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笛-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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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模糊糊,看见荀老板把棺材撬开了,从里面取出了一样东西。
我爷爷拼足一口气从地上站起来,抓住那个东西就往外跑,没想到那是一块粗布,被他猛的一扯,从中间撕成了两半。
一半在荀老板手里,一半被我爷爷夺走,趁夜跑回了家。
我爷爷能顺利跑掉,还得感谢荀老板他们炸墓,把墓道的一大块土坯炸塌了,我爷爷跑的时候看不清路,不小心撞到了支架,碎土石块一下子全塌了,直接封死了墓道,把荀老板他们封在墓里一整夜。
回到家后,我爷爷拿出那半块粗布仔细一瞧,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震惊得忘了伤痛。
竟是半张曲谱!
我爷爷撕掉的这半边,刚好有落款,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两个名字——方远、月!
不禁又想起白骨坡的传说,方远临行前与月儿合作一曲谱,相约科考归来之日,洞房花烛之夜,你执竖笛,我吹横笛,共奏一曲深情合欢……
竟然是真的!
我爷爷不敢再往下想,揣着抢来的半张曲谱一夜未眠。
天亮后,荀老板一伙人从墓里爬了出来,一个个灰头土脸,第一件事情就是找我爷爷算账。
他们找到家里,扬言要么交出曲谱,要么交出人命。
可我爷爷也不是什么善茬,强龙不压地头蛇,于是在院子里又发生了一场一对五的较量……
我爷爷端着一把喷子,就是打野猪用的那种散弹枪,打出来是一片钢珠,威力相当猛,连野猪都能打死,何况是人。
荀老板掏出一把军用的制式手枪,真枪实弹,上了膛。
双方都很犟,谁也不肯让步,足足对峙了有一个多小时。
期间的对话大概是这个样子的:
“劝你老老实实地交出来!”
“又不是你的东西,凭啥给你?”
“我先找到的,它就是我的东西!”
“就算是你的,你把我脑袋开了瓢,这半块破布就当赔偿给我的医药费了!”
“你他妈把我四个兄弟打成啥了,老三要断子绝孙了,我他妈还没问你要医药费!”
“是你们先动手打的我!”
“小屁孩,少废话!我荀成虎要的东西,天王老子也得给!别逼我动手!”
“那你开枪啊,一命换五命,我死了都能笑活!”
“呵,就你那破东西,能叫枪吗?有我的快?”
“你快,你快你就一枪崩了我,反正我要是死了,你这辈子都别想找到那半张曲谱!”
“……”
这对话可不是我瞎编的,这是我爷爷给我讲故事的时候绘声绘色的描述,还原度应该有百分之九十以上。
当时我爷爷21,荀老板35,年龄差距不是很大,那个年代的人都是直肠子,一根筋,不能用现在人的思维去评判当时人的言行。
对峙一个多小时,我爷爷那猎枪太重,端不动了……
旁边刚好是柴火炉子,他从怀里掏出曲谱,数一二三就要丢进去,这才吓退了荀老板。
最后荀老板扔下一句:“你有种!等着!”然后愤愤地走了。
两天后,荀老板带着三十根金条,再次登门。
在六十年代,三条大黄鱼就能买下这个小村子,荀老板给了三十条大黄鱼,只为了半块破布,估计换做谁都觉得是在做梦。
荀老板说:“我能给你三十根金条,也能用这三十根金条买你全家人的命!”
左手天堂,右手地狱。
这是荀老板下的最后通牒。
我爷爷脾气比牛还倔,放着荣华富贵不要,他竟然跟荀老板说:“有钱了不起了?你去打听打听,我东啸天是贪财的人吗!既然在你眼里曲谱比人命都重要,你咋不拿命来换?”
没想到荀老板也是个二愣子,把枪一上膛,啪的拍在桌子上,说:“这可是你说的,我现在就把命放这,有种你拿去!你要是不收,那就是你的问题了,一口唾沫一颗钉!”
“……”
不得不承认,荀老板确实牛逼。
我爷爷就算再混,也不可能拿起枪崩了荀老板,没啥收益。
男人之间的谈判,一句不慎满盘皆输。
我爷爷算是服气了,跟荀老板说:“大哥,你真他妈牛逼,曲谱可以给你,我也不要你的狗命,但我有个条件……”
至于我爷爷提了什么条件,暂时先卖个关子,因为这一条件直接影响到了我的人生,是接下来要讲的重点。
回过头来,再说说方远的墓。
可能很多人会问,既然墓里有曲谱,那么有没有发现骨笛?
答案是没有。
荀老板一伙人,把方远的墓翻了个底朝天,摸遍每一个角落,确定没有传说中的骨笛。
不过有个很奇怪的发现。
方远的墓是标准的合葬墓,就连棺材也是双人合葬棺,却只有方远一个人的尸骨。
而且,他们进去的时候,每一扇石门上面都有千年前的封膏,陵墓密封严紧,说明之前从来没被人盗过。
合葬墓,只葬着一个人。
双人棺,只有一张曲谱相伴。
而曲谱上,写有月儿的名字。
所有的迹象都在传达着一个信息,传说中的爱情故事真的发生过,人骨做笛,凄美程度不亚于梁山伯与祝英台,不知是何原由,淹没在了历史的河流里销声匿迹。
留给后人的,只有一张泛黄的曲谱可以考究,却被我爷爷无意中撕成了两半,这就是荀老板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它搞到手的原因。
我爷爷提出的条件是:“这半张曲谱,当做彩礼送给你。”
于是便有了家族的联姻,世代指腹为婚。
于是两半曲谱重新合并在了一起。
于是,几代人不遗余力的追寻,最终牵出了一个惊天动地、骇人听闻的秘密。
笛声悠悠,千年不息……
第3章 岁月的伤痕()
从我记事起,便知道自己有个媳妇,叫荀千灵。
初次见面是在我爷爷的葬礼上。
当时我俩都才10岁,她穿一身花裙子,来自江南水乡,人长得特水灵,是个如画般的小美妞。
她在人群中笑嘻嘻的,丝毫不顾忌场合。
我在棺前披麻戴孝,哭得很伤心,见到她的样子就来气,一怒之下和她扭打在了一起。
结果没打过。
女孩比男孩发育早,在那个年龄段我确实打不过她,被她的小猫爪挠了好几道血印,脸上挂着彩,被大人们拉开了。
当然,小时候不懂事很正常,我并不会因为那次的不愉快而苛责于她,毕竟生活环境不同,毕竟她是我同年同月出生的远房表妹。
总之,对她的印象还不错。
我以为长大后她会嫁给我。
没想到在她18岁的成人礼上,她竟与我的哥哥订下了婚约。
说到这里,我必须要介绍一下家庭关系,然后才能继续后面的重点话题。
当年我爷爷和荀老板立下契约:
“曲谱分成两半乃天意为之,荀家世代和东家结亲,以此行为,致敬千年前抱憾终生的苦难情侣。”
于是我父亲还在娘胎里的时候,便与荀老板的小女儿指腹为婚。
然而,我父亲是个软骨头,丝毫没有遗传我爷爷的硬气,相反,我母亲却是遗传了荀老板的霸气,外加她甜美迷人的容颜,家庭地位可想而知。
我父亲实打实的败倒在了石榴裙下。
他不顾我爷爷反对,执意离开大山,心甘情愿到南方做了上门女婿,享受荀家人给予的荣华富贵。
头年生下一女儿,也就是我的大姐,取名“荀东兰”。
几年后又生下一男孩,也就是我的哥哥,取名“荀东豪”。
虽说姓名里加了东字,实际上都是姓荀,这就是上门女婿的代价。
我父亲是一脉单传,这种自断香火的事情他却不以为然,躲在荀家的庇护伞下过着上流社会的生活,美滋滋。
所以我出生以后,还没断奶就被爷爷强行抱回了老家,从此天南地北少有往来,只有逢年过节才会见上一面,兄弟姐妹不如邻居亲。
这一代人,只有我姓东。
所以爷爷把联姻的事情交给了我,让我与荀千灵定下娃娃亲,并从小教育我,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
我叫东阳,生于90年代。
爷爷和外公在我10岁那年同一天去世,爷爷的葬礼结束后,我跟着爸妈来到南方,参加了外公的葬礼。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外公的模样,跟爷爷给我讲的故事里的人物形象不太一样,或许是岁月抹去了青春的粗犷,荀老板看起来特别慈祥。
他和我爷爷有个共同特点,都是死不瞑目!
眼睛怎么合都合不上!
那种不甘心的眼神,好似看到了什么东西却触摸不到,或是触摸到了什么东西却抓不住,又或是顿悟了什么却为时已晚。
我不知道他们年轻时候还经历过什么,但我知道一定与骨笛有关,记得爷爷临走前一晚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阳,月下无人鬼吹笛……”
那时我还小,连字面意思都不太明白,更不懂得深层次的寓意。
所以并没有放在心上。
外公的葬礼结束后,我便留在了爸妈的家里,第一次住有空调的大房,第一次睡席梦思床,第一次吃到叫不出名字的山珍海味。
可,我并不快乐。
我就像个山里来的野种,卑微地活在荀家人的圈子里,和同龄人没有共同语言,被疏远、被孤立、被捉弄和嘲笑,天生低人一等。
我的哥哥荀东豪,同样视我为异类,处处刁难。
我将来的媳妇荀千灵,对我不理不睬、视而不见,反倒跟我哥哥玩得很好。
我经常看到他俩在我面前打打闹闹、嘻嘻哈哈,甚至躺在沙发上过家家。
当时我傻傻的以为,祖辈们订立的婚事无法改变,她终究会是我的妻。
我以为他们会慢慢接受我的存在,让我融入到这个大家庭里,快快乐乐地长大。
然而,我错了。
大错特错。
那段卑微屈辱的时光还不是最糟糕的,真正刺痛我的事情发生在12岁那年。
那年,哥哥与同学发生矛盾,竟用钢管抡在了那孩子的脑袋上,正好砸中太阳穴,那孩子倒在地上动都没动一下,当场就死了。
哥哥遗传了我爷爷的体格,却没有遗传爷爷的睿智,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混子。
他见情况不对,吓得扭头就跑。
当时我正好在场,不确定有多严重,上前晃了晃那孩儿,一摸没气了,赶紧跑回家通知了爸妈。
其实按照荀家人的实力,死个人很容易摆平。
关键那孩子是某位局长的独生子!
哥哥比我大3岁,当时已满15周岁,依照法律,过了14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人家独生子横死街头,岂会轻饶我哥哥。
说到这,可能很多人已经猜结局了。
我12岁,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当然是我这个“异类”来顶包,荀家人伪造现场的手段还是有的!
那天大人们对我说:
“阳,教你的话你都记住了吗?别害怕,不会有事的,咱们都是一家人,你也不想看到哥哥的后半生在牢里度过对吧?”
别害怕……
我能不怕吗?
我才12岁,面对一群武装人员,面对彻夜的审讯,承受了那个年龄段承受不起的压力,唯一能做的就是重复大人们教我的那句话:
“我不是故意害他……不是故意的……”
最终,我被关进了少管所,判了最重的刑,远远超出了12岁该有的惩罚!
进去前,大人们对我说:
“阳,没事的,在里面一样可以上学,一样能够认识很多新朋友。”
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我当时的心情,那就是呵呵……
无奈、无助、无望的苦笑。
如果我爷爷还在世,绝对不会让我蒙受如此冤屈,以他的暴脾气,敢端着喷子到警察局里要人。
如果我外公还在世,肯定也不会让我背黑锅。
可惜前辈们都已离去,而道义并没有延续。
我身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本是同根生,却因为成长环境的不同而受到天壤之别的待遇。
在少管所里,一呆就是六年。
用我六年青春,换来哥哥一生的安宁。
用我一生的污点,换来荀千灵理直气壮的悔婚、光明正大的和我哥哥走在了一起。
……
……
18岁的天空,是那样的澄澈。
当我迈开脚步走出少管所大门的时候,心中竟然有些不舍,可我不得不离开,去夺回本该属于我的东西。
就像爷爷当年从五个人的手里夺走曲谱那样的霸道。
在门口迎接我的,是个大长腿、戴墨镜的风雅大姐姐,她倚在一辆跑车的后视镜前向我招手,say…hello!
我不太认得她。
但我知道她是我大姐,荀东兰。
大姐从小就在国外念书,很少回国,我只在爷爷的葬礼上见过她一面,记忆早已模糊不清。
大姐将车门拉开,冲我会心一笑:
“上车,姐带你回家!”
不愧是留学的海归,一点都不认生。
我和她根本就是陌生人,家里派她来接我是最合适不过了,不会勾起六年前的回忆和话题。
“你是大姐?”
上车前,我随口这样问了一句,属于没话找话,免得尴尬。
没想到大姐挺幽默,摘下墨镜眨眨眼,道:“怎么着,要滴血认亲吗?”
于是气氛瞬间就冰释了。
我坐在副驾驶,看着身旁比我大8岁的大姐姐,莫名觉得亲切和暖心。
或许在这个家庭里,只有陌生如大姐这样的亲人,才会让我有家的感觉,这是一种多么病态的心理。
路上,大姐说:“去我家里,今晚有派对,大家都在呢,庆祝一下!”
她说的大家,肯定包括哥哥和荀千灵。
大姐知道我们的矛盾,所以又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