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律师-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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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浪接过来,用力喝了一口水,一杯水马上就见底了,看来很是干渴,然后点上烟,狠狠抽了一口,才说:“以前的都给了,就是一月份我干了十六天,春节放假后老板没有发。过完年我回来要,老板不给,不认欠钱的事。按一天八十元,总共是一千两百八十元。”
“你这个做法不对啊,工资可以要,但不能打人家的玻璃啊,你看,钱没要到,自己被关了五天,如果人家让你赔偿玻璃,你还得赔啊。”
“我知道,可是我没办法,老板根本不认,我连工地的大门都进不去。我骂那些保安,我说你们就是老板的狗,有一天老板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对付你们。我前后去了五六天,早上去中午去晚上去,他们就是不让我进,钱不多,总得讲个理吧?我蹲在门口不远处,看老板的车过来,就把砖头扔过去。”
“我记得你们老板是那个花成学吧。”唐人杰问道。
“您不愧是大律师,记忆力真好。”刘浪拍着马屁,话锋一转,“那是以前的老板了,现在我的老板是张兵。”
张兵?唐人杰的心一动,问道:“就是阳城市建安公司的老板?”
“对对。您不愧是大律师,认识的人真多,那么,你能不能帮忙我把钱要回来。”这家伙见缝插针拍着马屁,一脸的期待。
“关键是要看证据,如果没有工资条、欠条、劳动合同等,不好要。”唐人杰分析说。
“这些都没有,老板叫来就干活了,什么都没有。”
唐人杰给他出点子:“你可以用手机录音,和老板通电话时。不过现在他有防备了,不一定接你电话。”
“现在连他的面都见不着。”刘浪说完沉默了,苦着脸,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两只手不停地搓着。
唐人杰虽然想帮助他,但是没有证据,律师也没有办法。另外,打官司是有成本的,要交诉讼费、律师费,也没有必赢的把握。常言说,诉讼有风险。为一千两百八十元打官司,实在有点不值,想到这里我说:“你今年多大了?”
“三十七,属鼠的。”
“要不算了吧,你这个岁数的人,也经历了一些世事,那个玻璃也挺贵的,他欠你的工资,你打了他的玻璃,扯平了,人家老板又有钱,你掰不过他。”
“那五天呢?”他从沙发上坐起来,有些激动地说。
“什么五天?”唐人杰惊奇地问。
刘浪双手一摊:“我在里面关了五天啊。”
唐人杰耸耸肩:“那与你的钱、工资没关系,是行政处罚。”
“工资我可以不要了,我打了他的玻璃,但他也必须进去蹲五天,否则就是没扯平。”刘浪双目喷火,气愤地说,还捏紧了拳头,骨节捏得山响,和黄二狗一样,又是一个冲动的人,如果张兵在面前,唐人杰完全相信他会狠狠揍张兵一顿,他甚至有一个有点很不道德的念头闪过:黄二狗呀,你晚点出手,这个刘浪多半也会出手的嘛!
“你进去的这五天与钱、玻璃没关系,是治安处罚,就是对你破坏财物,打了玻璃的处罚。”
“怎么没关系?他不欠我钱,我就不打玻璃,不打玻璃就不会被关起来。”刘浪对着唐人杰吼了起来。
妈的,你家伙把老子当作欠薪的老板了!唐人杰苦笑一声,一时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不过他瞬间明白过来。我们是一个所谓法治社会,所有的行为做法以是否合法为准。也就是说,别人欠你的薪,你可以诉诸法律,但是不能使用非法律的手段或是其他的方式,比如砸车,否则就会受到另一种惩治,治安或刑事处罚。人类发展的进程中,把权利进行了拆分和让度,分为私权和公权。个人可以救济的叫私权,如果受到侵犯,公民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比如欠工资提起劳动仲裁或到法院起诉;让度出去的权利形成公权——由专门的国家机关来实施,如拘留或判刑。目的是将人们引向一种文明和有规则的生活,告别同态复仇的野蛮。
当然,这种选择并非至善,正如两千多年前西方一位圣人所说的:法是第二好的,但我们别无选择。唐人杰试图告诉他这些,又觉得没有必要,给他也解释不清楚。
刘浪沉默了一会说:“你给我打官司,把他弄进去,我打工,打一年工挣律师费给你,我老家还有房子,我不打谎。”
唐人杰不知如何对他说,把他弄进去是什么意思?不过这个民工的维权意思倒是让他很吃惊,其实这已经不是正当维权,而是一种报复维权了。
这时徐晓岚走了进来,低声对唐人杰说张文静打电话问他什么时候方便去看黄二狗,唐人杰让转告,合适的时候会通知她,然后回头对刘浪说:“你的官司我接不了。”
刘浪叹口气说:“我知道你是嫌我没钱,不愿意接,我一定要要回我的工资。”
他站起身,找唐人杰要了一张名片,然后拎起他的塑料兜准备出门了。
“等等!”唐人杰突然想起一件事,“张兵女儿被割耳朵了,你听说了吧?”
“知道了,怎么啦?”
“你怎么看?”
刘浪沉默了一下,咬牙道:“应该的,不过如果是我,我不会割他女儿,要割就割大人的耳朵!”
唐人杰一听,在心里暗叫,张兵呀,你要小心了,女儿的耳朵才被割,不要过几天你自己的耳朵也没有了!这个社会没有了伸张正义的机会,就自然陷入冤冤相报的恶性循环之中,这很危险。不过这种现象或者说情绪,可以用在法庭上。
“你现在的想法很危险,你之前通过法律的方式是对的,虽然我们帮不了你,但你也没必要为这点钱走极端。黄二狗已经进了看守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唐人杰不得不提醒他,可不能让悲剧再现了,然后庄重对他说:“黄二狗出庭的时候你可以来旁观,或者,会对你讨薪有点作用。这样吧,把你电话给我,到时候我通知你。”
记下他的手机号码,看着他一歪一拐的走了出去,唐人杰心里一阵感慨。
第162章 探监()
三天后,晚上快下班时,沈阳把一张从司法局领到的指派函递给唐人杰,他说阳春雪指示他为一个涉嫌故意伤害儿童罪的被告辩护,其实之前唐人杰就向阳春雪表达了要代理的意思,这个指派函算是意料的手续而已。
律师每年要办几件法律援助的案件,为那些涉嫌犯罪而又请不起律师的被告人辩护。这种指定的辩护让每个被告人获得辩护机会。从而保证在审判时,他们是有罪无罪罪重罪轻,是否有法定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的情节,也直接决定他们是被无罪释放还是被剥夺生命,或限制自由一年两年三年直至数罪并罚三十年。略感遗憾的是这样的案件律师介入时间太短,法院往往在开庭前几天才把起诉书和指定辩护函送到司法局,司法局又把指定函通过律师事务所转到承办律师手中,这时,距开庭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
之前,因为黄二狗工资一直被扣压,张文静也没多少收入,本来他们也不愿意白白让唐人杰打官司,但唐人杰也是自愿为他辩护,只不过通过司法局指定,这样更名正言顺一些。还有一层需要让法庭明白的含义是:被告生活窘迫,连律师都请不起,而要通过法庭指派。
今天下午赶到下班前唐人杰到法院阅了卷,三天后开庭,也就是说他必须在今天见到被告人。
从起诉书和指定函上看,那个被告人叫:黄大志,确定是黄二狗无疑。
唐人杰和徐晓岚到看守所去会见被告人。进入十月后,这个西南江边的高原城市总是多雾,浓得化不开的白色大雾不断地从江面涌上来罩在汽车周围,这情景让我想起曾经做过的一个噩梦,一个儿时尚存,却经常浮现出来的梦——
某个漆黑的夜晚,一个黑影迅速潜入一栋别墅的窗户,不久传来凄厉的呼救声,接着就是警笛划过夜空的尖叫……如果还愿意往下想,那个黑影的脸上还蒙着面纱,手里有一把滴血的利刃,主人的客厅空荡荡的,黑影在主人的沙发上抽了一支烟,然后他从容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剪刀,走向正在地毯上玩耍的小女孩,像一名园艺工修剪花枝那样剪下了小女孩的左耳。那一声清脆的“咔嚓”声,让他一次又一次从梦中惊醒。
奇怪,自己五岁以前直接没有记忆,但这个梦感觉应该是很少就有了的。养父说自己打小体弱多病,一次次从死神的怀抱里挣脱出来,所以自从有了记忆,养父就教他练武强身。
车整整走了一个小时才到看守所,他们把律师工作证递进窗口,一个年轻的武警认真地做了登记后,让他们进了第一道大门。向前走一百米又是一道门,这次除了查看律师证外又看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函,他们算是进了真正的看守所。眼前一座类似古代城门的建筑,大门上用黄色油漆写的三行赫然大字:
你是什么人?
这是什么地方?
你为什么来这里?
三句排比话对人视觉与内心造成强烈冲击,甚至超过了高墙上巡逻的武警和铁丝网。唐人杰不由自主地在心里回答:我是律师,这是看守所,我来这里是为了会见犯罪嫌疑人。
手续递上去后,其他几个人都被拒绝进入,只有唐人杰在会见室等候被告人。
昨天阅完卷后,唐人杰又把对案件的注意力转移到受害人身上,而不是仅仅是被告人。在把案卷交还给书记员后,他又专门拜见了承办此案的法官。一位微胖的中年女性,她接触过的凶杀案件可能很多,对于唐人杰办理的案件并没有特别关注。
唐人杰说他是黄大志的辩护人,她一时竟然没想起。
唐人杰只好提醒她说:“那个剪小孩耳朵的人。”
她一下想了起来,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哦,怎么,你们要赔偿?这是个不错的态度,可是被害人的父亲说,他不会签署谅解书,他要求对被告予以重判。”
唐人杰说:“不是,你知道这只是个指定辩护的案件,事实是被告也没有能力赔偿,我想问问那个小女孩现在怎么样了。”
法官说:“哦,恢复得不错,耳朵也没有剪下来,医生及时缝上了。不过心灵上的伤害就不好说啦,据说一见到刀具就会尖叫着昏厥过去。”
黄二狗和唐人杰见过的其他被告人没有什么区别,剃得青光的脑壳,黄色的马甲囚服,只有偶尔闪过的那种眼神和说话时向下撇的嘴唇,让人感觉到他的个性。隔着会见室中间的栏杆打量他,唐人杰想这家伙如何把一把水果刀伸向孩子的耳朵,然后用力割了下去。
八岁,那是一朵花啊!粉嘟嘟,捧在手里还怕碰痛了呢!他如何下手?虽然早就听说了他的缘由,还是自己亲自送他自首的,但对一个小女孩为何有那么大的仇恨?这种报复,不能只用一时泄愤杀人来解释。唐人杰在想,作为他的指定辩护律师,要不要提起精神鉴定。
黄二狗先看到唐人杰,隔着铁栅栏兴奋地喊起来,“唐律师,你来啦。”
唐人杰问他,“先说说工资的事情吧,你除了找老板张兵以外,还找过其他人或者单位没有?”
黄二狗点头如捣蒜:“找过,我去了人大、政协,也去了法院,劳动仲裁,什么事没干,工资也没要回来。”
黄二狗不知道,不要说他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条、欠条等证据,单从程序来讲,他这样的案件,法院也不会直接立案。他必须首先提起劳动仲裁,而这个仲裁也不能请求返还工资,而是先确认与对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任何一方不服,才可向法院起诉。法院的一审结束还有可能有二审,等劳动关系确认后,他才能提起第二个请求返还工资的仲裁,然后是和第一个诉讼相同的程序。一审简易程序是三个月,普通程序是六个月,假设有二审及延期审理等,不要说一年,官司打两三年都是正常的。
“你就把娃儿耳朵割了?”
他朝唐人杰点点头。
唐人杰想问他是为什么,但又放弃了,他的理由在自己说服他自首时已经说了,于是便说:“起诉书收到了吗?明天开庭。”他又点点头。
“那么我会被判几年?”
“不好说,由法官决定,按照法律最高可以判十五年,不过你有自首的情节,可以减轻处罚。另外,起因也是因为他欠你工资,法官会考虑的,根据我的经验,少则三年,多则五年。”
他不再看唐人杰,嘴里喃喃地说:“三到五年,凭什么要被关那么长?”
唐人杰让他在做好的笔录上签名捺手印,完了,他对唐人杰说:“谢谢你,唐律师。”
“别,要不是司法局的指派,会不会为你辩护还不好说,你狗日的心太狠,对八岁的娃下手。”这一次,迎着唐人杰的目光,他深深低下了头。律师因职业而为被告人辩护,他们就站在了被告人的立场,唐人杰忽然对眼前的这个人充满了陌生和厌恶感,但他还是回过头,对黄二狗说了最后一句话:“我希望你在法庭上象今天一样痛悔!”
“不要以恶为胜,倒要以善胜恶。”欠工资就割娃儿的耳朵?唐人杰准备起身离开会见室,看见黄二狗哭了,两行泪水挂在脸上,这让唐人杰即将离开的脚步变得有些迟疑:他是对自己不理智的行为忏悔还是对失去了的自由深表后悔?因为即使是一个不懂法律的人也知道等待他的将是一个怎么样的结果。总之,被告人哭了,进而声泪俱下,他还在说什么,唐人杰没有听清,脚步已经跨出了会见室。
回来的路上,张文静也是痛苦失声,为没有见到黄二狗感到很无力,更为黄二狗即将被判刑而悲伤,徐晓岚和黎晴一言不发。
半路,张文静和黎晴另外打车走了,唐人杰问徐晓岚说:“看你话也不说,怎么啦?”
“我在想黄二狗,虽然看在文静面上,但伤害一个孩子,真的不应该,我们还为他辩护?我以后做一个民事案件律师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