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火蒙尘-第7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唐若从小身子骨不大好,我有些担心他是生病了,因此,我刻意的去打听了一下唐若的消息,却没曾想,打听来打听去,打听到唐若最近一直都住在倚红楼里。
倚红楼,那是宛城里最有名的花楼。
唐若从前从来不会去哪样的地方,我都不知,他什么时候,竟开始变得同旁的公子哥一般,整日里沉迷流连于风月场所,浪酒闲茶,酣歌醉舞,耽于声色。
我一直觉得,唐若不是这样的人,他虽然家境富裕,但是,我一直认为,唐若,他同旁的公子哥是不一样的。
如若不然,为何唐若没有像旁的公子哥一般,随着岁月的流逝,好似恨不得从来没有认识过我,唐若简单而乐观,他对我的态度也是始终如一,从来没有看不起我,也从不用金钱去奴役他人,更不会以女子作为玩乐之物。
我便以为,唐若是不一样的。他虽然没有什么追求,但是他也不应当变成会轻贱他人之人。
我是一个姑娘,自然,不会喜欢将姑娘当做玩物的男子,也自然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唐若是我的朋友,朋友误入歧途,我得帮他。
常言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我换了男装,去倚红楼找到唐若。而当我看到唐若的那一刻,我才发现,我错了,并且错得很离谱,每个人的道路都是自己选择的,我没有资格替唐若判断对与错,况且,我又怎么知道,那不是他真正想要的生活,或者,是唐若本该有的生活。
我推开了唐若所在厢房的房门,里边全是些穿得花枝招展,有着曼妙身材的年轻姑娘,那也是我头一次,见到那样荒唐的唐若,他怀里正抱着一个,穿着红色轻薄衣裳的美丽女子,女子本就轻薄的衣裳,被唐若扯得已经露出香肩。
他应当是没有看到我,软玉温香在怀,这种时候,他哪还有心思看别的。
我本是来阻止唐若误入歧途的,但是唐若看起来实在很享受这样的歧途,并且也不像是能清醒得同我好好说话的模样,我又实在看不下去,只得一句话都没说的原路退了出去。
回家的时候,我的心里有些不好受,我想,大概是因为我受到了惊吓,我不知道今后该如何面对这样的唐若,我忽然悲哀的发现,原本那个,我以为简单透明的大男孩,变得很陌生,我发现自己,或许,并不足够了解唐若。(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九章 青菜豆腐()
唐若依旧成日混迹于脂粉堆中,再没有来找过我,他混得很好,名声起得很快,一传十十传百,他唐若风流不羁的名声就算是给传开了,可谓是家喻户晓,成了宛城里最有名的风流公子哥,换言之,也就是最混账的浪荡子。
我想,唐若果然是很喜欢这样的生活,他跟我,原本就不是一个路子的人,这会儿子,各归各路,也挺好。
而唐若之所以,会成为宛城里最混账的浪荡子,或许是因为唐若出手阔绰,也或许是因为唐若皮相俊朗,或许两者兼而有之。
一掷千金买下倚红楼里花魁的初夜,我以前怎么没看出来,唐若这小子可是真是够有出息的。荒唐到这份上,他同那些富家少爷们究竟又有什么两样?
我这厢正对唐若有些莫名的怨怼情绪,转眼却又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再没有心思去操心他人的事情。
那一日,我依然在店子里唱着小曲儿,却不知为何唱着唱着,面馆门前就忽然来了一个衣着金灿灿华丽丽的富家公子,长相尖嘴猴腮,眼睛就像一条缝,身材跟竹竿似的,若是没了这身华丽的衣裳撑着,只怕是一根木头都是搬不动的,要做活路为生,估计得饿死。
那富家公子同我挤眉弄眼好半天,那原本就细成一条缝的小眼睛,被他挤得就像湖面的涟漪一般,一浪接着一浪,差点没让我把曲子给唱破音。
等我唱完一曲之后,那富家公子便从衣袖里拿出一只玉镯,也不同我多言,上来就要往我手上套,弄得我是啼笑皆非,以为这公子脑子出什么问题了,哪有这样乱送镯子的?即使要送,为何宛城里那么多姑娘不送,送给我一个面馆里的煮面丫头做甚?这公子怎么这般想不开?
在我百般推脱之下,总算是打发了那富家公子离开,我以为这事儿就算完了,却不曾想,第二日,这富家公子又来了。
他大概是会错了意,以为我是不喜欢玉镯,所以这一次,他将玉镯换成了金钗。那富家公子仍旧是用他那波浪一般的,让我直起鸡皮疙瘩的眼神使劲瞧我,看着他那黄鼠狼般的殷切,我却只觉他定是没安什么好心。
我与这些个公子哥,绝然不可能是一路人,他们肚子里的那点花花肠子,虚情假意的,谁知道是哪根筋不小心搭错了,跑我这儿寻开心来了,若不是不想给爹爹惹麻烦,我定一扫帚将他给赶出去,让他再不敢上这儿来撒野。
而最让我感到头疼的是,这些吃饱了没事儿做的公子哥们,简直就像是约好了似的,走了一个,又来一个,不厌其烦,没完没了,花样百出。
我对他们客气疏离之余,态度也不大敢真的太过强硬,毕竟他们还算是规矩,也没毛手毛脚占我便宜什么的,只不过是总想送我东西,好似我若收了谁的东西,就被谁买走了似得。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很稀奇的,就成了这些公子哥眼前的红人,让他们连秦楼楚馆都不去了,成日在我跟前白费力气,瞎折腾。
大概是贪一时新鲜,心血来潮,就像是吃厌了山珍海味,偶尔想换换青菜豆腐,调戏调戏良家少女。
怎么,脂粉堆里如今变得那么不招人待见么?我看着也不像,唐若不也还好好的在那待着么,这种时候,唐若就应当出来劝劝这些个傻子,什么才是真正让人流连忘返的地儿!若是将我惹急了,我可是敢真拿扫帚赶人的。
我郁闷归郁闷,可是人家少爷们都说是来吃面的,不是来寻我开心的,多正当的理由,我也只得将他们全都看成会吃面的石头,小心应付着。
我确实有所顾虑,因此不得不压着自己的脾气,可是我这脾气是压下去了,却将他们的兴致给压得翻腾不已。
打扰我的方式,也是更加的让我想直接开口骂人。
拿上家里祖传的玉佩的要同我永结同心的,拿一木梳就说要同我白头偕老的,有抬了一匣子金条的,有送金线绫罗的,还有在面馆前埋了颗红豆,哭天抢地要死要活的让我负责的,我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特别想问那个在我家面馆前埋了一颗红豆大少爷,这位仁兄,我是对你做了什么,你让我对你负责?青天白日的,面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若是这话传到苏墨的耳朵里,你让我该怎么同他解释才说得清楚?!
当然,为了避免越描越黑,我忍住了,没有说。
最有意思的,是除了男子,我竟还招来女子,那些个不知道是哪家千金小姐家里的小丫鬟们,总是成群结队的路过我家的店子门口,探头探脑的瞧我,还顺带些冷嘲热讽,我是觉得真有意思,也不知我到底是招了什么霉运,怎么各路幺蛾子都到街上来了。
甚至,我还把这些幺蛾子当中最幺蛾子的,朱家小姐朱凌儿给招惹来了,这丫头小时候最是看不上我,曾经还同我打过一架,朱凌儿脾气很大,力气却小,她连鱼都打不过,怎么可能打得过我。
按说,我们应当是仇人,见面都要瞪着眼睛骂上几句的那种仇人,但是,我这仇人,她却突然和颜悦色的,说要同我义结金兰。
并且也不管我答不答应,不管我是不是真的比她大,强行的叫我姐姐,一声声儿的,叫得老甜。
我也不好说什么,伸手不打笑面人,少一个仇人,说起来,总归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我虽然不知朱凌儿这葫芦里买什么药,但是这些时日以来,让我心烦的事情着实是多了些,暂时还轮不上她。
一开始,我完全没把这些人当做一回事,以为他们胡闹两日便会消停,而后来事态的发展却完全出乎我的预料,我确实渐渐开始担心苏墨会误会什么了。
苏墨这些时日并没有来找过我,我不知苏墨是不是在忙别的事情,他有没有听到这些乱七八糟的风声,我简直不敢去想,在这些个公子哥不厌其烦的无聊行为下,街头巷尾,我已经被传成如何糟糕的模样了。
从路人走过我家面馆时,那指指点点的眼神中,我能够猜想到他们是如何看待我,议论我的。
虽然我不在乎旁人如何看我,但是我在乎旁人如何看苏墨,我不想给他带去困扰,因此,我知道,这一切对我来说,绝然不是一件好事,我开始将自己关在房里,不再露面,更不再唱任何曲子。
我以为我将自己关起来不见人,这样便再不会有麻烦找上我,可惜,麻烦是这世上最厉害的角色,它想找你,你即使化成灰,它都能找着你,将给你吹散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章 两肋插刀()
那一日,爹爹接到了住在乡下的表兄离世的消息,便停了面馆的生意,匆匆离开了宛城,这一走,得十来日才回得来。
而我那几日正巧来了葵水,山路颠簸难行,不便同爹爹出远门,且那叔伯,我根本就从未见过他,其实说起来,也并没有什么感情,我所幸便一个人留在了宛城里。
爹爹不在,我只好自力更生,我得吃饭,所以我还得上街买菜,我因为许多日没有出门的缘故,便在街上多转了一会儿,也是怪我贪玩儿,宛城里的野猫儿贪酒,也不知为何总是能寻到酒喝,它们一个个晕晕乎乎的模样甚是有趣,我便跟着多看了一会儿。
看着看着,不知不觉便越走越深,走到了一条巷子的深处。这巷子曲曲折折,冷冷清清,除了几只野猫,好似也并没有什么人。我只以为这是一条安静的巷子,着实没有将之与危险二字扯上任何联系。
我既不怕黑,也不怕鬼,因了我性子比较野,旁的女孩都不同我玩儿在一块,从小到大,都是我给旁人找麻烦,通常没有谁会主动来寻我的麻烦。
谁闲得慌,愿意去找一个成日里有事儿没事儿,就在自家后院剥蛇皮的姑娘的麻烦?
因为从来没有人敢找我的麻烦,我因此缺乏戒备之心,也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同样会遇上所谓的危险。
我随着猫儿走到巷子的尽头,眼见前边没有路了,猫儿也不见了踪影,正打算往回走,还未转身,便看见我的身后,出现了一个与我的影子重叠在一起的黑影,那个黑影拉得比较长,但是黑影的主人定然离我极其的近。
被人这么无声无息的一路跟着,总归是让我觉得有些许不安,我忐忑的转过身,便看见一个身着深色衣裳的年轻男子站在我的身后,由于巷子里的光线比昏暗,男子衣裳究竟是什么颜色我却是看不清晰。
不过我记得他的面容,这个下巴极短,颧骨极高,长着一双看起来就心术不正的三角眼,面上来者不善的少爷,也是那些好事之徒里的其中一份子,叫做李恒,我之所以记得他,是因为他比旁人更为下流。
李恒是那些个不务正业的富家公子里,唯一一个有胆子敢占我便宜的,我给他端面碗的时候,他就很不规矩的趁机摸了我的手。
我压了许久的火气,被李恒这不规矩的一摸,腾腾的便上来了,当时便故意将脚踝往旁边一歪,故作不经意的,将还在手里端着的那碗面,给全都倒腾在了李恒的锦衣华服上边。
富家公子细皮嫩肉,哪里经得起一点疼,如此,便被我给打翻的一碗面汤给烫得再不敢来了,我算是将他小小的得罪了一番,但是我觉得那完全是李恒咎由自取,我对他们那帮子人,已经足够客气。
而这李恒,那时身后带了一堆家奴,悄无声息的,将我堵在了一个幽深曲折的巷子里。我数了数人数,大约有七八名家奴,家奴们身材高大,看起来都很能打,我觉得他们全都来着不善,不知该如何逃脱,亦不知接下来我将会面对怎样可怕的事情。
圣人言,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
李恒绝对是个不折不扣的卑鄙小人,不,他根本不是人,说他是人,那实在是太看得起他,李恒的所作所为,完全就是个禽兽。
而这个禽兽,竟敢在光天白日之下,欲对我用强!
李恒让他带来的那些奴仆们,轻松的将我擒住,他们以多欺少,我武力上着实吃亏。脑子里正盘算着如何才能够摆脱他们,李恒便直接上来拉扯我的衣物。
我长这么大,何曾受过这般屈辱?我就是死,也不会让李恒那双肮脏无比的手再继续碰我,不,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亲自剁了这双手。
我正想用尽全身的力气,要同那李恒玉石俱焚,却见压在我身上的恶心男人,竟然自己滚到了一边。
昏暗的光线中,有个身影正逆光站着,当然,也没站上多久,这个逆光而立的身影,便同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的李恒厮打在了一起。
混乱中,我隐约看清了来人的面容,竟是唐若。是那个我以为,已经从我生命中消失了的唐家小少爷唐若。
我心里感动到不行,唐若果然是我的兄弟,在这种危机时刻为我两肋插刀,我想,就算他最终长成了一个风流浪荡子,唐若,也永远是我最为重要的亲人!
其实,在我的内心深处,我一直将唐若当成自己的弟弟,尽管,唐若实际上要比我大两三岁,唐若,应该是同苏墨差不多的年岁,大概是因为唐若实在是很孩子气,我视他为兄弟朋友,却始终无法拿唐若当作一个哥哥来看。
而对于唐若不打招呼的就疏远我,我其实是很有意见的,也是很难过,我气他玩物丧志,流连风月,或许,只是气他不同我好生解释。
虽然,这些事情,唐若并没有必要同我作任何解释。但是,唐若不置一词的消失在我的生活中,就是他的不对。
我气他,是很合理的,因此,我为自己找任何借口气他,也都是极其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