煮熟了浇上各种汁吃”。有些美洲部落的处女公开展示她们的私处,新娘在婚礼日可以纵欲狂欢,男人可以同男人结婚,死人给煮熟,跺成酱用酒拌了,在祭神的集会上由他的亲属吃下去。有的国家女人站着而男人蹲着小便。有的国家男人让前身的汗毛生长而剃去背上的毛。有的国家男人行割礼,而另一些国家的人特别害怕龟头见光,“小心地把包皮拉下来盖上,用绳子扎好”。有的国家见人打招呼是把身子转过去,背对他,当国王吐痰时,宠臣伸手去接,当他大便时,“侍卫们把他的粪便用细麻布包起来”。每一个国家似乎都有自己独特的审美观:
在秘鲁,大耳朵是美丽的:她们用人工尽量拉长耳朵。有一个还活着的人说他在东方见过一个国家特别推崇把耳朵拉长,坠以各种珠宝,以至于他常常遇到可以让他连衣服带胳膊穿过耳朵眼的妇女。别处有整个民族都讨厌白牙,刻意把牙染成黑的。还有别的地方是染成红色……墨西哥妇女认为低额头是美的表现,所以她们把身体别处的毛都拔掉,单单让前额的头发长得浓密,而且还用人工突出这一点。她们如此崇拜大乳房,故意把它翻过肩膀喂孩子奶。
从让·德·莱利的书上,蒙田知道巴西的图比族人赤身裸体如在伊甸园,一点不感到羞耻(当欧洲人送给那里的女人衣服时,她们咯咯笑着拒绝了,她们觉得奇怪,为什么有人要把这么不舒服的东西来加重她们的负担)。
男人和女人都像刚从娘胎里出来时一样一丝不挂。——让·德·莱利,《巴西游记》(1578)
给德·莱利的书作版画的人(他在巴西呆了8年)特意要纠正欧洲流行的图比族人和野兽一样浑身是毛的说法(de Léry: 'Ils ne sont point naturellement poilus que nous ne sommes en ce pays')(12)。图比族男人剃光头,女人留长发,扎漂亮的红辫子。图比印第安人喜欢洗澡,一看见河就跳下去互相擦洗。有时一天可以洗到12次。
他们睡在长条的仓库式的房子里,可容200人。床是棉织的,像吊床一样拴在柱子之间(图比人打猎时带着床走,午后把它吊在树间睡午觉)。每6个月整个村子搬一个新地方,因为居民认为换换景色对他们有好处('Ils n'ont d'autre réponse; sinon de dire que changeant l'air; ils se portent mieux' —de Léry)(13)。图比人的生活十分有规律,常常活到100岁,老年也没有灰发或白发。他们还非常好客。每当村里新来一个人时,妇女都要掩面哭喊道:“你好吗?你大老远的来看我们,辛苦了!”马上就请客人喝图比人最爱喝的饮料,是用一种植物的根做的,颜色像红葡萄酒,味道很辣,但是对肠胃有好处。
图比族的男人可以娶不止一个妻子,据说对她们都很钟爱。蒙田讲述称:“他们整个道德观只有两点:作战坚定和对所有妻子的爱。”妻子们显然对这种安排很快乐,没有表现出任何妒忌心(性关系是很松的,惟一的禁忌是不得与近亲同床)。蒙田尽情地描绘细节,而他的妻子就在城堡楼下:
他们的婚姻有一个美好的特点值得一提:一如我们的妻子竭力打掉我们对别的女人的柔情,他们的妻子以同样的热情替自己的丈夫争取其他女人的爱情。她们对丈夫的名誉比什么都关心,因此不惜下功夫争取自己的同行——妻子,越多越好,因为这可以表明丈夫的价值。
无可否认,这一切都十分奇特,但是蒙田并不认为有什么不正常。
蒙田属于少数。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不久,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者就从欧洲到那里进行探险。他们得出结论,土人比畜生好不了多少。天主教骑士比列加格农把他们称作“长着人脸的野兽”;加尔文派牧师里切尔认为他们根本没有道德观念,分不清善恶;罗朗·儒贝医生检查了5名妇女之后就肯定她们是没有月经的,因此干脆不属于人类。
把他们排除在人类之外后,西班牙人就开始像杀野兽一样屠杀他们。到1534年,即哥伦布到达后42年,阿兹特克和印加帝国就遭毁灭,人民不是被杀就是变成奴隶。蒙田在巴托洛梅·拉斯·卡萨斯的《西印度群岛的毁灭》一书中读到这一野蛮行为。(这本书是1552年在塞维利亚出版,1580年由雅克·德·米格罗德翻译成法文,题为《西班牙人在西印度群岛,即所谓新大陆,犯下的残酷暴行》。)印第安人是毁于他们自己的好客和他们的武器太弱。他们向西班牙人开放他们的村庄和城市,而他们的客人却完全出其不意地袭击了他们。他们的原始武器当然敌不过西班牙人的大炮和剑,征服者对俘虏没有丝毫仁慈。他们杀戮儿童,挑开孕妇的肚子,挖人眼,把整个家庭活活烧死,夜里放火烧村庄。
他们训练猎犬追捕逃到森林中去的印第安人,把他们撕成碎片。
用铁链把男人锁在一起,送到金矿、银矿里去劳动。一个人死后就把他的尸体从锁链上砍下来,而锁链那一边的同伴还继续劳动。多数印第安人在矿里都活不到3星期。妇女则当着她们丈夫的面被强奸后毁容。
最常用的肉刑是割下巴和鼻子。拉斯·卡萨斯叙述有一个女人看见西班牙人和他们的狗来了,就和她的孩子一起上吊死了。一名士兵走到他们跟前,用刺刀把孩子劈成两半,一半喂了他的狗,然后找来一名修道士给孩子的另一半行安葬礼,以保证那孩子在基督的天堂有一席之地。
被强迫男女分居、处于孤寂焦虑之中的印第安人大量自杀。从蒙田出生的1533年到他的《随笔集》第三卷出版的1588年之间,据估计“新大陆”的土著居民从8000万下降至1000万。
西班牙人如此心安理得地屠杀印第安人是因为他们自信知道一个正常人应该是什么样的。根据他们的理性认识,穿马裤、有一个妻子、不吃蜘蛛、睡在床上的才是正常人:
他们的话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