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神养成记2-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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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迟迟没有找上我,不是因为他真的没有找我,而是因为他就在我的身边,而是因为他掌握了我的一举一动,而是他想看看我会有什么好下场。
第45章:收起骄傲和自尊()
他如愿以偿了,我的确没有好下场,我上辈子准是祸害了万民、祸害了国家,若不然,此生也不会沦落到如此悲催的一个坏下场。
练武之人,都有一个生门,公子刑天十分清楚我的生门所在。
我的生门,就在左脸侧下的位置。
他之所以抚摸上我的脸颊,不是怜香惜玉,不是爱恋,而是死死捏住我的生门,让我不敢有半分胡乱动弹的心思。
荣华,荣华,快来救救我,救救我。
荣华没有横空出现,也尚未有天兵天将的降临。
事实再次证明,戏文里都是骗人的。
事实也同时证明,我是名副其实的杯具和炮灰。
对此,我已然时时刻做好了认命的准备。
公子刑天捏住我的生门捏了有足足半个时辰的功夫,在这半个时辰里,别说是荣华,连只鸟都没飞过。
就在我闭上眼睛,准备和黑白无常两位使者会晤的时候,公子刑天突然缓缓松开了手。
我又忘了,当年他能饶我这条狗命,早就打定了让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如意算盘。
他捏死我诚然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般,可他不会让我就这般轻易死去。
如同我遇见他的第一日,他等待的,无非是我跪在他的面前,抱着他的大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苦苦求饶。
可惜,求饶这个词语,与我来说,就像天外之物一般遥远。
荣华总是说:“寻儿,你为何总是这般犟呢?你若不犟,那该有多好!”
以前的时候,我总是不大明白,不明白他为何说我犟。
在我离开他以后,在我开启囧神的路程以后,渐渐明白了一些。
待荣华不声不响地离开我之后,待到此刻,我是约莫明白了七八分。
然而,我的这种犟,已经深入骨髓,已经病入膏肓。
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是自古以来不变的真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也是恒古不变的真理。
然则,我若是不肯像条狗一般摇尾乞怜和求饶,公子刑天绝迹不会放过我;他若不会放过我,那我这辈子也休想逃出他的五指山;我若这辈子也逃不出他的五指山,那我永远也不会见到荣华,见到我的老妖精。
为了荣华,我打算收起骨子里的这份倔强,收起我所谓的自尊,收起我所有的骄傲。
“求求你,放过我!要怎么样,你才能放过我呢?”我开口乞怜。
活了二十几年,求求你这三个字,我实乃平生头一次说出。
别说是求求你,求人的所有言语,在我看来,那都是只有弱者才会说出来的话语。
从来认为自己是个强者,而强者,是不会向任何人低头的。
然而,为了荣华,为了我的老妖精,别说是求饶,别说是摇尾乞怜,就算是让我死,我也心甘情愿。
我的倔强,已经深入骨髓、病入骨髓。
而我对荣华的感情,已经超越我的生命。
“为何说出这种求饶的话语,你不是这样的人。”
公子刑天的眼里,不是厌恶,而是有了一抹讶然。
第46章:只是一场灾难()
为何说出求饶的话语?只因我不能死,我要活下来,我一定要活下来,然后站在荣华的面前,问问他,一年前的时候,他为何要狠心抛下我一走了之。
“不是这样的人?那在你眼里,我是怎样的人?”我反问道。
公子刑天没有作答,突然之间,捏住了我的下巴,恨恨说道:“你是比我还要无情残酷之人,殊不料,为了一个男人,竟然沦落到如此贪生怕死的地步。”
“比你还要无情残酷?到底在这说什么瞎话?”我继续反问道。
“你修炼的武功,可是要绝情绝爱的,动了情会有什么下场,难道你当真全都忘记了吗?”
绝情绝爱?绝情绝爱?
脑中有如五雷轰顶一般,我所修炼的,到底是什么武功?
隐约记起,我的武功并不差,可是为何如今只有三脚猫的功夫呢?
这时,耳边又传来他的声音,“我还以为,你永远也不会对男人动情。”
公子刑天的眼神极为可怕,我还从未见过他有如此的神情。
“你这是羡慕、嫉妒,还是恨呢?你反应如此巨大,莫非是因为你早就喜欢上了我?”我反唇相讥。
“不喜欢!”公子刑天一口答道。
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往日的情景,那时,我问荣华,问他是否是喜欢我,荣华当时给出的答案是:不喜欢。
一想到荣华,心里难受地厉害。
赶紧收回心思,继续反唇相讥:“不喜欢,那是爱我是吗?”
“爱?你懂爱吗?你与我,根本都是不懂爱的人。一个不懂爱的人,说出爱这个字,你不觉得太荒唐了一些吧?”公子刑天冷声回道。
不懂爱?我一口血喷死你!我若不懂爱,那我对荣华的感情算什么?算儿戏?算过家家?
“一个不懂爱的人,倘若果真爱上别人,于那人来说,只是一场灾难。”
公子刑天说完这句话语之后,仿佛陷入了沉思之中,神情极为飘渺。
公子刑天是一个从来不会说爱的人,只因在他的一生中,他从未享有过爱。
从未享有过爱,所以他不懂爱。
一个不懂爱的人,竟然说出了这样具有哲理的话语,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奇迹。
在我的一生中,享有过满满的爱,因而我懂爱,我深深懂爱。
我懂爱,所以不会给荣华带来灾难,绝迹不会,绝迹不会。
我继续步入正题,“你究竟怎样才能放过我?”
公子刑天从飘渺之中恢复过来,嘴里嗤笑了一句:“放过你?究竟是谁不放过谁?”
“你到底在这鬼扯什么?”我大声喊道。
“见到你之前,我心里的确恨你,可待见到你之后,我突然对你生出几分可怜来。原以为自己可怜,殊不料,你比我还要可怜。须知,自欺欺人是这世间最值得可怜的事情。我醒了,可你仍在糊涂之中。”
或许是九年未见的缘故,我和他,思维已经不再停留在一个层次之上。
他在说什么,我听不懂,一点也听不懂,完全听不懂。
第47章:缩头乌龟()
“糊涂你大爷!”我嘴里啐骂了一句。
“看来你当真改变地不少。”公子刑天又说了一句。
当今之际,我该如何去做才能从他的魔爪中逃脱呢?
凭借我一己之力,自然是无法和他相抗衡。可是,我身边又没有其他可以借助的人和物。
“落到我手里,你还想难脱。”
我一口血喷死我自己,是啊,落到他的手上,我岂能逃脱掉?
逃是逃不掉,当今之际,必须先缓和他的情绪,想方设法让他对我下手的时候不那么残忍和毒辣。
真是悔地肠子都青了,还是乌青乌青。
早知如此,我就该安安稳稳地待在秦家庄,指不定还能守株待兔等到五皇子的出现。
我想静静,想彻底静静,然而,此时,不容我静静。
话说他在我身边待了这么久,为何一直不肯出现,偏偏捡着我眼瞅就要找到荣华的节骨眼,像鬼一般突然冒出来呢?
还有,他身上的猪皮究竟是怎么子回事?是用来迷惑我的工具?抑或是他有了这种扮猪的癖好?
脑子里想着,嘴里不自觉问了出来:“你身上的猪皮怎么一回事?”
“猪皮?”公子刑天嘴里嗤笑了一句,“你若不知晓,那这天下间还有何人知晓?”
公子刑天在说些什么,我真心一句也听不懂,完全听不懂。
既然他不肯告诉我,那我唯有选择沉默。
言多必有失,当哑巴,其实也有当哑巴的好。
此刻,我和公子刑天站在这荒无人烟的山头,面面相觑。
事实上,他用一种极为莫可名状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是在探究,又仿佛带着某种情绪。
九年不见,我总感觉他似乎改变了许多,但又说不上来是哪里有所改变。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都称呼他为主上,昆仑山乃至鞑靼一带,都称呼他为公子,称呼他为唯一的公子。
然而,我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不曾叫他主上,也不曾叫他公子,那我究竟是如何称呼他的呢?
他没说错,我是忘记了一些事情,或者可以说,我的记忆,始终未曾全盘恢复,包括我和我的老妖精,和荣华之间的事情。
当花蝴蝶将那盏花灯交给我的时候,我是有如五雷轰顶,我忘记了一些事情,还是极为重要的一些事情。
或许,并不是忘记,而是不愿意想起来罢了。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一些痛苦的回忆,有的人选择记住,选择时时刻沉溺在痛苦之中,有的人则会选择将其尘封在记忆深处,其实,那只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而已,只是为了避免自再次受到伤害而已。
记住的人,勇于面对,是生活中的强者。
而忘记的人,选择的是逃避,是生活中的弱者。
一直以来,我始终不想承认,也不愿承认,然而,在看到公子刑天的那一刻,我明白,有的东西,即便我再想回避,再想从记忆深处抹掉,也到了必须去面对的时候。
我必须去面对,只因我能做得了一时的缩头乌龟,却无法去做一世的缩头乌龟。
第48章:噬魂散()
或许,我并不是强者,然而,为了荣华,为了我的老妖精,我必须去做一个强者。
我若一直选择逃避,那我这辈子,估计再也无法见到荣华。
我的的确确真真切切背叛了公子刑天,背叛了我昔日对他的承诺。
他要我死,我毫无怨言。
“你想怎么对我,我都可以接受。不过,我有一个请求,能不能让我去见一个人。等见到他之后,要打要杀,悉听尊便。”
公子刑天不语,半晌之内,始终不语。
抬眼看他,我是差点一头栽倒在地。
没有公子刑天,没有山头,没有红殇。
此刻,我正站在一处大街之上,街上,熙熙攘攘地人群,车如流水马如龙,好不热闹。
这是京城,我的前方不远处,赫然正是顺风客栈。
我怎么会在这里?我为何会在这里呢?为何会在这里?
没有公子刑天,我不是该高兴才对吗?然而,我的脸上,铁定比哭还要难看。
我的记忆,出了岔子,还是大岔子。
在这个大岔子当中,荣华又是充当着什么样的角色呢?
突然之间,极度害怕,极度恐慌。
我要去找扁源,必须去找扁源,让扁源看看,我的身体究竟是出了什么事情。
去找他大爷,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就在我下定决心去找扁源的那刻,大街之上,忽然传来一记响亮的声音:“死人啦!死人啦!”
伴随着这道声音,大街之上的人群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开始四散逃离。
这一逃离,偌大的街上,我的眼前顿时一片开阔。
在我前方约莫三十丈的地上,躺着一个人,准确来说,躺着一个死人。
那是一个男人,年纪四十左右,浑身上下周遭全是鲜血,还是紫红色的鲜血。
毫无疑问,这个男人是被人给毒死的,并且是被噬魂散给毒死的。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天子脚下,有人竟胆敢在大白天众目睽睽之下下毒手,最重要的是,他竟然敢在我的眼皮之下下毒手,还是下噬魂散,我看他绝迹是活地腻味了。
一年多以前,毒王死在我手上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江湖。
将那个消息传出去的,正是毒王唯一存活下来的徒弟,那日突然消失不见的阴招女侠。
其实,毒王何曾是死在我的手上,但江湖上的人,总是喜欢以讹传讹,喜欢添油加醋夸大事实,喜欢指鹿为马扭曲事实。
一时之间,我在毒术界声名鹊起,成了毒王一般的至高存在。更有甚者,甚至将我称呼我新的毒王。
毒术界的毒手们,自然而然把我当成了挑战的对象。
唐门之中,有个叫唐坤的用毒高手,撂下狠话,说他定然会让我死在他的毒药之下。
唐坤的成名毒药,赫然正是这噬魂散。
唐坤知晓我是鬼谷子的后人松凌子的徒弟,也知晓我住在空雾谷。
他在空雾谷外头踩点踩了几个月,最终遗憾地发觉,空雾谷别说是人,连苍蝇都飞不进半只,只得在空雾谷之外扎了一个帐篷,等待我自己出去送死。
第49章:娘炮也需要资本()
唐坤的这种毅力和恒心,不得不令我为之动容。
待我出谷以后,令人大跌眼球的是,唐坤并未对我直接下手,而是下毒毒死了我的小黑。
毒死我不打紧,可唐坤这卑鄙小人,千不该万不该将主意打到小黑身上。
小黑是荣华送给我的坐骑,这匹马,极有灵性,日行千里,外形也很漂亮,堪与汗血宝马相提并论。
我对自己的东西,包括我自己,从来都是不在意的,可一牵扯到荣华,哪怕是荣华的一件衣裳,都是我心头珍重的宝贝。
唐坤这小人,毒死小黑之后,撒丫子就跑。
我追了他几天几夜,愣是没有追着。
我原是低估他了,他的毒术本领不差,轻功更是非比寻常。
这天下间,武功比我高的,大有人在,可轻功能和我相媲美的,那绝迹没有几人。
一直寻思着机会找他算账,不曾想,他竟然乖乖主动送上门来。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要闯。
话说唐坤那噬魂散的威力,倒果真厉害。
小黑中了噬魂散之后,顷刻之间就倒地身亡,我是压根来不及救治。
地上的人刚刚死去,看样子,唐坤应该还没走远。
没走远是没走远,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