拈花一笑-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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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慧琳给我的感觉,很像马,牛高马大。
不美之一,马脸。陈慧琳不是瓜子脸,红主说错了。瓜子脸嘛,看小锶的,而陈慧琳不是,她的脸太长了。传说陈慧琳刚出道时,面大如脸盆,后来她专门做了瘦脸的美容,总算补救过来了。不过脸还是嫌大。现在时兴小脸美人,她不算。
不美之二,身材如马。陈慧琳太高了。有次她穿高跟鞋,男艺员没人敢靠近她身边。相信她对于小锶来说,如一座铁塔。不过,话说回来,小锶又太矮了。我觉得陈慧琳过高,稍矮点更好。
不美之三,眉不好看。陈慧琳的眉太粗了,红主说她是柳叶眉,非也,柳叶眉看小锶的,哈,我又自吹了。不过,陈慧琳的眉的确不算好看。没有某些女人那种弯弯新月眉头,不好看。
不美之四,不妩媚。陈慧琳给人的感觉,永远是英气十足。但我觉得阳气太重,阴气不够。她太飒爽英姿了,以致于从不会给人要怜香惜玉的感觉。而女人味,就是妩媚之味。这点,范冰冰和章子怡比她优胜。
呵呵,胡数了半天,居然被我数出四大不足来,相信陈慧琳的粉丝们要用砖头来砸我了。快闪!
呵呵,还会继续再数谁与谁不美。
之青菜萝卜()
青菜萝卜
作者:小锶
一直搞不懂,为什么那个查尔斯老油条,放着千娇百媚,举世无双的黛安娜不要,偏去喜欢又老又丑的卡米拉。
昨天看《孝庄秘史》也是,孝庄是皇太极的妃子,可皇太极偏偏最爱一个叫海兰珠的女人,那个女人还曾经嫁过别人。比起孝庄,海兰珠无论德艺容工,都差得极远。
可是,皇太极偏偏爱海兰珠,为了她,谁人都不理,也气死了哲哲皇后。
倒是皇太极的话有一点道理,他说:"兰儿心里就只有我,愿意为我死,这就是为什么我爱她!"
倒也是,各人心中自有青菜萝卜,有心中的天使。
孝庄心中最爱多尔衮,皇太极知道的,所以他不愿意再爱孝庄,尽管心中仍爱。
黛安娜呢,太优秀了,查尔斯也知道她心中不可能全是他,所以他爱老女人卡米拉。
我明白了什么叫,"情人眼中出西施",你越认为丑八怪,在某人眼中,她美如天仙。
就像小葱,不能跟豆腐一齐做,一起就会易得结石,各人懂得找般配的人。
韭黄炒蛋,是绝配,韭黄离开了蛋其实一文不值。而蛋,也不是什么绝佳品种。
看《广州日报》一篇文章写得很好,说如果好女人碰到好男人,女人会尽量迁就男人,男人会尽量不要伤害女人,这样,各人的长处没办法发挥,最后平平淡淡,消磨至死。所以,好男人要找坏女人,充分发挥男儿本色,而好女人,也只有在坏男人手中才显现价值。如虞姬,一生为项王,最后还为其自刎,不拖累他,是最佳的好女人。
那么,我是好女人还是坏女人?
虫为什么那么爱我?甘心一味迁就我,天天上班累死,还买菜做饭给我?
我真幸福。
还有他,他,和他,通通爱我什么?我有什么好?我不知道。像他说的,他根本不知道为什么爱我,只知道就是爱我。
唉,只是,一只蝶只能恋一朵花,纵使花儿分开几瓣,长伴身边的,也就只有一只蝶而已。
朋友,你的青菜呢,在哪儿?找到了吗?
找到了,就好好珍惜。
婚姻是恋爱的坟墓?
作者:小锶
婚姻是否恋爱的坟墓,我至今还是个疑问。可是,无疑的是,婚后的我比婚前,并不是那么快乐。
以前我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凡事我行我素,尽管碰到头破血流,却是快乐的要命。
一切,源于结识了他,走进了婚姻的围城。
曾经,我们是网恋,然后一见钟情,闪电式结婚,像个童话故事,极浪漫的那种。
我是个喜欢浪漫的人。
然而,婚后,天天一小吵,然后又要听他劝,听他安慰,让我厌烦。
我喜欢宁静的生活,我不喜欢吵架,感觉我和他像过家家。
我却已经长大了。
可是,假如我离婚呢,离婚了,我将何去何从?
LITTLE希望我离婚,他说他真心地想和我在一起。然而,上一次,他的临阵退缩,让我仍心有余悸。我不太相信他,如果到时,他再次逃跑,我不是要再受感情的伤害?
MO呢,他极爱我,上次我一说吵架,不开心,他马上站火车一天一夜来看我。可是,如今,我却和他吵架,他都不知道何时再回到我身边。
郁闷。
原来,往往在最重要的关头,最爱我的人,也还是我自己。
我是自恋狂。
我其实不喜欢被人管,一切,因为我爱他。
但当我的爱慢慢被消磨,我还有没有耐心,天天听他罗嗦?
婚姻,难道真的是恋爱的坟墓吗?
我该何去何从?
赵薇不美
作者:小锶
认识赵薇,相信个个从《还珠格格》开始,男的喜欢,女的厌倦,像这种疯小孩,谁说她美丽了?
赵薇是不美,比起范冰冰,刘亦菲,我以为,在容貌,在气质,她都要差。
不美之一,眼睛太大。
我老公曾说过,赵薇的眼睛像个大灯笼。半夜没灯不要紧,在赵薇在,你包管看见。眼睛太大了,已失却比例,是不美也。
不美之二,鼻子太大
赵薇的鼻子,起先人们不太注意的,因为都被那双大眼吓坏了。可是,最先揭破秘密的,是他前任男友。据叶先生说,赵薇的鼻子大如猪鼻,在《还珠格格》化妆师故意把她眼睛画大,以掩饰她的大鼻子。哈,如果这样,那不就……
不美之三,没文化
为什么没文化算不美,因为现代美女,气质也很重要,而她没文化,这就决定她没气质。试想想,当年要是她稍有知识,知道日本人侵略过我们中国,为何还能穿日本军旗装?所以呀,向她泼粪是应该的,让她领略到作为一个无知的中国人的可耻之处。
不美之三,没气质
她有气质吗?在《还珠格格》中,是她的本色表演,一个傻瓜,整天胡闹,浪费光阴。及至以后的《情深深雨蒙蒙》,唉,演得假极,她真的充其量草包一个。我认为。
还有的是,她没演技,这点稍有重复了,反正只有《还珠格格》演得最好,因为根本就是她自己而已。
反正不喜欢赵薇,那位不服的,尽管来骂之。
妒忌
作者:小锶
女人是不是天生爱妒忌?问题是,不止女人,有些男人也是很会妒忌的。
我却不会妒忌人?难道我是外星人?
反正,我没必要妒忌人,别人可以拥有的,我全拥有,至少我这样认为。
那么,我不妒忌别人,就轮到别人妒忌我了。
以前刚上白鹿,写下《CHU女和淑女》,点击率一下升到最高,这一下,妒忌的人来了。不久,因为一次我选稿,电脑的问题,居然那只歪站长,跳出来不分青红皂白地骂我,对于这种无赖,我不屑与他交锋,于是一走了之。
去了红袖,他们选稿好狭窄,居然退了我一首在白鹿很受欢迎的诗《真假情缘》,我过去说他们,后来开战,这时,我的千里弟,立马过来,叫护花一剑,想起以前和千里并肩作战,真开心。后来没事,却一天又因为雪域老太婆,和潇湘妃子闹翻了,估计她早就看我不顺眼,现在趁机发作,于是,我又是一个字——走。
后来,有人拉我去了书剑梅庄,那儿的版主更狭隘,碰到一个叫什么凌寒的,居然来骂我的诗,因为我的诗点击率比他高,他看不惯了,那个骨头更是没良心,我也是走得痛快。临走,拉了一大堆人。
对了,忘记说,我在白鹿,也是拉了不少好友过来我自己的地头的。
这时,有个地方叫知音论坛,有个朋友盛情相邀,我却不过,就去了,想不到这儿善妒的人更多,我也是看不顺眼。也走了。
自此,决心自创地头。
一个朋友帮我弄了,在西陆,是丽婷文学和留住美丽。其中留住美丽完全是我的。这是丹虹,这是我唯一觉得他好的地方。
开头弄丽婷文学,他为了提高点击率,居然改名为“中国第一才女文学论坛”,把我气死,后来也招来不少妒忌的人来骂,我却是不怕。
不过,我结婚后,断网三年,那个人把我的版主删除,送给新欢,我自此没有回去。
幸好,我还有最后一处山头——留住美丽。
我喜欢这儿,于是再辛苦撑起来,只为了我写的东西有处存放站。多得人们垂爱,我的网站越来越兴旺,我还经星河提醒,学会了推荐,这儿多得蝶姐和蓝天哥,曾不厌其烦的帮我。
现在,我的作品天天上西陆首页,我现在的人气很旺,我知道的。
这不,妒忌的人又来了。
我在神秘园,我本来很喜欢神秘园,因为第一篇上页的《望妻石》是他们推荐的,而我知道老站长“神秘园论坛”对我很好,老是推荐我的作品上去。
这天,我发了篇《首页之我见》,这下闯祸了,详见《贱男二》。
其实,我不讨厌无题心事的,我只讨厌涩青果。我感觉,他肯定见我人气比他高,故意来打击我,要我离开神秘园,以后我离开神秘园了,作品就没那么多上页了。
我只感到好笑,神秘园一天包屁他,我一天不会回去。我写了篇《作别神秘园》,郑重宣布退出。
我不喜欢妒忌我的人,碰到了,我知道应付,那就是抽身而退。
如有再来,我同样待之。
之旧爱如沙发()
旧爱如沙发
——小锶
小倩和男友分手了,因为男友背着她出轨,被她发现了。
没两天,男友和新欢吵架,借酒喝醉,欲与小倩修好。
只是,仍然没两天,小倩再次发现男友的虚情假意,他只是想一边拥有小倩,一边再次TOU欢。
小倩毅然再次分手。
这故事,是今天收音机听来的。主持人说得很好,说旧爱如沙发,旧的沙发,不是你不想搬走,只是你还留恋,留恋昔日舒服的感觉。
只是,勇敢的女人,你要宁愿坐在地上练瑜珈,也不要再坐生尘的沙发。
可是,如果他们仍然爱你?那张沙发仍然温暖呢?
这就给了女人红杏出墙的理由。
不管如何,哪张沙发最温暖?当然是你目前正坐的那张了。
所以,勇敢点,搬走旧沙发,用你的决心。
昨日的花
——小锶
我站在他楼下,习惯性的,大喊他的名字。
四年了,我除了叫他老公,更多时,是直叫他的名字。
天,下着不大不小的雨,我在楼下望上去,那熟悉的楼台,种着一盘盘我亲手种下的花,每一盘都长得极漂亮,花儿开得极美丽。
他马上应出来了,“哎!”
我说,“下雨了,给我一把伞用,好吗?”
他马上进去拿了一把伞,没有叫我上去,也没有自己下来,他说,“我扔下来吧?”
我说,“不怕弄坏吗?”
他说,“不怕的。”
然后他小心翼翼的看了很久,生怕会不小心弄着我,就抛下那把伞了。
那一瞬间,我忽然发现,小虫,比我离开他的时候,更苍老了。
难道是,我的他太年轻了,所以,对于小虫,我觉得他老了?
曾经伴了四年的人呀?为什么,我们会成为熟悉的陌生人?
记得上一次回祈福,我早就想杀他个措手不及,看他的反应。
于是,我突然去敲开他的门,他开门了,甚至没有穿长裤,他怕我有什么急事,他在我面前,他也不用避什么忌。
然而他不自然,因为,我看到那个以前的家,一丝一毫,仍是我离开时的气息。我离开时,搬走了许多东西,包括我喜欢的字画,他一一找类似的,挂上去了。
那个家,环境仍是那么熟悉,只是,女主人已走了多日,且,永远不会再回头。
那墙上的画,跟我的气质,很像。
我再看楼台上的花,那一盘盘我亲手种下的花,现在归他照顾,他弄得很好,花含情,只是,人已凄凉。
他知道我窥破了他心中的秘密,他显得语无伦次,我问他要了一条毛巾,说过另一家朋友的空屋处睡,就走了。
其实,我回去看他,是考验他,也考验我,我在观察我的感情。
当我回去看到他,我就知道,此情不再,我的心,已经叫一个叫坚的人勾走了。
我后来告诉了坚,坚终于放心了。
而这次,另一个那么爱我的人,小虫,在楼上看我,他的眼神充满留恋,我说,我回来处理租房,我走了。
同样的,我又背转身,离开了他。
为什么,我又离开了他?因为,我的心早已离开了。
在去年离婚前,我的心或许已叛离,不然,我不会天天想着离婚。又为什么,虫那么爱我,我仍是不满足?
和虫在一起,我活不出自己,我的事业总不顺,我事事要听虫的,这不是我。
当我认识了坚,是他的眼神燃亮了我的生命,他教会了我,我的人生目标,让我知道,什么事业才最适合我。
天下着雨,每一次我离开小虫,必然下着雨。
我记得离婚的当天,他问我,是不是真的要离,我说由你决定,而他,是真的离了。
这个人口不对心,或许,他最爱的人,是他自己,不是我。
而坚,我也离开过坚,我天生伤男人心,然而,坚的眼神,叫我无法逃离他。
昨日的花,小虫你在照管着,那么,你就好好照管吧,留着你对我的回忆。
只是,我已经留恋今宵的月,那是我的坚,他那热烈的,深情的眼神。
六年后,我再看,和阿坚一样的分开了,因为阿坚的事业心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