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原理-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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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进一步将前面的假设加以引申,假定德国先前消费的毛料不仅少于英格兰因为停止在国内生产亚麻布而得以提供的100万码,而且同英格兰在生产上具有的优势也不完全成比例,即德国只需要50万码。在这种情况下,德国完全停止生产毛料,可以增产100万码(但也只是100万码)亚麻布。因为这100万码的生产费用与过去50万码的生产费用相等,所以无论毛料的价格如何低廉,这都是德国在毛料上所能花费的一切。英格兰将因其本身的竞争而不得不付出整整IOO万码毛料来换取这1OO万码亚麻布,正象它在前述情况下不得不付出100万码毛料来换取160万码亚麻布一样。但是,英格兰能以同样的费用自行生产100万码亚麻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英格兰不能从国际贸易中得到任何利益。德国获得全部利益;现在可以用它过去购买50万码毛料的费用获得100万码毛料。简言之,德国在第三种情况下所处的地位,与英格兰在第一种情况下所处的地位恰好一样;只要把数字颠倒过来,这一点就可以得到证明。
按照上述三种情况的一般结果,可以提出如下定理,即,在我们所作的需求恰好与价格下降幅度成比例的假设下,国际价值法则有如下述。
英格兰以过去专用于亚麻布生产的资本所能制造的全部毛料,可以与德国过去专用于毛料生产的资本所能制造的全部亚麻布相交换。
或者,更一般地说,两国都因为输入对方的产品而拥有闲置的劳动和资本,各自用这种闲置的劳动和资本所能生产的出口产品,正好可以互相交换。
这个法则及由此产生的关于利益分配的三种不同的可能性,可以方便地运用下述代数符号予以一般化。
假设英格兰用停止生产亚麻布节省的劳动和资本所能制造的毛料数量为n。
假设德国过去(按照德国的生产费用)所需要的毛料数量为m。
则n量的毛料总是恰好可以交换2m量的亚麻布。
因此,如果nm,则全部利益将归于英格兰。
如果n2m,则全部利益将归于德国。
如果n大于m,而小于2m,则两国分享这种利益;英格兰以前只获得n量的亚麻布,现在可以获得2m量的亚麻布;德国以前只获得m量的毛料,现在可以获得n量的毛料。
几乎用不着说,我们在这里举出Z这个数字,只是因为要用它来表示,以毛料计算,德国在亚麻布的生产上对英国具有优势,而(这是一回事)以亚麻布计算,英格兰在毛料的生产上对德国具有优势。如果我们假定,在通商以前,在德国,100码毛料可以交换1000码(不是200码)亚麻布,则n(在通商以后)便可以交换10m(不是2m)。如果我们假定10O码毛料只能交换150码(不是1000码或200码)亚麻布,则n就只能交换3/2m。如果(总之)毛料在德国的成本价值(以亚麻布计算),按照P对g的比率超过其在英格兰的成本价值(也以亚麻布计算),则在通商以后,n便可以交换p/g m。
第八节 实际结果几乎不受上述后一因素的影响
我们已经得到了似乎是最简单和最一般的国际价值法则。但是,我们在研究这一法则时,从一开始便极为任意地假定了需求和价格下降之间的关系。我们曾经假定,这种关系是固定的,虽然实质上它是可变的。我们曾经假定,每次价格下降,都会完全按比例地扩大需求;换句话说,用于某种商品的价值,不论这种商品的贵贱如何,总是恒定不变的;因而我们所研究的法则只是在这种假设或实际上与此相同的假设下才成立。因此,现在我们将这个问题的两个可变的因素(对于它们各自的变动,我们曾分别加以考察)结合起来考察。我们假定,需求与价格下降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致使按照前述定理制定的交换规则不能满足国际需求方程式的条件。例如,假定英格兰对亚麻布的需求恰好与价格的下降成比例,但是,德国对毛料的需求与价格的下降却不成比例。再回到前述三种情况中的第二种,即英格兰由于停止生产亚麻布,可以生产供输出用的100万码毛料,而德国由于停止生产毛料,可以增产160万码亚麻布。如果这些毛料和亚麻布恰好可以相互交换,则英格兰的需求在我们现在的假设下恰好可以得到满足,因为它需要100万码毛料所能换取的所有这些亚麻布;然而,德国虽然在其费用与160万码亚麻布相等时需要80万码毛料,但在用同样的费用能够获得100万码毛料时,也许不需要整整1OO万码,也许需要100万码以上。第一,假定德国不需要这么多毛料,而只需要现在能用150万码亚麻布换取的数量。英格兰仍将提供100万码毛料来换取这150万码亚麻布,但这仍不能诱使德国购买100万码毛料;因而,如果不论亚麻布的价格如何,英格兰继续在这种物品上付出与以前同样多的费用总额,那么,它为了诱使德国购买100万码毛料,就不得不同意德国用任何数量(但不少于100万码)的亚麻布都可以换得这100万码毛料。假定这一数量为140万码。现在英格兰从贸易中得到的利益已不是60万码亚麻布,而只是40万码亚麻低而德国除多得20万码毛料外,购得毛料的费用也仅为过去自行供给毛料时所花费的劳动和资本的八分之七,节省下来的八分之一当可用来增加国内对亚麻布或其他商品的消费。
反之,假定德国在交换比率为100万码毛料交换160万码亚麻布时需要100万码以上的毛料。而英格兰如果不缩减先前留给国内的数量,就只有IOO万码毛料可以提供,因此,德国为了获得较多的毛料,就不得不将160对1O0之比提高到某一比率(比方说170对100),借以或者将国内对毛料的需求降低到100万码的限度,或者诱使英格兰放弃先前国内消费的一些毛料。
接下来我们假定,需求与价格下降的比例关系,不是在一国成立而在另一国不成立,而是在两国都不成立,而且不成比例的程度两国都一样;例如两国中任何一国的需求增加幅度和价格下降幅度都不相等。按照这一假定,在交换比率为100万码毛料交换160万码亚麻布时,英格兰不想要160万码亚麻布,德国也不想要100万码毛料;如果两国需求不足的程度恰好相同,即,如果英格兰所需要的亚麻布数量仅为160万码的十分之九(即144万码),德国所需要的毛料数量仅为1OO万码的十分之九(即90万码),则交易将继续以同一比率进行。又如英格兰所需要的亚麻布数量比160万码多十分之一,德国所需要的毛料数量也比100万码多十分之一,则其结果也是如此。这种一致(有一点要注意,即,它的前提是,需求按与价格下降相应的程度扩大,而不是按与价格下降相同的程度扩大)除纯属偶然的情况外,显然不可能存在;因而,在其他任何情况下,国际需求方程式都要求对国际价值作出不同的调整。
于是,我们所能确立的唯一的一般法则,有如下述。一国生产物与外国生产物交换时的价值取决于以下两点:第一,取决于相对于该国对外国商品的需求而言,外国对该国商品需求的数量和可延性;第二,取决于该国可以从国内消费用的本国商品的生产中抽出多少资本。外国对该国商品的需求较之该国对外国商品的需求愈大,以及该国为生产出口产品所能抽出的资本较之外国为生产该国需要的产品所能抽出的资本愈少,则交易条件就对该国愈有利,也就是说,该国用一定数量的本国商品,就可以换得较多的外国商品。
但是,这两种发生影响的因素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一种;因为一国从本国自用的商品的生产中抽出的资本,是与该国对外国商品的需求成比例的;用于购买外国商品的部分在一国总收入中占多大比例,该国在其生产物缺乏国内市场的情况下撤出的资本在该国资本中就占多大比例。因此,我们为谋求科学上的正确性而引进国际价值理论的这个新的因素,对实际结果似乎没有实质性的影响。看来以最有利的条件进行对外贸易的国家,是这样一些国家,这些国家对外国商品的需求最小,而外国对这些国家商品的需求最大。由此可以作出各种推论,其中之一是,在其他条件相同时,最富的国家从一定量的对外贸易中获得的利益最少;因为,最富的国家一般说来对商品的需求较大,所以对外国商品的需求可能也较大,从而使交换条件变得不利于它们。毫无疑问,它们从对外贸易中得到的利益总额,一般大于比较贫穷的国家,因为它们所进行的这种贸易规模较大,而且由于〔它们的商品〕消费量较大而可以获得价格低廉的利益;但是,就所消费的每一种商品来说,它们所得到的利益却较小。
第九节 一国输入品的费用,取决于哪些因素
我们现在来看国际价值理论的另一基本组成部分。所谓一国可以通过对外贸易较为便宜地获得商品,有两种意义,即价值方面的意义和费用方面的意义。就第一种意义而言,一国由于这些商品的价值相对于其他各种商品下降了,因而能以比较低廉的价格获得这些商品;同样数量的这些商品可以换到的该国其他生产物的数量比过去少了。让我们回到原先列举的数字上来。在英格兰,通商以后,所有消费亚麻布的人们以过去只能换得匕码亚麻布的一定量其他物品可以换得17码或更多的亚麻布。价格下降的程度,在这一意义上,取决于已在前几节中详细说明的国际需求法则。但是,在另一意义、即费用的意义上,只有当一国能够用同样的劳动和资本获得较多数量的某种商品时,才可以说该国较为便宜地获得了这种商品。在这一意义上,价格的下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与前者性质不同的另一因素;一国所获得的输入品的价格低廉程度,同国内产业的一般生产效率成比例,也同该国劳动的一般效率成比率。一国的劳动,从总体上说,可以具有比另一国的劳动高得多的效率;虽然全部或大部分商品两国都能生产,但是其中一国能以少于另一国的绝对费用生产它们;如前所述,这并不一定会妨碍这两国交换商品。享有较大优势的国家由别国输入的物品,自然是该国最不易生产的物品。但是,它输入这些物品所获得的利益,同它在为换取它们而输出的物品上所获得的利益是一样的。因此,能以最小费用获得本国生产物的国家,也能以最小费用获得输入品。
如果我们假定有两个相互竞争的国家,这一点将更为明显。英格兰将毛料运到德国,用10码毛料交换17码亚麻布,或交换在德国与17码亚麻布等值的其他物品。另一国家,例如法国,也照此行事。一国(英格兰)既然以10码毛料来交换一定量的德国商品,另一国(法国)就必须如此。因此,如果在英格兰生产这10码毛料所需要的劳动仅为在法国生产所需要的劳动的一半,则德国的亚麻布或其他商品在英格兰〔生产〕所需要的劳动量就仅为在法国〔生产〕所需要的劳动量的一半。这样,英格兰可按在毛料生产上其劳动效率高于法国的比率,以少于法国的费用获得输入品;在我们所假设的这种情况下,这可以视为英格兰一般劳动效率的近似估计;因为法国同英格兰一样,也选择毛料作为它的输出品,这表明毛料在法国也是劳动效率相对地最高的商品。由此可见,一切国家都按其劳动一般效率的比例,以较小的费用获得输入品。
西尼耳先生首先弄清和阐述了这一命题,但是他认为该命题只适用于贵金属的输入。我认为必须指出,这一命题同样适用于其他一切输入品,进一步说,这还只是真相的一部分。因为,在我们所假定的情况下,对英格兰来说,它以10码毛料来偿付的亚麻布的费用,不仅取决于英格兰本身制造10码毛料的费用,而且部分地取决干以这些毛料可以换得多少码亚麻布。英格兰在输入品上花费的费用,等于两个变量的函数,这两个变量是:英格兰用来交换亚麻布的本国商品的数量;这些商品的费用。在这两个变量中,只是后者取决于英格兰的劳动效率;前者系取决于国际需求法则,即取决于相对于英格兰对外国商品的需求而言,外国对英格兰商品的需求具有怎样的强度和可延性。
在上述英格兰和法国相互竞争的假定下,国际价值的状况对两个竞争者同样发生影响,因为,按照我们的假定,两国是和同一国家交易,而且输出和输入的商品也相同。因此,它们花费在输入品上的费用的差别,只取决于另外一个因素,即两国劳动效率的不同。它们提供的数量是一样的,所以可能产生差别的只是生产费用。但是,如果英格兰用毛料与德国做生意,法国用生铁与德国做生意,则德国对这两种商品的比较需求便参与决定英格兰和法国为获得德国生产物而以劳动和资本的形式付出的比较费用。如果德国对生铁的需求大干对毛料的需求,则法国的损失便可因此而得到部分补偿;如果德国对生铁的需求小于对毛料的需求,则它的损失还会加大。因此,一国的劳动效率并不是决定该国为获得输入品所付出的费用的唯一因素,劳动效率也不参与决定输入品的交换价值或价格(下面就要谈到的)。
第十九章 论作为输入品的货币
第一节 货币以两种方式输入,一是当作商品,一是当作交换媒介
我们在对外贸易理论方面的探讨进展到目前这样的程度,前此我们对货币理论所作考察之不足即可予以弥补。在这项研究完成以后,就可以回过头来结束有关对外贸易问题的讨论。
货币或构成货币的材料,在大不列颠和大多数其他国家都是一种外国商品。因此,它的价值和分配不是由毗邻各地之间通行的价值法则规定的,而是由适用于输入商品的价值法则、即国际价值法则规定的。
在我们马上要进行的讨论中,我将不加区别地使用货币和贵金属这两个名词。这样做不会引起任何误解;前已说明,当货币由贵金属或随时可以兑现的纸币构成时,其价值完全由金属本身的价值支配;除非铸造费由个人支付而不是由国家负担,否则两者的价值决不会长期相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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