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驾青云-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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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东莱见凌云风尘仆仆,似乎是孤身行路,便对凌云问道:『不知凌兄此行何去?』
凌云答道:『我要去常欢镇,见我十年没见面的舅姥爷。对了,还顺便要找一个叫“白狐狸”的人。』
『常欢镇吗?』楚东莱略一沉思,继续说道,『如果凌兄不嫌弃的话,在前方不远处,有我们的马车,我们可以顺路载你一程,凌兄意下如何?』
『真的咩?这怎么好意思~』凌云又惊又喜,虽然嘴上说着不好意思,但脸上已经忍不住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走了三天的山路,他是再也不想自己走路了。
『不用客气,只是多带一人而已。凌兄如果吃饱了,我们这就出发吧。』
『吃饱了吃饱了,我早就吃饱了。还不走的话,我就要吃吐了……』
×××
离开了茶当不过多一会儿,果然见到一辆四方大马车,车头牵车的是两匹神骏非凡的黑马。而车前有几个工人似乎刚刚结束了自己的工作,手上拿着一些修理用的工具。
见楚东莱一行人的到来,其中一个工人对楚东莱说道:『这位公子,马轴已经修好,可以上路了。』
原来是因为马车的车轴出现问题,所以楚东莱和福伯才会临时起意,来到不远处那个出名的茶当休息,这才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了凌云。
楚东莱点头谢过这些工人,他先将福伯扶上了车,又将凌云送上了马车,这才自己跃身进入马车。
工人们乘着自己的运货马车离开。
楚东莱雇佣的车夫也已坐上驾座,运起缰绳,两匹黑马一声嘶鸣,马车缓缓启动,速度也越来越快,在道路上掀起一层飞扬的尘土。
虽然这马车颠簸起来并不舒服,但凌云还是觉得比自己慢慢走路要好上了千万倍。清风拂面,看着窗外流逝而过的风景,让凌云突然有种穿越回现代,如同在火车上凝望远方田野一样的即视感。
突然间,风声四起,一场细雨悄然而来。
春雨如丝,绵绵的雨滴落在路旁的湖面上,溅起无数朵圆形的水波,荡漾交汇在一起。带着清新水雾的空气,让人觉得有说不出的舒畅感觉。漫延于天际的乌云,将大地染上了一层薄黑色,显得朦胧而心碎。
道路上赶车的车夫们,都换上了自己的蓑衣和草帽,而没有避雨设备的行人,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前进着。
凌云心中庆幸自己遇到了楚东莱这样一位谦谦君子,还好自己坐上了他的马车,否则在这一望无际的道路上,根本没有地方去躲避这细如牛毛的春雨。
楚东莱凝望着窗外的雨景,忍不住轻声赞叹道:『遥望云暮春色,梦中烟雨江南。难得这人间美景,不枉我来这一趟。』
凌云问道:『楚兄不是这里的人吗?』
楚东莱答道:『在下为关中楚河人,离这里大概还有二三百里的路。我此行的目的,是为了送福伯归家养老,前往的是常欢镇东北方向一百二十里的白鹭村。』
福伯不禁面露悲伤之色,道:『老夫这一把行将就木的老骨头,还得劳烦公子亲自相送,其实公子大可不必这般辛苦。』
楚东莱道:『哪里的话,福伯你为我们楚家辛苦了半辈子,看着我长大成人,这是我应该为你做的。福伯你归家养老,若我不亲自送你,心中又怎能安心得下。』
福伯听到楚东莱这番话语,忍不住老泪纵横,心中满是惆怅和感动。
楚东莱又道:『其实这次我送福伯你归家,也有自己的计划。这天地之大,我还想到处去见识一下。』
福伯脸色一惊,道:『公子你……你真的不愿意继承家业?那老爷他……』
『家中产业有姐姐坐镇,并不需要我担心。』
『难道公子你……还是不能原谅老爷吗……』
楚东莱面带悲伤之色,道:『我知道他是为了什么,但我还是……』
凌云不知道他们在说的到底是什么,不禁觉得十分为难,也不知道该如何劝解他们。
见气氛尴尬,楚东莱转了一个话题,对福伯道:『福伯,我听说您二儿媳又生了一个大胖小子,这次回去,您就可以见到这孩子了。』
『是的,家书我早就看了又看。我这孙儿还没有起名字,是否可以请公子为这小崽子起个名讳?』福伯脸上不禁也露出了期待,还有什么比新生命的到来,更能让人充满了希望。
『那是自然!凌兄,你觉得这个孩子起个什么名字为好?』楚东莱脸上带着他那标志性的温和笑容。
凌云对福伯问道:『不知道福伯您姓什么?』
福伯回答道:『老夫姓李。』
『那叫李狗蛋怎么样?』凌云挖着鼻孔说道。
凌云没想到,自己这随口的一句话,就影响了一个孩子一生的命运。
从此,李狗蛋这个名字,将伴随着这可怜的孩子一起成长……
×××
春雨停歇。
火红的夕阳,染在如洗一般干净的天空中。
不远处,已可看见一座繁华的城镇,一路上排满了等待进入城镇的马车。
车夫拉起缰绳,两匹黑马发出明亮的马啼声,马车渐渐停了下来。
楚东莱对凌云道:『凌兄,前面就是常欢镇了。但我们还要赶往下一个驿站,就不能送你进入城镇了。』
凌云见常欢镇就在眼前,原本需要自己走一昼夜的路,现在只不过一个下午就到了。
凌云跳下马车,对楚东莱和福伯一抱拳,道:『多谢楚兄的搭载,祝你们一路顺风。』
楚东莱也跳下了车,拍了拍凌云的肩膀,道:『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我楚东莱可以结识你这样的朋友,已不须此行。』
凌云心中一暖,不禁问道:『楚兄,我们还会见面吗?』
楚东莱道:『我将福伯送回老家后,可能还会在他那里叨扰一阵,再之后会去往故友之居悼念,最快也需一个月。一个月后,我会来常欢镇找你叙旧的。』
『好的!到时候我一定会尽地主之谊,好好招待你。』凌云夸口道。
『公子,快走吧,天色都快要黑了。』福伯对楚东莱说道。
楚东莱跳上马车,对着凌云点头告别。
马鞭扬起,骏马嘶嚎一声,马车奔驰向着远方而去。
凌云看着楚东莱的马车没入天边的夕阳中,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行装,向着常欢镇出发。
凌云刚下马车就有点奇怪,虽然已经是傍晚时分,但从常欢镇的方向,却排满了准备进城的商队和马车,似乎所有人都等待了许久,脸上显得困扰又疲惫。他一路上听到的都是滞留在城外的商旅行人的咒骂和不满。
来到了拥堵的城门前,发现除了商队在排队,还有不少的行人也在城门口排了一列长队。守城的士兵,不论是车队还是行人,都在非常仔细的搜查着什么,车队和行人进城的速度非常缓慢,才导致了这场堵塞。
凌云无奈,只得排在了队伍末尾。
一直排了半个小时左右,才轮到了他。
守城的士兵看着他,问道:『有没有通行证?』
凌云一脸疑惑:『进城还需要通行证吗?我是来投靠亲戚的,没有通行证。』
守城的士兵不耐烦地说:『没有通行证不准进城!你背上背的是什么?』
凌云答道:『没什么,就是两把兵刃,一把长刀,一把铁剑。』
守城士兵脸色大变,大声道:『什么?带着武器?来人,把他给我拿下!』
瞬间,五六个士兵一齐扑了上来,把凌云五花大绑,押了起来。
『为什么抓我?难道带两把武器防身也犯法吗?』凌云十分困惑,按道理说,古代行走江湖随身带个武器防身,是很正常的事情呀。
守城士兵指向城墙上贴出的告示,说道:『上头有命令,凡携带凶器进城者,如无通行证或无法证明身份的,一律先抓起来再说。给我把他押去地牢!』
『我冤枉呀……』凌云无助地被这群士兵拖向了常欢镇的地牢。
常欢不欢()
常欢镇,镇如其名,是一座能让人时常感受到欢愉的城镇。
这里连接四州十八城,是交通的枢纽,也是船运的停泊站。
行人商旅,络绎不绝地来到这个小镇,又带着行囊和货物匆匆离去,让这个小镇的四季都充满了繁华和喧闹。
然而谁曾想到,在十年前,这里还不过是一个破落的小鱼港,连车道、城墙、甚至连像样点的建筑都没有,只有穷苦的居民和老旧的土房。
是谁改变了这一切?常欢镇的居民们会告诉你:他是我们所有人的大恩人,也是这个小镇的统治者——徐常欢。
徐常欢原来并不叫徐常欢,他的本名叫徐长亭。然而当他来了之后,经过他一手的规划,这里迅速地变成了一座繁华的小镇。
他花钱开通了宽敞的双车道石板马路,造起了豪华的酒楼、驿站,打通了通往运河的船道,置下了无数的产业和店铺,也供给了常欢镇几乎所有居民的工作和生活。
所以,渐渐地,他自己的名字也变成了徐常欢,这个常欢镇就等于是他,他就是这整个常欢镇。
于是,常欢镇的居民们富裕了,他们的生活开始充满了欢愉和快乐。
而徐常欢也享受这种改变了他人生活的充实感和满足感,他也时常感觉自己很快乐。
但最近,徐常欢却快乐不起来了,因为几件烦心事接踵而来。
第一,一个月前下游几个小村镇的堤坝被洪水冲破,万亩良田被淹,数千的灾民开始流亡,而常欢镇是他们大部分人的目标。虽然常欢镇是一个富足安定的小镇,但一下子也无法接收这么多的灾民,只得安排他们住在外城简易的棚居里。徐常欢尽量提供给灾民一些工作和粮食,但经不住人数太多,依然有很多人没有办法糊口,于是,镇里开始发生抢劫和盗窃。幸好徐常欢的麾下,有一队训练有素的士兵,所有轻犯者被赶出城镇,重犯者被关入地牢,这镇子才算暂时安宁了下来。
第二,最近镇上来了许多武林人士,他们来历神秘,似乎是在寻找什么人。但徐常欢派人打探,却无法探听到任何的虚实。于是,徐常欢便听从他手下的第一智囊金秀一的建议,将这些武林人士安排到自己位于镇子中心的翠华楼中,免费招待他们的饮食起居,一来放松他们的戒备,二来也好集中监视他们的行动。
第三,这几天连续发生了多起命案。一家药店在一夜之间被洗劫一空,守夜的管事被杀害。城内一家许姓和一家白姓的人家,在一夜间被同时灭门,而且家中物品几乎被搬窃一空。一个三流的小混混,在街角被人杀死,死的时候,他身上不着寸缕。
徐常欢坐在望春楼的楼顶,以往这里是他每次处理完公事,在夕阳下静静欣赏这属于他的城镇的地方。而此刻,他端起一杯苦丁茶,酸涩苦楚的滋味进入喉中,也进入了他迷乱焦虑的心中。
『那一连多起的命案,你们查出头绪了吗?』徐常欢放下茶碗,对着眼前这两个他最信任的属下问道。
略有些发福的是徐常欢的胞弟徐长宿,他对徐常欢说道:『手下们已经在追查了,但是在案发的夜里,不管是附近的邻居还是打更的更夫,都没有发现任何的异常。这天底下能做到一夜间搬空一家人的财物还不被发现的,恐怕只有“偷天大盗”一个人了。』
徐常欢疑惑道:『偷天大盗?他不是十五年前就已金盆洗手消失不见了吗?』
徐长宿答道:『但最近江湖上传言偷天大盗又复出了,已经偷遍了湖广中原一带,算起来他也该偷到我们这里来了。』
一旁身形消瘦带着山羊胡子的中年男子,是徐常欢的总管金秀一,他说道:『曾经叱咤风云的偷天大盗,虽然可以一夜之间搬空他人的家产,但却从未留下杀人的记录。为何这次偷天大盗复出,却惹出了这么多条命案?我看这凶手未必是真的偷天大盗。』
徐长宿却说道:『也许现在的偷天大盗是以前那个偷天大盗的儿子、或者徒弟呢?而这新的偷天大盗,是个杀人越货的强盗,那么这些案件就合理了。』
金秀一摇了摇头,道:『偷天大盗杀人越货,目标是店铺或富户人家都可算合理,但他为何要杀死一个街头的小混混,还把他全身扒光?难道他连一个小混混都不放过?』
徐长宿笑道:『这更证明了他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大盗。』
徐常欢又饮下了一口苦茶,他冥思苦想,仍觉迷惘,便对二人吩咐道:『长宿,你加强对外城的守备,限制可疑者进出城镇。另外,凡是携带凶器且身份不明者,全部抓到牢里,等到事件结束后再放他们出去。金总管,追查这几件命案的事情,就全权交给你去办了。记得这件事不可宣张,常欢镇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一些风言风语,可能会影响我们的声誉,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徐长宿和金秀一齐声答道:『属下明白!』
×××
离开望春楼,金秀一来到了第一个命案的现场,这家叫做“白狐堂”的药店。
白狐堂内所有值钱的药材、家具、摆设、字画,全都已不见,唯有剩下一些残砖破瓦,谁也不会相信这一切都只发生在一夜之间。
死者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管事,案发那夜正是他在给药店守夜。一把银色的飞镖,正中这可怜的老管事的喉咙,他没有能发出声音,就在朦胧的睡意中毙命了。
问过口供之后,药店的老板和伙计们此时已被遣派回家,现场全是徐常欢的手下在搜集物证。
金秀一对现场的小队长问道:『你们有没有什么新发现?』
小队长说道:『今早我们在现场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留着一个奇怪的符号,看样子像是凶手故意留下的。』
金秀一闻言大怒,斥责道:『为什么今天早上才发现?上一次不是说没有发现任何线索吗?』
小队长面露怯色,诺诺道:『昨天是长宿大人带队搜查的,但是那天长宿大人似�