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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狼人夫君之帅哥捡回家-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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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子趁没人注意自己,前爪伸出,把一只香蕉皮抓起来,打算扔到美男的鞋底下面。

    美男走近,眼镜后面的双眼一直注视着林诗儿,目光在青春美丽的身体上游移。

    王子心想,这家伙的眼睛虽然近视了,但是眼球如果弄出来,摆到盘子里,配上香菜和葱以及酱油和辣椒油,吃起来味道应该还不错。

    美男诚恳地微笑,平静地说:“你好,我是李浩克。”

    “我是林诗儿,很高兴认识你。”

    这时王子准确无误地把香蕉皮扔到了美男前行过程当中鞋底即将踩到的位置。

    一起不幸的事故发生了,美男脚下一滑,身体往侧后方倒下,摔到了温泉当中,制造出轰然巨响和壮观的水花。

    又一次零分跳水。

    王子举起一只前爪,低头偷笑,很是开心。

    林诗儿也在笑,李丽贞在笑。

    在水池旁边秀良好身段的杨曼怡被溅了不少水,脸上也有,此时惊惶失措,掩面而去,显然要找个没人的地方重新化妆。

    温泉池子的水比较浅,边缘一带仅仅只有一点三米深,美男李浩克无需帮助,自己就爬上来了,只是全身湿透,眼镜落在了水底,颇为狼狈。

    李丽贞对李浩克说:“把衣服脱了,等到下午就晒干啦。”

    这个提议林诗儿也很赞同,因为想看看这家伙的身材到底怎么样,就像去菜市买菜,总得去掉外包装看看里面有没有隐藏着缺陷,有没有腐烂变质的部分被人为以次充好。

    李浩克:“这衣服不能水洗,只可以干洗。”

    这家伙秀逗了?难道打算用体温把衣服捂干。

    李丽贞:“但是已经湿透了。”

    他正忙着把手机和证件还有钞票掏出来放在桌子上,此时有乐于助人的同事把眼镜也打捞上来了,架回到他的鼻子上。

第五十八章 李浩克() 
美男李浩克现在不得不到温泉里泡一下,不得不穿上刚买来的廉价新泳裤,坐到林诗儿面前。

    他皮肤过分的苍白,有点像传说中的血族,但是他不是,王子能够肯定这一点。

    林诗儿很淑女地保持微笑,诚恳地问:“现在感觉好些了吗?”

    她觉得,现在这种状况更适宜交谈,因为这里所有的人都穿着泳装,露出很多白花花的肉,基本平等。

    李浩克:“没事了。你们不会笑话我吧?”

    林诗儿:“谁都会有踩到什么东西然后滑倒的经验,这不奇怪。”

    其实刚才已经笑够了,有几位女士笑得脸上的化妆都出了问题。

    李丽贞:“你们慢慢聊,我去水里泡一会儿。”说罢,走开了。

    李浩克侃侃而谈:“在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孩子面前失态,搞得很狼狈,这事让我觉得沮丧,本来我是个比较绅士、很注意形象的知识分子,受过良好的教育,我前不久在悉尼大学完成了学业,见识过一些大场面,掌握了许多有用的知识,如今怀着报效祖国父亲的想法放弃了高薪岗位和入籍的诱惑,揣着绿卡回来了。”

    他的身材属于文弱书生型那一款,没什么肌肉,腰部有些赘肉,不太多,胳膊不粗大,腿也不怎么结实,总之普普通通,可以肯定,他在单杆上无法完成一次引体向上,平时基本不参与体育运动。

    林诗儿:“这个我看得出来。”其实一点也看不出来。

    李浩克很快摆脱了窘迫的处境,目光开始在她身上游移。

    在她看来,这是很正常的事,自己的身材确实不错,很青春,皮肤光滑细腻,体形可能不完美,但是有足够的吸引力,绝对可以称得上美丽。

    李浩克开始讲述他是怎么注意到她的。

    昨天的会议当中,他坐在台上,注意到会议室中间靠后位置上的一位青春美少女,当然就是林诗儿啦,当时她睡着了,睡眠当中鼻孔里冒出来一只时大时小的透明泡泡,面露微笑,表情恬静而顽皮,实在太可爱啦,配合上乌黑的长发,还有漂亮的手臂,他当即对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希望与她认识,在整个会议进行当中,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注视着她,猜想她会不会有男友,会不会脾气很大而无法接近,如此等等,导致他一直坐卧不安,担忧会不会失掉机会,再也无法接近,在他的想象当中,像这样美丽可爱的女子没有人追求是不可思议的事,所以必须得赶紧表白,就算先去排队拿号做备胎也好,于是就赶紧向人打听,问过好几个人都说不知道黑发美少女的芳踪和名字,后来终于问到了李丽贞,才得到了宝贵的线索。

    林诗儿强忍住想要开心大笑的冲动,表面却装出淡定并且若无其事的样子,其实心里那个美啊。

    王子渐渐意识到,自己心爱的女子很可能会被这个突然出现的小白脸给抢走,必须得赶紧有所行动。

第五十九章 淑女() 
王子一共只上过六年学,成绩很糟糕,这是因为狼人生长得太快,所以必须得跳级才行,否则的话人们就会看到一个分明已经成年的男青年坐在小学生当中并且戴着红领巾。

    在庄园里生活的岁月里,王子看过许多小说和电影还有动画片,对于爱情征途里可能会遇上的艰难险阻有着充分的思想准备,觉得没有谁能够随随便便成功。

    最近两年来,它看过几百集机器猫还有许多的好莱坞恐怖片,凭着从这些影视剧获取的大量知识和经验,它认为自己可以搞定目前的不利局面,尽管自己缺乏哆啦a梦的帮助。

    现在,以大狗狗形象出现的它开始留意李浩克身上散发出的气味,以便在适当的时间寻找机会在这家伙脸上弄块肉下来。

    现在的林诗儿显得很淑女,说话转声细语,温柔婉转,坐有坐相,站有站姿,言行举止都很优雅,与平时独处或者和闺蜜在一起的时候那种大大咧咧的样子差异甚大,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

    王子对于这种变化的原因大致有些了解,明白这是由于林诗儿对这家伙有些好感,希望与之更深一步地交往,所以才注意要表现出自己良好的一面。

    它有些沮丧地想,自己其实拥有远远胜过这家伙的外貌,还有强悍的体能和力量,而现在却只能扮演一只温顺并且聪明过头的大狗狗,公平竞争显然是不行滴,肯定会落败,因为这家伙不但有一张白净的脸和修长的身材,据说还有奥迪,并且是海归,开会的时候还可以坐在台上。

    现在身穿泳衣的林诗儿和穿了廉价泳裤的李浩克在谈论一些关于青春时代的事,然后发现两人毕业于同一所高中。

    “那个杨老师还在吗?就是裙子特别短,露出两条大粗腿,并且从不处理浓密腿毛的那个语文老师。”李浩克问。

    “在啊,并且是我的班主任,最莫名其妙的就是这个,有男生悄悄用手机拍摄杨老师的裙底风光,我实在不明白,有什么可看的,她又粗又壮,就像举重选手似的。”林诗儿说。

    李浩克:“说实话,我有一点点小好奇,也想知道杨老师裙子下面到底有些什么。”

    林诗儿:“我看过那位男生拍下的照片,因为他在同学群当中发过,我复制下来了,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可以传给你一份。”

    李浩克:“真怀念那时的青葱岁月啊,什么事都觉得有趣。”

    林诗儿:“你初恋的时候多大年纪?”

    李浩克有些羞涩地低下头,小声说:“我已经二十八岁了,还没有恋爱过,从幼儿园开始,我一直都是班干部,是老师可以倚仗的左膀右臂,是同学和师长心目中的优秀学生,我被评为三好学生的次数多到自己都不好意思说,学生生涯当中,我大部分时候都是班长,要不就是学习委员,念大学的时候我是学生会成员,只有在国外求学的那几年是单纯的学生身份,一直以来都忙于学业,真没有谈情说爱的时间。”

第六十章 多余的担忧() 
王子很想大声提醒林诗儿,千万别上这家伙的当,故意装纯洁的人绝对是坏蛋,可是现在它保持狗狗的形象,不可以开口说话。

    王子有点着急,几乎想要用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比如跳起来狠狠咬这个虚伪的家伙一口。

    它及时控制住了冲动,没有这样做。

    因为它想到,如果此时袭击李浩克,就真的把自己排除在竞争之外了,一只胡乱攻击人的大狗必然会受到严格的管制,并且让人厌恶。

    稍后,狼人特有的骄傲情绪涌上思维中,它自信地想,就算以狗狗之身,也可以正大光明地战胜这家伙。

    其实它的担忧是多余的。

    林诗儿虽然年方二十三岁,但是并不缺乏社会阅历,智力以及生活经验也足够用。

    她当然不会相信李浩克从没恋爱过,她此时正在想,这家伙不怎么诚实,如果真的从没恋爱过,两只手多辛苦啊,撸了这么多年,手臂上的肌肉应该发达一点才对,但是没有,他细胳膊细腿,面色苍白。

    当然,对于可能成为男友的人,她有足够清醒的认识,知道没必要追求完美,天底下原本也没有完美的人,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缺点和毛病,在如今这个时代,说谎不算什么,只要别被识破,也别无伤大雅和故意害人就好。

    就目前已知的情况看,她觉得面前这家伙蛮不错的,谈吐文雅,外形体面,相貌对得起观众,带出去不算丢脸,他有奥迪a6,想来经济状况不错,有海归经历,并且进入这样的单位上班,家境应该挺好。

    如果能够绑定这样一个家伙,想来可以少奋斗十几年,让人生达到一个更高的平台。

    但是要拴住和控制一个合适的男人,让他像牲口一样好好干活,并非一件容易的事,需要耐心、技巧、经验、智慧、容貌,还有最最重要的运气,缺一不可,就算一时事事如愿,也要当心,毕竟谁都可能会看走眼,而人的特点正是善变,曾经的优质好男人可能一两年之后就会变成人渣败类,近于完美的好丈夫可能会在背地里悄悄变成一个大混蛋。

    对于如何迷住一名男子,她有些研究,从曲无双和陈灵素处也学到了不少控制男子的技艺,她们的经验都是可以借鉴的。

    她当然也可以选择像陈灵素那样的生活,拥有多位男友,热闹而充实,乱哄哄的,但是她没有那样,并不缺乏机会,追求者不断出现,但是合适的很少,而且不容易掌握,她也并不认为把自己成功嫁出去就算圆满的伟大成功,对于生活,她有很清醒的认识。

    按照她的观点,男子宁缺勿滥,一定要找到一位质量上佳的,想办法将其牢牢逮住,让其提供给自己优质的生活,当然,这只是一种设想或者愿望,现实与目标往往不搭界,尽管她一直有冷静的头脑,对于未来有很功利也很现实的设想或者说是计划,但是她也明白,事态发展往往与主观愿望有很大差别。

第六十一章 自吹自擂() 
李浩克仍在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的光辉历程。

    “我一直是个好学生,乐于助人,从高中一年级开始,我常常把自己一时半会不穿的旧衣服给送贫困的同学,有时还直接提供经济支援,我总是努力学习,同时还抽空帮助那些落后的同学,同时作为班委配合老师的工作,让整个班级始终处在比较好的气氛当中。”

    林诗儿心想,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家伙倒真有可能是个老处男,因为她记忆里那些和老师走得很近并且喜欢装腔作势的班干部常常惹人厌烦,而大学时的学生会成员往往表现得少年老成,仿佛幼稚版的阴谋家似的,相比之下,反倒是那些只想混个好前程占些便宜却不虚伪的同学显得可爱些。

    王子躺在椅子里,像是睡着了,其实没睡。

    “我比较反感那些打扮得出位、穿奇装异服的同学,还有衣着太暴露的同学,当然不是说现在你和我,因为我们在温泉度假村,穿成这样子是理所当然的。在学校的时候,我曾经坚持不懈地与那些打扮得很奇怪的同学斗争过,甚至为此不惜与他们发生冲突。”

    看来他挨过揍。

    林诗儿:“感觉你的学生时代有点乏味哦。”

    李浩克:“我一直在把自己有限有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这一伟大事业当中,感觉非常充实,每天睡觉前都觉得人生非常有意义,没有虚度。”

    林诗儿心想自己是不是应该表现出一点惭愧什么的,佯装一下,以衬托这家伙的自吹自擂,但是嘴里却提出这样的问题:“你写过日记吗?”

    李浩克:“写过,从十一岁到二十二岁一直坚持写日记,然后就没写了,因为我越来越忙碌。你想不想看看,如果有兴趣的话,我明天可以带到单位来。”

    这家伙的日记可能一直就打算好写给别人看的。

    林诗儿优雅地笑了笑,真的很像传说中的淑女,然后平静地说:“我不想看任何人的日记。”

    李浩克:“一直没问这个很重要的事,现在你没有男友吧?”

    林诗儿:“没有。”

    李浩克:“难道你一直和这只大狗相依为命?”

    林诗儿:“这狗我养了还不到一个星期。当然,我以前是有男友的,上个月分了。”

    李浩克:“为什么分了?”

    林诗儿:“一言难尽,反正是分了。”

    真实的原因是她和前男友在家里喝醉了,她莫名其妙地情绪失控,拎起高跟鞋打破了男友的头,然后相互对骂了约五分钟,那家伙就一去不复返,消失之前流了许多血,让她怀疑他会不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在回家途中,不过后来看到qq好友栏里他的头像是彩色闪亮的,由此推想,他没死,还好好活着。

    午餐时间到了,李浩克结束了讲述,度假村内的服务员已经把他的衣服弄干并且熨烫好,于是他又恢复了西装革履。

    林诗儿问:“你不泡温泉吗?”

    李浩克:“说实话,我有点怕水。”

第六十二章 神犬啊() 
林诗儿悄悄为李浩克打了分,外表七十五分,貌似文弱却符合如今时代对优质男人的要求及其标准,个子够高,五官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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