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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锦瑟妖姬:东宫乱-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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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衣男子闻言,嘴角的笑意深了几许:“不知玉某有没有荣幸听姑娘唱上一曲?”

    “可以啊,公子你想听什么歌?”

    “姑娘随意。”

    叶锦瑟歪着脑袋想了想,唱歌而已,小case,她可是个超级麦霸,学校哪次演出少得了她,她的声音虽然比不上王菲的深情款款,但好歹也算婉转悠扬,唱首歌还难不倒她。

    清了清嗓子,一首【天下】信口拈来:

    烽烟起,寻爱似浪淘沙。

    遇见他,如春水映梨花。

    挥剑断天涯,相思轻放下。

    梦中我痴痴牵挂。

    顾不顾将相王侯,管不管万世千秋。

    求只求爱,化解,这万丈红尘纷乱永不休。

    爱不爱天长地久,要更要似水温柔。

    谁在乎谁主春秋。

    一生有爱何惧风飞沙,悲白发留不住芳华。

    抛去江山如画,换她笑面如花,

    抵过这一生空牵挂。

    心若无怨爱恨也随他,天地大情路永无涯,

    只为他,袖手,天下!

    一曲终了,脖子上一凉,锋利的宝剑赫然枕上她的脖颈:“谁派你来的?老实说!”

    两分钟前还一脸好奇宝宝的求知样,转眼就变成满眼杀气的冷酷保镖,这一前一后的转变让叶锦瑟措手不及,慌忙大叫:“你干什么?别别别,把剑放下,伤着我啦!玉公子救命!”

    “流风。”白衣公子用眼神遣退他:“叶姑娘刚刚叫我什么?”

    “玉公子,你不是说你姓玉吗?”惊魂未定的摸摸脖子,差一点,她白白嫩嫩的脖子就要留疤了。

    “姑娘好记性。”

    “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全名叫什么?玉这个姓很少见诶!”叶锦瑟狗腿的凑近他,他身上带着淡淡的药草香,不像传统中药那么刺鼻,有着很清爽的味道,像薄荷,像金银花,淡雅中带着让人安心的味道。

    “在下玉连城。”

    “好名字,和田玉,连城璧,你爸爸妈妈好有才,给你取一个这么衬气质的名字!”叶锦瑟毫不吝惜夸赞之词。

    玉连城唇角弯起,漫天阳光在他的笑容下都失去了光辉。

    “敢问姑娘刚刚所唱的曲子是哪位高人所谱?”

    “是张······是我编的,你想想,金戈铁马,征战天下,功名利禄,荣华富贵,抵不过美人唇畔盈盈一笑,那该是一种怎样的铁骨柔情啊!太罗曼蒂克了~”

    “叶姑娘好才情!”

    被眼前的绝色美男这么一夸,叶锦瑟顿时有些飘飘然,双手叉腰口若悬河起来:“这算什么,我可是天朝最高等艺术学院的优等生,唱歌跳舞,弹琴谱曲那完全是小case······”

    玉连城双眸含笑,意味深长的看着眼前口齿伶俐舌灿莲花的女子,有个念头正慢慢破土而出。

    谈兴正浓,有个僧人模样的小男孩跑进来:“公子,方丈请您过去。”却在看到叶锦瑟时目瞪口呆:“这个······这个怪人哪来的?”

    叶锦瑟一听炸毛了:“小子你说什么?你有胆再说一遍?怪人?我哪里怪了?”

    玉连城含笑不语,小沙弥双腿一软,跪在地上不住的磕头:“公子,我真的不知道她是怎么进来的,我没有偷懒,我一直都守在门外,公子明察,公子明察······”

    叶锦瑟呆住了。

    难道这玉连城是什么达官贵人家的子弟,在这山野小寺里静养,不许外人打扰,然后她无意中闯进来,所以这看门的小沙弥才会这么惶恐?

    流风眉头一皱,不耐烦的挥手赶人:“退下。”

    小沙弥如获大赦,转身一溜烟的跑开了。

    “姑娘,在下还有要事······”

    “我能不能跟你一起走?”话一出口,叶锦瑟才觉得唐突,脸瞬间红了,支支吾吾:“这地方我初来乍到,连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公子能不能收留我一段时间?我很能干的,端茶倒水洗衣做饭我都会,等我找到安身之所了马上就走,要是我以后发达了一定会报答公子的!”

    玉连城笑而不语,唇角的弧度让人捉摸不透,气氛登时尴尬起来。

    好半天,叶锦瑟泄气了,看来这帅哥是不肯收留她了,算了算了,还是自己出去看看,她就不信,自己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会饿死在两千年前。

    嘟着嘴垂头丧气的把摆得像展览会一样的零食一一塞回背包,却在抬头时不经意撞进他的眼里,黑白分明的瞳仁,像深蓝的夜空里洒满了碎钻,像阳光折射下熠熠生辉的海水,如此璀璨生辉的眸子,却平静无波得像一口深井,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透过这扇“窗户”,叶锦瑟却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缓缓转身,催动着身下的轮椅,珠落玉盘般的声音再次传来,只有两个字,却让她心花怒放,他说:

    “走吧。”

    雀跃一声,把手上的背包甩给流风,叶锦瑟谄媚的跑上去推轮椅:“公子,我来帮你。”

    “锦瑟,把这壶水送到东苑去,老夫人等着呢。”

    “哦,好。”

    放下手中的活计,一身丫鬟装的叶锦瑟三步并作两步走进厨房,从张妈手里接过水壶,转身就走。

    来到这个位于江南水乡的“琴瑟山庄”已经有半个月之久,每天除了在厨房洗洗菜,打打下手,给各个院子送送水之外,叶锦瑟其他时间都是在数着手指头过的,没想到她堂堂S市高级艺术学府多才多艺的高材生,莫名其妙的穿越回两千年前,居然只能做个打下手的丫鬟,这这这说出去不笑死人!

    在这里待了半个月,在仆从们的闲聊中也基本上了解了这个山庄的情况,山庄主人姓玉,是梁国有名的珠宝商家,家底殷实,在三妻四妾成风的梁国里,玉老爷却只有一个原配妻子,这委实成为当地的一段佳话,但知内情的人都明白,玉老爷惧内,玉夫人性子泼辣耿直,行事雷厉风行,家族里的大小事务她都有一定的话语权,玉老爷和玉夫人育有三子一女,大公子玉连城,性子温和,温润如玉,却从小患有腿疾,玉老爷和玉夫人为此遍访天下名医,奈何即使自称华佗在世扁鹊再生的大夫在看了他的腿疾后,无一不是摇摇头,叹一声有心无力。

    二公子玉瑾墨,自幼习武,去年高中武状元,如今已是梁国一名掌管皇家卫队的中郎将,吃的是皇粮,领的是俸禄,二公子一年也难从天子脚下回一次山庄,三公子玉瑾枫,头脑精明,八岁时就开始跟着玉老爷经商外出四处游玩,十岁时无意中翻阅账本,发现其中一起纰漏,从而识破门下一间分号商铺企图分裂,抹黑玉氏的阴谋,玉老爷大为欣慰,从此带着他走南闯北四处见识,如今已能独撑一面,因此常年不在山庄。

    四小姐玉疏影,年方十四,由于只有这么一个女儿,玉夫人对她宠爱有加,养成了她骄纵跋扈的性子,动辄对下人打骂,捉弄人花样百出,一手鞭子舞得出神入化,山庄内的下人都知道这位四小姐不好惹,见了她都是绕道走,传闻中四小姐貌若天仙,但叶锦瑟一直没见过,两个月前四小姐去了梁国都城一位远房亲戚家里游玩,至今未归。

    叶锦瑟叹一声天意弄人,有些人生来就是命好,好比大公子玉连城,虽患有腿疾,常年以轮椅代步,但这丝毫不妨碍玉老爷和玉夫人对他的宠爱,更甚至,因为他从小体弱多病,玉夫人在他身上倾注的关心比其他几个子女都要多,也因为腿疾,他不必像二公子和三公子一样,一个远在皇朝为官,一个终日奔波经商,日日清闲,坐在庭院晒晒太阳,打理打理花草,其他的时间就是把自己关进屋子里,捣鼓研究草药,所以他身上时常带了一股淡淡的草药香。

第5章 锦瑟中邪() 
想起大公子刚把自己带回来那天,她一身军绿色的迷彩服着实在山庄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下人们一个个全都跑出来看新奇,直到大公子淡淡的开口,给她安排一个差事,留在山庄里,大家才渐渐散去。

    往后就再也没见过大公子。

    而她,也老老实实换上丫鬟装,端茶倒水,洗衣做饭。

    倒不是说这些活有多累人,相反的,琴瑟山庄里的下人仆从们都很友善,她初来乍到,有什么不懂的,妈子婆婆们都会手把手教她,偶尔聊聊山庄里的秘辛,也都会带上她,这里的氛围很轻松,很惬意,但时间久了,叶锦瑟难免会嘀咕,大公子是不是把她忘了?忘了他曾经顺手带了个丫鬟回来?

    穿过曲折游廊,一路山石环抱,翠绿掩映,不得不说这琴瑟山庄还是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叶锦瑟轻快的拎着水壶,走进绛陵阁。

    绛陵阁是玉夫人的居所,位于东苑,此时玉夫人正斜倚在贵妃榻上看账本,旁边一个妈妈正轻轻的在给她捶腿,叶锦瑟悄无声息的走进去,添了茶水,又悄悄退出来。

    前脚刚走,玉夫人就从账本里抬起头来:“这丫头就是大少爷带回来的?”

    “是啊,夫人,现在在厨房帮忙打下手,听厨房管事说,这丫头机灵得很,手脚也利索。”

    “大少爷眼光向来不错。”嘴角浮起意味深长的笑,低头继续看账本。

    下午三点钟光景,这个时候庄上没什么事要忙,叶锦瑟抱着数码相机跑到庄后面那片绿地上去放风,蓝蓝的天,白白的云,绿绿的草地,还有春日暖暖的太阳,空气清新得好像掺了花蜜,深吸一口,满满的心旷神怡。

    举起相机,对焦,“咔嚓咔嚓”几张照片陆续吐出来,效果很不错,叶锦瑟小心翼翼的收起来,在这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她这次出门带的胶卷不多,可不能浪费了,最庆幸的是带了手摇充电器,原本是在百度上看到Z市穷山恶水,怕找不到充电的地方才带来以备不时之需的,没想到歪打正着在两千年前派上用场了。

    懒懒的躺下来,舒展开身体,整个人呈“大”字形仰望天空,要是自己真的只是个两千年前的古人,在玉家这样的商贾人家里做个小丫鬟也是挺不错的,虽然粗茶淡饭但不愁吃穿,到年龄了找个老实憨厚的男子嫁了,一生安安稳稳的过去······

    闭着眼睛享受日光浴,脑子正在天马行空,冷不丁眼前一暗,眼皮里明晃晃的金色一下子变成血红色,叶锦瑟大惊,连忙睁眼,眼前是一张放大的俊脸——流风。

    流风依然一身黑衣,长剑不离身,满脸冷酷的看着她:“你在这里干嘛?”

    “晒太阳啊,你走路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想吓死人啊!”

    流风上上下下打量她,见她一身粉色的丫鬟装却也显得身段窈窕,乌黑长发如泼墨垂在肩头,双眸点漆,怎么看都是一个标准的小家碧玉,遂问:“你真的是女子?”

    “你!”叶锦瑟暴跳如雷:“流风!”

    “在玉家,除了主子们你是第一个敢直呼我名字的人!”

    “那又怎样,名字不就是取来让人叫的吗!”

    “你对我没大没小就算了,到了主子面前可不许这样!”

    “主子又怎······主子?你是说大公子?”叶锦瑟双眼放光,激动得一下子抓住流风的手臂:“你是说我可以见到大公子了?”

    “咳咳。”流风假意咳嗽了一下,用眼神示意她:放手。

    “啊哈哈哈······sorrysorry,太激动了,”叶锦瑟讪笑着松开手,又马上双手合十做祈祷状:“大公子找我吗?他还记得我?他找我什么事啊?”

    流风古怪的看了她一眼,没答话,转身就走,叶锦瑟马上屁颠屁颠的跟上去,噢耶!马上就可以见到大公子了。

    大公子住在北苑,相比东苑亭台楼阁的精致,北苑更多了几分优雅,这里种植着一大片的竹子,远远望去,葱葱郁郁的一大片,风一吹,竹叶纷纷,竹子相互碰撞的脆响声声入耳。

    穿过绿荫盖顶的竹林小径,一座小小的竹屋立在竹林中央,四周翠竹掩映,形成一个荡尽红尘的清凉世界。

    远远的有箫声传来,其声袅袅,婉转清丽,时高时低,时缓时急,流转的旋律行云流水,时而如清泉飞溅叮咚作响,时而如波涛拍岸,卷起千堆白雪,不卑不亢,不悲不喜。

    庭院里,玉连城背对着叶锦瑟坐在轮椅上,依旧是白衣胜雪,背影却单薄到让人莫名的心生悲悯。

    一曲终了,余音袅袅。

    一阵风掠过,扬起漫天竹叶,竹声阵阵里,玉连城缓缓转过身来,墨发雪袍,高贵出尘,灿若星辰的眸子里勾起一丝浅笑,他说:“你来了。”

    珠落玉盘,林籁泉韵。

    叶锦瑟迷醉在这幅风景里。

    透过你的眼,看世界,一眼万年。

    一眼万年······

    天涯论坛上是这么描述一见钟情的:一见钟情是一场背景华丽的艳遇,珍珠美玉,一件华裳,一本好书,抑或只是一枚发卡,同样有瞬间心动的人。一见钟情不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其实人是容易在一瞬间喜欢上某些人和物的。目光所及,赏心悦目,心生欢喜,然后便希望时时拥有在身边。

    叶锦瑟想,她算是明白这种感觉了,竹苑,清风,暖阳,高山流水的箫声,芝兰玉树的白衣男子,具备了所有浪漫的条件,从来没有哪个人的轮廓能如他那般清晰的镌刻在她眼里,好像透过滚滚时间长河,刻在玄武岩上,历经千年风霜,再次展现在她眼前,不变的亲切和熟悉,然后,顺应心底的感觉,一眼万年。

    也许是叶锦瑟看着他的眼神太过直白灼热,玉连城不自在的轻咳一声,把叶锦瑟拉回现实里。

    叶锦瑟大囧,她她她刚刚做了什么?一眨不眨的盯着公子看?完了完了,公子肯定会认为她是那种不懂礼仪不知廉耻的轻浮女子,怎么办啊怎么办?不行,一定要挽回印象分!不能让公子误会她······

    “叶姑娘,此次请你前来其实是有要事相商,不知姑娘能否帮在下一个忙?”

    “公子吩咐就是,吩咐就是。”想想自己在他家里吃他的和他的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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