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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狼人夫君之帅哥捡回家-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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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诗儿两眼放光:“这样关系当然得动用,看来选择你做搭档实在太明智了,快打电话,立即,赶紧,不要再耽搁,我迫不及待了,再过六个钟头,天就黑了。”

    王子:“貌似还早,据我所知,挖坟这种事,应该等到太阳落山之后再进行会比较合适。”

    林诗儿:“我怕万一你的那位老祖宗突然变糊涂了,想不起从前的事,咱们岂不就抓瞎了。”

    王子:“不会的,她状态蛮不错。”然后他拿出了手机,开始摁号码。

    稍后结束了通话,转而说,“我们找她去。”

    林诗儿:“上哪?”

    王子:“桃源湖边。”

    林诗儿面有失望之色:“怎么会在哪里?”

    那儿是本市老年人士进行歌舞棋牌等娱乐活动的场所,从清晨到夜间,各种剧烈噪声响彻云霄。

    王子:“我也不知道。”

第一百三十三章 太太太祖婆婆() 
一个钟头之后。

    桃源湖边。

    到处是成群唱歌唱戏的老年人士,制造出来的噪声非常可观,其中一些化妆得实在很过分,看上去分明是丑角,却在唱很严肃并且很壮烈的歌。

    她们实在应该好好学习一下化妆和穿衣的技巧,然后再出来。

    在一堆人当中,看到了一位老太太,她真的与众不同,看上很优雅,抽烟的姿势仿佛抽的不是烟,而是寂寞,表面的年龄可能在六十岁左右的样子,身材居然还不错,结实而修长,如果不是面部皱纹多了点,头发全白了,简直会把她看成四十多岁大妈,尤其奇妙的是,旁边还有几位老头在献殷勤,有的在她面前唱歌,有的捧着装了油炸臭豆腐的快餐盒想送给她吃,有的在看着她流口水,还有两位老头在相互推搡,貌似在争风吃醋的样子。

    王子严肃地说:“就是那位身穿红色长裙子的阿婆。”

    林诗儿:“我已经看出来了。”

    稍后,王子从一群老年人士当中穿过去,不小心发生了身体接触。

    有老头抱怨:“年青人来这里干嘛,别影响我泡妞。”

    王子随口说:“你们老伴组团来捉奸了,快撤啊。”

    于是立即有三位老头转身离开,动作居然挺快,很生猛的样子。

    优雅的老太太开心地笑起来。

    王子凑近,低声说:“太太太祖婆婆,你好。”

    老太太:“你七岁的时候,我就反复叮嘱过,叫你在外面称我为姑妈就可以了,把这么重要的事又忘了,难道你想想吓跑我的追求者。”

    王子:“好的,姑妈。”

    老太太:“这才乖嘛,抽枝烟吧。”

    旁边已经有老头掏出烟盒递过来,居然是很豪华的那种烟,据说每盒卖八十多元。

    王子:“我不抽。”

    老头:“抽烟是爱国的表现,因为香烟里税费最多。”

    没人理睬这家伙。

    老太太:“我在这里逗留一个钟头,然后再陪你们寻宝,你看好不好?”

    王子:“我刚到这里几分钟,感觉脑袋已经快要爆炸了。”

    老太太:“多待一会就习惯了,其实也没什么,就当逛乡村大集市好啦。”

    捧着臭豆腐的老头说:“小娃娃,吃块豆腐吧。”

    王子:“不吃。”

    林诗儿走过来,对老太太说:“太太太祖婆婆,你好。”

    老太太:“你是小六的朋友,很好啊,我得送你点什么见面礼才好。”说罢,从口袋里摸出一只保存完好的铜钱放到她手里。

    林诗儿接过,低头一看,发觉铜钱上有‘咸丰重宝当二十文’八个字,心中窃喜,觉得还没有去挖坟,就收获了真正的古董,真是有太有意思了,赶紧说了声谢谢。

    老太太:“记着,周围有人的话,叫我姑妈就可以了。”

    林诗儿:“知道了,姑妈。”

    唱歌跳舞的老头停下来,喘着粗气问:“阿兰,我的表演怎么样?”

    老太太:“不错,有梅兰芳的一点点风格,外加李香兰的一丁点气质。”

    老头:“明天去我家午睡好不好?我家的床又大又舒服,而且中午没人。”

    老太太:“不行的,我要对死去的丈夫守贞。”

第一百三十四章 当年吃掉的公子() 
太太太祖婆婆显然很享受有几位老头簇拥的美好感觉,看上去就像一位有经验的主人在摆弄和控制自己养的几只狗狗一样。

    王子听到附近有几位又丑又傻的老太婆在交头接耳,她们对狼人老太太流露出不屑的神情,评价她是老狐狸精,老贱人,卖弄风骚,就会勾引老头子,如此等等,她们显然满腔忌恨,为自己被忽视的处境而愤慨不已,却不曾正视她们身上的问题,她们又老又丑,或者干瘪如木乃伊,或肥胖如金鱼,脸的皱纹多到可以让蚂蚁迷路,并且有许多的斑点,化妆效果让这种丑陋严重放大,身上的衣服又丑又怪,可以断言,就连饥渴良久的阿三都不会对她们下手。

    王子没有生气,因为知道她们就是一伙生活中没了任何指望的可怜虫,并且是生性恶毒凶狠的可怜虫,她们每天拿出免费乘车的公交优待卡在全城范围兜风,与人争抢座位,在超市排队抢购特价商品,一粒粒地挑选散装的花生,大部分时候,她们会来到这里,听别人用破锣嗓子唱歌唱戏,或者用自己的破嗓子吼几曲。

    她们为什么不去安安静静地打麻将?

    稍后,王子把太太太祖婆婆从老头堆当中拉走了。

    捧着臭豆腐的老头仰天长叹:“自古多情空余恨。”

    唱歌跳舞的老头感慨:“我只对阿兰和别的五十岁以下女子有冲动,别的老奶奶在我看来就像不存在。”

    狼人老太转回头大声说:“后天或者大后天,也可能是下星期或者下个月,我还会来,具体什么时候到,我自己也不知道,你们不必等我。”

    那几位逃走的老头又回来,气乎乎地质问王子:“明明没有人来找我们,你为什么胡说?”

    王子:“刚才分明有的,似乎转悠到右边去了,你们赶紧过去看看清楚。”

    于是老头们立即往左边走了,动作还真的挺快。

    王子:“姑妈,我和诗儿想挖坟去,需要你帮忙并且提供线索。”

    狼人老太太:“多无聊,干嘛要去挖坟呢。”

    王子:“听说你当年貌美如花,很受欢迎,想娶你做老婆的富家公子有不少,是这样吗?”

    老太太:“我年青时候确实很美丽,就凭着这个好相貌和好身材,以自己为诱饵吃掉了好几位富家公子,因为我喜欢吃肥肉,而那个时代胖子比较少见,适宜食用的胖子更是少之又少,我选择的余地不是很大,不像现在,到处都是非常好吃的胖子,这是由于大部分人的营养很充分的缘故,富民政策好啊,就是好来就是好,可惜,如今不可以胡乱吃人了,只能看看,却没机会享受。”

    王子:“当年你吃剩的富家公子的骨头埋哪里了?还能找到吗?”

    老太太:“当然能,印象深刻着呢,其中有几个在被我吃掉之后几乎立即就后悔了,原本应该与他们多恋爱一段时间的,吃得早了些,少享受了许多爱情的乐趣,尤其有一个,居然向我求婚,可我还是把他给吃掉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 想当年吃人的时候() 
狼人老太太清楚地记得其中两位被风光大葬的公子哥的墓地在哪里,因为两百年前,正是她控制不住自己的食欲,把她的追求者给啃得七零八落,然后她还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来墓头大哭了一场,认真地凭吊一番,那个印象太强烈了,所以至今不曾忘怀。

    于是由老太太带路,林诗儿负责开车,直奔目的地而去。

    王子和林诗儿交换着眼色,很开心的样子,觉得前途一片光明,得来基本不费功夫。

    到了西山公园的停车场内,老太太把脑袋从车窗里伸出去,对着一位老头眨巴了几下眼睛,随便闲聊了几句,然后就得到了开车进入的允许。

    林诗儿感慨万分,为老太太如此有办法而惊叹不已。

    王子问:“姑妈,刚才那位是你的老朋友吗?”

    老太太:“现在周边没外人,你应该称呼我为什么?”

    王子:“太太太祖婆婆。”

    老太太:“这才对嘛。那老头是我的追求者之一,我正考虑什么让他请我吃顿饭什么的,给他点面子,让他继续保持对我的仰慕。”

    林诗儿:“太太太祖婆婆很有魅力啊。”

    老太太:“我都两百几十岁了,生活中剩下的乐趣已经不多,这个是其中之一,看着自己还能够操纵这些傻老头,多少有点当年的感觉。”

    林诗儿:“活了这么久,一定有过许多非常美好的记忆并且经历过许多美好的事吧?”

    老太太:“当然,非常美好。”

    林诗儿:“你是不是吃过许多的男朋友?”

    老太太:“其实也没多少,全部加一块,大概有一百多个的样子,此外还吃过一些陌生人。”

    林诗儿被吓了一跳,心想这位狼人老太太为何如此能吃,但是从嘴里问出去的话却是:“吃男朋友的肉,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吗?”

    老太太:“我常常流着泪吃他们,咀嚼和撕咬的时候,嘴里充满了食物的芬芳,喉咙里满溢着旺盛的食欲,心中充满了杀戮的快感,但是思维深处,我真的很忧伤,我常常对着月亮祈祷,希望被我吃得乱七八糟的那些人能够复活过来,哪怕是人模鬼样也好。”

    林诗儿:“为什么那时你不像现在的狼人一样吃猪肉和牛羊以及家禽的肉,还有鱼的肉?”

    老太太:“那个时代挺乱,我是指某些方面,就整体的治安而言,其实要比现在好很多,那会没现在这么多坏蛋,也没现在这么官家人,那时走在街上很安全,偶尔有马车或者牛车过来,速度也挺慢,骑马和骑驴的人在城里都非常小心,几年都看不到一名死于交通事故的人,山里也没有土匪,全国范围内只是有捻匪和白莲教在作乱,至少五分之四的地方都是安全的,可能偶尔还有某处闹饥荒所以导致很多乞丐出现,绝大部分死掉的人都是因为没有青霉素和治腹泻或者退烧的药。两百多年前,我一个弱女子,独自来到这里,举目无亲,孤苦零丁,到处都是想占我便宜的坏男人,我为了生存,必须得吃东西,而且我又喜欢吃肥肉,当时胖子挺少,无奈之下,我只好吃了许多个跟我跑到荒郊野外幽会的男子,好在我一般都是先与他们亲热,然后再吃他们,这样的话,我觉得他们虽然死了,但是心情也会比较好,毕竟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第一百三十六章 那位郎君的味道() 
在转过几个弯之后,老太太伸手指着右前方一片树木茂密的山坡,非常肯定地说就在下面一点,埋着一位当年的情人。

    王子:“还记得那位郎君的味道吗?”

    老太太:“记得,血的味道比较咸,肉也咸,因为他抽烟,所以肺黑乎乎的,在吃掉了他的心和肝还有一部分肉之后,我当夜喝了许多的水。他之所以那么咸,原因是他家里比较富裕,是盐商,所以吃了太多的盐,现在回想起来,就算我没咬死他,估计他也不大可能活到五十岁,因为他整个人就像一只大火腿似的,太咸了,除此之外倒是蛮不错的,感觉就像大餐馆里口味过重的菜肴,总体还不错,有美好记忆,只是放了太多盐和味精。”

    王子:“当年你在这里吃掉许多人,衙门有追究你吗?”

    老太太:“大家都认为是狼或者豹子干的,只是不太清楚,为什么他会跑到树林里,捕快们觉得他这么胖,不可能被狼或者豹子拖走,也有人怀疑是狐狸精或者别的什么妖怪干的,就是没有人怀疑到我身上,当时我在一户豆腐店里打工,大家都称我为豆腐西施。”

    林诗儿:“多浪漫的称谓。”

    老太太:“谁也想不到,天黑之后我却是个狠角色,吃人并且吐骨头。”

    林诗儿感慨地说:“好一个弱女子。”

    老太太:“当时我只要看上哪个男子,就往他面前路过时故意掉一块手帕,然后那家伙就会傻乎乎地笑着,把手帕捡起来,追上我,递给我,然后趁机与我搭讪,我会低声告诉他一个相传的地点,并且要求他别吱声,不可以对任何人说,一旦传出去的话,我青梅竹马的未婚夫就会拿着菜刀和斧头来找他算账,于是,当夜我就有食物了,狼人饱餐一顿,至少可以管十五天,期间我喝些豆浆,奋力吃些人的食物,那样一来,基本也可以继续活下去。”

    王子:“你吃掉了这个城市多少人?”

    老太太:“不算很多,一共几百个而已。顺便提醒一下,这里两百年前可不是城市,当时就一个小镇而已,说是一个大村子也没什么错,没多少人,就一个县衙和几个捕快还有一些衙役,赶集的日子会比较热闹,平时则很冷清,人们无论男女老少都常常在路边大小便。”

    林诗儿:“两百多年内吃掉几百个人,这个不算多。”

    老太太:“没那么久,上世纪四十年代中期,雅尔塔会议之后,狼人的代表签署了一份秘密协定,从哪以后,大家都改变食谱了,不再把人当作主食,除非指定的一些特殊情况下,吸血鬼们的代表也签署了类似的协定,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吃到人肉了。”

    大家下车。

    林诗儿锁好车门,然后从后厢里拿出一大包工具,还有一只活鸭子。

    王子:“什么时候买的鸭?”

    林诗儿:“昨天下班途中。”

    王子:“令我惊讶的是,它居然到现在还没死,简直就是生命中的奇迹。”

第一百三十七章 一只鸭() 
老太太问:“干嘛要带一只鸭,难道你怕我和王子会饿,所以为我俩准备了食物?”

    林诗儿:“在我看过的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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