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者无名-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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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世界里,什么酒都有。
就是没有我的青稞酒
一杯两杯,我也不会醉,因为我们是大酒鬼。
生活在外面世界里的流浪酒鬼,这就是洛桑,然后说卓玛。
卓玛是漂亮的藏族姑娘,也二十来岁,有一条漂亮的花臂,性格挺豪爽,豪爽归豪爽但不野,是个安稳的姑娘。
成大最骄傲的事情就是娶到了卓玛,换成我是成大我也会以娶卓玛为妻而骄傲,要知道,我从小的梦想就是娶个小卓玛,生个小扎西,这事儿是信仰。
成大告诉我其实以前的卓玛不是这副样子的,可以说也曾在年轻的时候疯癫过。三年前成大和卓玛在广州的一家酒吧认识,那时卓玛在酒吧做调酒师,因为天生丽质加上调酒技术很好,所以算得上小有名气,慕名前来找妹子的土豪挺多的,不过卓玛看人不看钱,遇到有意思的人就多聊几句或者处段朋友甚至做点羞羞的事情也是可以有的,遇到无聊的人连收小费都嫌麻烦,如果那人不识趣这就是找事儿了,卓玛一定会让他很尴尬,如果那人思想品德不正进而导致喷出脏话,卓玛一定会喷的那人体无完肤,就是这样。
成大属于特别不靠谱的那种人,当时他刚离开青海到广州谋生,一天天的靠坑蒙拐骗混口饭吃,要我说那时的成大就是一个混子,当然现在也是,不过这不重要,有意思的是成大和卓玛的相识。
剧本是这样的,那天成大刚进了一笔收入所以到酒吧浪,由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信条,所以成大座到了卓玛的那张台前随便在酒单上指了杯bloodyary鸡尾酒装逼,结果味道太怪就本能的吐回杯子里,旁边一个小青年刚好看到随口喷句“”,成大为了掩饰自己卑微的尴尬就骂了小青年,那小青年表示不服,成大就用出于习惯用青海方言问候了小青年的母亲并且翻译给对方,结果对方火气比较盛就抽了成大一巴掌,大家都是年轻人火气旺,成大就反抽回去,然后谁也没想到的是卓玛用一个帅气的动作跳过吧台给成大一巴掌打懵后华丽的转身以洪荒之力击打了小青年的小伙伴,小青年跪地不起,再然后卓玛转身指着成大用青海方言告诉他:出门在外,不要给青海人丢脸。
成大一脸的崇拜的点头表示同意,用成大的话说:“当时觉得这哥们儿太帅了,那一刻我决定就跟着卓玛混了。”
后来卓玛离开了那家酒吧,这是肯定的,要知道酒吧其实没有传说中的那么乱,酒吧有它的规则,调酒师打了客人是很不对的,不过好在卓玛很有能力又小有名气,可以换家酒吧工作,至于成大当然是死皮赖脸的跟着卓玛混了,卓玛也够意思,用她的人脉给成大找了份正经工作教他从良。
卓玛真的是很够意思的姑娘,在收留了成大后她又收留了流浪歌手洛桑,当时他们一起住在卓玛的小出租屋里,每天三个人工作后到酒吧喝两杯有时候洛桑还唱首歌,挺好的,当时生活虽然有些拮据,但三个人过的还算开心,挺好的。
不过生活总是会给年轻的我们一些不怀好意的安排,变故总是突然就来了,让你来不及躲避。
事情是这样的,年轻的卓玛突然迷恋上一位中年男人,没有原因,感情就是这样说来就来,我们总是突然就爱上一个人,开花结果,或者陌路,卓玛与中年男人属于后者。
卓玛喜欢的中年男人没有什么突出之处,打拼了三十多年依然只是小公司的小职员而已,普通的平凡人,而且中年男人已经成家,卓玛只是情人而已,就是这样,卓玛为了爱盲目的付出一切,中年男人却只是屈从于,所以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这样的感情怎么会长久?
那天晚上,卓玛画着精致的妆,带着少女赴约的心境去见中年男人,对方却只在楼下的夫妻保健店买了两支安全套去赴约,挺讽刺的是吗?
生活中总有太多的不顺利,人们的小情绪一直都在,自己的事情都解决不了,如果不是出于爱谁会去理会别人的感情?没有缠绵的情话,中年男人只是在发泄,发泄他对生活的不满和误解,卓玛对中年男人来说只是发泄的工具,工具是没有独立的意识,只是无条件的承受,爱让我们失去理智、意识和自我,我们却争先恐后的寻找爱情,没有经历过这种完全不平等爱情的我没法想象纯粹的爱遇到纯粹的是怎样的痛苦,现在看来“爱”这个字越听越有意境不是吗?
中年男人在发泄完他卑微的小情绪后疲惫的躺在一边,男人沉重的呼吸一下一下的呼出污浊的气体,对他来说今晚已经结束了,而对于卓玛来说她还没有得到她想要的那种被称为爱的东西,所以她对中年男人嘘寒问暖,问他近一段时间的生活状况,说白了她只是想感受到身边这男人存在于她的身边,中年男人却只是敷衍,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之后,卓玛对他没有任何价值更不存在爱,卓玛是累赘、是多余的烦人物件,中年男人希望的是安静休息,他只需要让自己开心,卓玛怎么样、怎么想和他没关系,最后中年男人不耐烦的像狗那样的冲卓玛叫:“你够了没有?你很烦你知道吗?”
卓玛委屈自己太久了,出于动物的本能反抗:“你没有心吗?我对你不好吗?如果不是出于爱我为什么这样对待一无是处的你?你看看你自己有什么?”
对啊,出于爱卓玛才流泪、才质问,但说对男人来说“一无是处”四个字足以让男人爆发,中年男人抽了卓玛一巴掌然后穿衣服离开,他离开的很轻松,因为他没有爱的羁绊而卓玛不行,她还离不开或者说挣脱不了这束缚,“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应该就是在说这种情况吧。
本章完
《亡者无名》来源:
第一九八章()
我问阿坤,如果你现任女朋友也喜欢小动物呢?你怎么办?阿坤告诉我,他就是靠这个故事泡到的听雪,听雪曾经也有过相似的经历,好吧,年轻人喜欢听别人的不幸,更喜欢听完别人的不幸后联想自己的不幸遭遇,然后哭得稀里哗啦的再爱上那个与自己有着相似不幸的人。
谁都有各自的小忧伤,我顾不过来,我还没有看我的西甲联赛呢。
前几天因为又要上课又要准备社展,一天下来实在有点累,回宿舍都抓紧时间睡觉,没有精力等到半夜去看球赛,所以和社团里的几个伪球迷相互约定,不准剧透,社展结束后一起看录像。
晚上,我们像朝圣者那样聚在教学楼的小放映厅里准备好啤酒、薯条、炸鸡、爆米花等贡品,一起看十一月二十三号皇家马德里对巴萨罗那的球赛,球赛还没有开始小放映厅里的气氛已经很好了,储备的零食之类的东西很充足,社长更是自掏腰包买了一大堆零食和啤酒然后丢给我们一句“管够造”引得我们这些小社员群起激昂。
本来挺好的事情,结果若白也到场,重要的是她支持皇家马德里我支持我家梅西,冲突肯定是不可避免的,纵观全局支持皇马的人大多是妹子和他们的对象还有妹子们的爱慕者,貌似人多势众,而支持巴萨的有我和舍长还有另外两个小伙儿,要是打起来貌似处于与劣势,若白还坐在我旁边,回想曾经的痛我心里面还是比较虚的。
球赛开始,才十一分钟巴萨内马尔进球群起激昂,从这一粒进球可以看出来看球的水军不在少数,巴萨进球了你们支持皇马的起什么劲啊?当然我只是想想,没有揭穿他们,他们在发现自己的失误后机智的辩解说看错球衣了,哦。
巴萨进球我当然比较开心,口无遮拦的嘲讽支持皇马的若白“这有点看巴西世界杯德国踢阿根廷的感觉啊。”原以为这个傻丫头只是伪球迷,会傻兮兮问我德国踢阿根廷是什么样子啊?那时我就可以逼格很高的告诉她当时德国将阿根廷踢了七比一,结果若白只是冷冷的看我一眼,有杀气,看来这丫头懂行,所以内马尔进第二个球时我只是低调的开心了一下,免得引起公愤,招来杀身之祸。
球赛上半场结束,巴萨对皇马三比零,下半场就不用看了,何况梅西没有上场,这不是我期待的比赛,所以就和社长他们提前庆祝巴萨的胜利,开始喝酒吹牛了,我伪不经意的回头看若白,傻丫头还是聚精会神的在看比赛,当c罗百射不进时我尽然隐隐看到了若白眼睛里晃着泪花,她确实是很可爱的球迷,很羡慕她这种可以为足球流泪的感情,要知道我们总是很忙,没有时间为不相干人的流泪,所以若白的眼泪对忙碌的我们来说是很珍贵的。
这场比赛最后以四比零收场,若白哭得梨花带雨,我像是做错了什么事情一样,反过来要去安慰她最后还得送她回宿舍,当时我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严正的鄙视,然后回宿舍睡觉。
第二天清晨我被冻醒,强行积攒一波怒气翻身起床,看到窗外白茫茫的,揉揉眼睛再看发现窗外白茫茫的是雪,我打了个冷颤,回窝接着睡觉,天太冷了,我没有勇气直面窗外的大雪,更没有勇气正视今天是周一我必须离开被窝的现实,对啊,今天还要上课呢,算了天太冷,翘之。
其实我一直想做个好学生,所以光明正大翘课还是会感觉到一丢丢的愧疚,就在我心里的两个小人作斗争的时候班主任发来短信说任课老师因为天气原因没法来上课,今天的所有课程全部取消,班主任还叮嘱大家天气异常,同学们要注意安全,这条短信实在太贴心了,心里的两个小人达成共识:“我们继续‘嘿嘿嘿?’吧?”“好吗,好的。”
没躺两分钟宿舍门在一声巨响中被不明物体撞开,那坨不明物体是阿坤,丫用冰凉的双手触碰我的后背,当时我脑海中有几百只奔腾而过,我恶狠狠的抓住阿坤的领子结果反被阿坤拖下床,宿舍的地面是凉爽的,赤脚站在上面脑海中千万只高喊着“阿坤你大爷”奔腾而过。
阿坤从小生活在海南,没有看到过雪,所以激动的不行不行的,硬拉我陪他下楼玩雪,心里愤怒小人掀了桌,但我还是陪阿坤下楼,
怪不得任课老师没法来上课,今天的雪下的不是一般的大,阿坤冲进雪里,化身为一只欢脱的逗逼。
我陪阿坤在室外冻到下午,这时社长打电话说社团组织和另一个社团打雪仗要我过去,哦。
开始两个社团按照我想象中的那样文明的相互丢雪球,结果我猜到这开头却没有猜到结尾,当时我脚下一滑遂被众人活埋,双方的社员都很有默契的将我埋起来,其中最起劲当然是若白,最后是舍长把我从人群和雪堆里拖出来的,我当时的样子狼狈不堪,脸上头发上都是雪,衣服凌乱像刚被过那样,反正就是比较凄惨的那种,若白在一旁嘲笑我,讲道理的话我当时应该是笑不出来甚至应该有点不开心的但是我却笑得很开心,控制不住的开心,人确实是奇怪的生物,奇怪到自己都看不透自己。
周三,旧雪未融,又逢新雪,又是一个睡觉的好天气,我却依旧一大早就被冻醒,无奈起床洗漱独自去吃饭,食堂里空荡荡的,同学们大概都还在睡觉或者因为糟糕的天气懒得出门吧,应该是这样的。
食堂的一角有位仙风道骨的白发老翁在看报纸,大概是学校的老校工之类的单位,没有杀伤力,我要碗馄饨坐在老翁附近,不为别的,食堂太冷清,仅仅为了沾点人气,结果老翁开口对我说:“同学起的早啊。”
我:“嗯,老先生早。”
他:“同学你是哪个系的?”
我:“建筑工程系。”
他:“哦,学建筑的啊,挺好的。”
我:“嗯,老先生是做什么的?”
老翁神秘的微笑着对我说:“我就是学校里的一个闲人。”
要知道,在学校里能称为闲人的一定是比较牛逼的人,市场经济了哎,学校才不会养闲人呢,求抱大腿。
记得在平安老院的时候也有一位闲人,是个挺着将军肚的率性的老头,率性的老头姓方,我父亲叫他大哥,年轻的时候方叔和我父亲还有点点父亲一起闹过。
方叔的性格属于特别轴的那种,他认定的事情是绝对不会改的,所以我叫他方轴,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很多人只有二十多岁的寿命,然后就变成躯壳,往后只是在重复之前的生活”而方轴这个六十多岁的疯癫老头已经活了六十多年,比我们大多数人都长寿。
当初在平安老院的时候,方叔身居高位却成天过的悠闲自得,年事已高却成天像个年轻小伙一样有激情,学萨克斯听流行歌,穿牛仔服开小越野去野营,就是那种怎么时尚怎么来,各种开心各种浪,母亲经常说我是在方叔的将军肚上长大的,所以我放浪不羁的性格一定是自小由方叔熏陶出来的,一定是这样的。
方叔膝下没有子女,所以就把我和点点当自己的孩子,对我们俩特别好,点点属于那种性子比较淡的,总是对方叔爱理不理,为这件事,平时连句重话都没有对点点说过的点点父亲骂了她好几次,因为他们之间的感情太深,以至于在感情面前会忘了自己。
小学的时候方轴有时候会来班里接我和点点,然后开着他的小越野带我们去玩,母亲在这件事情上一直持反对态度,怕方叔这样会影响到我们的学习,方叔的回答是“干嘛叫小娃娃们学那些没用的?娃娃们在这个年纪就该开开心心的去玩,等娃娃们知道自己以后要做什么样的人,再去学也来得及,你们管好你们的事情,这两个娃娃归我管,你们别瞎操心。”然后依旧带我们出去玩,这种时候我当然要站好队,自古以来站队在中国就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所以我仰着头冲我妈说:“我听方轴的”母亲表示无语,索性就不再管这档子事情了。
当然方叔也不是什么事情都会宠着我们俩,他最常教导我们的是不能在身上纹不三不四的东西、不能吸毒、不准赌博、要有理想,因为纹身是信仰,会跟自己一辈子,吸毒会让人堕落成废人,赌博会让人迷失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