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同人)HP 我的同学佩妮-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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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倒是说呀?今天这到底怎么回事儿呀?”
舅舅慢慢叹口气,用手拍拍我脑门,说,
“外甥啊,你们家历代看守你那破镜子的。这里面具体的学问,得上代的镜公子才能告诉你。我不能说,也说不准,连你奶奶也不能给你讲。”
“上代镜公子?是我爸?可我爸已经和我妈走了呀?”我傻眼,
“对!”舅舅的眼神反而温和起来,温和中又似乎透着一点儿羡慕,他继续说,“这看守镜子也是有功德的,你爸你妈都入地府当差啦。”
“什么?!”我震惊!功德?鬼差?我的唯物主义信仰受到了正面冲击!这也太神神叨叨了一点儿吧?
“你爸本来想托梦给你,可是你阳气太足,神鬼不侵,要不然也守不住这镜子。他们只好托梦给你奶奶了,不然你奶奶怎么会坚持让你跟我来?”
还托梦?所以我爸妈没有像那个唯物论里讲得那样彻底消失不见,而是去了另一个世界,他们还在想方设法和我取得联系!?
“所以你让我学那个常老板的敛息术,是为了方便我爸给我托梦?”
舅舅点点头。
“可我还是不太明白,我为什么一定要来英国?在华夏不能学吗?”
舅舅笑了,又在我脑门上拍一下,
“傻小子,你真当老常那两手是大白菜啊!人家这辈子可没想着回去。你不就山,还想让山来就你?”
合着我来英国就是为了拜师学艺,可不对啊,他们说的“此行目的”真是这样的原因?
我还想问,舅舅却摆摆手,说,
“行啦,把你师傅给你的礼物收好,早点休息吧,明天你还去上学呢。这些个事儿,时间久了自然就明白啦。”
我只好回房间休息,门一关,床上一躺,连礼物也没心思看。
我一边隔着红袋子摸着我胸口的铜镜,一边想着白天的事儿,头脑里纷纷扰扰。我不是没想过这些都是舅舅逗我玩的,可是今天那个冥器店的拜师却让我游移不定。应该不是假的吧?我爸妈还存在在另一个世界!
我脑子里一半水,一半面粉,如今终于被舅舅搅成了浆糊。算了,不想了,我安慰自己,舅舅说这些事情我总会知道的,大不了被骗一次。那个年轻男孩儿没有上过无良长辈的当?
况且明天要去上学啦,天大地大,上学最大!
怀着对明天的美好畅想,我慢慢陷入了黑甜乡里。
作者有话要说: 我保证男主角是个普通人,呃,至少没有超能力,也不是修真者
☆、后座的女孩
第二天,我吃了琼斯太太精心准备的早餐,被舅舅送到了学校。
我进教室的时候已经响了铃,这一节正式霍普森夫人的数学课。我跟着霍普森夫人进来,喧闹的教室为之一静。
霍普森夫人先向大家介绍了我,然后我又自我介绍了一下,就被安排在班上唯一的空座里。
同桌是个小个子男孩,叫杰克。为了彰显风度,我先向他伸出了友谊之爪,他果然用灿烂的笑容回报了我。并且在整堂课上不断想和我说话,我被迫接受了前方霍普森太太警告的严厉眼神,以及后面美女同学的无声抗议。
不错,我和那天匆匆一瞥的美女同学一个班。美女名叫佩妮,现在就坐在我的后排。她深受霍普森太太宠爱不是没有道理的,单看眼神攻击的威力就可见一般。幸好罪魁祸首杰克倒在了霍普森太太的警告之下。这节课后半截还挺有意思的,基本不难,虽然有些地方英语听不懂,但是只看课本和老师的板书也能明白个八。九不离十。我悄悄松一口气。
然后下课了,一大波语音攻击来袭!
事实上,大家对转学生的好奇不分中外。从杰克开始,同学们不停向我发问,从哪里来,为啥来,你家啥样,等等等等,我每答一句话,他们就开始自己私下讨论半天,就像发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儿。尤其是后面那个,叫华盛顿还是华顿的,别以为你说“口音”这个词我没听懂,给老子等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还好还好,就在我快被叽叽喳喳的声音逼疯的前一秒。美女佩妮同学终于发威了。只听她略尖细的明亮嗓音划破长空,
“要上课啦,下一节语文!”
一夕间鸟兽退散,世界清静!哈哈,万分感谢佩妮美女,我果然没看错人!
然后又是云里雾里的语文课,老师安德森先生很严厉,不愧是只闻其课名便可震慑群雄的人物。他私底下却挺好相处,还和我说,
“李先生,你后座的伊万斯小姐尤其擅长语文,你有不明白的地方,完全可以向她请教。”
伊万斯小姐就是佩妮,我想,继驱逐噪音之后,恐怕又要欠她一个人情了。可我心里又有些别扭的兴奋,这可给了我一个好理由来接触一下这位一直让我有好感的美女同学。
别看佩妮发威的时候嗓音尖,她平时说话还是很慢条斯理的。哪怕她也像别的女生一样喜欢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可是她和我说话时总会放慢语调,让我觉得挺受照顾。我和她说了安德森先生的建议,她立刻答应下来,似乎这是一件光荣而又有成就感的工作。我挺感动的,要知道哪怕是我舅舅,教人学习语言也是件繁琐枯燥的事,我真希望佩妮不要被我的缓慢进度打击到。
哦,我说佩妮是美女绝不是恭维,我觉得西方的美女都应该是金发,而班里的女孩除她以外只有两个金发,还都又高又胖,只有佩妮身材苗条,比我略微低一点,因此我上课总担心会挡着她,故而总是故意歪着头,一节课下来脖子都有点僵。
课间午餐时我和杰克一起吃饭,杰克无比好奇我带的小笼包,我只好请他尝一尝,分享食物是建立友谊的第一步。可惜凡是我认定的道理应用在杰克身上,就总会往发生一点儿我不乐见的后果。比如,杰克对小笼包惊为天人,一见钟情,竟然一发不可收拾,一点儿不客气地将所有小笼包抢占一空,害我没吃饱!我决定以后叫他小笼包杀手杰克!本来这也没什么,反正我们放学时间早,回家再补一餐就行,可偏偏下一节是体育课。
我揉揉虚软的肚子,越发苦着脸。这时佩妮拍拍我的肩。
“李!”
“怎么啦?”我问,
只见她拿出一个午餐盒来,里面还有一块三明治。
我真不敢保证我成功掩饰了眼里的馋涎!就听佩妮笑着说,
“嘿,我觉得你没吃饱,我看到杰克吃了你的点心。你可以吃一点这个,我今天多带了。”
我今天第三次被她感动了,救人于水火不过与此!哪怕她真的只是因为多带了食物,又看不顺眼杰克的忘恩负义,但她解救了一个男生在异国他乡的第一节体育课!这行为实在太让人感动了!
我感到自己的英语越发憋足了,
“谢谢,谢谢,我的意思是,你真是个天使!”
佩妮睁大了一双碧眼,似乎没想到我会这样形容她,然后慢慢红了俏脸。
“怎么,我用错了词?我是说,我英语不好,嗨,这个。。。。。。”
我的脸又烫了起来,她似乎刚发现我的紧张,连忙说,
“不是,不是这样,我很感谢你,事实上这没什么,你知道,我们家人从来不说我是天使,他们总这样说我妹妹,哦,我是说,我是姐姐。啊。”
我们俩都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又都似乎明白了对方的善意,一时相顾无语。直到良心发现的杰克忽然想起我这个第一次在学校上体育课的同桌。
“嘿,我说伙计,你会踢足球吗?我们下节课有场比赛!”
我回过神来,足球?我当然。。。。。。没踢过。
作者有话要说: 象征JQ的三明治。。。以及为毛“bajiu不离十”会被河蟹?
☆、迷路的布丁
在佩妮的无私援助下,我终于不用饿着肚子学踢足球。
得知我没有踢过足球,杰克哀伤地给我反复讲了足球的规则,他和我一组,因为另一组比他们多一个人。我知道他和其他的队友都觉得我的加入拉低了他们原本就不高的平均水平。
虽然你们可能不信,但我是知道足球的,我爸爸就会踢足球,他给我讲过他大学时和同学踢足球的故事,所以哪怕我是新手,我还不算太无知。
但我没有什么机会表现自己灵活的身手,先是替补,快下课了才加入比赛。好不容易和球来了个近距离接触,在敌方包围下传球成功,然后下课了。
我和好不容易接到我传球的杰克一起唉声叹气,商量好周末一起出来练球,这才放学回了家。
我推开房门,迎面而来是琼斯太太亲切的问候。
“亲爱的维尔,你还好吗?今天上学怎么样?”
“挺好的,霍普森夫人夸我英文进步了!”我答道,只有当数学老师夸你语文进步的时候,才能显示出这进步的水准。
“哦,我就知道小维尔是个聪敏的孩子!”琼斯太太一脸惊喜的说道,“嘿,我决定今天做我拿手的小布丁,我们需要庆祝!”
我知道我的眼睛一定亮了,我两眼发光看着她,说,
“亲爱的女士,您能多做一点儿吗?我想明天午餐带一些和同学分享。”
她果然答应了,赞美善良的女士,
“哦,哦,当然好,我们的小维尔有了好朋友,这真是可喜可贺,再加一点肉末土豆泥怎么样?”
“太好了,谢谢您!”天知道我有多喜欢她做的肉末土豆泥!
嘿,各位不要误会,我想要分享美食的同学自然不是小笼包杀手杰克,经过今天的事,我已经不打算投喂他隐藏在矮小个子下的巨大胃口了。只有救人于水火中的佩妮美女,才能当得起琼斯夫人精心制作的小布丁啊。
这天一整晚,我都在想怎样邀请一个像佩妮一样的美女吃我的小布丁。
我计划首先在埋伏在佩妮上学的路上,安排一场完美的偶遇,然后邀请她共进午餐。如果佩妮穿了她那条白色的裙子,那午餐地点就不能选在有小雏菊的草地上。这样的话,我最好早一点儿过去采一朵,在午餐时放在课桌上。嗯,如果佩妮不喜欢小雏菊,那么下次试试别的花。如果她喜欢,为了避免招致留言,我虽然不能当众将花送给她,却给以做成标本,附在感谢信里送给她。
“哦,佩妮,感谢你用三明治拯救我第一节体育课,愿这朵小雏菊见证我们美好的友谊的开端!”
棒极了,李维!
我给自己一点儿鼓励,又像背课文一样反复练习着准备好的台词,朦朦胧胧进入了黑甜乡。
第二天,我按照从杰克那里敲诈来的佩妮家的地址,怀揣着心爱的小布丁,踏上了征程。
“小河,没错!”
“小公园,哈,有秋千,没错!”
“红色屋顶的房子,红色屋顶的房子,在哪里呢?”
“咦?蜘蛛尾巷!”
作者有话要说: 迷路迷到蜘蛛尾巷
☆、失败的约会
我悲惨地发现我可能迷路了,这可真不是一个好消息!
眼前是一个灰扑扑的小巷子,可能因为时间尚早,周围没有什么人。我当机立断,决定马上原路返回,我回头往回走,走了大概五分钟,却发现前方墙角边躺着一个醉酒的流浪汉。
我发誓我来的路上没看到这么一位,而这位显然已经在这里休息很久了。我明智地没有发出惊呼,只想悄悄地离开,我再次往回走,这次成功找到了蜘蛛尾巷的路牌,我当时就是在这里发现自己迷路的。
那么我是从哪里走到这儿的呢?
我再次发誓我不是个没有方向感的人,我在山里玩的时候从来没有迷过路,我并不害怕,这是有些苦恼,看时间佩妮应该已经出发去学校了!
我苦思冥想!真希望找个人问一问!我又看了看路边的房子。呃,灰扑扑的,挺破旧,似乎一条街区就没有哪个房子被主人好好打扫过。我想想之前那个呼呼大睡的醉鬼,恍然大悟到这里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穷人聚居地。哎,还是社会主义好啊,至少我们消灭了贫富差距!
就在我犹豫要不要敲开某家房门问问路的时候,我敏锐地发现有道目光注视着我!我顺着那到目光看去,发现一个小男孩儿!
他就藏在我左手边房子前一个杂草丛生的花园里,天知道我为啥一直没有发现他!
他大概五岁?黑色的头发,大大的鼻子,衣服肥大而僵硬,看上去有些脏兮兮的。不过他胳膊肘下面却夹着一本书。看到我发现了他,他用一种近乎凶狠的警告的眼神瞪我一眼。
“嗨;你你好!”我完美的笑容在他的瞪视下有了裂缝。
他似乎不想理我,却灵活的从花园里钻了出来,径直向左边的小巷跑去。我下意识跟着他。嘿,这小子跑的真快!
我追了整整俩条街,如果不是因为我的腿比较长,可能还真抓不住他。
“嘿,你跑什么?”
“你这个”
没等他说完,我仗着灵活的身手把他往身边一拉,就听见,“啪”一声,一个空酒瓶砸在了小男孩原本的位置上。
我们俩一起仰起头,看着路旁楼上洞开的窗户。
“愚蠢的麻瓜!”他仰着头愤愤骂了一声。麻瓜是什么?英语里骂人的话?
小男孩然后转身想走,又被我一把拉住,
“嘿,你小心点儿,地上都是玻璃。”这小子真不礼貌,不过好歹我年纪大一点,总不能太计较。
“你要干什么?!”小男孩继续怒瞪我,
“我只想问个路。”没人能想象我有多沮丧,完美的偶遇泡汤了,我可能还要迟到了!
男孩儿粗声喘着气,说,
“你要去哪儿?”
我说,“一个小公园,在河边,里面还有秋千。”他听了我的话转身就走,我连忙跟着,一边喊道,“嘿,就算不知道那里,社区小学也行!”
“废话!跟着!”他头也没回,吼一句。我想他虽然表面凶巴巴的,其实人还可以。嗯,归根到底是我好人有好报!
我们兜兜转转,不一会儿又回到了小公园。我长叹一声,看看表,半个小时过去了,简直是瀑布泪也无法洗刷我内心的沧桑啊!
这时一个穿红裙子的小女孩儿向我们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