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妖姬:东宫乱-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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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烦躁的把书一丢,却在抬头的时候差点尖叫起来。
一身黑衣,银色面具遮脸的苍鹰不知什么时候坐在她对面,一点动静都没有。
锦瑟顿时发飙:“有病吧你,来了也不吱声,你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啊!”
苍鹰眸光深邃的看着她,懒洋洋的伸手拿杯子倒水,动作悠闲散漫:“我来半天了,看你这么认真,不便打扰,怎么,还没找到戒药的方法?”
“说得简单!”锦瑟揉揉突突直跳的太阳穴:“要是能亲眼看看罂粟花就好了,强制性戒药太危险,我想找找看有没有什么药可以代替公子吃的药。”
苍鹰搁下杯子:“那还不简单,走!”
锦瑟一喜,随即又反应过来,警惕的看着他:“你,有什么条件?”
苍鹰好笑:“在你眼里我就是那么现实的人?”
“至少你也不善良啊。”锦瑟小声嘀咕。
“走吧!”苍鹰不由分说揽过她的腰,提气一纵,在她的尖叫声还没出口之前就已飞出宋府院落。
一路浮光掠影,月色迷蒙,锦瑟只觉得脑袋发昏,风呼呼的往耳朵里灌,连眼睛都不敢睁开。
约摸过了一刻钟,苍鹰停了下来:“到了。”
感觉双脚回到坚实的土地上,锦瑟松了口气,武功这东西可不比现代的交通工具,速度,安全都是经过高精密高精度的计算的,要是苍鹰一个力气不足或者一脚踩空,从空中摔下来,那她找谁说理去啊。
睁开眼睛,发现他们此刻正处在一座悬崖边,从地势上来看,应该是这座城市的边缘地带,一轮巨大的圆月高挂在空中,周围清亮得没有一丝云彩,放眼望去,整座城市都陷入一片灰色的沉睡里,静谧,神秘。
地势高,风也大,吹得她衣袍猎猎,她四处张望:“这里哪里有罂粟花?”
“在背风那边的坡上。”
苍鹰带头往那边走。
锦瑟连忙跟上。
灰蒙蒙的月色下,苍鹰一身黑色的夜行衣几乎和月色融为一体,锦瑟边走边打量他,这个男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强大的气场,冷冽,肃杀,这是久经杀戮的人才历练得出来的,虽然他戴着面具,但从他的唇线,脸部的整体轮廓来看,属于“相形五学”里的木型人,薄情,狠心,却极重义气。
大学教授说过,如果不能和这种人成为朋友,也尽量不要成为敌人,因为一旦与这种人敌对,那后果将是不死不休,另,择偶也不宜选这种人,他可以为朋友出生入死两肋插刀,但另一半在他心里的位置却永远只能屈居第二,第三,第四······
前面的苍鹰突然停下,锦瑟冷不防的撞上他的背:“干嘛停下?”
“到了。”
锦瑟一愣,随即扒开挡在前面的苍鹰,月色下占满整个山坡的罂粟花映入眼帘。
红色,白色,黄色,粉红,淡紫,花朵大而艳丽,风一吹,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
在欧洲,罂粟花有“缅怀之花”的称号,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德军占领了比利时,英、法相继出兵对付德国。比利时的佛兰德大地成了西线主战场,伊珀尔市被打成废墟一片。百万无辜士兵为了统治阶级和好战分子的利益而倒在这里,其中英军阵亡的最多,他们被掩埋在这片土地下。佛兰德地区本来就是一个罂粟花盛开的地方,从此它们开得益发旺盛。后来美国人开始佩带罂粟花纪念战死的战士,所以在欧美地区,它又有着牺牲、爱、尊重和怀念的象征意义。
第一次看见这么多的罂粟花,视觉冲击不可谓不大,锦瑟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讷讷的问:“你怎么知道这里种着罂粟?”
地处悬崖背风坡,海拔至少有八九百米,寻常人都不太可能来这里,而且在这个时代,罂粟里提炼出来的大麻还未普及,除了一些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寻求刺激吸食一些之外,其他的大多数都是用作医用麻醉,苍鹰怎么知道这里有罂粟?
“这片罂粟是皇家御医院种植的,每年七八月份便会有专人从京都过来,采集罂粟果,从中提取麻醉药。”
“皇家?干嘛大老远的跑到江南来种植?就在京都种不好吗?”
“这里的气候湿润,适合罂粟生长。”
也对,罂粟这东西不管放在哪个年代,都是稀缺珍贵的存在,种植需要一定的条件,提纯又要一系列工序,在科学条件落后的古代,也就只有皇家和玉连城这样显赫的世家才用得起。
锦瑟走进花从里,蹲下身摘下一朵花仔细查看,罂粟被人称之为“最美丽的毒药”,它的美不言而喻,鲜艳的颜色,妖娆的形态,极具观赏价值,台剧(放羊的星星)里男猪脚说过这么一句话:“somnus是罂粟花拉丁文学名,美丽却致命,一旦迷上了一开始会很快乐,后来就会付出惨痛的代价,这不正是有点像爱情的本质。”
苍鹰双手环胸站在旁边,长身玉立,静静的看着她:“看出点什么了?”
“没有。”锦瑟拍拍手站起来:“我不是专业的医学研究者,也没有专业的研究仪器,光靠这样看两眼就想有什么研究进展那根本不可能。”
“嘁!”苍鹰不屑的冷笑:“信誓旦旦的说要帮玉连城戒药,我还以为你有什么锦囊妙计呢。”
“公子的药我是一定会帮他戒掉的!一定!”锦瑟拳头握得紧紧的。
她眼里的坚定让苍鹰有一瞬间的沉默,他眼底若隐若现的光芒让人捉摸不透:“玉连城若是知道你有这份心,他会很感动的。”
锦瑟这才笑开了:“公子感不感动都无所谓,我的目的只是想帮他戒药,让他开心,健康的活着而已。”
“可是他并不喜欢你,你这么做,有意义吗?”
锦瑟无奈的耸耸肩,不置可否:“他喜不喜欢我是他的事,我喜不喜欢他是我的事,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什么意思?”
锦瑟清浅一笑,眼角眉梢都是柔情:“也许在你们这些老古董眼里,所谓的喜欢和爱总是伴随着占有,欲望和利益。就好比这朵花,如果你喜欢它,你会想拥有它,摘下它,把它带回家,可是这样它会枯萎,会凋零,会慢慢死去,我跟你们不一样,我喜欢公子,但我没想过要和他长相厮守,我知道那不可能,我只希望,在我还能看见他,在他身边守着他的时候,多给他一点快乐,在我离开的时候,他能忘了我,这样就够了。”
“你图什么?他若是忘了你,你所做的一切都有什么意义?”
“没意义就没意义,这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子开心就好。”
开心就好。
苍鹰还是第一次听见这么奇怪的理论。
锦瑟说:“很多人都有这么一种心态,因为害怕失去,所以从宁愿一开始就不曾拥有!我觉得这是懦夫,胆小鬼的行为,总不能怕摔倒所以不走路吧,总不能怕说错话所以不开口吧,失去的时候也许会心痛,但要是连拥有都不曾有过,那才是真正的遗憾,我不想错过公子,但我知道我没办法和他在一起,我想让他开心,想带给他健康,我也在享受着这个过程带给我的快乐,将来我老了,回忆起来,我曾经在年少的时候为一个人付出过真心,真心为他好,我想那也是件很美好的事。”
苍鹰的唇抿得紧紧的,定定的看着她:“如果······玉连城爱上你,想和你在一起呢?”
锦瑟眼里浮起一丝惊讶,忍俊不禁的笑了:“请问你现在是在鼓动我去倒追玉连城吗?苍鹰,你中邪了?你不是一门心思想让我去给梁皇做宠妃吗?我要是跟了玉连城,那你的计划不就泡汤了?”
“回答我,如果玉连城爱上你,你······会不会跟他在一起?”
他突如其来的认真和严肃吓了锦瑟一跳:“什······什么?”
“会不会?”
“呃呃······应该,不会。”
风吹,草动,艳丽的罂粟花在月光下恣意舒展着花萼,浓郁的香气充盈在空气中,闻之欲醉。
苍鹰抿唇不语,冷酷的站在原地。
第25章 遇袭()
也许是月光太迷人,也许是这风景太醉心,锦瑟突然就有了倾诉的欲望,来到这里几个月,没有人懂她,没有人理解她,所有的话都一个人憋在心里,她突然就很想很想全部说出来。
“我······有家,有亲人,我不可能在这个地方停留太久,现在只是暂时无法回去而已,我会找到回去的办法,如果注定要离开,那我不会给这个地方的所有人留下太多的念想,也许我看得开,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但公子看得开吗?我怕一旦让他敞开心扉,我走了以后,他会伤心,会难过,我不想这样。”
“苍鹰,跟你说个秘密吧,你不要告诉别人哦!”
苍鹰不动声色,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静静的看着她,周身的气场冷得可怕,锦瑟也不介意,笑笑继续说:“我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我来自两千年后的二十一世纪。”
苍鹰的神色在听到这句话后终于有所松动,但随即又变成不屑:“你为了不进宫,还真是什么谎话都编的出来。”
“我就知道你不信。”锦瑟撇嘴:“我也觉得挺不可思议的,看了那么多穿越小说,哪个女主一穿越不是公主就是千金小姐,哪像我这么倒霉,穿过来居然是个丫鬟,怎么说我也是读了十几年书的高材生啊!”
不顾苍鹰阴晴不定的脸色,锦瑟犹自感叹:“不过还好,老天爷也算没亏待我,至少让我遇见公子了,公子啊公子,公子长得真好看,公子真有气质,公子脾气真好······”
锦瑟双手扣在胸前,两眼冒星星做祈祷状,身后的苍鹰汗颜,忍不住泼她冷水:“再好也只是个瘸子,成不了什么大事。”
“NO!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公子不需要成什么大事,公子就是公子,高贵出尘,要是沾染上世俗红尘那些纷纷扰扰,那就不是公子了。”
“······”
眼见天色不早了,苍鹰开口提醒沉浸在美好幻想中的锦瑟:“再过几个时辰天就亮了,该回去了。”
锦瑟这才回过神来,再看一遍漫山遍野的罂粟花,轻叹一口气:“看来今天白跑一趟了。”
一路上,苍鹰搂着锦瑟跑得飞快,几个跳跃间,轻轻松松跃下几百米高的山崖,足不点地的穿梭在夜色中,身形快得好似暗夜鬼魅。
耳畔的风声呼呼作响,锦瑟闭着眼睛感受着疾风扑面带来的刺激感,长长的青丝在脑后飘扬,衣袂翩飞,苍鹰搂着她的腰的手臂刚劲有力,他炙热的体温隔着夜行衣传递到锦瑟肌肤上,带着让人信任的感觉。
突然,苍鹰疾奔的脚步猛然一顿,一个迅速又猛烈的侧身,锦瑟原本就难以保持平衡的身子几乎要被他脱手甩开,下意识就是一声划破暗夜的尖叫:“啊!!!”
“闭嘴!”苍鹰低咒一声,带直她倾斜的身体:“小心点,站在我身后。”
锦瑟被颠到沟里的理智总算回到脑子里,明显的感觉到身边的苍鹰身上散发出来的警惕和危险,甚至,搂住她腰的手臂微微收紧,等到视线明朗,才发现周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了七八个蒙面的黑衣人,个个手执大刀,刀锋在寒月下泛出森冷的光,团团把他们围成了一个圈。
“这······这什么情况?”
此刻的他们身处一家民房的屋顶上,脚下是简陋松散的灰瓦,稍稍一用力就踩得咔嚓咔嚓作响,那几个黑衣人却脚步轻盈,一动不动,看得出一个个都实力不弱,不像是一般电视剧里出来打酱油的角色,眸子里露出的是势在必得的凶光。
锦瑟往苍鹰身后缩了缩。
不知自己在大学时学的防狼术能不能派的上用场。
偷偷扫一眼形成包围圈的黑衣人,锦瑟思索着哪个看起来实力弱一点,有几分胜算,却冷不防被苍鹰凌空带起:“小心!”
刀锋险险从她耳廓扫过,带起一阵风,锦瑟半边身子都吓麻了,尼玛,遇到这种情况,双方不都是要先呛对方几句才开打的吗?一句话不说就动手,这不科学啊!杀错人怎么办?有误会怎么办?连点解释的余地都没有!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锦瑟像一个布偶一样被挂在苍鹰身上,随着他的动作被甩来甩去,苍鹰边七手八脚的对付黑衣人边时不时提醒她:
“小心后面!”
“低头!”
“右边!”
每一次堪堪避过袭来的刀锋,锦瑟都觉得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又硬生生的被拽回来,苍鹰武功虽然了得,但也招架不住七八个人同时袭击,且身上还挂着一个碍手碍脚的锦瑟,不多时,一个闪身不及,一记刀锋掠过,空气里传来划破肌理的声音,锦瑟心一跳:“你受伤了?”
“闭嘴!”苍鹰恨不得掐死锦瑟,这个时候她还多嘴,这不是明摆着告诉黑衣人他受伤了,更有利于他们进攻吗?
心下一怒,手上的动作更快了几分,一个黑衣人迎面砍来,直取他的面门,速度之快,力道之猛,若无差池,这一击下来,苍鹰的脑袋就会变成西瓜,一劈两半!
苍鹰不但不躲,还迎面而上,抬起左手一挡,一声铿锵的金属撞击声过后,苍鹰右手执剑一挥,黑衣人的脑袋和身体瞬间分了家,血像喷泉一样喷涌而出,染了两人一身。
以前在武侠小说里脑补过各种各样的恶人死法,但眼见为实的这还是第一次,且还是以这么直接血腥的方式,温热腥臭的血星星点点的溅在脸上身上,锦瑟瞳孔猛的一缩,胃里一阵翻涌,恶心得想吐。
但理智生生压下生理反应,她明白这不是闹着玩的了。
黑衣人的脑袋落在房檐上,咕噜噜滚了几下,掉在地上,手上还紧紧的握着刀,尸身却砰然倒下,见同伴惨死,黑衣人红了眼,手上的招式更凌厉起来,招招致命,带着势在必得的狠戾。
眼见苍鹰渐渐不敌,手上,肩上又添了几处伤口,锦瑟焦急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