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神养成记2-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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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和老蒋的孽缘()
大魔头的坦率,实出我的意料之外。
原本,我只是信口一问,并不指望他会有任何答复。
他不答复,我连后路都想好了,我就说自己在同他开玩笑,想逗逗他乐呵乐呵。
他这一实诚,我反倒有些无言以对。
“吓着了?”大魔头说着,嘴角忽然咧开一个弧度。
方才没有被吓着,但此刻被吓地差点魂飞魄散。
在记忆当中,大魔头是不会笑的,我甚至一度以为他的三魂七魄当中缺少一魄,而那魄,无疑是喜魄。
此番看到他的笑容,我是惊地三魂七魄全然分离。
隐约当中,听到大魔头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也想同你开个玩笑试试看。”
“开个玩笑?”我也学着他咧嘴一笑,“呵呵!呵呵!”
还想着事情怎会如此地顺利,殊不料,竟然给我整这一茬。
不就是个身份嘛,承认就承认,有什么好反复的?
亏我一直夸他性格干脆利落,干脆个屁!
“那你就当开玩笑吧,我问你,你姓什么,这个问题,你总该可以告诉我吧?”
事实上,经历过方才的事情之后,大魔头在我心里落下了阴影,导致我对他不得不另眼相看。
换句话说,我压根就不指望从他嘴里获知到任何有用的消息了。
他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他就是秦广王,这个事实,是谁也无法改变的。
“姓蒋!”
你看吧,非得让我破罐子破摔,我若不黑着脸,若不让他知晓咱也是有脾气有性格的人,他就彻底不把我当一回事了。
人性本贱,大魔头的举动,无疑正印证了这一真理。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十殿阎罗里的秦广王,好像就是姓蒋。
或许,正是因为大魔头姓蒋,而且他杀人向来不带眨眼,因而才落下秦广王这个美名。
这世间,知晓十殿阎罗和秦广王的人不少,但知晓秦广王姓蒋的,怕是极少。
大魔头许是想到了这茬,这才放心地吐露他的姓氏,殊不料,正是这一姓氏,成了他就是秦广王的有力佐证。
也罢,既然他此刻不肯承认自己的真实身份,那就说明,他或许是有什么苦衷,又或许是对我还有那么一丢丢小小的戒备心理。
人活一世,经常连自己都不相信,更何况是他人呢?
大魔头对我是有戒备心,我又何尝对他不是呢?
在这世间,我唯一没有戒备心,便是我的老妖精,我曾无条件地去信任他,也对他的言语和举动深信不疑。
除了他之外,这个世上的任何人,包括我自己,我都时常会提出质疑。
言归正传,还是先论大魔头,在尚未笃定他的真实身份之前,我就对他处处警戒,处处堤防,自从他露出是秦广王的苗头之后,自从我知晓自己和他早就有所瓜葛之后,那就不是堤防,不是警戒,而是心中警钟长鸣,不曾停歇一刻。
说实话,和他在一起的这几日,我是夜夜噩梦,夜夜惊醒。
然而,由于形式所迫,由于他那身绝世超群的武功,我又不得不去抱他的大腿。
再则,大魔头的性格的确对我的口味,和他在一起,总是能省去不少的口舌和唾沫。
十年前,离开公子刑天的时候,曾经以为,自己从此可以彻底和昆仑山之巅脱离关系,和那些过往脱离关系,从今往后,开始新的人生。
殊不料,十年之后,那些旧事,那些旧人,和我的联系,反而比十年之前还要更加密切。
无心插柳也好,冥冥之中注定也罢,诚如荣华昔日所言那般,这世间有太多的事情,着实是我们无法预料,更无法去掌控的。
我在之前就说过,我与秦广王之间,还当真是一场孽缘,那并非是空穴来风,而是有理有据。
当初,因为我,他和公子刑天结下不共戴天的仇恨。
大大小小加起来,他和公子刑天交战的次数,怕是有数十次,哪一次的结果,不是两败俱伤?
他曾伤了公子刑天数次,可公子刑天,也同样伤了他数次。
毫不夸张的说,我害了公子刑天,也害了他。
他的身上,我曾经见过的那块奇特伤疤,我曾经不明所以的那块伤疤,正是拈花一笑留下的成果。
那块伤疤,是他身上最小的一块伤疤,但绝迹是令他最铭心刻骨的一块纪念。
从这种角度来说,我完全可以称之为他的克星和霉神。
然而,也因为他,因为他那一掌,导致我在床上足足躺了两个多月。
至此,只要一听到秦广王这个名字,我就犹如惊弓之鸟一般,坐立不宁。
公子刑天曾经问过我:“你当真如此怕秦广王?”
我如实答道:“怕,确实怕。”
公子刑天见证过我最软弱最无力的一面,在他面前,我早已没有伪装的必要。
自从那日之后,公子刑天和秦广王的纷争不断,打斗不断。
以前并未细想,如今想来,公子刑天当时多半是想要了秦广王的命,好让我从此以后能彻底安心下来。
这么多年,有些东西,我以前一直不大明白,可如今却幡然醒悟。只因我遇上公子刑天的那时候,和他相处的时候,年纪太幼么?
第一次见公子刑天,我还不到十六周岁,准确来说,应该是十五周岁零七个多月。
十五六岁的姑娘,单纯无知,完全对这个世界是陌生的。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情爱又是什么东西,其实她全然懵懂。
换句话说,公子刑天究竟是从何时对我动了心思,我是百思不得其解,全然没有任何头绪。
意识一时有些走偏,还是再论我和大魔头。
离开昆仑山之巅以后,我与秦广王,足足有八年多的时光未见,殊不料,等到再逢时,早已物是人非,而我和他之间的缘分,不止没有终结,反倒才是一个开始,一个全新的开始。
阴差阳错之下,救了大魔头一命,后来又陆续救了他几次,还和他一起结伴而行去找毒王,一直到如今,我和大魔头之间的关系,毫无疑问印证了一句真理:事实无绝对。
以后会发生什么,无人知晓,但知晓的是,大魔头若是知晓我就是昔日抢了《天魔神功》的那个小贱人,还不知晓会做出何种反应。
所幸的是,我如今的容颜,和当初那一张脸,几乎没有任何相像的地方。不止是容貌,就连性格,也是千渊之别,相信他绝迹不会将这两个人联系到一起。
再则,大魔头倘若已经对我开始怀疑的话,他也绝迹不会像此刻这般对我好颜色。
那就表明,大魔头的身份早已曝光,而我则一直处于安全当中。
敌在明,我在暗,显然对自己有利。
大魔头对我,还有利用价值,这个时候,不宜和他拼个鱼死网破,也不宜贸贸然揭露他的真实身份,既然他还想继续隐瞒,那我何不妨锦上添花、火上泼油,识时务为俊杰呢?
“那我以后就叫你老蒋了,老蒋,走,回乔家大院,帮你解毒去!”
大魔头许是并未料到我会有这个反应,一怔,没有作答。
“看你的年纪,起码要虚长我几岁,怎么,不叫你老蒋,难不成叫你小蒋么?”我问,揣着明白装糊涂。
“那叫老蒋吧!”大魔头答道,转身,朝前走去。
看着他的背影,我是不由得想一口血喷死自己。
即便他当初戴着面具,可单凭背影,我早该笃定他就是秦广王。
昔日,我对秦广王,有了老鼠对猫的心理之后,还特地对他做出过一番详细的调查和了解,以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当时他打我那一掌的情景,直至此刻还历历在目、耳熟能详、铭记于心。
当初,我的伤势痊愈之后,被他拍中的部位,一直隐隐作痛,疼了半年之后,才慢慢好转了起来。
阵痛发作的时候,是疼地我死去活来,活来死去,在床上不断打滚翻腾。
昔日,曾一直寻思着,若是秦广王有朝一日落在我的手上,非得让他也尝尝躺在床上两个多月和痛不欲生的滋味。
如今,他就在我的眼前,就在我伸手就能碰触到的地方,可我却迟疑了,却踌躇了。
“老蒋!”快步跟上他的步伐,“此刻,你可觉得身体有什么异样么?两心绵可不是……”
信手搭上大魔头的肩头,殊不料,直接被甩出几丈之外,以至于,让我连话都尚未说完。
这一甩,力道之大,差点断了我的右胳膊,愤愤道:“不喜欢我碰你的身体,你好歹支会一声呐!我可没有你那等武功绝世的本事,你为何不再用点力,那样的话,再也不会有人敢随随便便碰您的玉体了?”
大魔头显然听出了我语中的嘲讽和不平,脸上有了几分不自在,“抱歉,习惯而已,以后再也不会了,你继续!”说着做出一个邀请的姿势。
“继续?我可不敢,胳膊断了,就再也没有第二只了。”
其实,大魔头已经够手下留情了,依他的内力,若不是及时收手,只怕我的右胳膊当真没了。
在我的手碰上他肩头的那一刹那,其实他已经知晓是我,但身体的本能已经抢先一步做出了反应。
第126章:低到尘埃里()
胳膊发麻发疼,上了些虎皮膏之后,才好转了几分。
狠狠瞪了大魔头一眼,驾着轻功回了乔家大院,完全无视闹市当中百姓们像看天外飞仙一般的眼神,更是将大魔头全然抛在身后。
非我使小性子,实乃大魔头深深伤害了我。
他所伤害的,并非是我的心灵,而是我的身体,而是我的胳膊和肩肘。
虎皮膏是什么东西?虎皮膏可是跌打损伤、居家旅行的必备良药,通常情形之下。上了虎皮膏之后,不到半盏茶的功夫,伤势便能大大好转。
然而,大魔头可是秦广王,可是那个掌管凡人生死的秦广王,我没死,能活下来,已经实属奇迹,即便有虎皮膏在手,估计这只胳膊几日之内是使不上重力了。
不抹虎皮膏还好,抹了之后,右胳膊就像虫蚁在嗜咬一般,搔痒无比,奇痛难耐,让我情不自禁联想到他当初把我拍了一掌之后痛不欲生的那半年时光。
一想到那段折磨人的岁月,再看到大魔头这张脸,我是连一眨眼的功夫都不愿意和他再待在一起。
沿途当中,从未回头看一眼,更是卯足了劲,可谓是用尽了身上所有力气,使劲了十分的轻功,速度之快,令我自个都觉得咂舌。
一盏茶的功夫之后,大魔头也回来了。
当时,我正在二师兄的房中询问大魔头的病情,瞧见他进门,立即闭口装作哑巴,眼神也转向了窗外。
余光瞥见大魔头径直走到我的身前,俯下身来,缓然说道:“搭吧,你想搭多久就搭多久,以后任由你搭,是我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了。”
如此的道歉方式,我是该觉得清新脱俗呢?还是该觉得令人发指呢?
看着大魔头如此卑躬屈膝的模样,再联想到他秦广王的身份,着实有种严重的穿越感和违和感。
一个男人,能在一个女人面前将姿态低到如斯程度来,这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这个女子,在这个男人心目中的地位极为重要。
第二种可能,这个男人在这个女人面前演戏,并且,这个男人演戏的精湛,已经达到出神莫化的程度。
据我对秦广王长达十几年的了解,他可绝迹不是一个会演戏的人,换而言之,他没有必要去巴结任何人,去奉承任何人,去看任何人的眼色行事。
秦广王与公子刑天一般,从来只有别人在他们俩面前装孙子装乌龟王八蛋的份,而他们,不是人,是神,还是大神。
这就意味着,第一种的可能性极大,或者说,我在大魔头心目中的地位,或许已然超出了自己的想象。
这不单单只是救命之恩,明显有其他的情愫。
十年前,当时的我,估计到死都不会想到自己的大仇人秦广王会对我产生男女之情,会对我动心。
十年前,当时的我,容颜倾城,举世无双,可并没有得到秦广王的任何垂爱,反倒还挨了他一掌,差点命丧黄泉。
十年后的我,姿容虽美丽,可并非倾国倾城,然而,死神一般的秦广王,却在我的面前低到尘埃里。
爱上老妖精之后,我明白的是,再高傲再自信的人,在爱的面前,会甘愿放下所有的自尊,会变得患得患失,失去自己。
自从发觉秦广王和公子刑天俱都对我有了爱慕之情以后,我明白的是,再冷血再无情的人,在爱的面前,他也终究是一个凡夫俗子。
然而,神他终究还是神,他们的身上,仍是流淌着神的血液,因而,他们表达爱的方式,自然和普通的凡夫俗子不同。
大魔头在我面前,从未说过半个喜欢的字眼,他所做的最多的,是默默陪伴和救我。
公子刑天在我面前,也是从未说过半个喜欢的字眼,他所做的最多的,是杀人,是杀掉那些曾经伤害过我的人。
或许,他们压根不知晓爱的方式该是如何,但他们,却在用自己的方式去表达。
不止他们,兴许我自己也是不知晓爱的方式和真谛,若不如此,荣华为何会莫名其妙离开我呢?
这个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任何事情,都是有原因的。
种什么样的因,便会结什么样的果。
我不信佛,但极为喜欢佛家的有些思想。
从这个角度来说,荣华之所以会抛弃我,之所以会一年多都不肯出现,之所以出现之后对我避而不见,绝迹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某种特定的缘由。
引用到大魔头的身上,大魔头对我,自然不会是无缘无故就动了心,肯定是有某种契机和场合。
一见倾心的感情不是没有,但大魔头绝迹不是会一见倾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