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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狐狸精急急如律令-第149章

小说: 狐狸精急急如律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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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瞪了小雪一眼:“她是老实人,你好意思欺负她?”

    小雪夸张地叫起来:“你看,你看,真的是有了新人忘了旧人,你们还没有上床呢,就把我踢到一边去了,你就开始护着她了。我不依,我不依,我早就说你们洞房的时候我要凑一脚,今天绝对不放过你们!”

    我和林梅都有些难堪,上回她给了我们机会,我们没有成鱼水之欢,现在确实不能把她一脚踢开了,却也不能让她在一边看热闹啊!

    “呵呵……”小雪得意大笑,“跟你们闹着玩的,这么紧张干什么?妹子你别在意,其实我跟他在幻境里已经拜过天地入过洞房了,而且还有师父和婆婆给我们证婚,不比你这个规模差。我没有肉身,本来就是不能真的嫁给他的,能在幻境中有一个像真的一样的婚礼,已经心满意足了。你的新郎没人能抢走的,一百个放心吧。”

    林梅急忙向她行礼:“多谢姐姐关爱和成全。”

    “春宵一夜值千金,你们继续,我到外面去给你们站岗放风,保证没有猫啊狗啊跑进来。”

    小雪说着便一闪从门缝钻出去了。

    我只能苦笑,今晚哪有心思亲热?要是脱光了衣服却有强敌来犯,我穿着短裤冲出去迎敌岂不尴尬?无论如何等过了今晚再说。

    交杯酒还是要喝的,喝了才发现这酒带着水果和某种中药的香气,初入口微带酸味和苦味,咽下之后嘴里却是甘甜生津,回味无穷,而且酒精度很低,不像是酒更像是一种饮料。

    我们都很满意,这酒就像我们的人生,表面是苦中带酸,过后体会才是甜的,苦是短暂的,甜却让人无法忘怀。我们多喝了几杯,我夹菜喂林梅吃,林梅也夹菜喂我吃,洞房内的恩爱不足为外人道,就不再一一细说了。

    我们只脱了外套上床,本来没有准备太亲密,却不知是这酒有助兴的作用,还是两人情意浓了自然产生欲望,搂搂抱抱唇舌交战之后竟然情难以自禁,互相宽衣解带,尽解束缚。

    林梅的骨骼较纤细,所以看起来苗条实际上现在并不瘦,由于长年练武从未停过,她身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脂肪,皮肤紧崩弹性极好,与小雪的丰腴之美完全不同,抱在怀里的感觉自然也完全不同。

    她一直保持着用绵布裹胸的习惯,穿上外衣很难看出真实尺码,我也曾多次好奇过,直到此刻才见到了庐山真面目: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正好用手能握住,像她身上其他地方一样,结实紧崩有弹性,却也不失柔软滑腻。虽然我们已经吹熄了蜡烛,还用被子罩住了,可是我有夜视能力啊,还是看得清清楚楚,这不就是维纳斯那一对么?而且山顶那两粒葡萄是粉红色的,红白相映,活色生香,又怎是那冷冰冰的石雕能比?

    我也算是有经验的人了,所以虽然心急却也没有直奔主题,轻怜蜜爱,**温存。这方面是人的本性,不需要人教,林梅初时因为紧张不敢乱动,渐渐也有了本能的反应,身躯颤抖,气息急促,不自觉发出压抑的声音。

    我自以为有经验,实际却不是那么回事,当我们想要开始合为一体时,却发现没那么容易进去,幻境与现实还是有区别的。可能是盖着被子太累了,也有可能第一次都不容易,我累出了一身大汗才完全进入那个诞生生命的神圣区域。我怜惜林梅是第一次,怕她疼痛没敢太用力,她却很快适应了,勇敢的迎合着我。

    爱一个人,不是想要占有和索取,而是为对方的愉悦而努力,当两人都从这一点出发时,自然一切都很默契、很合谐,身心无比舒畅,其中妙趣,不足为外人道也。

    一场大战,战斗到了激烈处谁还怕被人听到?房间里面传出了各种特有的,儿童不宜的声音……

    我敢肯定煮石道人的酒里面有助兴的成分,而且是对我和林梅都有效果,否则林梅是比较拘谨内敛的人,第一次不会这么放得开,我们两个也不会这么兴奋和持久。真没想到煮石道人会送这样的酒,太出人意料了,不过我很喜欢,相信也不会损害身体,老道好人哪!

    小雪一整夜未归,天亮后才回来,告诉我凌枫飘和欧阳真菲也一整夜没睡,凌枫标在前门守着,欧阳真菲在后门守着,防止有人来捣乱——我真没白疼这两个师弟师妹。

    第二天起床,凌枫飘对我挤眉弄眼,悄悄问:“大师兄,是不是有什么秘法咒语啊?”

    我不明所以:“什么秘法咒语?”

    “昨晚我离你房间很远都听到了,床铺响了一整夜啊,现在大嫂还爬不起来,可见你有多神勇,这个……能指点指点吗?”

    “教了你你往哪儿去用?”我想要给他一个爆栗,但看在他给我守夜守了一个晚上,最终没有敲下去。

第八章向罗布泊前进() 
我怕破坏了快乐的气氛,没敢对林梅说出我自己去沙漠的决定,直到结婚三天之后,眼看就要离开了,才不得不告诉她。

    新婚才过三天就分别,任谁都受不了,林梅沉默了一会儿说:“我知道你的决定总是有道理的,也是体贴我,怕我有危险和吃苦,但是只要能跟你在一起,再苦再累我也不怕。”

    我很感动,拥抱着她,在她耳边低声说:“我已经学会了一个新的法术,可以瞬间飞到千万里之外,所以这一次能比你们更早到家。到了沙漠之后,我还是可以回来看你的,万一遇到危险,我随时可以逃回来,要是你跟我一起去,我就无法逃生了。”

    林梅很震惊,然后懂事地点头同意了。

    凌枫飘和欧阳真菲早已知道将要去沙漠,已经迫不及待了,完全没有想到我会不带他们去。所以我一说,他们就激动加愤怒,抗议加反对,但最终还是敌不过掌门大师兄的威严和充足的理由,不得不同意。

    “那这段时间我做什么呢?”凌枫飘很郁闷。

    “是啊,我们天天呆在家里太无聊了。”欧阳真菲也附和。

    我也有些头痛,让他们和林梅住在家里,可能又会有人来寻仇滋事,不让他们住在家里,却又不知该让他们住到哪里去。

    我犹豫了好一会儿无计可施,刚好老林带着他的便宜女儿来向我告辞了,说要回福州去。他在福州的老家拆迁了,ZF补偿了两套房子给他,他要把女儿带回福州居住方便上学。我灵机一动:“二师父,你可不能有了亲女儿就忘了干女儿啊,让林梅也跟你一起去福州住吧?”

    老林大喜:“好啊,我正愁把我女儿一个人丢在家里,我想出门走不开呢,你们肯跟她一起住最好了,什么时候走?”

    “明天就走!”

    “好,你这臭小子,这几年第一回做了让我爽快的事!”

    欧阳真菲闻声跑过来:“去福州吗?太好了,那我也回家住一段时间,随时可以去找大嫂玩。”

    凌枫飘愁眉苦脸:“我怎么办呢?可怜我这没爹没妈的孤儿,没家可以回啊!”

    黄亦蓝道:“你不是老想着装道士骗钱么?不如我们也结伴去福州玩,看看你装神弄鬼的本事。”

    凌枫飘大喜,他今非昔比,实力大幅提升了,又有金大器这个强力助手,早想出去抖一抖威风了,而且在福州容易见到欧阳真菲和林梅,正是一举两得。他一把抓住圆规:“和尚你也去,咱们一僧一道一异人,必定能斩妖伏魔,涤荡宇内,闯出一番名头来!不过我们得先取一个响亮的名号,某某组合,某某团队之类……”

    欧阳真菲道:“还有我呢,昨天还在说愿意永远当我的跟班,今天就把我忘了,男人的话果然不能信……”

    我还是闪吧,免得躺着中枪了。

    城里人烟密集,治安良好,并且老林的新家目前没人知道,相对于我老家来说要安全多了。而且朋友们能够继续聚在一起,互相关照,即使有不长眼的家伙来了,他们也有一战之力。我这次与别人组团去沙漠肯定瞒不了有心人,想要报仇或夺宝的人只会被我引到沙漠中去,所以他们的危险系数并不是很高。

    分别在即,这一夜更是柔情万种,抵死缠绵……

    老林带着女儿先走了,我安排林梅等人分别离开,只带了很少的行李,以免引人注目,到了福州再聚集起来。我不愿我奶奶住在我家里,但我拗不过她,只能由着她去了,但愿我能早点忙完自己的事,了结恩怨,陪她安渡晚年。

    我到了下午才乘车离开家乡,到了县城已经天黑,转悠到一个偏僻无人的角落,发动土遁之法,眨眼之间便到了北京陆成山的院子里。

    屋里快步走出一个人,正是陆成山,惊讶地望着我:“小张,你什么时候到的?”

    “刚从墙外跳进来啊。”我知道他问的是什么时候到北京,故意偷换概念,含糊应付。这些年经历了这么多事,我深深明白做人要低调的道理,面子、个人荣誉都是浮云,还有可能带来杀身之祸,我让别人眼红的东西已经太多了。

    陆成山早已等得焦急万分,见我到了明显松了一口气,所以也没再追问,叫我进屋。桌子上放着一个黑布包裹,一个旅行箱,陆沉山先打开黑布包裹,正是用火鳞穿山龙肛门口最好的三片鳞甲制成的小盾。

    小盾直径还差一点儿不到两尺,正面用三片鳞甲交叠拼接而成,严丝合缝,红似姻脂,温润光洁,在灯光之下有明显的辉光闪烁,非常漂亮。后面垫有一层薄薄的合金,中央有个握柄,刚好可以用一只手握着。

    我有些疑惑,五行火克金,怎么用金属来做后垫,遇火即使不熔化也烫手啊?

    陆成山看出了我的疑惑:“放心吧,这是一种特殊合金,很轻很厚,高温不会软化。鳞甲本身就是最好的隔热材质,与合金之间还有一层极薄的隔热材料,既使是遇到几千度的高温,短时间内也不会烫手。”

    原来如此,果然是出自名家之手,我很满意。陆成山又打开旅行箱,拿出一把手枪和两排子弹,共二十发。子弹的弹头是银白色的,上面刻有细小的金色符文,我可以感应到里面有灵力波动,正是他之前对我说过的能伤害鬼怪邪物的特殊弹头。

    “这种子弹对阴邪活物杀伤力较好,对灵体也有一定效果,但实际使用时效果不是很稳定,目前还在测试改进阶段,只是给你备用,不能过度依赖。同行的人中有几个会用枪,要是开枪方面有疑难可以问他们。”

    我点点头,陆成山又从旅行箱中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是两张金色的符纸和一小叠大约五六张银色的符纸,以及两个小瓷瓶。

    “银色的符纸用带有灵玉粉末的朱砂来画,金色的符纸用带有红宝石粉末的朱砂来画,会做这种符纸和朱砂的人已经很少了,材料也很难找,我只能拿到这些了。”

    这一次也算是在帮他做事,所以客气几句我就全收下了,然后陆成山立即叫人送我去飞机场,再不走就跟不上飞机了,其他队员已经在罗布泊等我了。

    去乌鲁木齐的飞机票早已买好了,刚好赶上了八点的飞机,半夜到达地窝堡机场,立即又转飞机去巴音郭愣机场。这里有人在等我,连夜上路往若羌县方向疾驶。沿着公路跑了大半天,第二天上午换了一辆车和司机,沿着一条小路前进,到后来连小路都不见了,放眼都是沙漠和荒地,几乎看不到植物,非常干燥和荒凉。

    颠簸了一整天,颠得我全身骨头散了架,天黑后车子才在一大片建筑前停了下来。最初我以为是一个小镇,再一看却都是规划整齐却残破倒塌的农场,勉强可以看到“某某兵团建设”字样,仅有一个地方发出昏黄的灯光。看样子这是六七十年代开设的,早已废弃了。

    汽车停了下来,司机按了几下喇叭,很快有人跑了出来,我一看不由愣住了。这人修长玉立,明眸皓齿,气质高贵,不是陆晴雯还有谁?前几天陆成山跟我说陆晴雯受伤了,所以这一次行动她没有参加,可是她现在却出现在这儿。

    陆晴雯笑盈盈道:“愣什么,几天不见,不认得了么?咦,你的新娘子和跟班没来吗?”

    “没来,就我一个人来。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你爷爷说没让你参加这此行动啊?”

    陆晴雯气色不错,心情也不错:“呵呵,那是前几天的事了,后来我伤势恢复得好,坚持要来,他也同意了。倒是你,怎么舍得丢下新娘子啊!”

    “呃,舍不得也要舍啊……”

    后面又有几个人走出来,一个是高峰,一个是以前与陆成山一起出现过的刘平。我一眼就认出了是他,但实际上他的容貌已经与上次不一样,上一次看起来非常普通,这次却挺帅气的——莫非整容过?

    更多人走了出来,陆晴雯给我一一介绍:向导刁爷,一个四十多岁又黑又瘦的当地人,戴着新疆人的帽子,留着小胡子,看起来精明干练;测绘和通讯员艾美,二十五六岁的大姑娘,出身于特种部队,英气勃勃,矫健敏捷;地质学家云飞扬,四十来岁,山东大汉,高大威猛,笑容爽朗;考古学家余成书,四十五岁左右,长得白净秀气还戴着眼镜,气质儒雅,却有一副好体形,应该有长期段炼身体;两个司机都是部队出身,三十来岁,属于赤手空拳也能生擒虎狼的勇士。

    这一次的冒险队员显然是精心挑选出来的,都比较年轻,身体素质都很好。我们面临的是极端恶劣的环境,是被称为“死亡之海”的罗布泊,所以身体肯定要硬朗,专业方面差一点倒是无所谓,毕竟我们这次不是来考古和研究地质的。

    最后陆晴雯对我说:“你是队长,所有人都听你指挥。”

    “我当队长?”我愣了一下,我早就做好了有危险就逃跑的计划,怎能当他们的队长?但是扫视众人,他们都是专业型的人,高峰和陆晴雯太年轻也当不了队长,这个队长舍我其谁?

    身为队长,带着他们进去就要带着他们出来,责任重大,再说陆晴雯在其中,我也不能把她丢在沙漠里啊。

    唉,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第九章专业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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