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原理-第6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本莶淮嬖诰鸵苫醣依醋龅氖拢褪撬担鹆送ɑ醯淖饔谩H嗣浅3U庋褂没闫薄I6傧壬幼潘担骸捌本莶唤鼋谑∠纸鸬氖褂茫以谛矶喑『匣谷〈纸稹N颐鞘孕猩柘耄┐逵幸慌┏≈鳎韪浇脑踊跎桃徽沤鸲钗�10镑的票据来清偿同额的债务,这张汇票是伦敦的谷物商人在首都出售农场主提供的谷物而开给他的;而杂货商在背书后,将这张票据转付给附近的制糖业者,以清偿同额的债务;制糖业者另行背书后,又将它转给外港的西印度商人,而西印度商人则将它交给地方银行,后者也作了背书,使它继续流通。在这种情况下,这张票据当完成5次付款,一如持票人求兑即付的10镑钞票。许多票据就按上述方法在国内商人之间流通Z即使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说,它们显然也构成了王国流动媒介的一部分。”
许多汇票(国内的和国外的)在最后兑付时差不多背面已签满了名字,每一次背书都表示进行了新的贴现,或者表示进行了新的金钱交易,在这些贴现和交易中,汇票依次执行了货币的职能。在现代,兰开夏郡票面金额5镑以上的流通媒介几乎全部是由这种汇票构成的。
第五节 本票
将信用用作通货替代物的第三种形式是本票。开给某人并由他承兑的汇票,和由它发出并允诺支付同一金额的本票,对他来说,除以下两点外,是完全相同的。这两点是:前者通常是有利息的,后者一般是没有利息的Z前者通常是过一段时间才能兑付,后者则是见票即付的。但是,在商业国家中,主要以后一形式发行货币替代物,已成为一种专门职业。从事货币交易的商人(其不适当的名称为职业贷款者)同其他的商人一样,想超出他们自己的资力所能经营的程度来扩展他们的业务。他们不仅想出借自己的资本,而且想出借自己的信用;不仅想出借由自己的现存资金构成的那一部分信用,而且想在自己认为能够安全地加以运用的限度内,出借自己通常从公众那里获得信用的能力。要做到这一点,最方便的办法,是出借自己的、持票人求兑即付的本票。借主愿意将它当作同额货币来接受,因为贷款者的信用使其他的人在借主购买货物或作其他支付时甘愿接受它。因此,这些本票执行了通货的一切职能,并使先前流通的等额货币成为不必要。然而,由于它们是求兑即付的,它们随时可能回到发行者那里求兑,发行者为了避免破产,必须在手头保存足够的货币,以便应付在他筹集更多款项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那种承兑要求。而为慎重起见,发票人应根据经验把所发行的本票限制在一定数额以内,以免发行过多,人们要求兑现。
各国政府一旦看到这种(可以说是)“把信用铸造货币”的方法的便利,就采用了同样的办法,在支付它们的费用时发行自己的本票;因为这是它们可以不付利息而借钱的唯一方法,它们的凭票即付的允诺,在持票人的心目中,具有与手中的货币相同的意义,因而这种方法对政府更为有用。对于政府发行的这种票据和私营银行发行的票据之间的实际差别,以及这种货币替代物可能存在的其他差别,我们将很快加以考察。
第六节 存款和支票
使信用适合货币目的的第四种方法——如果极其广泛地推行这种方法,货币会全部被取代——是用支票进行支付,把为当前用途或不时之需而节省下的钱保存在银行家的手中,除小额支付外,其他一切支付都用银行支票来进行,这种作法正被愈来愈多的英国公众所采用。如果付款人和收款人都在同一银行有存款,则实行支付无须货币介入,而只须在银行帐簿上将付款额由付款人的贷方转至收款人的贷方。如果伦敦的一切人在同一银行都存有现金,并用支票实行一切支付,则在伦敦开始、在伦敦终结的任何交易都不需要货币,也无须使用货币。就商人之间的交易而言,这种理想的境界实际上几乎已经达到。现在使用货币或钞票的,主要是商人和消费者之间的零售交易以及工资的支付,而且只限于其中的小额支付。在伦敦,凡是拥有一些资本或营业稍具规模的店主,通常都在银行开立帐户Z这些帐户除安全和方便外,对店主还有其他好处,这就是,开立帐户的人享有银行同意的拿他们的票据去贴现的权利,如果没有这种帐户,他们就不能指望获得这种权利。至于批发商和大商人则在经营过程中经常用支票来进行一切支付。然而,他们不是全部和同一银行打交道,因而,甲给乙一张支票,乙通常不把它解人同一银行,而把它解入某一其他银行。不过,由此而产生了一种便利于经营的安排,它使伦敦商业中心区的一切银行为一定的目的而事实上变成了一个组织。银行家不把解入他的银行的各种支票送到开票银行要求兑现。有一建筑物,称为票据交换所,伦敦商业中心区的每家银行都在每天下午把当天收到的其他银行的一切支票送到那里,与已解入其他银行的应由本行兑付的支票相交换,而仅以货币支付余额;甚或这一余额也不以货币支付,而以英格兰银行所开的支票支付。依靠这种办法,伦敦商业中心区当天的一切商业交易(金额常达数百万镑),加之金额巨大的地方交易(由各地方银行开给他们的伦敦往来银行的支票表示),以平均不超过20镑的付款额即可加以清算。
依靠方才说明的各种信用工具,在象英国这样的国家,数额巨大的交易,以数量小得惊人的贵金属即可进行。英国所必需使用的贵金属数量,相对于所买卖的商品的金钱价值而言,比法国和其他国家要少好几倍,因为在法国和其他国家,人们尚未普遍养成提供信用的习惯和脾性,因而不象在英国那样,那么普遍地采用这种所谓“经济实惠的方法”。货币在其职能被取代之后情况如何?货币是怎样从流通中消失的?这些问题稍后就会加以讨论。
第十二章 信用对价格的影响
第一节 钞票、汇票和支票对价格的影响,是信用的影响的一部分
既然我们已基本了解了信用替代货币的各种方式,就必须进而考察,使用这种替代物是怎样影响货币的价值,或者说商品的价格的。几乎不须说,货币的永久价值——各种商品的自然价格和平均价格——不是这里要谈论的问题。这是由生产或获得贵金属的费用决定的。一盎司黄金或白银最终将与能以和它们一样的费用生产或输入的其他一切商品相交换。而一盎司黄金的汇单、本票或凭票即付的汇票,在出票人的信用没有降低时,其价值既不大于、也不小于黄金本身。
然而,我们现在讨论的不是最后的或平均的价格,而是当前的、暂时的价格。如前所述,这种价格可能远远脱离生产费用水平。价格变动的原因之一,是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在其他情况不变时,流通中的货币增加使价格上升,而其减少则使价格下降。如果投入流通的货币多干能按与它的生产费用相一致的价值流通的数量,则货币的价值在过剩持续期间将一直低于生产费用水平,而一般价格则将一直高干自然价格。
但是,现在我们已经知道,有另一些东西,例如钞票、汇票和支票,同货币一样流通,并执行货币的一切职能。这就发生了如下的问题:这些替代物是否同货币本身一样影响价格,可转让的票据数量的增加,是否同货币数量的增加一样,具有以同样的方式和同样的程度提高价格的趋向,有关通货问题的一些著作对这一点曾经作过不少论述,但尚未获得任何普遍赞同的、无可争辩的答案。
我认为,钞票、汇票或支票本身对价格完全不发生影响。对价格发生影响的是信用,无论它以什么形式提供,也不管它是否产生可以流通的、可转让的票据。
下面拟对这一看法加以解释和证明。
第二节 信用同货币一样是购买力
货币只是在用以交换商品时才影响价格。影响商品价格的需求是由用以交换商品的货币构成的。但是用以交换商品的货币并不等于人们拥有的货币。它有时较少,有时又较多。固然,人们使用的货币最后将既不多于、也不少于他们拥有的货币,但就一定时期而言,情况远非如此。有时人们为应不时之需或等待更有利的使用时机而在手头保存货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货币不是处在流通之中。用更为平易的话来说,它不是用来交换商品,也不准备用来交换商品。不处在流通之中的货币对价格不发生影响。然而,更常见的是与此相反的情况,即,人们用并非自己拥有的货币来购买商品。例如,用银行支票偿付货款的商品不但不是用付款人拥有的货币来购买,而且通常也不是用银行拥有的货币来购买,因为银行已将(除通常的准备金之外的一切)货币贷绘他人。刚才我们曾假设,一切人都与银行有来往,而且都与同一银行有来往,各种支付完全以支票进行。在这种理想的情况下,除掌握在银行手中的以外,任何地方都不复存在货币。因此,银行可以毫无危险地用以下办法将所有的货币脱手:将它当作金银块出售,或者将它贷出、运到外国去交换货物或外国的证券。但是,这时虽然货币已不被占有,或者最后甚至不复存在,但它仍会出现,并被人们用来购买商品,正象现在一样。人们将继续以货币计算他们的收入和资本,并以汇单(作为实际上不存在的东西的收据)来从事日常的购买。只要货币消失时在其他东西中留下相等的价值,在货币的原所有者提出要求时可用以进行偿付,那就没有什么可以抱怨的。
然而,在以支票进行支付的情况下,买主用以从事购买的虽然不是他手头拥有的货币,但却是他有权要求得到的货币。但他也可以用只是他预料会取得的、甚或只是他自吹会取得的货币来从事购买。他可以用将来付款的承兑汇票、本票或简单的帐面信用(即只是答应付款)来取得货物。所有这些购买对价格的影响,同他们用现金来进行完全一样。一个人所能运用的购买力的数量,是由他拥有的或应当付给他的货币以及他具有的全部信用构成的。他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运用他的全部购买力,但是他一直拥有这种购买力,因而他在某个时候运用的那部分购买力,就成为他对价格产生的影响的尺度。
假设他预料某种商品将涨价,因而决定不仅用他的全部现金,而且用他的财力能够从生产者或进口商处获得的信用来购买这种商品。谁都知道,他这样做对价格产生的影响,比他只限于用实际持有的货币来购买要大。他用自己的货币和他所获得的信用这两者的总和创造了对这种商品的需求,因而使价格与二者成比例地上升。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使用人们称之为通货替代物的书面票据,虽然交易没有引起汇票的使用,也没有引起普通钞票的发行,但价格还是受到了影响。买主也许不采用纯粹的帐面信用,而提供同一金额的票据;或者用借自银行的钞票来偿付货款,这样,这种购买就不是利用他自己对卖主的信用来进行,而是利用银行对卖主的信用和他自己对银行的信用来进行。如果他这样做,则他对价格产生的影响将等于而不会大于用银行信用进行的同一金额的购买。发生影响的原因是信用本身,而不是信用的形式和提供信用的方法。
第三节 信用急剧扩大和收缩的结果;对商业恐慌现象的分析
商业界人士是否会将他们的全部或大量的信用用作购买力来增加对商品的需求,取决于他们对利润的预期。如果一般认为,由于需求增加,低产,输入发生障碍,或者其他原因,某种商品的价格似乎会上涨,商人们就会倾向于增加他们的存货,以便靠预期的涨价来获得利润。这种倾向本身就有助于产生人们所期望的结果,即价格上涨。如果这种上涨是大幅度的、递增的,对其他投机者就会产生吸引力,在价格开始下降以前,这些人总是愿意相信价格将继续上涨。由于他们参与购买,价格进一步上涨。这样,最初有若干合理根据的价格上涨,由于纯属投机性的购买而加剧,直到大大超过证明最初有合理根据的上涨幅度为止。过了一段时间,这一点开始被人们察觉;价格停止上涨,持有商品的人感到实现利润的时机已到,就渴望将商品出售。因此,价格开始下降。持有商品的人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而拥入市场,而愿意在价格正在下降的市场。上购买商品的人很少,因而价格的下降比它的上涨更为急剧。那些以比合理计算的价格为高的价格购买商品的人,以及在他们实现利润以前就受到价格急剧变化的突然袭击的人,都是损失者,其所受到的损失,与价格下跌的程度以及他们所持有或必须偿付的商品数量成比例。
所有这些结果在不知信用为何物的社会也会产生:某些商品的价格可能由于投机而上涨到极高的程度,然后急剧回跌。但是,如果没有信用这种东西,则就一般商品而言,这种情况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如果一切购买都用现金进行,则对某些涨价商品支付货款,将使这个社会的很大部分货币流入这些商品的市场,因此,货币必然会退出其他各种商品的市场,这样,其他各种商品的价格就会下跌。固然,这种空隙可以用增加流通速度来部分地加以弥补;而这样做,在投机盛行的时期,这个社会的货币实际上是增加了,因为人们几乎不在手头保存货币,一旦收到货币,就尽快地用于具有诱惑性的投机。然而,这种办法的作用是有限的。总的说来,如果货币的数量不变,则人们要在某些物品上多用一些,就必须在其他物品上少用一些。然而,他们不能用现金办到的事,却可以通过扩大信用来办到。如果人们进入市场,以其期望在将来得到的货币从事购买,则他们所取用的钱款就是无限的,而不是有限的。这样进行的投机无论在多少种商品上进行,也不会妨碍其他商品的交易。它甚至可以同时在一切商品上进行。我们可以设想,在投机的狂热象流行病那样发作时,所有的商人不仅照常向制造商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