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火蒙尘-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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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许缺胳膊,也许断腿,更或许是个傻子,未来的夫君是个怎样的人,还得用猜的,那真是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情,弄得好像感情是可以随地播洒的种子,洒谁身上都能生根发芽似的。
难道这世上所有的男子都能让我吃不下饭?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除了苏墨,没有任何人能够比得过我对吃饭的兴趣。
当然,我认为我的感情也不是种子,而是河鱼嘴里的牙,咬住猎物之后绝不会松口,至死方休。
可能是我看待感情的方式太过激烈,所以我可以想象,定然没有一个人会同意我的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就连我的爹爹都认为感情是可以培养的,爹爹说,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好好过日子,感情这种东西,日子过久了,就会有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爹爹有意无意的,总想让我同隔壁王大叔家的儿子王大奎培养感情,爹爹没事儿老让王大奎来我们家里蹭饭,并十分殷勤的将我辛勤抓来的河鱼的肉往王大奎的碗里放。
我觉得爹爹的目的算是达到了,我同王大奎的感情当真是越来越深,以至于后来王大奎在感受到了我强烈深沉的感情之后,就再也不敢上我家来吃饭了。
其实我也没做什么,我只是将一直借住在我家里的草鞋虫送了王大奎一只,并告诉王大奎他只要敢再来我家里一次,我就会保证他能再收到一只。
我讨厌旁人分走属于我的食物,而王大奎怕虫,所以后来我们都求仁得仁,相安无事。
这是我同王大奎所能培养出来的唯一的感情,我不知道我的爹爹指得是不是这种感情,若是所谓的,日子过得久了就会有的感情便是如此的感情,那么与这般的感情白头偕老根本就是一件造孽的事情,因为我怕我在同王大奎白头偕老之前,就能用虫子将王大奎活活吓死。我只得孤独终老。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那般的死脑筋,总会有人刚好同我的想法一致,这个与我一样想得很开的人就是唐若,唐若总是同意我的一切想法,这一点总是让我感到很欣慰,也同时让我觉得唐若很没有立场。
自然,我也很欣赏唐若的这种没有立场,至少,是唐若让我觉得我的脑子勉强算是正常的,而我的想法也是非常合理的,只不过是我的想法若是真执行起来,恐怕会有被浸猪笼的危险。
而为了不被浸猪笼,大多数时候,我其实都很努力的让自己尽量不要太有想法,我想要有正常的生活,就得像个正常的姑娘那样活。
在我明白自己对苏墨的那点不纯洁的小心思之前,其实我一直都是这样想的,这也是我后来越活越像个姑娘的原因,我没想过再去质疑婚嫁这件事情的不合理性,不是我终于活成了正常的姑娘,接受了正常的思想,并且打算正常的和陌生的男人培养感情,努力的白头偕老。
我只是单纯的忘记去想这件事情。直到那花白头发的老大夫,给我开了个相思成疾的方子,我便又将这件事情记了起来。
我既然情窦初开了,并且开到了苏墨的身上,那我就着实没法像个正常的姑娘那样活,因为在正常的情况下,我是没有可能能够嫁给苏墨的。
记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我同时也发现我白正常了这样久,因为我的想法依然没有改变,我仍旧觉得我既然喜欢苏墨,那么就应当同苏墨在一起。
我也还是认为,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全都不是能够阻止我同苏墨在一起的理由。
除非,苏墨对我并没有丝毫情意,一切都是我一厢情愿。
如今,便是这种状况,按理说,我应当死心的,我甚至不需要去操心我胡思乱想的那些事情,这一个理由,便足够了。
可是,我不但没有死心,我想得却是如何同苏墨培养感情,让无情变成有情。
彼时,我并不相信感情是可以培养出来的,通过和王大奎培养了几顿饭的感情,则更是让我坚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我算是明白了,何为此一时,彼一时。是苏墨让我想要相信我原先并不相信的事情,我才发,原来我一直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情。
而我所认为的不合理,只不过是因为我不想要。当我想要的时候,其实没有任何事情是不合理的。
如果,我的爹爹有意将我嫁于苏墨,或许,我不会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产生逆反的心思。
如果,我同苏墨是门当户对,或许,我便会认为门当户对是合理的。
如果,没有苏墨,或许,我会认为我嫁给谁都是可以的,哪怕是要同陌生人去培养白头偕老的感情?
我不知道,可是,我不在乎。
我不在乎那么多的‘为什么’,我喜欢苏墨,我要得到苏墨的心,我唯一要操心的,是我该如何变成苏墨会喜欢的那种女子。(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三章 喜莫大笑()
我认真的思考着,究竟要如何,才能够在短时间之内变得安静、乖巧、兰质慧心、知书达理?
可是,这宛城中,满大街的姑娘都拥有着的内秀温莞、贞顺淑雅,对我来说,却无疑是一件极度困难的事情。
于是,我不得不重新拾起了那本,自我随意翻过两页之后,便一直被我用来垫桌角的《女诫》,还有那些被我用来压箱底了的,已经在木头箱子最底处积了厚厚的灰尘的,教授女子应当如何作为的书籍。
我拍了拍书籍上的灰尘,最先翻开的是《女诫》,入目便是让我相当惆怅,并且万分怀疑自我的一段话:生男如狼,犹恐其尪,生女如鼠,犹恐其虎。
意思是说,生下像狼一样刚强的男孩,还唯恐他懦弱;生下像鼠一样柔弱的女孩,还唯恐她像老虎。
我隐约忆起了,这约莫便是我当初将之用来垫桌脚的原因罢。
随意翻了几页之后,我实在是看不下去,又意兴阑珊的翻了翻旁的几本书,说的基本都是女子应当如何立身。
书上说:凡为女子,先学立身,立身之法,惟务清贞。清则身洁,贞则身荣。行莫回头,语莫掀唇。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怒莫高声。
这很好理解,就是说女子走路的时候得一往无前,莫要回头,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这一点我完全不需要学习,我的固执完美得浑然天成。
至于旁的,我却一直都做得不大好,嗯,甚至可以说是,我基本没有一个能完全做到。因为我一直是一个善于表达自我的姑娘,而我的自我总是有些跌宕起伏。
这些年来,自从小青蛇死后,我除了不曾哭泣以外,素来都是高兴就大笑,难过就骂人。我从来没有认为这样有何不妥,做人就应当简单而直接。
虽然,在这些年以来,我跟着苏墨着力于培养自己气质的情况下,其实已经比从前收敛得太多,但是比起旁的温柔女子,我显然还是过于活泼了些。
或许,我可以按照更为文雅的方向,再去继续调整一下自己的言行举止?
书上还说,男子以刚强为贵,女子以柔弱为美。女子,应当有让人沐如春风的外表,令人折服的气质。要讲究礼仪,要多才多艺。
这也很好理解,就是说,我虽然能徒手抓住河鱼,但是我还的得故意在自己抓河鱼的时候失手,这样才会显得我比较美。
可是,我认为河鱼可能不会懂得欣赏我柔弱的美,它定会一口将我的手指咬住,让我感受它尖利的牙,强悍的颚。
不过,毕竟苏墨不是河鱼,苏墨应当还是会喜欢柔弱些的姑娘。我虽然从来都不认为柔弱是一种美,但是苏墨既然不喜欢我,同样也不会喜欢我的认为,因此,我认为我的想法其实并不重要。
所以,我仍旧决定要做一个安静、乖巧、兰质慧心、知书达理,拥有着满大街的姑娘都拥有着的内秀温莞、贞顺淑雅,并且看起来还很柔弱的姑娘。
我在找到了自己改变的方向之后,我便顺带找来了唐若帮忙。
因为,我是根本没法判断自己是否看起来柔弱的,毕竟,我从来都没有好好的柔弱过,实在也不知道如何才真的算作柔弱。我只得找来唐若来帮我判断。
我找唐若,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因为唐若是个男子。
从男子的眼中看姑娘,同姑娘的眼中看姑娘应是不同的,与我自己看我自己就更不同了。我必须将柔弱学习得恰如其分,得是男子所欣赏的那种柔弱才好。
我将唐若当做挚交好友,我自然不应当向挚交好友隐瞒任何事情,哪怕我其实是有些不愿将自己的这点小心思说出口的。
我不愿说出口,倒不是因为我害羞不好意思之类的,而是我不愿将自己对苏墨的爱意讲与旁人听,那应当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情意,只有我同苏墨知晓便好。它对于旁人来说,除了多点茶余饭后的笑料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可供欢乐的事情这样多,我又为何偏要拿自己的烦乱的心事,去给旁人带去快乐?我并没有将他人的快乐建立在自己的痛苦之上的爱好。
可是,唐若不是旁人,唐若是我的兄弟,我没有任何理由将唐若当作旁人。虽然我不能肯定唐若不会笑话我。
我已经想好了,待到唐若询问我因由的时候,我会毫无保留的将我的心事全都告知唐若。若是唐若敢笑话我,我便用扫帚将他赶出我家的院子。
可是,谁曾想,当我将唐若拉到我家院子里的时候,唐若根本就没有想要询问我,为何会忽然之间想要变得贤淑的意思。
我感到唐若镇定得实在有些古怪,我原本还以为,我想要变得温柔乖巧,是会带给唐若一些惊吓的,我以为我很了解唐若,可是唐若这一次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但是唐若不问我因由,我却也松了一口气,因为不是我不讲义气不告诉他的,而是他自己不问的。这可不能怪我对兄弟有所隐瞒。
可是没过多久,我就为自己找来唐若帮忙而感到有些后悔了,因为,唐若竟然让我练习走姿的时候,脑袋上必须顶着个装满了水的碗。
当我走路走得脖子都快断掉的时候,唐若却是很夸张的,笑得都简直快要直不起腰来,那一刻,我不确定唐若是在真的帮我,还是在趁机耍我,因此,我没有一日,不想将碗里装着的,时不时就会淋我一身的那些水,直接端起来泼到唐若的脸上去,看他还笑不笑得出来。
而我,不仅是一个说到做到的姑娘,我同时还是一个想到了不用说出来,也同样会做到的姑娘。
常言道,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于是,我终于在唐若狂放不羁的笑声中,直接抬起头上的碗,将碗中的水泼了他一脸。
于是笑得很狂放不羁的那个人,便变成了我自己。
我终于知道喜莫大笑的原因了,太过嚣张是会招人嫌的,可是看着唐若因为狼狈而定格住的笑容,我依然笑得十分嚣张,我想,我不会比唐若笑得时候要少几分讨嫌。
而唐若,也肯定是认为我嚣张的笑声,比起他的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所以他居然敢回泼了我一碗!
紧接着,石桌上放着的那些备用的碗中的水,没一会儿便被我们给泼完了,水泼完了,情绪却没发泄完,怎么办?
我只好朝唐若扔手边抓到的青草,青草抓完了,便开始扔泥土,其结果就是,我家的院子变得乱七八糟,我同唐若也变得乱七八糟,最后,这一日便在我们都笑得实在笑不动中胡乱的结束了。
或许是乐极生悲,我的日子是过得太顺畅了,所以当我带着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成果’去找苏墨的时候,苏墨直接将我的心给扔在了地上,并毫不留情的践踏。
似乎是我的得寸进尺,让苏墨再不顾及往日的情谊,并且十分清楚的向我展示了他的冷漠决绝,到底可以冷绝到何种程度。(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四章 流水无情()
我想让苏墨看到我内秀温莞的一面,我想让他看到一个不一样的我,他可能会喜欢的我,所以我在绢帛上写了时辰地点,想文雅的用鸿雁传一传书。
可惜我找不到鸿雁,我只得自己当鸿雁。
我将写了文字的绢帛,卷起来绑在了一颗拳头大小的石块上,然后算好了苏墨会在院子里浇花的时辰,从苏墨家的墙院外用力的将石块朝里边抛了进去。
很快,我便听到了石块好似先砸在什么上边,之后又落在地上的声音,我因为紧张,也没敢往里瞧,转身便一路小跑离开了,我想,这么大的声儿,苏墨肯定是会发现我的石块的。
我打算将苏墨约至西湖畔的一座凉亭中,我没事的时候时常一个人在那里坐着小憩,那座亭子因为位置稍微偏了些,在湖畔散步的人通常不会走得那么深,所以平日里并没有人什么会走到那里去,却成了个观景赏鱼的风雅清净之地。
至少,是我心绪烦乱的时候最喜欢去的地方,当然,我是很少会为了什么事情忧愁的,从小到大,我只为极少的几件事情忧愁过,比如,小青蛇的死、差点咬断我手指的河鱼、有可能会酸得将我的牙齿全部酸掉下来的冰糖葫芦、如何成为一个勇敢的男孩、如何成为一个柔弱的女孩、以及,如何得到苏墨的心。
当然,我约苏墨到这个地方,除了这个地方对于我来说比较特别之外,我还想让苏墨尝尝我煮的茶水,和我做的萝卜糕。
苏墨素来滴酒不沾,只喜饮茶。我若想要讨得苏墨的欢喜,就必然得投其所好。这是我顶着的这颗并不算聪慧的脑袋瓜子里,所能想出来的最靠谱的法子。
毕竟这么多年的近水楼台,我虽然浪费了同苏墨培养男女之情的最佳时机,但是好歹,我比起旁的姑娘来,大概算是最为了解苏墨的姑娘了。
我认为这是我的优势,我得好好利用才好。我已经辜负了月亮一次,我不能够再辜负月亮第二次,若是再辜负第二次,月亮失望透顶了,便会落在水里,成为水中的月,镜中的花,我将永远失去触及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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