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如意人生-第5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找到了商业街,先打探了他那些货物的行情,然后就挑了一个地方摆了一块粗布,就开始销售了。
他带来的都是最新的『潮』流款式,跟着电影的时尚来的,喇叭裤蛤蟆镜等等,还有手表、翻录磁带,这些都是稀罕玩意,价格高,但不少人都心动,一咬牙就买了,自己用或者送人都很体面。
他就摆了两天,他手里的那些东西就卖了个精光。
他还看到了一些外国人,他很想主动上前搭话,帮点小忙,然后跟他们换外汇卷之类的,有那个才能够去友谊商店买东西,只是他实在没有理由说他会英语,原身就只念到小学二年级,之后他那后妈就让他退学了,说要给家里做活,没空去念书,要是没有人追究还好说,要是真有人注意到,他还担心自己会被当成居心不轨的特务,于是他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又坐着轰隆轰隆的火车到了南方,火车要坐很久,他又买不到卧票,只能坐着,长久的坐着实在是辛苦,趴着睡、靠着睡,久了都不舒服,但是也只能忍着,卧铺票可不是那么好买的。
因为距离的关系,很多别的地方有,自己在没有的东西都很受欢迎,比如说南方的橘子、香蕉到北方就很受欢迎,北方的苹果啊那些到了南方也同样很受追捧。
他的空间不大,但是装一些精巧的东西也足够了,他就靠着一个立方的空间加上大大的包裹,倒买倒卖电子产品和衣服,飞快的积累了一笔财富,等到一个月后,他手里的钱已经有3000多了。
钱是真的不少,辛苦也是真辛苦,这一个月好吃好喝,硬是一点没胖,他就打算先歇歇,喘口气,一直特区、上海、首都的跑,铁打的人也要受不了了。
看到他满面风霜的回去,即使大包小包,王月也顾不得男人带了什么回来,先心疼上了,直问怎么累成这样,要他好好补补,刘婶直接把一只老母鸡给杀了,周恒阻止说母鸡杀了可惜,刘婶都没理他。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要挣钱也要养好身体。”
“先把肉吃完了再杀,不然这肉方也放不住。”他买了有三四斤的肉回来。
他一口气买那么多肉,刘婶暂时放下了杀鸡的念头,转而数落他不会过日子,一下买那么多哪吃得完。
“怎么会吃完,有再多的肉都不够吃的。”
他也是有打算的:“爸,你看是不是先割一半给大伯?他帮了我们不少忙。”
要不是他,过继没有那么顺利的,就是前头,他也关照过李石不少。
李二叔点头:“要的要的。”
刘婶就利索地切了一半送过去,不过她也是有私心的,特意挑了比较瘦的那一半。
周恒看了有点哭笑不得,现在大家都认为肥肉才是最好的,有油水,瘦肉没油,还柴,跟后市相反。
原先肥肉他是不怎么吃得,吃了一段时间没油水、没滋味的粗粮之后,他现在的心头好是五花,一定要有肥肉和瘦肉的那种。
因着在外没有克扣着嘴,这一个月他可没有亏待自己,差不多天天都有肉吃,现在看着还是那么瘦,脸『色』是好了不少的,最起码没有原先那么蜡黄。
王乐的大弟弟王杰手里拿着一条草鱼过来了,看到院子里有个小『奶』娃,正是小泉,正在跟一条小『奶』狗玩的开心,他敲了敲门,喊了一声:“小泉,还认得舅舅吗?姐,你在吗?在家不?”
听到熟悉的声音,王月扶着肚子走了出来,看到他,脸上『露』出笑容,急急的给他开门:“我在,你怎么过来了?”
“我捉到两条鱼,加上有一段时间没来了,所以过来看看,对了,你怎么锁门了。”
“有的人不讲礼数直接就进屋里,锁上好点。”
“只有你一个人在家吗?他们呢?”他问的是李二叔和刘婶。
王月忙道:“他们去自留地里忙活去了,现在就我和小泉在家。”
现在在午休,趁着这点时间,大多都是要干自己的活的。
“你们住过来也有一段时间了,过得怎么样?合得来吗?”
“还行,他们都是和气人。”王月笑着带他进去,还招呼着小泉:“小泉,叫人了没有?该怎么叫啊?”
“舅舅!”小泉乖乖的叫人。
“艾!乖!”王杰一下子把他抱了起来,举得高高的转圈圈。
看他这样子做,王月忙叫他小心点,小孩子则是乐开怀:“好高,高高!”
两个人好一通玩闹亲热,才进了屋子坐下,王杰手里还抱着他外甥不放,他也快要升级做父亲啦,现在看到别人家的小孩子就喜欢,更不用说这是自己亲姐姐的孩子了。
“姐夫呢?我听说他成工人了,挣大钱了,是不是真的?还是他们『乱』讲?”
“哎,什么工人挣大钱,就去城里打零工,挣点家用,跟正式的工人没法比。”王月说到她丈夫那嘴巴合都合不拢了,只是强忍着不得瑟。
她丈夫说了,他这样没什么好得意的,大把人呢。
“姐夫真能干,能够找到活计。”
“唉,瞎猫碰上死耗子呗。”一边谦虚着,一边笑眯眯的:“我小侄子现在还好吧?弟妹还吐吗?”
“不吐了,过了三个月就没事了,我去河里『摸』了条鱼,你蒸了吃,小孩子吃鱼聪明。”
“你拿回去,给弟妹吃。”
“我留了,放心,都有。”
“二弟和小妹还好么?”
“都好,现在看着小泉脸『色』比原来好多了。”原先是小小个的,肤『色』蜡黄,一看就营养不良,现在长了不少肉,体重也上去了。
“你姐夫做了个正确的决定……”说到这里,她的心就是一软,作为一个母亲,她原先看着孩子的样子也不是没有后悔过自己怎么看上那么穷的李石的,好在他一直对她们娘俩不错,现在也上进了。
他们说了几句话,李娇和李峰就进来了,进来的时候那小『奶』狗叫了几声,李峰还一脚踹了过去把小『奶』狗踹翻了个跟头,看到他们两兄妹,王月的眉皱了起来,语气也变差了:“你们过来干嘛?”
哎哟,刚才忘了关门。
“我们来我哥家,用得着你批准吗?”李娇的语气也不好。
王月翻了个白眼,李峰哼哼两声:“就是,这可是姓李的,我们来怎么了?又不用你同意。”
娘家弟弟难得来一趟,王月特地开了锁拿出了两块桃酥给他吃,进来的李娇他们两兄妹看到了,冷哼一声:“吃里扒外,就会贴补娘家。”
同样正在啃着点心的小泉抬起头:“什么叫做吃里扒外?”
“什么叫做贴补娘家?什么叫做吃里扒外?我弟弟带了鱼来看我,不像有的人两手空空,那嘴巴还不停的巴拉。”王月反呛了回去。
王月可不是那种好说话的『性』子,她要是好说话,也不能坚持在娘家呆那么久不出嫁,就为了把下面的弟妹拉扯大。
“还有啊,我记得我姐夫已经是这家的儿子了吧,你们这样大咧咧地跑到隔了几房的叔叔家,是不是不太好?”王杰提醒他们,让他们两个涨红了脸:“就算他过继出去了,血缘上也是我亲大哥。”
“什么亲大哥,只是同父而已,又不是同一个母亲,也幸好不是同一个母亲。”像那样的妈不知道是不是几世都没有修德。
第95章()
此为防盗章; 本文在独发; 请勿转载。 周恒想要迈出下一步,就是为了改善生活,光是去挣工分,也就是挣点口粮; 然后勉强混一个肚饱,至于油水什么的那是不用想的; 他小木屋那原先养有一只下蛋的母鸡,李二叔这里有两只,但是下的蛋都是要攒起来卖到供销社换盐、火柴的。
他这两天吃的全都是红薯,而且手法千篇一律; 不是蒸的,就是煮的,滋味简直没有差别; 放的那点盐他不细细品尝压根察觉不出来; 用巨蛋疼的话来说,他嘴里已经淡出个鸟了,但是——要买盐的话就要有钱,他手里的钱; 呵呵; 还是不要想了。
至于卖东西换钱,他哪里有东西可以去卖?公家地里种的东西是公家的; 是不能拿去换钱的; 他就把主意打到了小木屋所在的山上; 在山里你打到了东西,只要不被别人看见,不大咧咧地宣扬出来,彼此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毕竟去打柴捡到些野物那是很常见的。
周恒想去山上,他抽空就说去木屋那里拿漏的东西,然后往深一点的地方走。
外围的山坡被人走的多了,那些大的野物,比如说野猪啊狼啊什么的,在外围的山是绝对看不见的,顶多的也就是野鸡鸟类那些,兔子都很少见,安全『性』还是很高的。
他手里也不是手无寸铁,有一把柴刀,他最大的依仗也不是手上的这把看上去已经很有些年头的柴刀,而是他的空间。
按系统998说的,只要你『摸』到了什么,它的面积不超过一个立方,就可以瞬间收到空间里面去,里面是没有空气的,也就是说活物进去之后很快就会死亡,做好的食物放进去,变质期也会延长很多,很方便。
所以既然这山里没有大的野兽,他觉得还是可以争取争取的。
想得很美好,然而,他这个从来没有打过猎的人拿着柴刀,却没有发挥的余地,看到了有野鸡,人家立马撒欢跑了,他还没有反应过来,野鸡都跑到了茂密的草丛里找不到影了。
外围的山都走了好一会儿,两手还是空空,他只能苦笑,还是得脚踏实地呀,要是真那么容易打到猎物,其他的村民早就一窝蜂的进山来了,他就回头,琢磨着有没有其它的路子。
在一个下坡的时候,他眼睛在这郁郁葱葱的丛林中看到了一『摸』特别显眼的粉『色』,他随意地瞟了过去,然后整个人就顿住了,睁大眼睛,看了良久,才用刀拨开他前面高到他大腿的杂草,到了目的地。
这是一株野生的溪兰。
他对兰花是没有什么认知的,但是他家的邻居是个爱兰人士,经常拉着他爸一起说各种兰花的妙处,久了他爸也被熏陶出来了,多多少少能够说上几句。
在兰花价格被疯炒的那一年,他那邻居回乡下扫墓,结果却在山上无意间发现了一株正开着花的溪兰,有人开出了70万的高价他都不肯卖。
他爸去看过了,回来还对着他直叹不可思议,想不通怎么价值那么高。
他当时因为好奇还特地跟着老爸去看过,就跟这一株,而且颜『色』似乎更粉嫩一些,他不懂这样是更好还是怎么样,反正他看来是很讨喜的。。
现在这时候大部分已经拨『乱』反正了,那些喜欢这一口的高知人士要是看到了,应该会舍得花一笔钱来买下吧?
周恒呼吸急促了,他现在可真是一穷二白,998给他的东西就只有一个空间,其他的一概没有,虽然商城里面的东西应有尽有,但是那个需要任务点啊,他现在的任务点是个明晃晃的鸭蛋。
想要改善生活,只能靠自己的双手,根本就没有捷径可走。
现在看到了这么一株兰花,周恒都忍不住想,难道他会被选中做任务,然后又在正有需求的时候遇到这么一株兰花,他真的是有些运道在身的?
或者说就像电视上演的那样,出身不凡什么的?
不过瞎想了一下,他就回过神了,他很清楚,他的爸妈都是普通人,他从小到大虽然出『色』,但那也只是普通人的出『色』。
现在他手里没有趁手的工具,也不能立刻就挖走,他只能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到了第二天他就拿着个破木桶又出现在这里,幸好这株兰花没有被暴殄天物的动物糟蹋,他这段时间一直悬着心。
他是专门的挑了下了工之后来挖的,一挖好就立刻带着它去市里。
弄好了,天也黑了,他『摸』黑走到了镇上,然后等着久久才有一班的客车去了市里,一路上比抱着个孩子还精心,就怕一不小心碰到了上面的叶子和花瓣,也幸好这个大晚上的时候人很少,不然要是白天,人挤人,想不碰到也没办法,那样子,它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了。
他对家里人的说法是他在山里打了猎物,藏在那里,等到天黑他就会带着去镇上卖掉,第二天在回来,上工就算了,先请个假。
现在家里确实没多少钱了,300块一给出去,他们夫妻俩也是大伤元气,看到李石这样勤勉挣活钱自然没有话说。
火车咣啷哐啷的前进,怀抱着期望,也不觉得辛苦了。
他第一个先去的地方不是首都,而是他记忆中的小城,他兜兜转转的转了几次车,才到了他自小长大的小镇,他找到了那条熟悉的街道,看到了一些熟悉或陌生的人影,他到了他家的位置,这不是他的家,这里也没有他爸妈,没有周家一家人,他问了附近的人,问这里有没有一家姓周的,来这里寻亲。
问了好几个都摇头,周恒怅然若失,又觉得意料之中,这毕竟是平行世界,差之毫厘,谬之千里,有一点点的不一样,结果就会大不相同。
这里没有他爸妈也不奇怪,只是这个小城他还是很熟悉的,他怀念的走了一圈,他自小在这街道长大,等到他真的长大了,小镇也面目全非,印象中的小镇那里有这么破旧?
他还在这里出手了一些『潮』流的衣服,不多,却很受欢迎,也让他多了一点信心,他从前可没有干过这种事,他这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啊。
首都有很多人穿着『潮』流的服饰,烫着时尚的卷发,街边街角摆摊的人不在少数。
他找到了商业街,先打探了他那些货物的行情,然后就挑了一个地方摆了一块粗布,就开始销售了。
他带来的都是最新的『潮』流款式,跟着电影的时尚来的,喇叭裤□□镜等等,还有手表、翻录磁带,这些都是稀罕玩意,价格高,但不少人都心动,一咬牙就买了,自己用或者送人都很体面。
他就摆了两天,他手里的那些东西就卖了个精光。
他还看到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