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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囧神养成记2-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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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披着猪皮的人() 
“你他么是个什么东西?”

    “你他么又是个什么东西?”

    看着和我面面相觑地这个怪物,我是一口血差点喷了出去。

    粗看之下,这怪物约莫是个人,细看之下,又约莫觉得其更像一头猪。

    严格来说,这更像一位披着猪皮的人,或者说一位披着人皮的猪。

    鉴于猪这种动物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掌管人类语言的,所以第一种结论的可能性更高一些。

    见过披着狼皮的羊,也见过披着羊皮的狼,可披着猪皮的人,我还是头一遭遇到。

    当然,你也可以说,这只怪物或许是某位猪和某个人的杂交体。

    原谅我忽然产生这种邪恶的念头,事实上,关于半兽人等怪物,虽然科学尚待查证,但像《山海经》和《搜神记》这样的书本中记载了大量的事例。

    此刻,不是考究这怪物究竟是不是半兽人的时候,而是该考究他缘何会和我在一起。我倒下去的地方,是荒郊野外,可醒来的地方,却是一处山洞。

    此座山洞,看着年代有些久远,但岩石之上,似乎留有着一些人为或者兽为的痕迹。这些痕迹,看起来不超过两年。

    换句话说,此位怪物住在这洞中的时间,应该不会超过两年。

    “模样长地倒还俊俏,可惜是个傻子!”

    怪物许是注意到了我方才一动不动地盯着山洞打量,期间连眼睛都尚未眨一下,于是十分贸然又唐突地得出了这个结论。

    “你才是傻子,你全家都是傻子!”

    别人问候我,出于礼貌起见,我自然是要问候人全家的。

    “你说对了,我的确是傻子,我全家也都是傻子!”怪物说着扑通一声坐了下来。

    话说这怪物如此配合,真是着实令人万万没有想到啊!

    “我为何会在这个地方?”

    隔了半晌,我率先开口打破了平静。

    “看来你果然是个傻子,自然是我把你拖回来的。”怪物答了一句。

    拖回来的?难怪我觉得浑身酸爽呢?

    星光灿烂没有瞎了我的眼,红殇也没有把我给毒死,结果被这怪物这一拖,我的骨头架子是散成了四分五裂,就差席地而亡。

    都说猫有九条命,猫和我相比起来,那诚然是小巫见大巫。

    想我从去年以来,往鬼门关走了多少遭,阎王爷绝迹是不喜欢我这幅卖相,才一而再再而三地将我给送回来。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我缓缓抬起一只手,轻轻地挥了挥衣袖。

    敢趁着你姑奶奶昏迷的时候动你姑奶奶的玉体,还对这幅玉体不加以怜香惜玉,这怪物即便不是怪物,那我也定然让他变成怪物。

    看着我胳膊上那一道道的伤痕,那怪物拖着我的时候,想必经过了一片极大的荆棘之地,这才给我那雪白的玉臂上留下了血红的纪念。

    重重朝地上的怪物踢了几脚,见他正睡地香甜,果断走到他的身旁,用手去扯披在他身上的毛皮。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第24章:雪上加霜() 
怪物身上的毛皮,并不是披着的,而是紧紧黏在身上的。

    所用的黏剂,不是别的东西,而是闻名江湖的强力王。

    强力王是个什么东东,强力王是一位炼毒高手从多种动物身上提取出来的油脂,然后制成的一种强力粘合剂。

    至于强力王的制作过程,外界无人知晓,但据传闻,其间包括了诸多血腥和暴力的场面。强力王这种粘合剂,人若是一旦沾上,没个几天几夜,那被粘上的部位绝迹是取不下来的。

    本想着给这怪物一个血淋淋的教训,殊不料,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还砸地生疼。

    话说回来,因为这强力王,这怪物身上那一层猪皮怕是这一辈子都很难揭下来了。

    是哪个缺心眼的畜生对这怪物做出这种彘狗不如的事情来呢?

    见过使阴招的,可像这般阴大发的,那着实不多见。

    可以肯定的是,这畜生想必与这怪物有着杀父抑或是夺妻这般的不共戴天之仇。

    恨一个人,恨到怎样的程度才能对他做出如此残忍、如此惨绝人寰的事情来呢?

    花蝴蝶时常说我是个睚眦必报的小人,可我和这位阴招高手比起来,连他的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

    捯饬了半晌,右手还是鲜活地和怪物的身体黏在一起。

    正一筹莫展之际,忽然记起,自己身上是带有蚀骨粉的。

    有了蚀骨粉,届时我便可以和这怪物成功分离,重新恢复自由自身。

    恢复他大爷,当我掏出蚀骨粉的时候,是一口血差点喷了出去。

    是哪个孙子换了我瓷瓶中的毒药,那哪是什么蚀骨粉,那分明是面粉。

    细细想来,从我离开空雾谷以后,似乎并未有任何人近过我的身体,那我身上的药到底是哪个孙子给偷换的?

    还好我昔日曾经练过左手,虽不像右手那般游刃有余,但也算得上有几分灵活。若不然,我此刻非成一个废人不可。

    没有蚀骨粉,那我究竟该如何才能将右手从这怪物身上取下来呢?

    又是一筹莫展之际,忽然又记起,去年正月十五那日晚上,荣华送给了我一把约莫一寸长的匕首。

    当时,荣华对我说道:“这把匕首锋利无比,是用外邦一种叫金刚石的东西打造而成。”

    后来我才知道,我所拥有着的,是整个大明的唯一。

    有了这把匕首,相信我很快便能和怪物脱离,很快便能恢复自由之身。

    恢复它大爷,当我摸遍了全身,仍是找不到那把匕首的时候,我是一口血已经到了嘴边。

    常言道,车到山前必有路,常言又道,柳暗花明又一村。

    对此,我只想说,车在哪?村又在何方?

    蚀骨粉被人给换了,匕首也没了。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种情况,竟然是在我不知不觉、浑然不觉中所发生的。

    即便对方是司空摘星那般的绝世神偷,若想从我身上探囊取物那都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更何况,司空摘星只是江湖中的一个传说而已。

第25章:怪物?极品美男?() 
和一个怪物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形影不离,这虽然不算是什么光荣的事情,可在我看来,也并非是什么可耻的事情。

    然而,此刻摆在我面前的,有一个铁血般残酷的事实。

    星光灿烂没有亮瞎我的眼,不是因为毒药本身出了问题,而是我的体质使得毒药延缓了发作的时辰。换句话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若我估算没错,不出半个时辰,我的眼睛将会完全丧失光明。

    即便我走了狗屎运,侥幸没有成为瞎子,但红殇的毒,在一个时辰之内绝迹会要了我的小命。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最多只有半个时辰的功夫用来解星光灿烂的毒,然后最多还有半个时辰的功夫解红殇的毒。

    然则,那一只解毒的手,还在怪物身上。那一副解毒需要的身体,也因为手的关系自然而然和怪物密切联系在了一起。

    倘若有一日能扒拉开这怪物的猪皮,我定要将他的模样看个清清楚楚通通透透,若是自己所遇上的是个丑八怪,那岂不愧对上天给我的这段艳遇?

    怪物仍在香甜地睡着,嘴角还有口水缓缓溢出,看那脸上的神情,似乎是做了什么美梦。

    有一日我醒来的时候,见着荣华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嘴角还嚼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

    我问他:“你笑什么呢?”

    荣华不语。

    我一惊,问道:“该不会是我又流口水了吧?”

    荣华闻言之后,淡淡一笑,浅浅的,像梨花白一般,沁人心脾。

    “哼,你还真是个百折不扣的傻子,偷鸡不成蚀把米!“

    怪物是何时醒来的,我并不知晓,但知晓的是,自己的心中有一万只牛宝宝在翻滚。

    “敢给我使阴招下黑手,看,报应来了吧!”怪物继续冷嘲热讽,脸上还带着一丝落井下石地快感。

    眼眸一变,我做出了最下意识的反应。

    “我若遭逢什么不测,那这世间恐怕就没人能救你了。”

    此时,传来怪物一道冷冷的讥讽。

    话说你这么聪明,为何还会遭了某些畜生的暗算呢?

    “你当我是三岁孩童啊,你若真晓得法子,那为何不去除自己身上的毛皮?”我反唇相讥,袖中的手再次一触即发。

    强力王我虽没有亲身实践过,但却亲眼目睹他人以身作则过。

    “和人待地时日长了,你就会发觉,其实当动物也没有什么不好。”怪物答了一句。

    能说出如此富有哲理的话语,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这怪物在人身上吃了亏,还是大亏。

    须知,这世间最狠毒的武器,其实并不是暴雨梨花针,也不是孔雀翎,而是人心。

    怪物的眼神,不像在扯谎,方才,他的眼中忽然涌现出一种极大的哀伤。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怪物的眼睛长地好生漂亮。

    鉴于这怪物像鸡窝一般的长发遮挡住了其半边脸,又鉴于他的另外半边脸和猪皮已经黏在了一起,我并未仔细去留意他的相貌。

    这一看,生生吓了一大跳。

    虽则露在外面的,只有一只眼睛,然而,单凭这一只眼睛,依稀可以判断出,此怪物的模样绝迹是上品,甚至可能还是极品。

第26章:霸道怪物() 
一位极品的美男,能让人恨到这幅田地,想来此人昔日一定是一位行为孟浪的花花公子,不晓得抛弃了哪位女子,这才沦落到这一个悲戚的下场来。

    许是我的眼神太过直白,让怪物以为我觊觎他的美色、对他不怀好意,身子霎时从地上跳了起来,朝后退去。

    这一退,我猝不及防,身子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在地。

    话说你有所行动的时候能不能事先打个招呼啊,此刻,你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是两个人啊!又话说即便你以前可能是位大美男,可你此刻是披着猪皮的,披着猪皮的啊!

    貌美之人,大多都有自恋的毛病,可披上猪皮以后还能自恋到他这般程度的,那绝迹是朵奇葩,还是奇葩中的奇葩。

    “这回尝到恶果了吧?”怪物见状,继续冷嘲热讽,继续落井下石。

    有种你千万别和姑奶奶分开,若不然非得搬起你落下的那些石头砸死你,不对,不砸死你,而是砸你个半身不遂,让你永远也躺在床上无法动弹。

    收回你手中的毒药,否则的话,你这辈子也休想和我分开!”

    话说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怎么遇上的男人,一个比一个聪明。这天下间的蠢笨之人,不会都被填去做花肥了吧?

    悄悄收回手,我脸上赶紧浮现出巴结的神色,“适才多有得罪,还望阁下莫要见怪。”

    “见怪?你以为就凭你,能劳驾我见怪?”

    面对自己明显被这怪物鄙视的行径,我只想说一句,天苍苍,野茫茫,我上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

    吸气,呼气,吸气,呼气,如是再三之后,心情终于渐渐有所好转。

    提出什么样的诱惑条件才能使得这怪物告诉我和他身体脱离的法子呢?金钱?权力?抑或是美女?

    正思考之际,怪物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你留下陪我一个月,我便告诉你法子!”

    我一口血喷死你!陪你一个月?你要不要想的忒美,你以为你姑奶奶是勾栏院那些卖身的姑娘啊?

    等等,这怪物为何要征求我的意见?它若不告诉我法子,那我这辈子都将和他绑定在一起,虽然这辈子可能只有不到一个时辰,可这怪物并不知晓我身中二重剧毒的事情。

    “你想多了,我并不是征求你的意见,而是在对你下达通知!”

    此种行径和言语,颇为像当下最流行的霸道皇帝、霸道王爷、霸道公子的作风。套用在这怪物身上,那就是霸道怪物。

    然则,话说你如此聪明,为何还会遭别的小人暗算呢?此事只能说明一点,暗算他的,是一位阴招高手,还是一位奸诈无比的阴招高手。

    这怪物是如何猜出我的心思,我并不知晓,但知晓的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身上的星光灿烂已经毒入肺腑。

    眼前陡然明亮起来,又陡然黯淡了下去。若是再和这怪物在这瞎扯淡,那扯的就不是淡,而是我的眼睛了。

第27章:拿你的心上人立誓() 
“要我陪你一个月可以,但你必须现在告诉我法子,我身中剧毒,若是再不解毒,别说是陪你一个月,一个时辰都陪不了。”我如实道来。

    思虑再三,即便我是个死鸭子嘴硬,又是个不肯在他人面前低头的主,可此时唯有展现出自己柔弱的一面。

    “就等你这句话了。”

    就等你这句话了?就等你这句话了?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是个傻子都能听出,这怪物明显已经知晓我身中剧毒一事,这是挖了一个坑,等我自己屁颠屁颠去跳。

    昔日,我从公孙狗贼那个火坑跳到大魔头的火坑,又从大魔头那个火坑重新跳回公孙狗贼的火坑,再从公孙狗贼的火坑再次跳回大魔头的火坑。

    我曾以为,自己已经成功脱离了跳火坑的命运,也成功脱离了炮灰的命运,殊不料,我是个名副其实的火坑王,更是个炮灰中的炮灰。

    “你是如何知晓我身中剧毒?”好奇心促使我问了一句。

    “看你脸上的神色,是个瞎子都能看出你中了毒。”怪物答了一句,那不屑地神情,毫无疑问在怀疑我的智商。

    脸上的神色?星光灿烂这种毒药并不会有什么明显的外观症状,那就是说,红殇的毒也发作了。

    红殇的毒发作了,可我为何毫无一丝感觉呢?

    奶奶个腿,糟糕,看来红殇和星光灿烂这两种剧毒在我体内起了融合反应。

    “赶紧把我从你身上分开!”

    这句话,若是让某些腐男腐女们给听见,铁定会想到某种香艳的场面。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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